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仓储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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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仓储管理

5.1 仓储简介

仓储管理的概念

仓储管理简单来说就是对仓库内的物质进行的管理,是仓储机构为了更好利用所具有仓储资源提供高效的仓储服务所进行的计划、控制、组织和协调过程。具体来说,仓储管理包括获得仓储资源、经营决策、商务管理、作业管理、仓储保管、人事劳动管理、安全管理、经济管理等一系列管理工作。

仓储管理的任务

1.利用市场经济的手段更好的配置仓储资源

市场经济最主要的功能是通过调节市场价格和供求关系配置经济资源。市场配置资源是以实现资源最大效益为原则,企业就是以此为经营目的的。配置仓储资源也应依据所配置的资源能获得最大效益为原则。仓储管理就需要营造本仓储机构的局部效益空间,吸引他人投入更多资源。具体任务包括:根据市场供求关系确定仓储的建设;依据竞争优势选择仓储地址;以生产差别产品决定仓储专业化分工和确定仓储功能;由功能确定仓库布局;根据设备利用率决定设备配置等。

2.提高组织管理机构效率

管理机构是开展有效仓储管理的基本条件,是一切管理活动的保证和依托。生产要素特别是人的要素在良好的组织环境中才能发挥作用,实现整体的力量。仓储组织机构的确定是以经营仓储业务为目标,以实现存储经营的最终目标为原则,依据管理幅度、责权对等、因事设岗等的原则,建立分工明确、结构合理、互相合作的组织机构。

仓储管理机构因仓储机构的属性不同,分为管理独立仓储企业的组织、附属仓储机构的管理组织。一般都设有:内部行政管理,库场管理,商务、机械、安全保卫、设备管理,财务以及其他必要的管理部门。仓储内部大都实行直线职能管理或者事业部制的管理组织结构。随着计算机网络的普及与发展,管理机构的模式正在向层次少、幅度宽的扁平化趋势发展。

3.以高效率、低成本为原则组织仓储生产

仓储生产包括货物入仓、出仓、堆存的作业,仓储物验收、理货交接,在仓储期间的保管照料、安全防护、质量维护等。仓储生产的组织必须以高效、低耗为原则,充分地利用先进的保管技术、机械设备,有效的管理手段,实现仓储快进、快出,提高仓储利用率,降低成本,不发生差、损、错事故,保持连续、稳定的生产。生产管理的核心在于充分利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和手段,创建科学合理的作业和操作规程,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采取有效的员工激励机制。特别是非独立经营的部门,仓储管理的中心工作就是将开展低成本、高效率的存储生产管理与企业生产经营充分结合起来。

4.开展以满足社会需要为目的的商务活动

商务工作是仓储对外的经济联系,包括市场营销、市场定位、交易和合同关系,急议处理、客户服务等。商务工作关系到仓储经营的生存和发展,是充分利用经营收入和仓储资源的保证。从功能来说,商务管理是为了实现收益最大化,但是作为社会主义的仓储管理,必须遵循社会主义的不断满足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需要的生产原则,最大限度地提供仓储产品。满足市场需要包括数量上满足和质量上的满足两个方面。仓储管理者还要不断掌握市场的变化发展,不断开展创新工作,提供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仓储产品。

5.通过制度化、科学化的先进手段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任何企业的管理都不可能一成不变,需要随着形势的发展不断发展,适应新的变化,仓储管理也要随时适应企业的经营目的与社会需求。管理也不可能一步到位,一开始就设计出一整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实施于企业,这样不仅教条,而且不可执行。仓储管理也要从简单管理到复杂管理、从直观管理到系统管理,在管理实践中不断补充、修正、完善,不断提高,实行动态的仓储管理。

仓储管理的动态化的管理变革,可能促进管理水平提高,提高仓储效益;也可能因为与现实不符或者形而上学,使管理的变革失败,甚至趋于倒退,从而阻碍仓储的发展。因而仓储管理的变革需要通过科学的论证,广泛吸取先进的管理经验,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发展管理模式。

6.以优质服务、讲信用建立企业形象

企业形象是指企业展现在社会公众面前的各种感性印象和总体评价的整合,包括企业及产品的知名度、社会的美誉度、认可程度、企业的忠诚度等方面。企业形象被视为企业的无形财富,良好的形象可以促进销售,也会为企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仓储业所面向的对象主要是生产、流通经营者。良好的企业形象主要通过产品质量、服务质量、诚信和友好合作获得,并通过一定的宣传手段在潜在客户中推广。充分信任合作伙伴,使作为物流环节的仓储企业形象建立显得极为必要,具有良好形象的仓储企业,才能在物流体系中占一席之地,取得更好的发展。

7.从技术到精神领域提高员工素质

没有高素质的员工队伍,便不可能造就优秀的企业。企业的一切行为都以人的行为为核心。员工的精神面貌表现了企业的形象和企业文化。仓储管理就要不断提高员工的素质,根据企业形象建设的需要加强约束和激励。

员工的素质包括每个员工的技术素质和精神素质。通过不断的、系统的培训,严格的考核,保证每个员工熟练掌握其从事的劳动岗位应会应知的技能、管理技术和理论知识;对技术精益求精,随着技术的不断更新而发展;明白岗位的操作规程、工作制度;明确岗位所承担的责任。

良好的精神面貌来自于企业的有效的激励及和谐的氛围,对劳动成果的肯定以及适当开展有针对性的精神文明教育。在仓储管理中重视员工的地位,而不能将员工仅仅看作是生产工具、一种等价交换的生产要素。在信赖中约束、在激励中规范,使员工劳有所得、人尽其才,形成热爱企业、自觉奉献、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

仓储管理的基本原则

1.效率的原则

效率是指在一定劳动要素投入量时的产品产出量。高效率就是指以较小的劳动要素投入产出较多产品。高效率就意味着单位劳动产出大。劳动要素利用高效率是现代生产的基本要求。仓储的效率表现在货物周转率、仓容利用率、进出库时间、装卸车时间等指标上。高效率仓储体现出“快进、快出、多存储、保管好”的特点。

仓储的生产管理以效率管理为核心,实现最少劳动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品产出。劳动的投入包括劳动力的数量、生产工具以及他们的作业时间和使用时间。效率是所有仓储管理工作的基础,没有生产的效率,就不会有经营的效益,更不可能有优质的服务。

高效率的实现是管理艺术的体现,通过准确地核算,科学的组织,妥善的安排场所和空间、机械设备与员工合理配合。部门与部门、人员与人员、设备与设备、人员与设备之间默契配合,使生产作业过程有条不紊地进行。

高效率需要有效的管理过程作为保证,包括现场的组织、标准化、督促、制度化的操作管理,严格的质量责任制的约束。现场作业混乱、操作随意、作业质量差甚至出现作业事故等显然不可能有效率。

2.服务的原则

仓储活动以为社会提供服务产品为内容。服务是贯穿仓储的一条主线。仓储的定位、仓储具体操作、对储存货物的控制都以服务为中心而展开。仓储管理就需要围绕着服务定位,如如何提供服务、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管理,包括直接的服务管理和以服务为原则的生产管理等。

仓储的服务水平与仓储经营成本两者之间有密切联系,两者成反比。服务好,成本高,收费也高。仓储服务管理就是在降低成本和提高(保持)服务水平之间保持平衡。仓储企业进行服务定位有以下策略:

进入或者引起竞争时期:高质量服务、低价格,不惜增加仓储成本。

积极竞争时期:成本低而服务质量高。

稳定竞争时期:在成本不变的前提下提高服务水平。

已占有足够的市场份额,处于垄断竞争(寡头):服务水平不变,尽力降低成本。

退出阶段或完全垄断:大幅降低成本,但服务水平也随之降低。

3.经济效益的原则

企业生产经营以获得最大利润为目的,这是经济学的基本假设条件,也是社会现实的反映。利润是经济效益的表现形式。

利润经营收入-经营成本-税金

实现利润最大化则需要实现经营收入最大化和经营成本最小化。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排除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动机,作为参与市场经济活动主体之一的仓储业,也应围绕着获得最大经济效益的目的开展组织和经营。同时,企业也向社会承担一定责任:维护社会安定、履行环境保护的义务,满足社会不断增长的需要。

5.2 仓储经营组织

仓储经营管理的定义是:在仓库管理活动中,运用先进的管理原理和科学的方法,对仓储经营活动进行计划、组织、协调、指挥、控制和监督,充分发挥仓储资源的作用,开发全新的与社会相适应的服务模式;是进行组织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的过程。因此开展仓储经营具有重要的意义。

仓储经营的意义

1.是社会再生产顺利进行的保证

仓储经营的意义正是由于生产与消费在空间、时间以及品种、数量等方面存在着矛盾引起的。通过仓储经营活动,发挥仓储经营连接生产与消费的纽带和桥梁作用,借以克服相互联系又相互分离的各个生产者之间,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在商品生产与消费地理上的分离,衔接商品生产与消费时间上的不一致,以及调节商品生产与消费需求的差距,保证社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

2.是保持物资原有使用价值和合理地使用物资的重要手段

任何一种物资,从生产到消费这一过程中,由于其本身的性质,所处的条件以及自然的、经济的、社会的、技术的等因素,都可能导致其在数量上减少,质量上降低,如果不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就不可避免地使物资造成损害。因此,必须进行科学的管理,加强对物资的看护,搞好仓储经营活动,以保护好处于暂时停滞状态的物资的使用价值。同时,在仓储经营过程中,应尽可能让物资流向合理的部门,注意物资的合理供应、合理分配,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满足市场需求。

3.是加快资金周转,降低流通中的各种费用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

搞好仓储经营活动,减少物资在仓储过程中的劳动消耗和物质耗损,就可以加速物资和资金的周转,从而减少支出费用,降低物流成本,开发“第三利润源泉”,提高社会的、企业的经济效益。

4.可以加强企业基础工作,提高管理水平

经营管理是仓库管理的最高阶层,经营管理需要良好的生产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支持,同时良好的经营管理又能提高管理水平。仓储管理的基础工作是仓储管理的基础,为适应仓储管理功能的变化,必须加强各项基础工作,如计量工作、标准化工作和经济核算等,要以提高仓储经济效益为目标,健全仓储管理体系,为提高仓储经营管理水平创造良好条件。

仓储作为物流活动的一个重要环节,在物流活动中,早已不是传统的仓储,它的内容、范围已有了更广泛的发展。

5.仓储经营是物流发展的需要,可以充分利用仓储设施面向社会开展多样化服务,以获取更大利润。

在物流高速发展的今天,对仓储的技术要求越来越高。因此为满足要求,必须利用现有的仓储经营设施提供给社会更多的优质服务。其内容有:

①设施开放;

②商品种类开放;

③地区开放;

