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爷大声喝问道:“大胆刁民,还敢狡辩?刚才你的一句话就泄露了天机,你到张武家去时,明知道张武已经不在家了,所以你才会喊‘嫂子’出来问话。这正好说明今天早晨你分明见过张武,这样看来,会谋财害命,能杀死张武的,除了你之外还会有别人吗?还不快从实招来!”
师爷的一番话,把王文逼得无话可说,他只好承认了自己谋杀张武并抢夺银两的全部罪行。
师爷能够迅速破案,最主要的就在于他运用了矛盾分析的方法。即先从诱问开始,让王文在不知不觉中泄露出最关键的破案线索,然后再步步紧逼,加上精辟入理的分析,让王文不得不交待自己谋财害命的恶行。
演讲精妙的开场白抓紧人心
一场演讲的成功与否,关键在于开场白能不能吸引听众。一般来讲,演讲的开场白有三个基本的要素:
1.你一定要保证在开始说第一句话时就讲得趣味盎然,不要等到第二句,更不要等到第三句,你必须注意的是:第一句!第一句!第一句!
2.这第一句话到底应该说些什么,需要你通过观察你的听众,演讲的题材,还有当时具体的情境自行作出决定。
3.当你站在听众的面前准备开始演讲时,听众最注意的往往也是第一句话,如果你的第一句话说得不好,那接下来想要紧紧抓住听众的注意力,就太难了。一旦你开始失去听众的注意力,即使后来可以挽回颓势也需要费九牛二虎之力。
1883年,恩格斯在伦敦参加了马克思的葬礼,他在马克思的墓前说:“3月14日下午2点3刻,当代伟大的思想家停止思想了……永远地睡着了。”
恩格斯不说“逝世”而是用“停止思想”,用“睡着了”这样委婉的语言,表达了他对伟大革命导师去世的巨大悲痛,更加有力地渲染了悼念的气氛。
对于任何一个演讲者来说,精妙的开场白都能够引起听众的兴趣,从而可以赢得他们的好感,也能更加顺利地切入演讲的正题。不然,将很难与听众建立起良好的互动关系。
演讲的开始是听众听到的第一句话,也是给听众的第一印象。它肩负着静场、镇台的使命,也需要营造出一种可以抓住听众以让他们全神贯注倾听讲话的气氛,所以应该下一番力气来做好你的开场白。假如将一席演讲比喻为一场百米赛跑的话,那么,开头就相当于起跑。因此精心作出一个引人入胜的开场白对于演讲者来说就显得特别重要,它的好坏往往会直接影响到演讲的整个进程和效果。
演讲的开头又是多种多样,不拘一格的,比较常见的有下面几种:
直入式。即开门见山,演讲一开始就直截了当地进入演讲正题。或叙述题目,或阐述主题,或讲述缘由,或摆出具体的事实,或提出著名的问题,或出题要求听众来参与。
导入式。就是指在演讲本题之前,可以首先使用一个楔子,以一段与演讲正题相关的话语来调动听众的感情和思想,引起他们的兴趣和关心之后再进一步阐述正题。它既可以是一个小小的幽默故事、一件令人惊奇的事情、一则小笑话、一首小诗,也可以是一个比喻、一段格言,还可以作出某种承诺,提出某个问题等等,诸如此类的一切能“逮”住听众注意力的东西。
即兴式。即就地取材,临场发挥。具体来说这种方法非常多,你可以从当时的情景、当日的天气开始说起,或是谈自己的感受,又或者可以把前面一位讲话人的话茬儿接过来往下讲。
但是不论你如何开头,主旨思想应该都是不变的,那就是要抓住听众的心,接着才容易打开局面。千万不要故弄玄虚,或是东拉西扯,切忌不着边际。当然,开头还是一定要切合主题,简明扼要。
有了引人入胜的开场白,很快就能够引起听众对你的兴趣和好感。打响第一炮之后,便应把握住有利时机,及时转入正题,乘胜追击。
辩论时巧比妙论、以理服人
比喻这种修辞方法,是一种依据两个对象相同或者相似的属性从而推论出它们可能还有其他相同或相似属性的逻辑方法。根据这种方法得出的结论虽然具有或然性,可它是依照事物的某些相同之处,而使用已知的事物对未知的事物进行说明,因此,它可以起到启发联想和触类旁通的作用。由此,比喻作为一种语言技巧,在辩论的过程中就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应用。
晏子作为齐国的使者来到楚国,于是楚王安排了酒席来招待晏子。喝到酒酣耳热之际,只见有两个武士押着一个囚犯从堂下走过,楚王便问道:“这名犯人犯了什么罪?他来自哪里?”
武士回答:“他犯了偷盗罪,是个齐国人。”
楚王向晏子说道:“你们齐国人原来都习惯偷盗啊!”
晏子站起来回答他:“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虽然它的叶子形状看起来相同,但是结出的果实味道却大大不一样。齐国的百姓在我们齐国都是安分守己的好国民,但来到楚国却变成了盗贼,这可能是由于楚国的环境比较适合培养盗贼吧!”
