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养生现代心理学原理与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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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思维与问题解决(3)

思维的灵活性是指善于随机应变而不为成见所囿。具有思维灵活的人,当时间、地点、条件发生改变时,能从实际出发,立即改变原有的解决问题的方案,适应新的情况,灵活地采用不同的方法、途径来解决问题。

思维的灵活性也以广博的知识为基础。广博的知识能帮助我们从广阔的角度进行思考,而不至于死死地局限在某个狭窄的范围内。此外,对待事物要学会善于比较、应变、迁移、联系与转移。要限制心理定势的消极作用,发展求异思维。这些都有利于培养思维的灵活性。作为一个学生,要努力培养一题多解的能力及变更解题方法的意识,这对促进思维的灵活性极为有效。

值得一提的是,思维的灵活性是可以训练的,只要在学习、教学、科研、设计、统计、会计、管理、决策等实际工作中能自觉增大思维强度,多思善思,就能使自己的思维在潜移默化中变得越来越灵活。所以,马克思说:使命、其中“任何的职责、任务就是全面地发展自己的一切能力,也包括思维能力”。当然,如能进行一些专门的智力题训练,对于培养思维的灵活性是大有好处的,因为智力训练题具有科学性、目的性、趣味性特征,受训者如能根据自己需要,选择相应例题进行有目的、有方向性的训练,就能使自己的思维具有灵活性特征。例如,现在有这样一道题:九个点按图源鄄1排列,要求你一笔画出源条相连的直线,穿过这九个点,该怎么画?有的人一看到这九个点的排列就想到正方形,就会以正方形为界线进行笔画,结果不对头,再换个方式试试…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还是画不出来。问题出在哪里呢?原来,经验在这里反而成了阻挡解决问题的绊脚石,使人的视野变窄。相反,如果你抛掉正方形的念头,打开思路,就能茅塞顿开,找到解题的方法。经常进行这类例题的训练,就能逐渐冲破思维定势,增强思维的灵活性与创造性素质。

又例如,思维灵活性的主要障碍是顽固性,顽固性是指遇事或解决问题不考虑时间、地点、条件等具体情况,而一味根据“常规”、“习惯”、“经验”想当然或生搬硬套,这样只会使人进退维谷,束手无策。所以要训练头脑,使思维活动具有灵活机动、随机应变的特征。用6根火柴棒摆成的两个三角形,现要求你只动其中3根火柴棒,将该图的形状改变成大小一样的4个三角形,怎么摆呢?这是一个著名的问题。如果思维没有足够的灵活性恐怕是难以解决的。考虑该问题时,如能灵活地从平面转向立体,那么就能构造正确图形。持久地进行这类训练题对于发展思维的灵活性是大有益处的。

六、思维的敏捷性

思维的敏捷性是指在短时间内思维能迅速地发动起来,不优柔寡断,不轻率从事,及时正确地解决问题。郭沫若曾形容******思考问题“似雷电行空,如水银漫地”。这就是思维敏捷性的真实写照。

思维的敏捷性以许多重要的心理品质为必要前提。首先,以思维的广阔性、深刻性、灵活性为基础。只有具备了积极的思维、周密的考虑、准确的判断才可能在处理问题时适应紧迫的情况,迅速、正确地作出决定。其次,以良好的记忆品质为前提。只有具备了能迅速、正确地从自己的记忆库中提取出所需要的知识经验的能力,才可能在迫切的情况下,当机立断,敏捷地、及时地解决问题。此外,思维的敏捷性还必须依赖于高度发展的观察力,以及良好的注意力等各种品质。

思维的敏捷性通过专门训练,也会有所提高。例如,学生在做作业时,如能长期坚持以“快”为前提,以“准”为关键,“快”与“准”结合的定时训练,对于培养思维的敏捷性是十分有效的。

七、思维的逻辑性

思维的逻辑性是指思路清晰,条理清楚,严格遵循逻辑规律。具有思维逻辑性的人,往往具有提问明确,推理严谨,论证充分,定论确凿的特点。

要使自己的思维有逻辑性,就要学点逻辑学,并要正确地掌握大量的词汇与系统的语法规则。平时使用口头与书写语言时,要注意明确、恰当、严谨。时间长了,就能使自己的思维具有逻辑性特点。