④行业开放;

⑤服务对象放开;

⑥经营项目放开;

⑦技术放开;

⑧服务时间放开。

仓储经营计划的依据

仓储经营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制定仓储经营计划,即根据仓储能力和市场需求确定经营目标。有计划地指挥、组织、调节、控制企业各部门和各环节的活动,完成仓储经营任务,从而为企业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

仓储经营计划是企业进行经营活动的依据,因此要在国家实行的调控政策、市场调查及预测的基础上,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如品种数量、仓储结构、仓储能力及组织结构等多项内容来制定仓储经营计划。

制定仓储经营计划需要具有超前、创新的思想,了解社会发展的规律,合理预测社会对仓储产品消费需要的变化趋势,根据需要的变化及时提供产品。创新是企业生产得以高速发展的重要手段,是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的有力武器,仓储经营通过不断的创新、不断满足和引导社会需要,使企业蓬勃发展。

仓储经营组织

仓储经营组织以经营目标为根据,将仓储作业人员与仓储作业手段有效的结合起来,履行各个作业环节的工作责任,为商品流通提供良好的仓储服务,实现仓储经营的高效益。

仓储经营组织按照仓储管理与活动的需要,把与仓储经营有直接关系的部门、环节、人尽可能地合理组织起来,使他们的工作协调、有效的进行;加速商品在仓库中的流转;合理地使用物力、人力,以获得更大的收益。

具体讲,仓储经营以实现“快进、快出、多储存、多经营、保管好、费用省”为目标。

“快进”是物资运抵到港口、车站或仓库专用线时,要以最快的速度完成物资的接运、验收和入库等工作。

“快出”是物资出库时,及时迅速和高效地完成备料、复核、出库、清理交货现场等操作。

“多储存”是在库容合理规划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利用有效的储存面积和空间,提高单位面积的存量和利用率。

“多经营”是仓储采用多种经营方式提高企业的收益,如商品交易中介、运输中介、配载与配送等。

“保管好”是根据货物的性质与储存要求,合理安排储存场所,采取科学的保管方法,使其在保管期内质量完好,数量精确。

“费用省”是指整个仓储的业务流程中,都要努力降低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消耗,以最低的仓储成本取得最好的经济效益。

在仓储组织过程中,应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并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保证仓储作业过程的连接性;二是实现仓储作业过程的比例性;三是采取仓储经营方法的多样性;四是充分调动仓库人员的积极性;五是建立有利于人才培养的机制;六是建立良好的风险防范机制。

5.3 仓储经营方法

随着企业购、销、存经营活动连续不断地进行,商品的仓储数量和仓储结构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为了保证商品仓储向合理化的趋势发展,必须采用一些科学的方法,对商品的仓储及仓储经营进行有效的动态控制。如何确定先进的、科学的、有效的仓储经营方法是搞好经营管理的重要方面。仓储企业经营管理的目的是为了使企业的仓储资源得以充分利用、在仓储产品交换中获得最大收益和投入最小成本,实现经营的利润最大化。仓储经营方法根据仓储的目的不同可分为保管仓储、消费仓储、混藏仓储、仓库租赁经营及流通加工等。

保管仓储经营

1.保管仓储的经营方法

保管仓储是指保管人将存货人的货物存储在仓库中,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一种仓储经营方法。在保管仓储中,仓储经营人以尽可能多的获得仓储保管费总收入为目标,仓储保管费总收入(TR)与仓储物的数量(Q)、仓储时间(T)和仓储费率(P)有关。

TRQTp

TR为总收入;Q为存货数量;T为存货时间;p为仓储费率。

在多种类商品、不同费率时,表达式为:

TR∑QiTipi

在保管仓储经营中,仓储经营人需要尽可能地吸引更多存货人前来进行仓储,获得大量的仓储委托,通过制定合理的价格策略,并在仓储保管中降低保管成本和支出,才能获得较高的利润。

2.保管仓储的经营任务

主要是根据商品的性能和特点提供适宜的保管环境和保管条件,保证仓储商品的在质量和数量上都没有损失,并利用现有的仓储设施,为交货奠定基础。

(1)制定仓储规划。商品仓储规划是在现有各类仓储设施条件下,根据仓储任务,对多种商品的仓储进行整体规划,如保管场所的布置、选择,保管方式与物资的堆码苫垫等。

(2)提供适宜的保管环境。保管、保养的任务之一就是依据不同商品的储存要求采取相应的、行之有效的措施和方法,为商品提供适宜的保管环境和条件,并防止发生有害影响。例如,仓库湿度控制,商品防锈、防虫、防霉等。

(3)提供仓储物资的信息。仓储管理的任务或功能之一是提供物资信息,各类物资库存量情况和质量情况都能在仓储管理中得到。物资保管在负责货物保管的同时,还有收集各种货物相关信息的任务,包括料账、料卡、各种单据报表,技术证件等的填写、使用、整理、分析、保存与运用等。

(4)进行广泛的市场宣传和市场开发,塑造企业的良好形象,使仓储服务被更多客户接受并认可。有效的开展市场调查和市场营销,合理地制定服务标准,提供优质服务。

3.保管仓储的经营特点

(1)保管仓储的目的在于保持保管物原状。寄存人交付保管物于保管人,其主要目的在于保管。保管人与寄存人是一种提供劳务的关系。在仓储过程中,仓储物的所有权没有转移到仓储企业,仓储企业没有处理仓储物的权力。

(2)仓储管理的物资一般都是数量大、体积大、质量高的大宗货物、物资(粮食、水产品、工业制品),仓储物只能是动产,而决不可能是不动产。

(3)保管仓储活动是有偿的,保管人为存货人提供仓储服务,存货人必须支付仓储费。仓储费是保管人提供仓储服务的一种表现形式,也是仓储企业的主要盈利来源。

(4)仓储保管经营的整个仓储过程均由保管人进行操作,仓储保管人的投入较多。

4.保管仓储的管理

如何保证货物的质量完好,必须加强对货物的管理工作。要加强仓储技术的科学研究,不断提高仓库机械化、自动化水平;组织好物资的收、发、保管保养工作,掌握库存动态,合理储备物质,建立和健全仓储管理制度,加强市场调节和预测,与客户保持联系;不断提高仓储工作人员的思想水平和业务水平,培养一支业务水平高、管理水平高的的仓储工作队伍,使保管仓储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消费仓储经营

1.消费仓储的概念

消费仓储是指存货人不仅将一定数量品质的仓储物交付仓储管理人进行储存,而且在仓储合同中约定,货物的所有权也随之转移给保管人,在合同期届满时,保管人以相同品质、相同种类、相同数量替代品返还的一种仓储方法。

2.消费仓储的特点

(1)消费仓储是一种特殊的仓储形式,其性质与保管仓储基本相同。消费仓储保管以保管货物为目的,出于对存货人利益的考虑,原物虽然可以消耗使用,但其价值得以保存,寄存人交付保管物于保管人,只求自己的货物在需要时仍然保持其相同于原样的性质和状态。

(2)消费仓储以种类物作为保管对象,仓储期间转移所有权于保管人。保管人在所接收的保管物于转移之时就拥有货物的所有权,这是消费仓储最为显著的特征。

(3)消费仓储以保管货物的价值为目的,保管人以种类、品质、数量相同的替代品进行返还。在消费仓储中不仅转移保管物的所有权,而且保管人还享有使用、收益、处分保管物的权力。保管人无需返还原物,而仅以同种类、品质、数量的替代品返还,使存货人获得相同的价值即可。

3.消费仓储的经营

消费仓储经营人的收益主要来自于对仓储物消费的收入,当该消费的收入大于返还仓储物时的购买价格时,仓储经营人也就从中获得收益。反之,消费收入小于返还仓储物时的购买价格时,就不会对仓储物进行消费,而依然将原物交付。在消费仓储中,仓储费收入已经不是主要收入来源,有时甚至采取无收费仓储。

可见,消费仓储是仓储经营人利用仓储物停滞的仓库期间的价值进行经营,追求利用仓储财产经营的收益。消费仓储的开展能充分利用仓储财产价值,提高了社会资源的利用率。消费仓储可以在任何仓储物中开展,但要求经营人有较高的经营水平。现今消费仓储已广泛开展在期货仓储中。

混藏仓储经营

混藏仓储是指存货人将一定品质、数量的货物交付保管人储藏,而在储存保管期限届满时,保管人只需以相同品质、相同种类、相同数量的替代物返还的一种仓储经营方法。

混藏仓储的特点:

(1)混藏仓储的对象是种类物。混藏仓储的目的并不全都在于原物的保管,有时寄存人只要求保存货物的价值,保管人完全可以以相同种类、相同品质、相同数量的替代物返还,并不需要原物返还。因此当寄存人基于保管货物价值的目的时而免去保管人对原物的返还义务时,保管人实际上是减轻了负担的义务,也扩大了保管物的范围,种类物成为保管合同中的保管物。保管人以种类物为保管物,则在保存方式上失去各保管物特定化的必要,所以将所有同品质、同种类的保管物混合仓储保存。

(2)混藏仓储的保管物所有权不转移。混藏保管人只需为寄存人提供保管服务,而保管物的转移只是物的占有转移,与所有权的转移毫无关系。例如:农民将小麦付给粮站保管,约定粮站可以混藏小麦,在农民需要时即时返还,粮站对小麦等并无所有权。所有的小麦混合储存于粮站,形成一种保管物为混合物状况,各寄存人对该混合保管物交付保管时的份额而各自享有所有权。

(3)混藏仓储是一种特殊的仓储方式。混藏仓储与保管仓储既有联系也有一定区别。保管仓储的对象是特定物,而混藏仓储的对象是种类物。

混藏仓储在物流活动中有重要作用,在提倡物尽其用、物流发展的今天,赋予了混藏仓储更适应社会发展的新功能。在我国农村,农民将自己的余粮交粮食部门保管,当农民需要时,还可以领回自己的粮食,这种仓储行为是受政府鼓励的。这种仓储方式有效地缓解了政府购粮专项资金的压力,也增强了社会的稳定性。

混藏仓储是保管仓储为了降低仓储成本,通过混藏的方式,使仓储设备投入最少,充分利用仓储空间。混藏仓储主要适用于农村、建筑施工、粮食加工等行业,对象是品质无差别、可以准确计量的商品。

仓储保管费依然是混藏仓储经营人的主要收入来源,存量较多、存期较长收益就较大。混藏式仓储是成本最低的仓储方式,但若存货品种增加,则会使仓储成本增加。在混藏仓储经营中尽量开展少品种、大批量的混藏经营。

5.4 仓储提供的服务

仓库租赁经营

仓库租赁经营是通过出租仓库、场地,出租仓库设备,由存货人自行保管货物的仓库经营方式。进行仓库租赁经营时,签订仓库租赁合同是最主要的一项工作,在法律条款的约束下进行租赁经营,取得经营收入。

