书城法律农村法律法规常识——农村家庭婚姻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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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农村常见婚姻问题法律法规(1)

农村中的婚姻问题

农民的家庭生活的状况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今天我们在强调农民增收的同时,应该更加关注农民最基本的生活条件,关心他们的情感、文化、教育和婚姻,倡导文明、健康的新生活。而且,最重要的是引导农民要有新思想、提倡婚姻新风尚,逐步提高婚姻质量,惟有农民素质真正提高了,全民素质才能算提高,而我们富裕文明的小康社会才能真正实现。

农村青年婚姻问题的形成原因

(一)农村男女出生比例不协调,女孩出生比例逐年下降在当今的中国,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都存在着男孩的出生比例高于女孩的现象。男女的正常出生比例是在103到107之间,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国的出生人口性别比高达119.86,明显偏离正常值。在0至9岁10个年龄组中,男性比女性多出1277万人,农村这种情况更为严重。主要是因为:1.道德经济文化因素

我国数千年来陈旧的封建思想意识,陈旧的人口和婚姻观念,陈旧的子孙延续传统,陈旧的“无后为大”封建礼教樊篱,是我国人口有增无减,这是其社会思想道德根源。农村生产力发展迟缓,经济发展还处在低级阶段,分工还不明确和细化。女孩在将来的经济收入和工作中处于被支配的地位,是其经济根源。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面的科学技术水平相对较低,各种避孕措施手段跟不上时代的发展,是其技术根源。文化具有滞后性,在广大的农村,传统的文化影响还比较大,父系父权制度观念还依然存在,生男孩的思想还很强烈,传宗接代的需要决定女孩地位的低下和女孩比例的低下。农村人口普遍文化水平不高,对传统的旧文化改造难以形成压倒优势,而有较高文化的人则选择走入城市发展,给农村造成一个相对的文化贫困区。

2.地理环境因素

大多农村地区普遍存在农业生产条件差,地理位置区位不优越,交通不便,比较贫苦和落后。特别是农村生产条件差,劳动强度大,劳动生产率低下,使实行家庭联产责任制的农村,增加男劳动力的需要成为必然。个体小农生产是一种典型的劳动密集型生产,在技术水平低而发展缓慢,劳动生产率低,剩余产品有限,生产条件艰苦的情况下,维持提高家庭生活水平,需要耗费大量劳动,增加男性劳动力。

3.农村社会保障尚未全面建立

大多数农村地区社会保障还未建立,特别是养老保障。那么家庭养老等生活问题还必须依靠男性青年来解决,包括衣食住行葬以及心理慰藉等。家庭养老仍然是农村养老的主要形式。农村男性的地位和生男孩的观念不仅是传统文化的影响,还包括生产力因素和不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和男性养老这一不可扭转的“真理”是传统历史决定的。在一定时期很难改变,这也决定生男孩的观念在农村的经久不衰。

(二)在人口流动过程中,农村女青年的流出量大农村的人口流动是农村劳动生产力生产率提高的结果,改革开放以来,家庭联产责任制的实行,农民有了生产的自主权和对自己劳动的自主支配权,且随着国家对农村的人身自由的限制放松、户籍制度的松动和城市用工制度的改革,农村青年进入城市,在二,三产业的发展成为可能。大量的农村男女青年流入了城市,成为建设城市的建设者。但由于户口制度、对农民的其他歧视政策和男性传统意义上的赡养老人的义务和责任,男性青年不得不在一定年龄段回到农村,进入城市的男青年只是城市中暂时借用的一个强壮劳动力,干着脏、苦、累的工作,通过辛勤劳动赚取微薄的收入,而最后都会回到农村去或是被“召回”履行他们对年老父母的赡养义务或是因为政策性制度被赶出城市。但是,女青年则不同。她们通过婚姻的形式,可以从经济状况差的地区流向经济状况好的地区,外出打工可以满足农村女性对富裕生活和发展机会的需求。而婚姻则是女性从相对贫困化的地区获得稳定富裕和发展的理想方式。农村女青年在城市相比男性青年较容易稳定的定居下来,其原因是:(1)现阶段我国的人口比例不协调,表现在男性多于女性。有统计显示我国到2020年将会出现3000万个光棍!所以男性的择偶困难问题是在城市和农村普遍存在的,只是农村男性的择偶困难问题更为严重罢了。

(2)由于城市本身的经济等因素的吸引力,农村女性往往会选择城市中地位不是很低下的男性青年结合进行她们的城市人身份的转变。而这些城市男性年一般都具有一定的经济基础或技能或其他的现代性因素。

