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景再现】
某市有一个天资聪颖、名叫蒋云天的创业者,白手起家,在备尝创业的艰辛后,总算天遂人愿,利用本地丰厚的自然资源,苦心研制出了新型保健产品——蒿茶,一上市就大受消费者欢迎,利润一天高过一天。在其企业兴旺的时候,当地商标注册代理机构多次登门拜访,劝其花点钱为自己的产品申请注册商标,但蒋云天根本不予理会,认为只要市场打开了,这笔投资根本不需要。不久蒋云天在市场上发现了与自己名号一模一样的蒿茶产品,一打听,对方已经将商标注册,自己反成商标侵权者了。眼看煮熟的鸭子白白飞了,蒋云天难过得吃不下、睡不着,悔不该当初为省一笔钱而铸成大错,丢失了本属于自己的“无形资产”。
【问题分析】
对于许多初创企业的创始人来说,在创业之初就要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不管新创企业处于行业的什么市场阶段,竞争都是不可避免的,不是现在,就是不久的将来。大部分初创企业的创始人都是发现或发掘了某一商业机会或者创意,而决定开创自己的事业的。不论是高科技企业还是一家小烧饼店,在创业时候,肯定是发现了别人还没有发现或重视的某种机会。可能是某种填补空白的高新技术,也可能只是发现了某个地区有吃烧饼的需求,而没有烧饼店去满足。总之,创业的前提是机会存在,并且是可利用的商业机会。否则就是盲目创业,成功会变得很难。
创业机会本身就是一种优势,但是这种机会优势能否持续存在,能持续多久,就很难说了。在商业社会中,真正做到别人所不能做到的,太困难。即使你进入了一个市场空白区域,你成功的开始必然会引出很多后来者,并且这些后来者的成长速度可能更快。因为他们在某些方面有了更好的参照,许多需要摸索、研究和论证的事情你都替他们做好了。很多例子都可说明这个问题,例如:
早在1993年,留美学者姜万勐、孙燕生将MPEG图像解压缩技术应用到音像新产品上,制造出世界上第一台VCD,并斥资在安徽建立万燕电子系统有限公司。但是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VCD市场相当成熟的时候,占据VCD大部分市场的是爱多、步步高、新科等新品牌,而不是万燕。
所以说,没有永远的竞争优势。对于一个企业来说,竞争优势都是阶段性的,竞争优势也是需要不断更新的。在创业过程中,还要学会保护自己的竞争优势,有策略地设置模仿障碍。否则,众多的效仿者将分享你的机会和利润,甚至超越你,将你挤出市场。因为资金比你多、资源比你丰富的企业和个人肯定是存在的,他们也会看中机会。你可能是第一个去做,但未必能做第一。
创业的目的是利用创立的企业提供产品或者服务来创造商业价值。在社会需求总量相对稳定的情况下,这种价值的总量也相对稳定。创业者当然希望自己是惟一能够提供这种产品或者服务的人。但这只能是一厢情愿,毕竟有肉谁都想吃。那么,创业者就要想办法设立一种“垄断性”的优势,提高其他进入者的进入难度。
对于一些技术含量较高、机会较难识别的情况,创业者应该意识到保密的重要性。保守商业秘密,可以防止机会过早被别人发现。但是这种保密措施,只有在创业者个人掌握的信息或者技术是很难挖掘的,其他人只有通过创业者才能了解和掌握的情况下才最有效。当然,申请专利是一种合法的垄断手段。但是中国的专利拥有量虽然最多,其中80%却属于“垃圾专利”,并不能真正实现产业化或者长期市场效益。所以,相对来说这种创业者还只是少数。
更多的创业者可能并不拥有专利,他们只是瞅准了某个市场机会下手创业的。这种情况下,机会大都是容易被发现和利用的,用“保密”的方式来保护竞争优势就不会有什么效果了。此时,初创企业的创始人首先考虑的应该是对现有资源的控制,通过控制资源来建立竞争的障碍。这种方式对创业开发有赖于有限资源的情况,非常有效。例如,你的企业提供一种产品,可以满足高校课程教学需要。那么你在创业之初就要和当地的高校签署长期供应合同,这样其他进入者再想开发同类产品就比较困难了。这是控制有限的大型客户资源,除此之外还可以控制有限的原材料供货商或者地理等资源。当你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控制这些资源,你就拥有绝对的竞争优势,也拥有足够的时间来规划下一步的发展,考虑如何更新将来的竞争优势。