经营仓库出租,对于出租人的经营依据是开展仓储保管的收益低于出租的收益,其核心是仓库经营人的保管成本无法降低,或者是仓库经营人不具有保管特殊商品的能力和服务水平。即:

仓储保管费-保管成本-服务成本<租金收入

而对于租用仓库者而言,因具有特殊的保管能力、作业能力或者为了内部的需要,通过租用仓库开展仓储保管。

仓库租赁经营中,租赁双方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买主和卖主,而是两个关系人之间的约束,一个是出租人,另一个是租用人,两者关系用租赁合同明确规定。

租用人的权利是享有仓库及其设备的使用权(不是所有权),并有保护设备,按约定支付租金的义务。

出租人依然享有对仓库及设备的所有权,并享有收回租金的权利。同时必须承认租用人对租用仓库及仓库设备的按约定的使用权,并保证仓库及仓库设备的完好性能。

仓库出租经营即可以是整体性的出租,也可以采用部分出租、货位出租等分散方式进行。在分散方式下,仓库所有人需要承担较多的仓库管理工作,如环境管理、保安管理等。

目前,许多国家有一种叫箱柜委托租赁的保管业务发展较快。在日本,从事箱柜委托租赁保管业务的企业数目和仓库营业面积的上升速度非常快。

箱柜委托租赁保管业务是仓库业务者以一般城市居民和企业为服务对象,向他们出租体积较小的箱柜来进行非交易物品的保管的一种仓库业务。对一般居民家庭的贵重物品,如金银首饰、高级皮毛制品、高级衣料、艺术品、古董等,提供保管服务;对企业以法律或规章制度等规定必须保存一定时间的文书资料、磁带记录资料等物品,提供保管服务。箱柜委托租赁保管业务强调安全性和保密性。它为受限制于较小居住面积的居民和较窄办公面积的企业提供了一种便利的保管服务。箱柜委托租赁保管业务是一种城市型的仓库保管业务。许多从事箱柜委托租赁保管业务的仓库经营人专门为企业提供这种服务。他们根据保管物品、文书资料和磁带记录资料的特点建立专门的仓库。这种仓库一般有三个特点:一是对于物品的保密性非常关注,因为保管的企业资料中许多涉及企业的商业秘密,所以仓库有责任保护企业秘密,防止被保管的企业资料流失到社会上去。二是对于物品的安全性非常注重,防止发生保管物品损坏变质。因为企业的这些资料如账目发票、交易合同、产品设计资料、会议记录、个人档案等需要保管比较长的时间,在长时间的保管过程中必须防止发生保管物品损坏变质的情况。三是注重快速服务反应。当企业需要调用或调查保管资料时,仓库经营人能迅速、准确地调出所需资料并及时地送到企业。

箱柜委托租赁保管业务作为一种城市型的保管业务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流通加工经营

1.流通加工的概念

流通加工是指物品从生产地到使用地的过程中,根据需要施加包装、计量、分割、刷标志、分拣、拴标签、组装等简单作业的总称。流通加工是目前仓储企业的一项非常有发展前景的业务项目,它必将给流通领域等带来很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2.流通加工产生的原因

流通加工是物流服务业与现代化生产发展相结合的产物,它弥补了大量生产与消费者需要之间的不足,例如:某生产企业需要钢铁厂的钢材,除了规格型号、标号上的要求外,在宽度、长度等方面也有特殊的要求。但是生产企业面对的是市场中的广大用户,在生产过程中这一要求是很难实现的,而惟有在流通过程中通过流通加工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为了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可以实施对在物流过程中的商品进行加工。

3.仓储开展流通加工的经济效益

(1)直接经济效益

①流通加工的劳动生产率高。流通加工属于集中加工,其加工效率与分散加工相比要高得多。

②可提高原材料的利用率。集中下料,合理套裁,可以明显提高材料利用率。

③可提高加工设备的利用率。在分散加工的情况下,由于生产周期和生产节奏的限制,不能持续使用设备,从而导致设备的加工能力不能得到充分发挥。而在流通领域的加工是面向社会,加工对象、加工的数量和范围都得到大幅度的提升,从而提高设备的利用率。

④流通加工使商品增值。

⑤由委托人交付加工费用。

⑥经过流通加工使商品物流成本降低,仓储经营人直接享受利润。

(2)间接经济效益

①能缩短时间,使许多生产厂家可以腾出更多的时间来进行创造性生产。

②能为多个生产和消费部门服务。

③对生产的分工和专业化起中介作用。

④可以在加工活动中更为集中,有效地使用物力、人力,与生产企业相比能带来更多的加工收益。

⑤吸引更多的仓储货源。

⑥提高仓储服务水平的回报。

总之,流通加工在物流活动中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流通加工的重要性不仅在于为物流合理化提供了条件,更重要的是开辟了一条提高收益的新途径,流通加工在我国的仓储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但仓储企业的流通加工业务的开展或多或少的都要有一定的资源投入,需要一定成本投入,因而需要选择仓储企业具有能力开展的流通加工业务,具有成本优势的业务,才能给加工经营带来更大收益。

4.流通加工的作用

(1)流通加工有利于生产者提高生产率,提高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使企业生产模式向现代化生产模式过渡,以流通加工这一方式来弥补大量生产的不足。

(2)流通加工可以提高物流效率与服务质量,可以使产品更具有个性化、多样化,从而满足市场需求,使物流功能得以完善和提高。

(3)流通加工可提高仓储业加工设备的劳动生产率和利用率。将加工对象集中起来进行流通加工,可以实现产量法则的低成本、高质量的加工效果,可以满足客户的特殊需求。

(4)流通加工可以提高各种运输手段的运用效率。流通加工能使运输工具、装卸设备充分发挥作用,从而提高货物的运输效率,降低运输费用。

(5)流通加工可以完善商品功能,提高经济效益。流通加工可以适当改变商品特性,使其有更广的适应面,从而提高商品销售量和销售额,满足市场的需要。

5.典型的流通加工方法

(1)钢材流通加工:可采用集中剪板、集中下料方式,避免单独剪板下料的不足之处,提高材料利用率。

(2)木材流通加工:可依据木材种类在木材产区可对原木进行流通加工,使之成为便于装载,易于运输的形状,以后还可以根据需要进一步对其加工。这样可以同时提高木材的运输效率与出材率。

(3)平板玻璃流通加工:主要方式是集中套裁,分片供应,可提高平板玻璃的利用率,简化玻璃生产厂家的规格,从而为批量生产提供保证,提高生产效率。

(4)商品流通加工:商品流通加工的项目很多,如分选加工、冷冻加工、分装加工、精致加工等。

(5)煤炭流通加工:煤炭流通加工有多种形式,如煤炭加工、除矸加工等。除矸加工可增加煤炭运输方面的收益,减少运输能力消费。煤炭加工可采用管道运输方式运输煤炭,减少煤炭消耗,提高煤炭使用率。

(6)水泥流通加工:此类加工的方法很多,集中搅拌混凝土是其中的一种主要加工方法。

(7)组装产品的流通加工:有些产品如果在生产的时候完全组装,不但成本高,且运输及装卸效率都会下降,所以对于一些组装技术不高的产品(自行车、家具)适合由流通加工完成。

(8)生产延续的流通加工:一些产品因本身特殊性的要求,需要较宽阔的仓储场地或设施,而在生产场地建设这些设施又不经济,则可将部分生产环节转移到仓储环节中去完成,如对时装的分类、检验等。

5.5 仓储多种经营

物流服务是保证企业能有效提供优质服务的基础,由于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消费者需求也逐渐多样化,仓储经营者已发现加强仓储的多种经营,改进为顾客服务的方式可以创造持久竞争优势。

□仓储多种经营的条件

物流的发展为仓储的多种经营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1)能适应瞬息万变的物流市场。消费者的需求受市场环境多种不可控因素影响,不断变化的环境因素,导致市场需求也在变化。这时企业采用多种经营,采用多种仓储经营方式,能在这种市场变化中更好地发展。

(2)能更好的减少风险。任何一个企业的经营活动都存在着风险,问题在于如何去减少风险、分散风险和增强抗风险的能力。实施仓储经营多样化,可使仓储的经营范围更广,分散经营资金,从而减少风险,确保企业的正常经营。

(3)是实现仓储企业的经营目标的需要。仓储企业采用多种经营方式,如商品交易、运输中介、仓储增值服务、配送与配载等,为实现经营目标提供可靠的保证。

仓储增值服务

随着物流业的快速发展,仓储企业应充分利用其联系广泛、仓储技术先进等有利条件,向多功能的物流服务中心方向发展,开展加工、包装、配送、贴标签等多项附加服务,从而提高仓储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能力,增加仓储利润来源,提高自身的收益。

仓储本身就是为客户提供的一项增值服务,它为客户提供了空间和时间上的商品及效用。

为了能最经济地接受市场的挑战和满足市场需求,包括动态的仓储环境,增长的顾客需求以及对更佳仓储表现的要求等,仓储业通过扩大自己的业务范围,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务项目,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更多的利益。仓储可提供的增值服务项目有:

(1)托盘儿。这是指将产品转化成一个独立托盘的作业过程。

(2)包装。把产品的包装环节交给仓储企业或仓储部门来完成,并且把仓储的规划与相关的包装业务两者相结合综合考虑,有利于整个物流效益的提高。

(3)贴标签。在仓储过程中完成在商品上或商品包装上贴标签的工序。

(4)上油漆。把对商品的上油漆过程放到仓储环节来进行,可以缩短业务流程,节约物流成本,提高仓储企业的工作效率。

(5)简单的加工生产。一些简单的加工生产业务,本来是在生产过程中作为一道单独的工序来完成的。把这些简单加工过程都交给仓储环节完成,可以从整体上简化业务流程,降低加工成本,并使生产企业能够专心其主要的生产经营业务活动。

(6)产品组装、配套。当某产品需要由一些组件或配件组装而成,就有可能通过仓储企业或部门的配套组装增值服务来提供整个供应链要求的效率。在仓储过程中,这些配件在仓库内就由专门的装配工人进行组装,提高了物流的效率,节约了供应链成本,不但增强企业的竞争力、提高效率,同时也使得生产部门和企业的压力减轻。

(7)退货和调换服务。当客户的产品销售之后,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出现纠纷时,需要实施退货或货物调换业务时,可以交由仓储企业来负责这部分的售后服务。

(8)订货决策支持。由于仓储企业掌握了每种货物的消耗过程和库存变化情况,就可根据每种货物的需求情况作出统计分析,为客户提供订货及库存控制的决策支持,帮助客户做出相关的决策。

