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次,我原本甚至都以为我死了,不过我终究没有死。
好像睡了一个很长很长的觉,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梦中做了不少疯狂的事情,醒来的瞬间发现自己正躺在医院的病床上,身边趴坐着已经睡去的姐姐,渐渐想起有些事情原来不是做梦,而是我真的做过的事情,恍惚间还真有一种做梦的感觉。
姐姐不知道在我床边守候了多久没有睡觉,但姐姐睡得很浅,我醒来后只是稍微动了动便把姐姐吵醒,她抬起艰涩的眼皮,露出布满血丝的双眼,只是见我醒来的瞬间便哭了出来:“弟,你怎么能这样?我不是跟你说过了吗?在学校如果呆不下去了,就回家,你怎么能做这种傻事?你要是死了,你让姐怎么活?”
姐哭得撕心裂肺,哭得估计整个医院走廊都能听到,我的眼泪也瞬间流淌下来:“姐,我错了,我不念书了,以后我跟你回村里,我出去干活挣钱养你……姐……”
“好,咱不念了,咱回家,念不念书没啥大不了的,咱们回家!”
再次见到姐,跟姐说话,恍如隔世。
我肯定是死不了了,班主任估计也没死,那么接下来面对我的将会是什么? 对于这个问题我认命一样地忽而不想去知道。
就好像陈奕迅歌词中所唱的,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总有恃无恐,我从来都没有过太高的要求,只是希望能够平平静静安安稳稳地活着,能在学校安安稳稳地学习,不被人打扰,但就这么简单的一个梦想却怎么都实现不了。
我没有任何办法,只能认命,一通反抗之后,我只能等待命运对我的裁决。
或许我会被学校开除,或许我需要给班主任赔偿一笔钱,或许我甚至会被警察抓起来,几年牢狱之灾。
这些都没关系,都没问题,我尽管默默承受一切,出来之后,跟姐姐好好活着,再也不想其他。
但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却有点出乎我的意料。
生活这件事情很是操蛋,有的时候你对他一味忍让,他就愈发逼迫你,把你压在身下强奸,让你没有活路。但如果你感觉忍无可忍,翻身狠狠给他一巴掌,他反倒是会对你好一些。
我醒来的当天,就有警察过来找我了解当时的情况,给我做了录音和笔录。
当时过来了两个警察,虽然让姐姐和护士医生都出去,不过他们对我倒是挺和气地,让我有啥说啥。
那个时候我还是处于认命状态,基本上有啥说啥,也不瞒着,我本以为等待我的将会是法律的惩罚,却没有想到,那警察大叔拍了拍我的肩膀,告诉我,这件事情一定会还我一个公道。
说实话,当时听到这句话我心中还是有些震惊的,好半天都没能回过神来,等我回过神来的时候忽然就想,还我一个公道是什么意思呢?难道我要没事?
而后来的事实证明我真的没有多大的事情,不管是自己身上这一刀还是给班主任的那一刀,都扎地不算很深,毕竟每个人的肚子下面都有一层脂肪,也没有伤到什么脏器。
主要的问题,还是失血过多,据说那种刀子上多半都会有类似放血槽的设计,我倒是差点因为失血过多而死。不过在医院安心修养几天,这几天姐给我买了不少好吃的,身体康复很快。
后来警察又来过一次,这次过来是告诉我些消息,告诉我这件事情已经查清楚了,问题不在我身上,我们班主任会得到相应的惩罚,至于后续的,会有学校方面负责赔偿我。
警察只说班主任会得到应有的惩罚,却没有说我任何的问题,这就是说,我不会有任何的问题,甚至要得到赔偿!
想到了这个,我简直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我当时可是用刀子捅了班主任一刀啊!怎么可能半点不惩罚我?这根本不符合法律,根本不符合常识!
但很快,我就知道了这其中的原因,因为同学们都说我当时的精神状况很不对劲,像疯了一样,我被送到医院后有做过脑电波检查之类,具体的那些我不清楚,反正根据医生的鉴定结果,我当时处于精神异常状态,基本上可以考虑为精神病,而这,被考虑为被班主任逼出来的。
精神病杀人不算犯法,更何况只是捅了班主任一刀,并没有导致伤残。更何况我当时的装填还是被班主任逼迫出来的,捅了班主任一刀之后还捅了自己一刀。
想来警察跟班上同学了解情况的时候,大家没少帮我说好话,一切的罪责全都到了班主任和学校的头上,我半点问题不会有,要着急的反而是班主任和学校。
后来学校方面果然来了人,是一个我不认识的老师,他来了之后询问了我的状况,代表校方给我道了歉。
我倒是没太大的反应,姐姐却有些暴躁。毕竟我出了这么大的问题,姐姐的暴躁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将那老师狠狠一通责骂,差点就动手打人!