(3)农村的生活环境对女青年有排斥力。女青年不能适应或不愿再生活在农村。城市中各种服务娱乐和方便措施与农村的闭塞形成强烈的反差。

(4)农村中男青年的教育文化素质不高,不能吸引现代女青年。农村女性青年主要是相对自己居住地经济较发达,生活条件较好,社会服务制度比较健全的地区的流动,在那里寻找自己幸福生活,建立家庭。

(三)农村中群团性的组织缺乏,文化事业不发达

农村中群团性组织与文娱活动的缺乏,不仅使农村的社会化程度大为减缓,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农村青年的婚姻状况,导致异性的接触机会较少,难以造就婚姻的条件和环境的同时,现代性因素难以迅速地影响到农村的每一分子,不利于改造传统的不良习俗包括不良的婚姻习俗(也造成了“介绍婚”这种奇怪的现象的产生),不利于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和农村整体素质的提高,也不利于农业科学技术的传播,从而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也是一种阻碍,同样组织文化的缺乏对于从根本上改善农村女性的经济地位和解决农村婚姻问题是不利的。各种合乎规范的政治经济文化娱乐组织既是农村社会化的需要也是增加两性交往和互相了解再认识的舞台,也是改善农村经济文化生活重要因素。

(四)农村的结婚费用高,造成不良的影响

农村的结婚费用过高,一定程度上造成家庭的沉重负担。同注重个人感情的现代婚姻形式相比,传统村落社会中的婚姻是具有实际、理性和慎重的特点。这种婚姻更接近商品交换。即在正式缔结婚姻关系前,总是像买东西一样掂量双方条件的各个细节。结婚费用一般包括彩礼聘金,请客费用,建立新家的费用。彩礼聘金被认为妇女的“身价费”,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这种“身价费”不断飞涨,成了农村许多家庭沉重的负担。近年来,不少地区已超过万远水平,甚至数万元的情况也不少见。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婚姻历来被当作整个家庭而非当事人的事,因此结婚费用是家庭承担,而且父母也认为对子女应尽的义务。结婚费用的飞涨速度远远超过了农村经济发展的速度,与人民生活水平以及承受能力严重脱节,造成家庭及家族的经济紧张或贫困,导致了贫苦的家庭的婚龄男青年的婚姻问题,而少数比较富有的家庭男子则在农村理性实际的婚姻观的一向较容易找到配偶,结成美满的家庭。但一部分男青年结成自己的家庭则缺乏经济基础,受到各方面的限制。

解决农村青年婚姻问题的方法

国家提出建设新农村以后,农村正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但农村青年的婚姻问题是一个急需解决的社会现象。它关系着农村的和谐与稳定,关系着家庭的美满和幸福。

(一)尽快改善男女出生比例失调的状况

(1)从法律层面上保障政府对女孩的优抚和及其家庭的物质资金支持,保证其子女哺育、上学等的政府性帮助。将这作为一个可持续的、长期的工程。

(2)利用新闻媒体和宣传队相结合的方式赴村对农民进行宣传、教育,逐步使他们确立生男生女都一样的观念。

(3)改善农村生存环境和生活水平,提高当地生产力水平,提高妇女地位,保障妇女权益,使妇女在将来家庭的生活中有重要的经济地位。

(4)打破传统文化的束缚,政府应制定相应的法律措施对女孩的就业问题,她的教育的问题、医疗问题,女孩的继承权的问题,特别是妇女的同工同酬提供法律保障,并加大力度执行,树立女孩也是赡养人的观念,并从法律、政策以及舆论宣传加以保证。

(5)我国男女比例失衡,建议刑法制定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应负刑事责任的法律条款,严厉惩处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行为,要加强对医疗机构和职业医生的经营范围的监督和管理,追究性别鉴定的医疗机构负责任人和医生的责任,进行用法律手段打击产前预测性别的行为。

(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使女孩家庭无后顾之忧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从现在开始到2020年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体系是一个社会的安全保证,更是一个家庭生活的安全阀。所以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非常必要和迫切。在建立社会保障体系时,应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确立国家、集体、个人对农村社保基金的投入比例,把国家各级财政,社区集体提留,乡镇企业收入以及个人缴纳相结合,建立固定的个人社会保障资金账户。使社会保障基金的覆盖范围逐步由部分向全体农民进行覆盖,并从制度上、法律层次上保障社会资金的管理、应用。其中农村的养老基金覆盖更为迫切,使他们老有所养,无后顾之忧,进而生男孩进行养老送终的观念,随着这一制度的建立健全,会逐步消失。农村男女比例会逐步趋于协调平衡。