运输中介

运输中介即运输服务中间商。他们通常没有大型运输工具,但可以向其他厂商提供间接服务工具。中间商通常向托运人提供的费率,低于承运人直接承诺的费率。这是因为中间商通常可以从承运人处得到更多的优惠。中间商的利润率是向托运人收取的费率和向承运人购买及运输服务成本的差额。中间商可以不用承担承运人在大城市内承担的收取货物和交付货物的服务。

中间商主要有货运经纪人、贷运代理人。

1.货运经纪人

货运经纪人实际上是运输代办,他以收取服务费为目的。

货运经纪人相当于整个物流业务的润滑剂,他有机地结合托运人与承运人,并且方便了小型托运人的托运活动,因为小型托运人无法得到承运人的较好服务。货运经纪人同时也简化承运人的作业,使很多小托运人不用亲自到承运人处办理托运业务。出于对利润的追求,货运经纪人会根据托运人的要求,最合理安排运输方式,节约费用,从而避免物流浪费。

2.货运代理人(简称贷代)

货运代理人把来自各种顾客手中的小批量装运整合成大批量装载,然后利用专业承运人进行运输;到达目的地后,再把大批量装载的货物拆成原来的装运量。货运代理人的主要优势在于大批量的装运可以获得较低的费率,而且在很多时候小批量装运的速度甚至快于个别托运人直接与专业承运人打交道的速度。

社会分工导致货运代理人的产生,它有以下优点:第一,通过对货物的整合,使专业承运人的规模经济效益提高。第二,缩短专业承运人发出货物的时间,这样减少货物在专业承运人处的储存时间,提高作业效率。第三,缩短托运人的发货时间,货运代理人收集的大量货物可以让专业承运人快速发货而不必等待集货发运。许多时候,托运人的小批量货物暂时没有同样目的地的货物无法发货,只有积累到一定数量后才可发运。第四,货运代理人收集的大量货物可以集中一次发运到目的地,不用中途重新装运,减少工作量,减少货物二次装运的破损率。第五,货运代理人具有熟练的运输专业技能,充分掌握运输市场的信息,且与众多的实际承运人有着密切的关系和简单而有效的业务流程。

5.6 仓储合同

仓储合同的定义和种类

(一)仓储合同的定义

仓储合同又称仓储保管合同,是指仓储保管人接受存货人交托保管的仓储物,并进行妥善保管,在仓储期满将仓储物完好无缺地送还,保管人收取保管费的协议。《合同法》第381条规定:“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合同法》第395条规定:“仓储合同分则未规定的事项,适用保管合同分则的有关规定。”

(二)仓储合同的种类

1.一般保管仓储合同

仓库经营人提供完善的仓储条件,保管存货人的仓储物,在保管期到期时,将原先收保的仓储物按照原样交还给存货人而订立的仓储合同。该合同的仓储物为确定物,保管人需原样交还。合同特别重视对仓储物的特定化,且保管人承担归还原物的明确责任,包括孳息。

2.混藏式仓储合同

存货人将一定品质数量的种类物交付给保管人,保管人将不同存货人的同样仓储物混合在一起进行保存。存期满时,保管人只需以相同种类、品质、数量的商品返还给存货人,并不需要原物归还的仓储方式称为混藏式仓储。粮食、油品、矿石或保鲜期较短的商品的储藏常用这种仓储方式。由此订立的合同称为混藏式仓储合同。混藏式仓储合同的标的物为确定种类物,保管人严格按照约定数量、质量承担责任,且没有耗损的权利。混藏式仓储合同包括保管仓储物价值的功能。

3.消费式仓储合同

存货人对商品进行存放,同时将商品的所有权转移给保管人,保管期满时,保管人只需将相同种类、品质、数量的替代物归还给存货人。存放期间的商品所有权由保管人掌握,商品保管人可以行使所有权。这种方式称消费式仓储,由此而订立的合同称消费式仓储合同。消费式仓储的保管人一般具有商品消费能力,如面粉加工厂的小麦仓储、加油站的油库仓储、经营期货交易的保管人等都是如此。仓储物所有权转移到保管人是消费式仓储与其他仓储形式的不同之处,其所有人的权利和义务由保管人承担。

4.仓库租赁合同

仓库所有人将所拥有的仓库以出租的方式开展仓储经营,由存货人自行保管商品的仓储经营方式称仓库租赁,由此订立的合同称仓库租赁合同。基本的仓储条件、进行一般的仓储管理,如环境管理、安全管理等由仓库所有人提供,但并不直接对所存放的商品进行管理。仓库租赁合同严格意义上来说不是仓储合同,而是一种财产租赁合同,但是由于出租方具有部分仓储保管的责任,具有仓储合同的一些特性。

仓储合同当事人

存货人和保管人是仓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

将仓储物交付仓储的一方是存货人。存货人必须是将仓储物交付仓储的人。仓储物的所有人,也可以是只有仓储权利的占有人,如承运人,或者是受让仓储物但未实际占有仓储物的所有人,或者有权处分人,如法院、行政机关等都可以。法人,非法人单位、个人等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营户,国家机关,群众组织,公民等也可成为合同当事人。

仓储物的保管一方是保管人。根据《合同法》规定,保管人必须是仓储设备和专门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资格。也就是说保管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有仓储保管设备和设施。如仓库、场地、货架、装卸搬运设施等。

(2)具备安全、消防等基本条件并取得相应的公安、消防部门的许可。

(3)取得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资格。

从事特殊保管的保管人,还要符合特殊保管的条件要求。无论是保管人自有的,还是租赁的,保管人必须具有设备和设施有效的经营使用权。同时从事仓储经营资格也是必需的,必须进行工商登记,获得工商营业执照。保管人可以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企业的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或其他组织;可以是专门从事仓储业务的仓储经营者;可以是贸易货栈、车站、码头的兼营机构;可以是从事配送经营的配送中心。

仓储合同的标的和标的物

合同关系指向的对象就是合同标的,也就是当事人权利和义务指向的对象。仓储合同虽然说约定的是仓储物的保管事项,与其不同,合同的标的却是仓储保管行为,仓储空间和仓储时间都包括在内。保管人提供空间和时间保管仓储物,存货人为使用保管人的仓储行为支付仓储费。因此,仓储合同是一种行为合同,一种当事人双方都需要履行一定行为的双务合同。

标的的载体和表现是标的物,仓储合同的标的物就是存货人交存的仓储物。仓储物可以是生产原料、配件、组件、生产工具、运输工具等生产资料;也可以是一般商品,包括特定物或者种类物等生活资料。但是仓储物必须是动产且是有形的实物动产,物理形状具体,能够移动到仓储地进行仓储保管。不动产不能成为仓储物,货币、知识产权、数据、文化等无形资产和精神产品不能作为仓储物,书可以作为仓储物,但图书的著作权、书内的专利权不能成为仓储物。

仓储合同的订立

1.要约与承诺

仓储要约和承诺的过程是仓储合同的订立所要经过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要约,另一方予以承诺,仓储合同成立。作为一项有效的要约,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愿望和完整的交易条件是必须具有的,这些条件可以是在要约中明示的,也可以为受要约人通过合理判断确定的条件。在要约送达受要约人后,要约人承担遵守要约的责任。要约无条件的接受称为承诺,任何对要约实质性的变动都不是承诺,是要约人的反要约。承诺必须是明确的、有确切表现的承诺。承诺到达要约人时发生效力,承诺人即受承诺的约束。

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不明确的交易愿望的行为被称作要约引诱,要约引诱不具有约束力,如广告、推销宣传等。但是如果广告等具有明确交易条件和交易愿望,且明示有约束力的,它也可成为要约。

当一方(主要是存货人)向另一方发出愿意订立仓储合同的要约,但没有明确合同的主要事项,这种要约组成了双方订立预约合同的要件。保管人的承诺表明双方成立了预约合同。预约合同并不是仓储合同本身,仅仅是双方达成了将要订立仓储合同的协议。生效的预约仓储合同也是有效的合同,双方承担将要订立仓储主合同的义务,否则违约责任必须被承担。

2.订立仓储合同的原则

(1)平等的原则。合同制度的基础,是任何合同行为都需要遵循的原则就是当事人双方法律地位的平等。本着平等的法律地位的心态,订立仓储合同的双方应进行平等协商,订立公平的合同。任何一方采取恃强凌弱,或者以大欺小、行政命令的方式订立的合同都会成为无效的合同。订立合同的原则是机会平等,不能采取歧视的方式订立合同也是平等原则的组成部分。

(2)等价有偿的原则。仓储合同是双务合同,合同双方都要承担相应的合同义务,享受相应的合同利益。在收取仓储费和劳务费方面体现了保管人的利益,保管人在仓储过程中劳动和资源投入的多少,决定了所能获得报酬的多少。等价有偿的原则在当事人双方合同权利和义务对等上也有体现。

(3)自愿与协商一致的原则。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完全根据自身的需要和条件,利用各自的知识和能力,通过广泛的协商,双方在整体上接受合同的约定,是合同生效的条件。任何采取胁迫、欺诈的手段订立的合同都会导致合同无效。合同未经协商一致,会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严重的争议,造成合同无法履行。

(4)合法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进行违反任何法规强制规定的经济主体、公民不能从事的行为,不能发生超越经营权、侵害所有权、侵犯国家主权、危害环境等违法行为。

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要求合同主体在履行合同时,不进行有损社会安定、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妨碍人民生活的行为;不进行不道德的行为。要尊重社会公德,维护国家形象,有利于精神文明的发展。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从内容上说属于道德规范,《合同法》对此进行了法律规范,因此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已成了违法的行为。

3.合同的形式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都可以被合同采用。采用电报、传真、电子邮件都可以作为书面形式,因而仓储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订立仓储合同的要约、承诺也是同样的道理。

由于仓储的货量较大、存期较长,还可能进行配送、加工等作业,并且第三人作为仓单持有人也可能被涉及到,仓储合同使用完整的书面合同较为合适。书面完整合同有利于合同的保管、履行和发生争议时的处理。

订立合同、签署格式合同等表示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存货人将货物交给仓储保管人,保管人接收货物,使合同成立。在周转极为频繁的公共仓储中,保管人采用预先已设定好条件的格式合同的形式订立合同也是可以的。在格式合同中,存货人只有签署或者不签署合同的权利,而没有商定格式合同条款的权利。

仓储合同的条款

仓储合同为不要式合同,不具有严格的条款规定的特点,当事人根据需要商定合同事项,且由双方协议采用合同的形式。当事人条款、仓储物条款、仓储条款、价款、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条款都是仓储合同的条款。

(1)存货人、保管人的名称、地址,必要时增加的通知人。履行合同的主体是合同当事人,需要承担合同责任,需要采用完整的企业注册名称和登记地址,或者主办单位地址。主体为个人的,姓名和户籍地或常驻地(临时户籍地)都必须明确表示。