那老师一个劲地赔着不是,说了很多好话,说医药费之类的由学校承担,其他损失也会酌情赔偿,考虑到我家里的情况,可以给我免除学费,甚至可以给我生活上的补贴,又请求我们不要把这事情说出去。
毕竟,这事情造成的影响相当恶劣,如果传出去的话对于学校的名声是个相当大的打击,影响今后的招生,更会被上面批评,影响各方面,所以学校决定用这种方式来私了。
好像忽然之间,我就彻底翻了身,再也不是被欺负的一方,反而是学校在一定程度上要看我的脸色,给我做出各种赔偿,许诺下各种好处。
我跟姐姐也不是那种得理不饶人的类型,学校既然同意给赔偿,我们没有不答应的道理,事情也没有捅出去让社会知道,这个结果对我们来说可以算是皆大欢喜。
经过了这事情,姐姐不想让我回学校了,说学校这地方不好,从老师到学生没几个好东西,去了那里太受罪,搞不好连我都得被教坏。
当时我也没有说什么,没答应也没反对,这事情就暂时放在那里不提。
学校方面出了医药费,一切按照医生的看法和要求来,我在医院住了差不多一个月的时间,吃喝上都是算在学校的账上,自然不会太差,一个月过后,我出院的时候,身体竟然胖了一圈,比住院之前的身体好了很多。
出院之后,我跟姐直接回了家,那几天姐说我身体刚刚康复,还不适合出去干什么重活,还让我在家休息,或者干脆陪她捡捡破烂什么的。
捡破烂虽然苦点累点遭人白眼,但说实话,赚的钱还不少,我现在又没了读书的压力,生活上的困境瞬间缓解了很多,家里吃的东西好了一些,姐姐也敢给自己添了件衣裳,给家里换个亮点的灯泡,而且那次疯狂给我带来的好处却不仅仅局限在这一个方面。
我在学校出了事,学校利用提前预留的家里的号码通知了姐姐。村里人都热心,一家出事了都是全村人的事,所以知道我出事了村里立马就有人开了车,拉上一车的人杀到市里去看我的情况,否则姐姐一个女人家,搞不好就要被欺负。
也正是因为如此,事情的前后村里人也就知道了,在农村这种根本藏不住事情的地方很快就传开,我们村,甚至附近几个村的人都知道了,所以我忽然辍学回家跟姐姐一起捡破烂,他们见了也没惊讶。
我本以为,一个好端端的高中生忽然间辍学回家,免不得被村里人白眼,背地里说闲话,毕竟这些年姐姐没少拿我的分数拉仇恨。但让我没想到的是,村里人知道这事情之后反而对我们姐弟俩热情了很多,走在村里有人乐呵呵的打招呼了,甚至有人专门坐下跟我聊天打趣,说我像个爷们,说我颇有几分我爹当年的风范——好一个愣头青。
我经过了最原本的错愕,隐约间倒是明白了些什么。也不敢说明白,只是隐约间抓到了点什么。
有句话叫做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其实这世上很多事情,不能归结与老天爷,太多的问题都是庸人自扰,就比如说之前的我跟姐姐。
是我们自己将自己放在了一个低人一等的位置,是我们自己让自己远离开他人的圈子,那些讥讽与嘲笑固然有着他们的不对,但是我们自己身上的问题才是最大的问题。
怎么说呢,当时的想法反正是挺多的,不过那些想法大多是脑袋里似懂非懂闪过的一些灵光,我自己也说不清那是些什么,到头来还是感觉有些迷茫。
不过也是那天,我忽然做出一个决定,我跟姐姐说:“姐,要不我还是回学校吧。”
姐当时没有同意,虽然说学校那时候给我承诺过免除学杂费,还会给我生活上的补助,但姐姐对那个高中已经没了多少好感,说,就算要继续读高中,咱们也得换一个高中读。
要换高中么?我不想,因为我感觉我当时不是想读高中,而是想回到那个给了我无数屈辱与泪水的地方。
我在那里死去,就要在那里重新活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