如果初创企业的创始人没有专利保护,所开创的机会也没有可控制的有限资源。那么就要在创业之初重视“如何培养客户忠诚度”这个问题。因为你最先做,所以你最先有客户,这就是短暂的竞争优势,要想延续这种竞争优势,就必须让客户忠诚于你。所以你的产品不能只以赚钱为目的。很多初创企业的创始人在创业之初由于提供的产品具有独特性,于是在质量、价格和服务等方面考虑得不够全面,认为没有竞争价格就可以任由自己制定,服务也可以松懈。这样就给了许多效仿者机会进入,等到竞争真的来临再去重视,已经来不及了。客户也有先入为主的习惯,你产品的质量、价格和服务在开始就要适当考虑后来的竞争以及客户的感受。从开始就不要放过每一个客户,除了必要的服务,附加值的提供也很重要。要留住客户,就要给他们一个“从一而终”的理由。
另外,很多人认为在创业之初,没必要进行广告宣传。其实不然,在很多消费者心中,广告宣传一定程度上代表了企业的实力和声誉。新创企业在开始就要制定广告宣传计划,这种计划要跟随企业发展,循序渐进;由点到面,由少到多,进行广告宣传。广告本身就是一个长期的活动,有量的积累才能有质的飞跃。
不管利用什么方法和手段,都是为了维持竞争优势。企业要想长久发展,竞争优势的更新也很重要。这就需要创业者在企业发展过程中,不断进行创新,对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成本、销售方式等方面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测和评估,在这些方面要比竞争对手更快、更准。竞争优势都是阶段性的,创业者要学会判断、识别不同阶段的竞争优势,加以开发利用。如此才能保证企业的健康顺利发展。
业内专家提醒,有成熟的商业计划,选择正确、可靠的投资方,对初创企业的创始人来说意义重大。那些不慎将商业计划书交错了人后蒙受巨大损失的案例不绝于耳。因此,初创企业的创始人必须学会规避这样两种风险:
风险一:遭遇虚假投资者
披着羊皮的“狼”
一些投资者自称资金来自国外,比如硅谷财团、华尔街银行等。但他们很可能是打着国外投资旗号蒙骗初创企业创始人的“狼”。
高度热情的“傻子”
有些投资方似乎并不在乎双方的分歧,而且总是在夸赞说:“这份商业报告棒极啦!”这就很让人怀疑。因为不管初创企业创始人的商业计划多么诱人,真正的投资家还是要对之做出全面评估后才会下结论。
号称关系通天的骗子
有些投资方自称与某某高官显贵关系不同寻常,这种投资方往往不可信。
不懂装懂的“呆子”
有些投资方对项目的技术背景知识并不了解,却表示出极大的热忱。他们有可能因为怕错失机会,先稳住初创企业的创始人再说;也有可能是故意装呆从而骗取商业计划。
因此,创业者应该充分了解投资方的基本情况。比如,投资方的信用问题,它所提供的案例的真实性等等。必要时,创业者还需要委托专业调查公司进行调查。
风险二:商业机密外泄
项目的保密问题对于创业者来说至关重要。初创企业的创始人必须学会对项目采取一定的保密措施,以避免商业机密外泄。业内专家提醒创业者,需要保密的有财务分析,供货商和典型客户信息等。在技术或发明还没有获得专利保护时,也必须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当创业者必须把商业计划的一部分信息提供给投资方时,一定要与投资方签订保密协议。保密协议要严格声明:当事人有可能接触到商业机密,因此要承诺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不得使用或泄露机密。另外,还有一些常规的做法,如在商谈过程中商业计划书封面要打上“机密”和“专利”的字样。这样,一旦当事人违反保密协议,那么创业者就可以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
此外,创业者还应该客观地评估自身项目的市场预期和企业价值,否则会无意中给自己设下致命的圈套。
中关村的一家IT企业第一年融到2000万元投资,投资方表示第二年、第三年将追加投资,然而一年后投资方得知公司实际上只需1500万元人民币就可以运营,于是对初创企业的市场预期开始怀疑,最终决定暂停第二年的追加投资,同时要求追加股权。
遇到类似的情况,有些投资方做得更绝,甚至会要求把第一年的股权转换成债权。这无疑将给企业的长远发展带来致命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