晏子仅仅使用了一个小小的比喻,就让楚王灰头土脸,自讨没趣。
运用比喻的手法来讽刺对方,能够讽刺得更有力度,可让问题更加尖锐突出,而给对手来个措手不及。此辩术之妙就在于它能把讽刺寓于比喻之中,二者珠联璧合,并可以使复杂的问题简单化,让深奥的道理浅显化,把抽象的事物具体化。借用比喻,最主要的作用在于当你讽刺对方的时候,不仅能有力地证实你自己的观点,还可以使对手更加难以反驳,因为它不但需要反驳你的论点,而且还得想办法来反驳你的比喻。
演讲者要在有限的时间里恰当“煽情”
演讲的目的在于宣传育人,但要想触动别人的思想,必须先挑起他的感情,即人们通常所说的“通情才能达理”。而对于一个演讲者来说,他(她)则更应怀着强烈且有爆发力的情感,不但是有话要说,还要不吐不快,非说不可,这样才可能做好演讲。有了激情,思想和语言往往才会“浩荡其沛然矣”。
那么,作为一个演讲者究竟应该怎样表达出自己内心充沛的感情呢?
首先,可以通过语意传情。演讲者想抒发的情感,一定饱含在演讲内容中。一篇演讲从命题到观点,从叙述到议论,乃至其中的直抒胸臆,处处都浸透着演讲者的感情,只不过表达的方式不同罢了,有的直接,有的间接。
语意传情中最直接的就是直抒胸臆,可任意倾泻激情。很多感情浓烈、激进的演讲到高潮的时候,演讲者一般就会使用比较独立的语句,比如排比、反问、感叹、重叠等语言技巧,直抒胸臆,从而让压抑在心中的情感像潮水般倾泻而出、痛快淋漓、欲罢不能。
林肯曾经做过律师,有一次他就是凭借饱含浓烈情感的演讲赢得了辩护的胜利。
有一天,一个老妇人找到林肯,向他哭诉了自己被欺侮的事情。这个老太太是美国独立战争中一位烈士的遗孀,靠每个月政府的抚恤金维持着生活。但是不久前,出纳员居然告诉她交纳手续费后才可以领钱,可这笔手续费就相当于抚恤金的一半,这不是勒索又是什么?
开庭以后,被告自然是不承认,这个出纳员非常狡猾,他是口头勒索,所以没有留下任何证据,显然情况对林肯一方很不利。林肯开始发言的时候,下面有上百双眼睛盯着他,看他究竟用什么办法扭转目前的形势。
这时,林肯首先用抑扬顿挫的声音,把听众逐渐带入了对美国独立战争的回忆中。他两眼泪光闪闪,缓缓讲述着伟大的爱国将士们不但忍饥挨饿还必须在冰天雪地中与敌人殊死战斗,为浇开“自由之树”洒尽自己的最后一滴鲜血的事实。他最后的结论发言是这样说的:
“现在事实已经成为历史。1776年的英雄,也早已经长眠地下了,但是他还有衰老而可怜的遗孀站在我们的面前,请求我们替她申辩。自是不用多说,这位老太太从前也是一位年轻貌美的少女,她曾经也拥有过幸福快乐的家庭生活,不过现在,她已失去一切,变得孤苦无依了,她只能依靠着用革命先烈拿生命换取来的自由,求助我们保护她。试问大家,对此我们能够置若罔闻吗?”
发言到这里戛然而止。然而听众的心早已感动得一塌糊涂了,有人捶胸顿足,冲动地扑过去想撕扯这个可恶的出纳员;有人眼圈红了,他们为老妇人流下同情的泪水;还有人当场慷慨解囊给老人捐款。最后,在所有听众的一致要求下,法庭作出了保护烈士遗孀不受勒索的判决。
其次,还可以用语音传情。想在演讲中表情达意,必须以意义要素为内容,如果没有充实的内容,演讲者的思想和感情必然会很空洞乏味。而演讲的语言则是以声音作为载体的,没有声音,称不上是演讲;只有声音,假如感情没有任何变化,犹如和尚念经一般,同样不能称之为演讲,由于不能准确地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根本就无法感动别人。
演讲要感染他人,其中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通过讲话的语调流露出真情。坚定、徘徊、兴奋、哀伤、期待、失望、昂扬、颓废等所有复杂的情感,通过语音语调的高低快慢、抑扬顿挫完全可以表达出来。
我们这里所讲的恰当“煽情”,指讲话时必须要善于控制自己的情感。真情流露并不是说就可以无限度地放肆,坦诚也应有度。如果不加节制的话,一旦你的感情表现出“过分状态”时,别人将会把它和虚伪轻浮联系在一起。心理学家卡洛·塔维斯曾经说过:“不仅需要认识到坦白的必要性,而且还须懂得应在何时坦白,坦白到何种程度。”因此,真情流露并不意味着不加节制,而这正是恰当的含义所在。
在演讲中抒发感情固然很重要,但是感情的支配依靠的却是理智的力量,即这篇演讲的主题。因此在演讲过程中应时刻牢记正题,把握住自己情感的阀门,并留意控制感情的流量。有些演讲者因为无法控制情绪,讲到伤心处便痛哭流涕、泣不成声;愤慨时语不成句;高兴时前俯后仰、手舞足蹈。最后,听众便只能看到台上的你喜怒无常,根本不明白你在哭什么、气什么、笑什么。这样一来,让听众如何与你在感情上产生共鸣呢?
前苏联领导人赫鲁晓夫在联合国大会上曾经发表过一篇演讲,他的感情充沛,说的内容也比较丰富,效果非常不错。但是就在这个时候,他激动起来以至于忘乎所以,居然当场脱下了一只鞋拿在手中,在演讲台上代替手掌用力拍打,顿时全场一片哗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