思维方法

人的思维能力既取决于智力高低,也取决于思维技巧。思维技巧运用良好,即使智力一般也能高人一等;反之,即使智力很高,也可能表现得平平庸庸。技巧就是方法,所谓思维技巧,也就是思维方法,常用的思维方法可分为以下三类:一、辩证逻辑思维方法

辩证逻辑思维方法是人类长期实践与认识的产物。掌握这类方法能使我们更大地发挥思维的力量,更好地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这类思维方法很多,常用的有分析、综合、比较、分类、归纳、演绎、抽象和概括等方法。

1.分析与综合

“分析”即“分解”,是把整体分解为部分,把复杂的事物分解为简单的要素,把完整的过程分解为组成它的单元或环节,分别加以考察、研究的思维方法。该方法是认识事物的有效思路。因为,当面对某一复杂事物时,如果直接从事物整体着手加以考察,往往会被复杂的联系之网搅得晕头转向,不知问题的关键所在。最后,必然会把主次因素混为一谈,无法认识事物的内在本质,所获得的仅是一些具体且直观的肤浅知识;反之,如研究者把构成事物的众多部分(或方面、过程)暂时从相互联系之网中抽取出来,孤立起来,使其单独起作用,并逐个加以考察、研究。这样便能探明各个部分(方面、过程)在整体中的地位与作用,从而加深对事物的具体细节的认识。因此列宁说:“如果不把不间断的东西割断,不使活生生的东西简单化、粗糙化,不加以割碎,不使之僵化,那么我们就不能想象、表达、测量、描述运动”。

分析方法是人们认识事物的基本思路,是推动认识不断发展的动力。例如,近百年来,整个记忆研究从总体上看正沿着一条体现“分析”思想的方向在发展。从19世纪到20世纪50年代,心理学只知道长时记忆,即把记忆看成是某种单一的东西。60年代分别发现了瞬时记忆与短时记忆,这样就将单一的记忆分解为三个系统。此后,长时记忆又被分为语义记忆与情景记忆。至60年代末,又提出了外显记忆与内隐记忆。可见,正是“分析”思路才促使记忆研究不断深入、发展。所以恩格斯曾给予分析法以高度评价:各种自然过程“自然界之分解为它的个别部分,和自然事物之分成一定门类,按其各种的解剖形态来研究有机体内部构造,所有这些都是最近四百年来对自然的认识大踏步前进的基本条件。”

当然,认识事物仅仅依靠“分析法”是不够的,因为“分析法”有其自身的局限性,即容易把人们的眼光限制在狭隘的方面和领域,把本质上互相联系的东西割裂开来,形成一种孤立、片面地看问题的习惯,其结果很可能会忽视对事物的整体水平的研究,无法真正把握事物的内在本质。从实际效果来看同样如此,“分析”能将复杂事物分解成更为细小、简单的各个部分(方面、过程),如此尽管能取得一系列有关部分(方面、过程)的具体知识,但每一部分(方面、过程)仅仅反映了事物的一个侧面(或局部)。如果人对事物的认识仅停留在该阶段,就会使作为整体的认识对象在我们的认识中处于被肢解的状态,就不能获得关于认识对象全面而具体的知识。这样,我们对认识对象的认识只完成了一半。因此,只有进一步搞清构成整体的各个部分(方面、过程)之间的相互联系与制约关系,使之形成一种统一体,才可能全面而正确的认识事物,而要实现这一目的就需要运用“综合”。

“综合法”与“分析法”相比,两者思考过程的方向是相反的。“综合”是将已有的关于研究对象各部分(方面、过程)的认识联结和统一起来,以形成对认识对象的整体认识。当然,“综合”并不是把各部分(方面、过程)的特性简单地加以罗列、或随意相加,而是按其内部联系及相互间的关系进行有机结合。经过“综合”,就能恢复并把握认识对象的各要素间的联系与中介,克服因“分解”所造成的局限性,因而更能揭示认识对象在其分割状态下不曾呈现出来的特性,获得认识对象整体的本质性认识。所以,“分析”基础上的“综合”是十分必要的,经过“综合”才能使我们的认识更接近客观实际。