(2)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仓储物必须是动产,能够存放到仓储地进行保管,会发生交接,因而需要明确地将仓储物特定化或者特定种类化。采用完整的商品名称或种类名称表示仓储物的品种;采用公用的计量方法确定数量并达到最高的精度,用最小的独立封装单元确定件数(如箱装货物以封口的外包装为单位),或者以最小的组成单位确定数量(如成捆的管材,用具体管材根数表达);可以仅用外包装可见质量或者商品本身的质量表示商品的质量,标准可以采用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或者约定的标准,必要时可采用通过商品检验的质量报告为准的方式;应采用标注在外包装上的标记或者拴挂的标签来进行标记。

(3)交接时间和地点、验收方法。交接时要确定仓储物入库时间,保管人须在此时准备好货位以便进行交接。交接地点可以表明运送货物入库的责任承担人,但还需要明确卸车搬运的承担人。交接理货方法,验收的内容、标准、时间和方式也要在合同中明确。验收内容与质量标准具有较强的相关性,往往就是根据质量标准进行验收。约定了验收标准的,保管人仅对验收事项负责。如约定仅对仓储物的外包装进行验收,返还仓储物时对于外包装的损坏由保管人负担,但对内容不承担责任,除非是可以证明是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害。

(4)仓储物的损耗标准。仓储物在经过长期存放和多次作业后,由于挥发、散失、扬尘、氧化、计量方法不同等原因造成耗损减量,对于这类减量,保管人很难承担责任,对其进行处理时采用协议免责的方法,也就是在合同中订立耗损条款,双方约定免费标准,包括重量或者件数的减少量。货物损耗标准可以采用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也可以由双方合理约定,有约定的标准则适用约定的标准。

(5)储存场所。双方约定的仓储物存放的仓库地理位置、存放的仓库或货场称为储存场所。根据仓储物的特性,储存场所可以约定的较为笼统或者极为具体明确。对于特殊商品,必要时保管条件和保管方法都要约定明确。储存场所不仅表达了保管人的保管条件和存货人的保管要求,而且可以依据运输便利程度确定出入库的运输成本。

(6)储存期间。双方约定的仓储的储存时间称为储存期间,可以采用期限表示,如储存3个月,自货物入库起开始计算;或者以日期的方式表示,如9月10日至12月10日;或者对具体的存放期间不进行约定,但约定到期的确定方法,如提前一个月通知等。保管人计收仓储费的基础是储存期间。储存期间是保管人承担责任的期间,也是库容使用计划安排的依据。存货人不能遵守储存期间条款,保管人有权要求存货人承担违约责任。

(7)仓储费。仓储费条款包括确定仓储费的费率、仓储费的计算方法、支付方法和时间等。预付、定期支付、结算等都是仓储费的支付方式。《合同法》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支付时间的,采用交付仓储物时支付的方式。仓储费未被当事人约定的,保管人仍可以就提供劳务向存货人要求支付报酬。

(8)仓储物的保险约定。仓储物必须进行保险。若保管人已对仓储物进行了保险,保管人所投保的保险人、保险金额、保险期间必须告知存货人。未保险的可以委托保管人进行投保,保险费需由存货人承担。

(9)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包括存货人未交付货物、未在约定时间提取仓储物的违约责任;保管人不能接收仓储物、或者不能在约定的时间接收仓储物的违约责任等。存货人未在约定时间提取仓储物的超期费用;仓储物在仓储期间造成损害的赔偿;违约金的标准;补救措施等出现违约时的处理方法等也要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的主要承担方式是违约金,但必须在合同中明确,包括违约金数额标准或者计算方法、支付条件等。

(10)合同变更解除的条件。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是合同双方期望发生的结果。但因为客观原因变化巨大或者双方利益的需要,原合同的继续履行可能对双方都不利,可以采用合同变更或解除的方法避免不利局面的发生。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就要确定合同发生不利履行时如何处理,以及不利的具体条件,也就是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11)争议处理。是有关合同争议的诉讼或者仲裁的约定。

(12)合同签署。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协商一致使合同成立就是合同签署。作为诺成合同,也就意味着合同开始生效。签署合同由企业法人代表、代表人签名,签署时间必须被注明,法人或者组织还需要盖合同专用章。个人签订合同时只需签署个人完整姓名。

仓储合同的生效和无效

仓储合同为诺成性合同,在合同成立时就生效。仓储合同生效的条件:双方签署合同书;合同确认书送达对方;受理约方的承诺送达对方;公共保管人签发格式合同或仓单;存货人将仓储物交付保管人,保管人接受合同等。

在仓储合同生效后,发生的存货人未交付仓储物、保管人不能接收仓储物都属于未履行仓储合同,违约责任由责任人承担。

已订立的合同,但由于合同违反了法律规定,从而被认定为无效,称为无效合同。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工商行政机关认定合同无效,可以在合同订立之后、履行之前、合同履行之中或者合同履行之后认定合同无效。

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仓储合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仓储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不法目的的仓储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仓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仓储合同;无效代理的合同均是无效仓储合同。对于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在订立合同中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给予变更或者撤销。

无论无效合同于何时被订立,都是自始无效,也就是说无效合同所产生的民事关系没有效力。依法采取返还财产、折价赔偿等使因无效合同所产生的利益消亡,通过没收所得对违法造成合同无效一方给予处罚。

仓储合同格式

仓储合同可以分为单次仓储合同、长期仓储合同、仓库租赁合同、综合仓储合同等几种类型。仓储合同是不要式合同,当事人可以协议采用任何合同格式。

1.合同书

仓储合同的最常用格式就是合同书。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合同条款、当事人签署四部分构成合同书。合同书具有形式完整、内容全面、程序完备的特性,十分有利于合同订立、履行、留存及合同争议的处理。

2.确认书

在采取口头(电话)、传真、电子文件等形式商量签订合同时,为了明确合同条款和表达合同订立,常常采用一方向另一方签发确认书的方式确定合同。合同格式的主要部分是确认书,由于确认书仅有发出确认书的一方签署,因此确认书与完整合同书不同。确认书分成两种形式,一种仅列明合同的主要事项,合同的其他条款在其他文件中表达,如传真:本公司同意接受贵公司9月20日提出的仓储200t钢管的要求,请及时送货。将完整合同事项列在确认书上,合同书相当于是确认书的另一种形式。

3.计划表

在订立长期仓储合同时,对具体仓储的安排用计划表的形式被较多采用,由存货人定期制定仓储计划交保管人执行。长期仓储合同的补充合同或执行合同就是计划表。

4.格式合同

对于仓储量极大、每单位仓储物量较小,也就是次数多、批量少的公共仓储,如车站仓储等,保管人常采用格式合同。由一方事先拟订格式合同,并在工商管理部门备案的单方确定合同,在订立合同时只是由保管人填写仓储物、存期、费用等变动事项后,直接签发和存货人签订,对条款不进行协商。

仓储合同的变更、解除

在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该合同履行原则被《合同法》明确规定。仓储经营具有极大的变动性和复杂性,会因为主客观情况的变化而产生变化,为了避免当事人双方的利益受到更大的损害,变更或者解除已生效的不利合同可以成为更有利的选择。

(一)仓储合同变更

对已生效的仓储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者补充,不改变原合同的关系和本质事项称为仓储合同变更。

仓储合同当事人一方因为利益需要,向另一方提出将合同进行变更的要求,并要求另一方在限期内答复,另一方在期限内答复同意变更,则合同发生变更,双方按照变更后的合同履行。如果另一方在期限内明确拒绝变更,则合同变更不能成立。合同变更后按变更后的合同履行,对变更前已履行的部分没有追溯力,但因为不完全履行发生的利益损害,可以成为请求赔偿的原因,或者变更合同的条件。

(二)仓储合同的解除

未履行的合同或合同尚未履行部分不再履行,使希望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消亡或使合同履行终止称为仓储合同的解除。

1.仓储合同解除有如下几种方式

(1)存货人与保管人协议解除合同。协议解除合同和协议订立合同一样,是双方意见一致的结果,具有最高效力。解除合同协议可以在合同生效后、履行完毕之前双方协商达成;也可以在订立合同时订立解除合同的条款,当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发生时,一方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

(2)出现法律规定的仓储合同解除条件而解除合同。这是当事人一方依照《合同法》规定采取解除合同的行为。《合同法》中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任一方可通知对方合同被解除;一方当事人预期违约,另一方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仓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迟延对合同义务进行履行,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仓储合同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得到实现,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一方依法选择解除合同的,要书面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达对方,合同解除。有权解除合同一方也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定解除合同。

2.仓储合同解除后的后果

合同解除后,因为仓储合同所产生的存货人和保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对于未履行的合同自然应该终止履行。合同解除对合同的清算条款的效力没有影响,双方仍需要按照清算条款的约定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需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方仍要依据合同规定的条款承担违约责任、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经济损失。如违约的存货人需要对仓库空置给予补偿,造成合同解除的保管人则需要对运输费、转仓费、仓储费差额等损失赔偿进行承担。

仓储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权要求对方采取的行为和自身需要进行的行为或不行为就是仓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合同的约定和法律的规定产生了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对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包括:合同明示条款、合同的默示条款。明示条款具有绝对的效力,当事人应尽可能采用明示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合同中没有写出的,但是根据订立合同的环境和合同的性质,依据通常的专业知识可以合理地推定得出的当事人在合同履行中所能享受的权利与要承担的义务,就是默示条款。

存货人的权利与义务

1.告知义务

存货人的告知义务有两个方面:对仓储物是否完整明确的告知以及是否有瑕疵的告知。

在订立合同时,存货人要完整、细致地告知保管人仓储物的准确名称、数量、包装方式、性质、作业保管要求等涉及到验收、作业、仓储保管、交付的资料被称为完整告条。如果是危险货物,存货人还要提供详细的说明资料。存货人未告知的仓储物属于夹带品,保管人可以对其拒绝接受。

仓储物及其包装的不良状态、潜在缺陷、不稳定状态等已存在的缺陷或将会发生损害的缺陷都属于瑕疵。保管人掌握仓储物所具有的瑕疵可以采取针对性的操作和管理,以避免损害和危害现象的发生。

因存货人未告知仓储物的性质、状态,造成保管人验收错误、作业损害、保管损坏,存货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2.妥善处理和交存货物

存货人应对仓储物进行妥善处理,根据性质将仓储物进行分类、分储,根据合同约定妥善包装,使仓储物适合仓储作业和保管。

存货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保管人交存仓储物,并提供验收单证。交存仓储物不是仓储合同生效的条件,而是存货人对合同进行履行的义务。存货人未按照约定交存仓储物即构成违约。