(三)减少农村中女青年的流失量,稳定人口性别比例

1.缩小城乡差距

经济因素影响人口流动的重要因素。我国要从制度上打破城乡之间的市场壁垒,确立国家财政对农村城市同等的支持政策,保证对农民公平的国民待遇,并尽可能的在政策上对农村进行支持和倾斜,使农村的发展有一个宽松优越的环境。从根本上改变农村的政治经济文化状况改善农村的信息交流渠道和基础建设状况。一方面,降低城市对农村女青年的过分的吸引力;另一方面,通过改善农村的面貌削减农村对女青年的排斥力。

2.提高农村男青年的文化水平和综合素质

培养农村男性青年的现代性,从而吸引女性的注意力。农村青年的择偶标准开始从传统的注重对方家庭条件到注重对方的个人条件为主和以家庭条件为副的转变。注重个人条件往往是指个人的本事、能力,会过日子的品质。在当今的农村女性的择偶标准也同样符合这一标准。农村男性未婚的婚龄青年一般是、综合素质低,表现为反应迟钝、木讷、不善言谈、交际能力差、无任何技术、家庭贫困、不具备思变和竞争意识,总的来说不符合现代社会对青年的要求,难以适应社会的需求。加大各级财政对农村教育的支持力度,整合教育资源。对贫苦子女的教育进行资金补贴,提高他们的受教育水平,对无技术和无竞争力的男青年进行再教育、再培训,特别是职业技术的培训,使他们在将来的生活中具有适应社会的能力和致富的本领。

3.加强农村组织文化建设

建立各种政治经济文化娱乐组织,吸引农村当地青年的加入,既能提高农村的社会化程度,又能给农村男女异性之间接触、交往、了解的平台,提高他们婚姻结合的可能性。还能提高农村青年的组织能力和领导能力,尤其是与人交往的能力,使他们具有现代性因素。农村男女青年在组织交往中互相交流、互相帮助、互相吸引。加强农村社区文化建设,特别是农村居民的精神文明建设,倡导文明新风,宣传现代生活观念,引导青年农民确立现代的恋爱观,打破农村男女之间交往受传统的观念束缚的现象,塑造一个农村男女青年自由交往的社会环境。

4.树立现代的婚姻恋爱观

逐步改变农村中带有商品性的婚姻观,树立自由恋爱的思想。逐步祛除农村结婚的繁杂仪式和昂贵的彩礼聘金,提倡节俭合理地举行婚姻。把以注重对方的财富和家庭条件为主的传统婚姻择偶观引导为以注重对方个人能力和双方感情为主的现代婚姻择偶观。

5.改变传统的子女随父姓的习俗

逐步提倡建立子女姓氏由父母双方协议或复姓决定的机制。子女的姓氏随父随母都具有合法性,当然这是以提高妇女地位为前提条件的。我国的人口长期以来之所以得不到有效控制,其根源在于我们这个文明古国数千年延续下来陈旧的传宗接代封建思想和婚姻观。传宗接代的方式就是子随父姓,而且,人为地认为,只有男孩子才有姓氏延续继承权,并且男孩女孩都只能随父姓,这是不公平、不合理的。确立女孩也是传后人的思想很重要,国家虽然已经认识到了这一点,但在具体的实践中法律制度上没有细致的可操作性的规定。

农村离婚案件缘何增多

(1)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发展不平衡,传统的婚姻观念受到冲击。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相应的精神文明却没有得到相应的提高。人们不再为衣食住行操劳,思想上便不再满足于平淡的生活,想追求有刺激的更高享受的生活。但由于缺乏对高尚精神生活的正确认识,错误地把一些腐朽的思想当作追求的目标,比如把“包二奶”当作自己有魅力的表现,使正常的婚姻家庭受到伤害。

(2)草率结婚,感情基础薄弱。当前,由于年轻人平时都在外在打工,父母又不希望子女在外地找对象,因此,只有在春节年轻人回家时才能介绍对象。经过短短几天接触后,在双方父母的撮合下,匆匆定下婚约,春节一过,男女双方又各自外出打工,只有平时通过电话联系。这样到了年底,又匆忙举行婚礼,由于相互了解不够,感情基础不牢;婚后不久就发现双方性格不合,为了追求新生活,男女双方又会要求离婚。

(3)外出务工人员增多,有些人禁不住诱惑。由于农村家庭人口比较多,而人均耕地面积比较少,农民单纯的农业收入已不能满足日益增加的各项支出,因此农村一些青、壮年劳动力为了增加收入,大多就选择了外出务工。夫妻双方一起外出务工的情况比较少,更多的则是夫妻一方独自在外务工。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长期分居两地,联系又不是很方便,日积月累,二人感情就会变得很生疏,再加上外出务工的一方在灯红酒绿、到处充满诱惑的环境中,有的人经受不住考验,有了第三者,最终导致家庭的破裂。

农村离婚增多会带来的影响

1.是离婚带来的社会不安定因素增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