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专栏考研手记(千种豆瓣高分原创作品·世间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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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第一天

我确实是喝了一些酒的。

到现在,脑子里一片混沌,好像晚上吃的饭菜、喝的酒都从胃转战到了大脑。

按理说,在离考研还有十天的时候,我没有任何理由喝酒。喝酒的那个钟点,应该点上灯,点上烟,点亮勇猛的心情,埋头于政治考试大纲解析,英语真题解析,以及二十三本专业课参考书的世界。然后在这个世界里像唐吉珂德一样左冲右突,手里的笔是唐吉珂德的驴子,帮我提神的烟是矮胖的桑丘·潘沙,政治是作为敌人的羊群,英语是作为城堡的旅店,专业课是作为巨人的风车,我要打败它们,而这一切左冲右突,都是为了一个美好的目标,考上B大学的电影史研究生,就像唐吉坷德总是念念不忘的,作为一名骑士精神上需要效忠的,在家乡的公主美人儿,因为是精神上的,所以美人其实长得像张飞也没有关系。我应该奋战到凌晨两三点,等烟抽光了,那盏只有四十瓦并且蒙满了灰尘的灯泡晃得眼直发花,勇猛的心情也彻底被所有的书蹂躏到呻吟都很敷衍的时候,就上床睡觉。

但今天没有按照这样的复习计划进行。白天的时候,李三给我打了个电话,他跳槽了,要请我吃饭。如果是别人,这么紧迫的时候,我一定拒绝得很干脆。但李三永远都那么有说服力,他见到所有人都一脸欢笑,笑里充满了开垦世界的信心。有一回他哭着给我打电话,告诉我他爸爸死了,我却觉得电话线里传来了一阵美好的笑意,那笑仿佛可以让他父亲的去世成为他生活的强悍动力。

这是李三毕业两年后的第五份工作,一家知名的外资广告公司,月薪达到七千,而他的第一份工作,一份直投杂志实习生的位置,每个月只挣得到八百块,但我依旧会在拿工资的那天,看到他脸上仿佛聚集了八百个笑容。而现在七千块意味着,他开始考虑买房子。我就用喝酒来祝贺他,我不大会说应景的好话,常常把话说得主语、谓语和宾语打成死结。

喝下肚两瓶啤酒的时候,我觉得那酒冲淡了我舌头尝到苦味的敏感,于是我决定说些什么,给我的舌头打打气,因为苦是人生必不可少的兴奋剂,苦作舟已经过时了,苦现在应当做催人奋进的毒品。我告诉李三一个我保守许久的秘密,并且嘱咐他千万不要告诉别人。

我告诉他,我一年前辞掉家乡一个大型出版社的工作,然后不远千里跑到D大学旁边租了房子,决定让自己变成一名光荣的研究生。那份工作其实不错得很,但我辞掉了,而且付了一万二千块钱的违约金,这就让考研这件事情有了孤注一掷的意义。我告诉李三,我所在的办公室里,除了我,都是研究生。一流学校的对二流学校的趾高气昂,二流学校的对三流学校的趾高气昂,而所有人都可以对我,一个本科生趾高气昂。当然,这不是辞职的原因,办公室主任觉得我做事很卖力。辞职的原因,其实我没有答案。有可能是在毕业后的两年里,我目睹、听闻不少于十个同学仍然坚持考研,有六个是放弃工作的,虽然没有一个交过违约金。我的父亲母亲,说起我第一年没有考上的经过,总是有些惋惜,头一次考的那一年,我差一分就可以进复试,而他们惋惜的方式,是喋喋不休邻居一个比我大几岁的女孩上了研究生,找了一份年薪五万的工作,已经买了一辆奇瑞QQ,他们语气中的不休,仿佛要说,这女孩还会买第二辆奇瑞QQ呀。

这些让我觉得,考研总归是一件好事儿,值得为它奋斗。有人只相信前半句,有人只相信后半句,我愿意全部相信。

李三说我有志气,于是喝酒,喝着喝着我也觉得自己真的有志气,于是接着喝。

出了饭店的门,李三扶着我,确认我可以自己走回来之后,他去赶地铁。我们相拥而散。路灯把我的影子从路边的墙上召唤出来,我让我的影子扶着我走。我吐,影子也吐,影子吐出来的东西,和他的脸一样黝黑,我吐出来的东西,和我的脸一样煞白。

李三的到来,让我心里出现了一个怀疑的念头。就像心里一架尘封许久,躲在一条黑暗的隧道里,或许根本坏掉的蒸汽机车,被打着了火,噗噗噗地冒着蠢气,居然发动起来,慢慢地,慢慢地顺着一条若隐若现的轨道蹒跚起来。李三告诉我,他明天去新公司接受上岗培训,培训者队伍里,有一个从Q大学毕业的研究生,那可是顶级的学校,李三毫不掩饰地笑说:Q大出来的研究生,和我这个三流大学出来的本科生,还是一样。出来混,靠本事。

我所考的D大学,比Q大学差得远。而我原先工作的出版社,并不比李三这个广告公司糟糕。我开始怀疑我考研的念头,以及值得与否的问题。不过,这个念头很快被我堵住,因为我考的是电影史专业,我心中怀着电影这个理想,小学我露天看《小兵张嘎》,放映员跟我关系好,夸我像嘎子,我就立志做一名永远像嘎子的电影放映员。理想才是好的,理想远远不止一万二千块钱,辞职才值一万二千块钱。

李三这件事情,并不能成为一个标尺以供比较的。

虽然喝了酒,但为了不打断复习计划,我刚刚还是勉强做完了一张英语的模拟试题,因为做之前,酒劲儿还没消,我有些雄心万丈,冲着那本试题语气强硬地说,我不信我搞不定二十六个字母。我确信只有二十六个,因为我翻完这本厚达四百页的书,也找不到第二十七个。

题目做完,酒意有些退潮了,脑子也好一点,食物又都回到胃里了。对了一下答案,和昨天没有什么不同,二十六个字母肆意的排列组合还是把我耍弄得像只怠于进化的猴,不论我醉了没有。

马上该睡觉了,睡觉也并算不上什么可高兴的事儿,因为一进入梦乡,就有各种稀奇古怪的生活元素在大脑里配合着,重组着,兼并着,跟全球金融市场一样混乱而起伏,一样充满泡沫,并且有醒来以后统统破灭的特质。谁发明了梦乡这个混账词,这一年来,我天天做梦,没有任何一个梦,让我有回到家乡的感觉。想了半天,发现自己的理解有错误,梦乡应该指“梦的家乡”,既然梦都住在这个家乡里,你去做客,必定要能看到形形色色的乡亲们。

什么时候睡觉就仅只是睡觉就好了,我不喜欢做梦,况且,做到春梦的机会只有百分之一。春梦是我唯一爱做的梦,唯二爱做的,是买彩票中奖的梦,我做过一回,中了五百万,但他们叫我交四百万的税。醒来之后明白原来做梦和吹牛有同样的性质,都不用上税。

不过我觉得,睡觉前写写日记是不错的,可以让被复习折腾的脑子自由一会,就像赛马被训练得要死,然后放它自己去吃吃草。以前怎么没有发现呢。我决定在这最后十天里,每天都记一篇日记、笔记或者手记,让大脑散散步,吃吃草。

不过不能花太多时间,时间很紧迫了,今天过去,就只有九天。而复习计划还需要按部就班地去完成。

这样的话,这日记的名字,我看可以叫《十日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