3.支付仓储费和偿付必要费用

保管人订立仓储合同的目的就是收取仓储费,是对仓储物进行保管所获得的报酬,是保管人的合同权利。存货人应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按量地支付仓储费,否则违约就会发生。如果存货人提前提取仓储物,保管人不减收仓储费。如果存货人逾期提取,仓储费应该被加收。由于未支付仓储费,保管人有对仓储物行使留置权的权利。

在仓储期间仓储物发生的应由存货人承担责任的费用支出或垫费,如保险费、货物自然特性的损害处理、有关货损处理、运输搬运费、转仓费等,存货人应及时支付。

4.查验、取样

在仓储保管期间,存货人有行使对仓储物进行查验、取样查验的权利。由于查验,当然会影响保管人的工作,取样还会造成仓储物的减少,但存货人合理进行的查验和取样,保管人不得拒绝。

5.及时提货

按照合同的约定,存货人应该按时将仓储物提离。保管人根据合同的约定安排仓库的使用计划,如果存货人未将仓储物提离,会使得保管人已签订的下一个仓储合同无法履行。存货人没有于约定的时间提离仓储物,保管人可以向提存机关要求提存该仓储物。

保管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适的仓储条件

具有合适的仓储保管条件是仓储人经营仓储保管的先决条件。有保管货物的保管设施和设备,适合的场地、容器、仓库、货架、作业搬运设备、计量设备、保管设备、安全保卫设施等条件都被包括在内。同时保管人员、商品养护人员也应该配备,有效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也要具备。同时保管人所具有的仓储保管条件对所要进行保管的仓储物的相对仓储保管要求,如保存粮食的粮仓、保存冷藏货物的冷库等也要适合。如果保管人不具有仓储保管条件,便会构成保管人的违约。

2.验收货物

验收货物不仅是保管人的义务,也是其合同权利。在接收仓储物时保管人应该对货物进行理货、计数、查验,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检验货物质量,并签发验货单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和方法、或者合理的方法验收货物。保管人未验收货物推定为存货人所交存的货物没有缺少损坏。保管人要返还完好无损的货物。保管人在验收中发现货物溢缺,对溢出部分可以拒收;对于短少的有权向存货人主张违约责任;对于货物存在的不良状况,有权要求存货人更换、修理、或拒绝接收。需如实进行记录,以使责任明确。

3.签发仓单

在接收货物后,保管人根据合同的约定或者存货人的要求,及时向存货人签发仓单。在存期届满时,根据仓单的记载向仓单持有人交付货物,并承担仓单所明确的责任。保管人根据实际收取的货物情况签发仓单,并根据合同确定仓单的责任事项,以防止将来向仓单持有人承担超出仓储合同所约定的责任。

4.合理化仓储

保管人应在合同所规定的仓储地点存放仓储物,并充分使用先进的技术、科学的方法、严格的制度,高质量地进行仓储管理。保管人应使用适合于仓储物保管的仓储设施和设备,如容器、货架、货仓等。保管人应从谨慎操作、妥善处理、科学保管和合理维护等各方面做到合理化仓储。对于仓储物的保管,保管人应当承担责任,因其保管不善所造成的仓储物在仓储期间发生损害、灭失,除非保管人能证明损害是由于货物性质、包装不当、超期以及其他免责原因造成的,否则赔偿责任就要由保管人承担。

5.返还仓储物

保管人应在合同规定的地点和时间向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交还约定的仓储物。仓储合同没有明确存期和交还地点的,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可以随时要求提取仓储物,保管人应在合理的时间内交还存储物。同样,保管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存货人提取仓储物。在催告存货人提货期满后存货人仍不提取仓储物,应索赔超期保管费。

一般仓储合同规定,保管人在交返仓储物时,应将原物及其孳息、残余物一同交还。

6.危险通知义务

当仓储物出现危险时,保管人应及时通知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包括在货物验收时发现不良情况、发生不可抗力损害、仓储物的变质、仓储事故造成损坏以及其他涉及仓储物所有权的情况都应告知存货人。存货人掌握仓储物的状态是存货人具有所有权的权利体现,对于仓储物的危险涉及到仓储物的交易、保险以及可能造成的进一步损害,存货人能及时掌握和采取措施处理,对减少损失十分有利。

当然,在发生或发现危险时,采取紧急措施处置,防止危害扩大是保管人的义务。

违约责任和免责

(一)违约责任

存货人或者保管人不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的约定的称为违约。为了限制违约行为,以及因为一方的违约造成另一方的损失,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这不仅是合同法律制度的规范,也是当事人协议合同的必要事项。通过法定的和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的承担,增加违约成本,弥补违约的损失,减少违约的发生,对市场的稳定和建立市场秩序十分有利。

对方的损失是违约责任的原则,违约方需对对方的损失,包括直接造成的损失和合理预见的利益损失给予弥补。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恢复原状、继续履行合同等都是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1.违约金

合同约定当发生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时,需向另一方支付违约的金额称为违约金。违约金本身是一种对违约的惩罚。合同约定和违约行为的发生是违约金产生的前提,包括发生预期违约,而无论是否发生损失。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同时规定,当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时,可以要求法院或仲裁予以调整,因而违约金又可被认为是一种赔偿处理的方法,具有赔偿性。合同违约金的约定可以按照违约的现象进行约定,如未履行合同的违约金、不完全履行合同的违约金、迟延履行合同违约金等,也可以确定一种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当发生违约时通过计算确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

违约金以约定支付的方式进行,对于合同履行中因责任造成对方损失的赔偿,采取违约金支付的方式使得索赔过程得以简化。实践中违约金的约定也称为简化纠纷处理的手段。

2.赔偿损失

当事人一方由于违反合同的约定,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使合同对方发生损失的,对方损失的赔偿责任应该由其承担。违约和使对方产生损失是赔偿损失的条件。违约所直接造成的损失和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所能预见的履行合同后对方可以获得的利益都包括在这种损失内。

违约的赔偿责任既是法定的责任也是约定的责任。因为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的约定未被履行而出现了违约,而导致赔偿的法律责任的发生。

5.7 仓储存货的发出与搬运

催提

使用仓库要进行良好的计划,只有在确定有空余货位时,才能接受存货人的仓储委托。已经和将要提空的货位都属于空余货位。因而对将要到期的仓储物,要做好催提工作,以免接受了新的委托,但没有仓容不能接受仓储物。

到期日即将来临前的一段时间可进行催提。合同有约定的,在约定期通知,如原合同订有续期条款的,在续期日前通知。合同如果没有明确规定通知期,仓库应在合理的提前时间内催提,以便提货人有足够的时间准备。

催提是直接向已知的提货人发出提货通知,可以用传真、信件、电话等方式。当不知道确切提货人时,可以向存货人发出催提请求。

另外,对于在仓储期间发生损害、变质的仓储物,质量保存期就要到期的商品,或者剩余的地脚货、残货,也应进行催提,避免因堆积而占用仓容,同时减小或避免存货人的损失。

备货

仓库接到提货通知时,应及时进行备货工作,以保证提货人可以按时完整提取货物。备货时要对照货物的资料认真核实货物,避免出错。在部分货物出库时,应按照先进先出、不利保管先出、易坏先出的原则,安排提货时间。已损害的货物应动员提货人先行提货,然后根据与提货人达成的协商安排出货,没有协商安排的,可以暂时不出货。

备货工作主要有:

(1)包装整理、标志重刷。仓库应清理原货包装,清除积尘。如果包装已经损坏,要更换包装。提货人要求灌包或者重新包装的,要及时安排包装作业。

若包装的标签不清楚或脱落应进行补刷或补贴;提货人要求标注新标志,应在提货日之前进行。

(2)零星货物组合。为了作业方便,对零星货物进行配装,将货物放在托盘式大型容器中以免提货时造成遗漏。

(3)根据要求装托盘或成组。若提货人要求装托盘或者成组,应及时进行操作,保证工作质量。

(4)转到备货区备运。将要出库的货物提前调到备货区,以便能及时装运。

出库交接

在提货时,仓库应核实提货人办理的各种提货凭证,确定提货人已妥善办理仓库提货手续。认真核对提货人身份以免发生错误,并收回提货凭证。

提货时,仓库应会同提货人共同查验货物,逐件清点,或者查重验斤,检验货物状态。在货物装车前,要对来库车辆进行检查,确认车辆符合装车作业,并且记载车辆不良的装运情况或要求供车方妥善处理。

由仓库负责装车的,装车前应对车厢进行清扫及必要的铺垫,督促装车人员妥善装车,装车完毕,通过绑扎进行固定。由提货人自理装车的,对装车作业进行监督,确认作业损害。

装车完毕,会同提货人签署出库单证、运输单证,收留留存单证,交付随货单证和资料,办理货物交接。给每一辆车签发出门证,以便门卫核对后放行。

销账、存档

货物全部出库完毕,仓库应及时将货物从仓储保管账上核销,以便仓库内账货相符。将留存的货物单证、提货凭证、文件、记录等归入档案。将已空出的货位标注在货位图上,以便安排新的货物。

装卸搬运的合理化原则

装卸搬运是指对仓储物资在空间的垂直举放、水平移动的物理性活动。具体来说,装卸是将存储的货物通过运输送到搬运设备上和从设备上卸下货物,以及相应的拆码和堆码作业;搬运则是在同一场所内,对物品进行较短距离的水平移动。装卸搬运是仓储的基本工作之一,在仓储作业中占用最大劳动量。从货物进入仓库的查验、接收、检验、堆码,到出库时的整理、清点、备料、发运,以及涉及的流通加工都伴随着装卸搬运作业。

装卸搬运作业不仅是繁重的工作,是仓储中最大的劳动投入的项目,而且也是仓储物残损的高发环节。做好装卸与搬运工作,不仅有利于降低仓储成本,也能降低风险。装卸搬运需要耗用较多的时间,也是影响仓储周转效率的重要因素。

装卸搬运合理化是装卸搬运的基本原则,装卸搬运合理化表现在以下各方面。

1.装卸搬运次数最少

仓库应通过细致的安排与组织,尽量减少装卸与搬运次数,消除无效装卸和搬运。为此需要准确掌握仓储物品的流通动向,通过仓储协议确定物品流通计划,选择合适的仓位,必要时采取分点存放,防止压堵出库货物,避免货物在仓库内倒仓。通过良好的物流组织,排除重复装卸搬运。

2.机械化作业

装卸搬运是高强度、大负荷的作业,采用人力工作不仅效率低下,而且容易产生差损。仓库需要采用机械进行装卸搬运,降低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率。此外,为了降低物流成本,货物采用集成的大包装成为主流趋势,对这类货物无法采用人力作业,只能使用机械作业。机械化作业不仅可以进行复杂的操作,还可以进行简单操作,如推力、人力吊机等人力机械进行作业。