根据“分析”与“综合”的作用及其相互关系,我们在认识事物中应注意三点:第一,极大多数事物都相当复杂,因而我们应把事物看成是由不同部分(方面、过程)组成的复合体;第二,当认识对象涉及面较广,内在因素较多,诸多因素间又错综复杂时,往往可采用“分析法”,把认识对象分解成各个要素(部分、方面),把完整的过程分解为组成它的单元或环节,分别加以考察、研究。这样,有助于加深了解复合体的内部结构及各要素(部分、方面、过程)的特性;第三,为形成对认识对象的整体性认识,必须采用“综合”方法,把“分析”所获的认识加以联结与统一起来,并搞清楚各个部分(方面、过程)的结合方式与规律,才便于理解复杂事物的整体特征。

2.比较和分类

比较是将一事物与其他事物、或一事物的某一组成部分与其他组成部分相对比,以确定它们之间异同点和关系的思维方法。通过比较,能加深对事物的印象,能发现事物的明显与隐蔽的特征,能分清事物的本质特征与非本质特征,能觉察到事物间的相似之处与细微差异,并为事物的归类提供依据。

对事物的比较可采用纵比或横比,具体分为四种:第一,同类事物间的比较,这种比较能找出同类事物间的共同点与不同点,重点在于找出不同点,以认识它们的差异性特征;第二,异类事物间的比较,这种比较能找出不同类的事物的相似点与共同点,以认识不同类事物间的内在联系;第三,同类事物的不同事例间的比较,这种比较能找出同类事物中的不同事例间的差异点,以认识个别事例的各自特征;第四,一事物自身的比较,这种比较能找出一事物的各部分(或各阶段)之间的不同点,以认识该事物的各个组成部分的特征,或该事物在自身发展的各阶段中的特点与趋向。

为正确运用比较方法,应注意两点:(1)要将事物的实质方面进行比较。不要因某些表面上的相同而忽视实质上的差异;也不要因表面上的差异而忽视实质上的相同。只有抓住实质进行比较,才能科学地鉴别事物;(2)要避免把有限比较所得的结论加以绝对化和凝固化,只有对事物进行多方面比较,才能获取全面而深刻的认识。

分类是根据事物之间的共同点和差异点将其划归为不同种类的方法。分类作为整理事实的方法其作用在于使大量繁杂的事实材料条理化和系统化,为利用理论思维对其进行加工创造条件。分类形成的系统也能为我们提供便利的检索手段,便于我们存入事实材料和取出事实材料。此外,分类系统由于反映了事物间的内在联系,因而具有一定程度的科学预见性,能为形成假说与理论提供认识上的向导。

为正确分类,必须遵循四条规则:第一,分类划分的各个子项(用来分类的基本单位叫子项)应互不相容,即各个子项之间都具全异关系,如某一事物既属这一子项,又属另一子项,便会引起混乱,这就犯了所谓“子项相容”错误;第二,各子项之和必须穷尽母项,即各子项之和等于母项,否则必有一些属于母项的事物被遗漏,这种错误叫“子项不穷尽”;第三,分类必须按同一划分标准,其优点在于:能使各个子项不相容;明确各子项之间的关系和异同。有时可把一个母项划分为几个子项,又把各个子项划分为更小的子项,即所谓连续划分。连续划分中,每次划分须按同一标准,而各次划分的标准可各不相同;第四,分类须按一定层次逐级进行,否则会出现越级划分的逻辑错误。遵守了这四条规则,就能把属于母项的任一事物划分到一个子项中,使各个子项之间的关系非常明确。

3.归纳和演绎

归纳包括前提和结论两部分,前提是一些个别事物或现象的判断,而结论则是关于事物或现象的普遍性判断。因此归纳是从个别到一般的推理方法,即从个别事实中推出一般性原理的思维方法。

归纳法可分为完全归纳法与不完全归纳法两类。完全归纳法是由某类事物的每一对象都具有某属性而概括出该类事物都具有某一属性的思维方法。如某班有40个学生,我们了解了每一个学生的学习后,发现他们成绩都很好,于是我们说:“该班所有学生的学习成绩都很好”,这里就运用了完全归纳法。完全归纳法得出的结论十分确定。不完全归纳法是由某些事物的部分对象具有某一属性而概括出该类事物都具有某属性的思维方法。不完全归纳又可分为简单枚举法与判明因果关系的归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