3.托盘化、集成成组等作业

托盘化作业是指将货物直接堆放在托盘上,进行必要的固定,连同托盘一起进行搬运、装卸和堆垛的仓库作业方式,通常还带着托盘一起运输出库。托盘化就是为了使用机械,提高工作效率。此外,还可以采用其他成组器材,如绳网、货箱或其他较大容器进行成组集成。成组化作业不仅能提高效率,还能减少货物在作业中的耗损。在成组作业时要注意使用标准化的成组设备。

4.装卸、搬运移动距离最近

在装卸和搬运作业中,清理作业现场,妥善调度车辆等运输工具,使运载车辆及搬运工具尽可能接近货位,或进入装卸作业区。在装卸作业设备能直接进行作业的位置,尽量避免完全采用人力的水平搬运。

5.装卸搬运作业衔接流畅

搬运和装卸是伴随进行的,如果搬运和装卸两个环节不能衔接,会使作业量大幅增加。比如说:已经把货物搬运到装车场地,先要卸下搬运设备,在地面堆放,然后再从地面装上车辆,这就意味着增加了一次装卸作业。相反,直接从车辆、船舶卸到搬运设备上,运到堆场堆垛,装卸搬运作业量会减小。

6.省力化作业

仓库装卸搬运作业毕竟还不能完全依靠机械操作来实现,需要适当地使用人工作业或协助作业。为了把劳动强度降到最低,省力化的作业设计和组织极为必要。省力化作业方法主要有:充分利用重力,如采用滑板、自上向下作业等;避免重物提升,如重货放在货架下层的齐腰高度,建造与车厢同样高度的车辆作业平台;采用滚动作业方式。

7.系统化

装卸搬运作业是仓库作业的必不可少的环节,同时又是仓库效率、仓储质量的重要环节,必须把装卸搬运与仓储经营、仓库管理看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通过系统化、全局化的组织和协调,实现仓储装卸和搬运的合理化。

搬运活性

搬运活性是指物品按照装卸与搬运次数进行分类,通常用活性指数0、1、2、3、4来表示。指数越高表明搬运的方便程度越高,搬运起来越容易。例如:无包装在地面散放的货物很不方便移动,其活性指数为0;有包装或放置在一般容器内的物品,其活性指数为1;装载在托盘上或者入集装箱的物品,其活性指数为2;在无棚货车与可移动设备及工具上装裁的货品,其活性指数为3;放置在输送线上,其活性指数为4.

仓储货物需要根据其保存时间进行安排,适当选择活性指数。大多数仓储物都处于待运状态,其活性指数较高。活性指数高表示方便搬运作业,也意味着不能稳定存放,同时占用过多设备,降低仓容的使用率。对于长时期仓储的物品,应采用较低的搬运活性,进行稳定堆垛。

搬运方法

1.人力搬运

人力搬运分为负重和人力设备两种。直接采用人力负重搬运只适用于堆码、上架、拆码、装拆箱、打码成组等作业,或者应急作业。人力负重能力小,人体容易受伤害,作业不稳定,计量不准,持续时间极短,工作效率低下,比较容易发生错误,正常的作业安排不应依赖人力负重搬运作业。

人力设备搬运则是较为常见的方法,如人力拖车、手推车、手动提升机等。采用人力设备搬运应注意距离的控制,不能进行长距离搬运;每次搬运负荷控制在适当的范围,如手推车不得超过500kg;搬运线路地面平坦,避免在坡度较大的场地进行作业。

2.拖车搬运

搬运时将平板车与机动拖车相结合,一般适用于较远距离、地面不平坦的场地搬运。拖车可以搬运大型货物,可适用于任何物品,包括集装箱的搬运。但拖车搬运需要装卸车作业,只有在两端直接装卸作业时才有效率。

3.输送带搬运

利用输送带将货物从装卸场传输到仓库,可以实现不间断搬运,是效率较高的搬运方式,且搬运质量最佳。现今的散装货物都是通过传送带进行搬运的。输送带搬运是自动化仓库的最重要的设备。由于输送带固定安装,只能在特定的场合使用。输送带的货物传送量较小,不适合重量大的货物搬运。

4.叉车搬运

叉车搬运是仓库近距离搬运仓储货物的主要方法,直接利用叉车的水平移动能力进行搬运。叉车搬运有直接对大型货物搬运和利用托盘、货板打码搬运方式。由于叉车具有提升能力,所以能直接进行装卸车、堆垛、搬运、上架作业。叉车自重量小,操作时使用不够稳定,货物容易滑落,尤其是在地面不平坦及转弯作业时,这一缺陷更为突出。

5.8 配送与配载

配送

1.配送的概念

配送是在合理的区域范围内,根据用户要求,对物品进行加工、拣选、包装、组配、分割等作业,并按时将其送达指定地点的物流活动。

2.配送的特点

作为一种现代化的物流管理方式,配送在物流全过程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配送可以缩短流通渠道,使物流环节减少,提高资金效益和促进物流的合理化。具体有以下特点:

(1)配送是和订货系统紧密联系的,但它又不是广义概念的组织商品订货、签约、进货及时对商品进行分配供应,而是供应者以送货到户的方式提供服务性供应。从服务方式来讲,是一种“门到门”的服务,可以将商品从仓库一直送到用户的仓库、车间、营业所或生产线的起点。

(2)配送是从用户提出的要求出发,并以最合理的方式依靠现代化的装备和管理达到一种高水平的送货方式。

(3)配送是从配送中心至用户的一种特殊送货方式。它不单是送货,在活动内容中还有配货、分拣、配装等工作,即满足用户的各种需求。

(4)配送不是单独的运输和输送,而是运输与其他活动共同构成的组合体。

3.仓储经营人的配送经营

仓储经营人用储存在仓库内的大量商品等待向消费者送货的条件,向存货人提供分时、分批的送货业务,并进行商品分类、组合等处理,具有极其便利的条件。影响仓储开展配送业务的原因主要是仓储经营人进行配送的收益与成本之间的比较,仓储开展配送的收益有:

(1)配送中的直接收益。接受配送的委托人因配送业务支付的费用,通常该费用比较少,仓储经营人如果只获得该收入,通常无法继续开展配送业务。

(2)配送组合、加工的收益。该收益是仓储开展配送的另一项劳务收益,能够充分利用仓储中的场地和劳动力、设备的已有投入,有利于有效利用仓储资源。

(3)提高仓储的服务水平。高水平的服务可以获得较高的回报,分享服务的增值。

(4)吸引更多的仓储。提供的仓储多样化的产品,能满足更多客户的需要,从而拓展客户市场。

配载

配载是指向运输工具和运输线路安排货载的运输业务。交通运输工具的大型化和运输线路的细分是现代运输业具有的特征。大型化的运输工具需要大量的货载支持,需要经过仓储的集货。大量聚集在仓储中的货物需要高效的配载安排,保证交通工具的满载和及时运出货物。在配送中首先把商品进行分拣和配货,然后进行车辆的配载。由于配送的每种商品数量都不大,但是总数却很大,常常需要安排许多车辆才能完成配送工作。

配载是配送活动的一个重要内容。配载是把所送的商品以最便捷最适当的方式安排在运输车辆上,以最少的运力来满足配送的需要。配载可充分利用车辆的容积和载重量,做到满载满装,从而降低运输成本。

在进行车辆配载时,要坚持“方便装卸,充分利用运输工具,保证商品安全,满足用户的需求”的原则。

简单的配载一般通过经验和手工计算来完成。在装载商品种类较多、车辆种类又较多情况下,可通过计算机管理。编制设计相应的运输组织软件,并将经常运送的商品数据和车辆的数据输入储存,以后每次只需输入需要运送的各种商品量及运送地点,就可找出最佳的配载方案。

物流经营者

物流经营者的类型主要有:

(1)物流经营者本身为产品生产者和物流组织者。他们依据合同内容生产产品、物流组织与物流管理,运用所拥有或租赁的专门设备、设施,包括船舶、仓库等,以及各项物流技术,开展各项物流作业。企业设有物流组织和管理的职能部门。

(2)综合物流经营者。一般是那些跨国或跨地区的产品生产者或商品经销者,成为生产者和营销者进行综合物流服务的专业经营者,包括从事远洋运输和具有综合运输能力和实力的经营公司。他们利用自己的运输优势以及具备开展综合物流所具有的能力与条件,充当综合物流经营人的角色。他们与客户签订综合物流协议,进行综合物流设计、组织和过程监管,提供物流信息,通过优质的服务满足客户需求。

(3)虚拟物流。其经营者绝大多数是那些虚拟公司。他们可能没有物流功能性作业的设施与设备,不能实际进行物流操作。但是,他们可以借助先进的技术和专业人员为客户提供综合物流的设计、运作安排、项目开发,协调物流过程中各相关关系,为企业物流和物流产品提供咨询、决策和论证服务。这类企业,一般有自己稳定的关系网、高效的信息管理系统和信息处理能力,对市场具有敏感性和响应能力,同时建立有自己的质量保证体系,已经树立了自己的品牌。这类企业一般没有很大规模,有的在经营活动中确定目标市场后,采用多样化的经营战略扩展市场。

(4)物流经营者本身为批发商、经销商或采购商,同时又是物流组织者和货物配送者。他们依据供应状况和市场需求,进行产品或初级产品或未制产品的采购,预先制订统筹方案,进行组织管理,直至最后的产品销售成功。

(5)物流经营者是参与物流某项功能的服务者。他们根据该项功能服务的要求与便利进行附加功能或接受整个物流委托,成为物流的组织者。比如,仓储公司,利用便利的仓储与保管功能,向客户进行物流产品推销和物流功能服务;运输公司,利用货物贸易运输之便利,向客户延伸业务的服务范围。

(6)专业物流服务者。他们拥有一定的物流设施、设备和专业人员,或无设施与设备但拥有专业人员的经营者。他们先在市场中寻找客户,接受委托,提供物流的基本服务。这类经营者一般面向社会,向各类客户提供需求服务。

5.9 仓储商务管理概述

仓储商务管理的概念与作用

仓储商务是指仓储经营人利用所具有的仓储保管能力向社会提供仓储保管产品和获得经济收益所进行的交换行为。仓储商务是仓储企业以其仓储经营而对外进行的交换活动,是一种商业性的行为,因而说仓储商务发生在公共仓储和营业仓储之中,企业自营仓储则不发生仓储商务。仓储商务活动包括调查仓储商情和寻找商机,市场分析和选择商业机会,商务磋商和签订商业合同,合同履行的协调、争议处理和风险控制,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制定竞争战略和发展市场,促进企业向可持续经营的方向发展等。

仓储商务管理则是仓储经营人对仓储商务所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和控制的过程,是独立经营的仓储企业对外行为的内部管理,属于企业管理的一个方面。仓储商务管理涉及到企业的经营收益、经营目标,因而更为重视管理的经济性、效益性。相对于其他企业项目管理,商务管理具有外向性,以企业的外部经济活动为核心管理内容。商务管理又具有整体性,商务工作不仅是商务职能部门的工作,而且涉及到仓储企业整体的经营和效益,也是其他部门能否获得充足工作量的保证,因而仓储商务管理是高层管理人的核心工作,也是企业其他各部门关心的工作和需要各部门支持的工作。

仓储商务管理的目的是为了更加充分的利用仓储资源,最大限度地获得经济收入和提高经济效益。具体表现在:

1.最充分地利用企业资源

商务管理的目的是为了尽量增加商品交换量,使得仓储生产的产量最大化。在良好的仓储管理之下,仓储企业获得大量的商业机会,也承担了按时完整提供产品的义务。这就需要仓储企业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包括仓储能力和作业能力、人力资源和生产的资金)完成生产任务,使仓储的一切资源都得到最充分的发挥。

2.满足社会需要

仓储企业的商务管理就是为了使仓储企业能进行尽可能大的产品交换,向社会尽量多提供仓储产品,实现满足社会对仓储产品的需要。仓储商务管理的任务就是有效的开发市场、跟随市场的需要改变产品结构,改进服务质量,降低产品价格,提高产品竞争力;通过市场挖掘商业机会、促进交易等使产品被更广泛的市场和客户所认可。

3.塑企业形象

商务人员对外交往,代表着企业的形象。通过任人唯贤、以人为本、职责明确的原则建立的一支优秀的商务队伍,在对外商业交往中业务熟练,精明能干,提倡合作和服务的精神,以及企业的诚信度,形成仓储企业可依赖、高水平的企业形象。商务的每一项工作都会对企业形象产生直接的影响。良好的企业形象可促进企业的社会效益的提高。

4.提高收益

通过充分利用仓储企业的有效资源、提供满足社会不同需要的产品,实现企业产品的被市场广泛接受,从而拉动产量的上升;另一方面,严格的成本管理、最小的风险承担使得成本降低,提高企业的经济收益。提高整体收益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5.降低成本

生产成本、交易成本的高低是决定产品能否被社会接受的基本条件。仓储商务管理不仅要尽量增加收益,在市场竞争之下,更重要的是控制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仓储商务管理要采取先进的现代化技术、经济管理理论、传统的有效经营方法,控制和减少交易成本,还要通过把限定的产品价格分解到每个生产环节,掌控总体生产成本。

6.减少风险

企业的经营风险绝大部分来自于商务风险,高水平的商务管理就在于避免发生商务风险,规避经营风险和防止责任事故。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协调解决争议纠纷,建立仓储商务质量管理体系是仓储商务管理的重要任务。

仓储商务管理的内容

仓储商务管理是仓储企业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包括对商务工作的人、财、物的组织和管理,其中涉及对资源的使用问题,激励机制、制度建设以及商务队伍的教育培养和发展提高等各方面。具体有以下方面:

(1)仓储商务机构的设定和商务人员的选用和分配,管理制度、商务工作制度的设立;

(2)进行有效的市场搜寻,广泛收集和高质量地分析市场信息,捕捉有利的商业机会,科学制定竞争策略;

(3)根据市场的发展需要,科学地规划和设计产品营销策略,促进产品的销售;

(4)进行科学合理的组织、充分利用先进的技术和传统的有效方法相结合降低交易成本;

(5)准确地进行成本核算,确定合理的价格,提高产品的竞争力;

(6)细致分解产品成本,促进企业整体成本管理的效果,进一步降低成本;

(7)以优质的服务满足消费者和用户的需要,实现企业的经济和社会的效益;

(8)加强交易磋商管理和合同管理,严格依合同办事,保证信誉,讲信用;

(9)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妥善处理商务冲突和纠纷,防范和减少商务风险;

(10)加强商务人员管理,以人为本,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激发其智慧与创造力;重视商务人员的培养和提高,确保商务工作人员跟上时代发展的要求和保持发展后劲。

仓储商务管理所遵循的原则

1.满足社会需要

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就是为了满足不断增长的社会需求。仓储生产也是为了满足社会对仓储的需要。仓储商务管理就是将仓储货物与社会产品不断进行交换,使仓储资源能被最大程度地利用,服务于社会,为社会创造更大的财富。仓储商务管理要以市场为导向,当产品供不应求时,充分挖掘仓储潜力,发展仓储能力,使需要仓储的物资都能获得必要的仓储;当产品供过于求时,通过开展多元服务、组织增值服务、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使仓储总供给量与市场需求相平衡。避免采取歧视经营、垄断经营、囤积仓储能力等经营方式。随着社会需求的不断发展和不断变化,仓储商务也应不断追求变化,不断创新,以适应社会需要。

2.适应市场竞争

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就是广泛的市场竞争,没有竞争就没有市场。仓储商务工作面临的就是激烈的市场竞争。商务管理就要善于竞争、敢于竞争,既要敢于开展积极的竞争,也要勇于迎接各种挑战。需要制定完整的市场竞争策略,创造成本优势、服务优势、价格优势、技术优势,充分利用资本经营手段,发展规模效应形成竞争优势,形成网络服务,在市场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

3.依法、守法商务

市场经济是法制的经济,要以法律来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禁止恶性与不正当竞争,维护合法行为和利益,防止侵害合法权益。商务工作需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法律有规定的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事,法律没有规定的按照法律的精神开展商务行为。在商务工作中严格遵守合同法、民法、环境保护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商务、守法商务。

商务工作涉及到企业外部的经济利益关系,商务管理部门特别要重视利用法制的手段为企业自身利益寻求保护,防止其他企业侵犯自身利益,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4.追求效益最大化

追求企业经营的利润最大化是市场经济主体的生产经营目的。作为商业活动,仓储经营显然也是为了在向社会提供仓储产品的同时获得最大收益,获得收益最大化也就是仓储商务管理的基本目的。在仓储商务管理中,通过合理地利用企业资源、广泛的市场开发、有效的营销手段和竞争策略、准确的产品定位、优质的服务、以人为本的激励措施都可以促进产品的销售,使仓储资源能被充分、高效率的利用。另一方面,通过不断降低交易成本,控制生产成本,规避风险(责任事故),使企业成本降低,实现仓储经营的利润最大化,使企业能保持正常经营和进一步发展。

仓储商务的过程

1.仓储经营决策

仓储企业根据社会对仓储产品的需要,仓储企业所具有的实力和能力,仓储市场的供给水平,以充分发挥企业自身资源的作用,满足社会需要和获得最大利润为原则,合理制定实现企业经营发展目标的方法和经营决策。根据需要和能力,仓储企业可以选择采取公共仓储、租赁经营、配送中心或者物流中心,或者采用单项专业经营或者综合经营,实行独立经营或者联合经营的经营模式。根据企业所选择的经营方式,创建自己的队伍,制定仓储商务管理和作业规章制度,形成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

2.订立仓储合同

合同是市场经济主体之间意思一致而达成的一种书面文件。通过订立合同,两个独立的经济主体发生了债权债务关系。需要仓储服务的存货人与经营仓储的保管人通过订立仓储合同发生了货物保管与被保管的经济关系,并通过仓储合同调整双方的关于仓储的权利和义务。仓储合同需要合同的双方分别作出要约与承诺,当双方意见一致时合同成立。

由于物质仓储往往需要较长的时间,还可能需要对仓储物进行加工处理、分拆等作业及进行流通管理,为了保证保管人严格按照存货人的要求进行保管,避免时间久远遗忘而出现争议,以及涉及到仓单持有人的第三方关系,因而仓储合同要条款细致,内容充分。由于仓储保管是双务的行为,需要较为完整的合同订立程序,明确的合同成立的表示,以及完整的合同形式。

3.市场调查和市场宣传

市场调查不仅是企业经营决策的依据,也是仓储企业经营过程中长期的日常工作。商务部门需要通过周密的市场调查发现商业机会,以便建立商业关系。商务市场调查主要针对市场的供求关系、消费者对产品需求的变化进行调查,对所得结果进行准确的分析、科学合理的预测,以便企业进行产品设计、经营决策和商务宣传。

市场宣传是企业建立企业形象的一种手段,也是企业获得商业机会的手段之一。商务部门应充分合理地利用企业有限的资源,采取针对性的有效措施,对潜在客户和竞争性客户进行有效推广和宣传,建立良好的业务关系。市场宣传可以采用新闻宣传、企业联系、广告宣传、宣传推广、人员促销等方法进行。

4.存货人向仓库存货

存货人应按合同的约定向保管人交付仓储物。存货人交付仓储物是存货人履行合同的行为。存货人交付仓储物时必须对仓储物进行细致的检查,保证仓储物适合仓储;对存放危险品或者易变质物品,应提供各种必要的资料,说明仓储物的性质和处理方式;对仓储物的状态、质量程度提供相应的证明。存货人须按合同的约定将仓储物送到合同指定的交货地点,或者运往仓储地点。在货物交付给仓库时与仓库工作人员共同查验货物、共同理货。

合同约定预付仓储保管费的,存货人在存货时应向保管人支付约定的仓储保管费。

5.存货人提货

仓储期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凭仓单向保管人提取仓储物,同时交付仓储费、保管人的垫费、仓储物的性质造成保管人的损失、超期存货费和超期加收费等费用。提货人在提货时要对仓储物进行检验,确认货物完好且数量齐全时才可提货。

提货人提货完毕,在仓单上签署后,将仓单交给保管人。

如果合同未约定存储期限,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可以随时要求提取仓储物,但应提前一定的时间通知保管人。

提货人对仓储中产生的残损货物、收集的地脚货、货物残余物等应一并提取。

仓储物在存放期间产生的孳息,合同中没有规定由保管人享受的,保管人应交给仓单持有人。

6.保管人接收货物和保管货物

保管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接收仓储物之前为货物准确好货位,使场地适合仓储物存放和保管。保管人在接收仓储物之前必须对其进行验收,确认仓储物的状态、质量及准确数量。

合同约定由保管人负责仓储物装卸、堆放的,保管人应安排妥善进行卸载、堆放。仓储物接收完毕,保管人应根据约定向存货人签发仓单。约定由存货人卸货存放的,存货人应根据仓库的事先安排,将货物运至指定的地点,卸货并按仓库的要求进行堆码摆放。

在仓储物入仓后,保管人应按照合理的方法、有效的措施妥善管理仓储物。在存放期间发生仓储物损害或变化,应及时通知存货人及时处理,且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尽量降低损失。保管人应同意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在保管期间检查仓储物或取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