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遭拒,申请人状告公安局
为了改个名字还要打官司,大不了不改不就行了呗!这是一些人的看法。事实上,姓名权作为我们所享有的重要人身权利之一,正在受到越来越多的人的重视。
2002年8月19日,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起特殊的行政官司,原告是家住西安的少女王秋月,她因不满公安机关拒绝为其改名而将西安市新城分局推上了被告席。
秋月出生于1984年中秋节,当时家人在登记户口时用了王秋月,然而十多年来,从上幼儿园开始到现在就读高中,秋月一直用“王月圆”这个名字,老师、同学和朋友也都只知道她叫“王月圆”。随着年龄的增长,户口本与实际使用的名字不符给小王带来了许多不方便,身份证也因此没法办理。为了避免更多的麻烦,小王请父亲代她向辖区派出所申请改名字。然而,申请交上去很长时间,派出所以小王的要求不符合有关规定予以拒绝。无奈,小王一纸诉状将新城公安分局起诉到了法院,在诉状中,小王称公安部门不给她改名字,实质上是侵犯了她的姓名权。这一特殊的姓名权官司引起了人们的关注。随着媒体对此事的报道,新城公安分局开始积极调查此事,并很快批准了小王改名字的要求。后来,小王又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并获批准。
“名不副实“,一男子索赔5.5万元
无独有偶,西安市民“李志国”将西安市公安局某派出所告到了法院。据他讲,他曾用名“李绪新”。1978年,15岁的他在派出所老户口本上登记为李志国,从此,李志国这个名字一直被他用于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到1985年,西安市换发新户口本并开始使用居民身份证。就是在这次,他的曾用名李绪新成了户口本的“主角”,“李志国”不见了。为此他一直拒绝去领身份证,但这给他的工作、生活都带来了意想不到的麻烦。由于没有身份证,他出差时会遇到疑问的目光,还必须支付额外的费用,领工资、汇款也会遇到麻烦。
他多次与派出所交涉但都未得到解决。为了使李志国成为自己的名字,2002年8月,他提起行政诉讼,认为派出所侵犯他的姓名权长达17年之久,要求其依法履行行政职责恢复他的名字李志国,并赔偿精神损失费5.5万元。
法学专家评论:西北政法学院法学教授高再敏认为,上面两个案子反映出两个问题:第一,公民是否有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第二,公民如何行使这种权利。法律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即公民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其姓名并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而公民在行使这种权利时是自由的。公安机关的户籍管理职责本身具有服务性,所以应该尽可能方便群众行使姓名权。如果公安机关不能举出具体的规定、证据证明公民改名危害户籍管理制度,而是出于“惯例不允许”等托词来拒绝公民改名,那就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7、18条,需要更改名字的人可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下了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将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哪些情况有必要改名
有人说,名字不过是个区别符号,无所谓。此话大谬不然。
张大干原名张正权,徐悲鸿原名徐寿康,茅盾原名沈德鸿,郭沫若原名郭开贞,巴金的原名李尧棠,成龙的原名陈港生,金庸的原名查良镛……这些名人都因改了一个吉祥的名字而受益,激励着他们走上了成功之路。古今事实证明,名字传递着神奇的诱导感应力,名字蕴含了宇宙自然界的精、气、神与人的情、意、志。在《说文解字》当中,“名”的训义为“命”,“名字命也”,也就是说,姓名是人一生命运的象征,所以“不怕生坏命,就怕起错名”,“赐子千金,不如赐子佳名”。
在现实中,有姓名信息凶者,常患病体弱,或其行事总是不顺利,或有情人难成眷属。名字不好就要果断改名,避凶趋吉以免贻误终生。
什么情况下有必要改名呢?
一是客观环境对自己不利时应改名。例如,1919年9月16日,周恩来、邓颖超在天津成立和领导了革命组织觉悟社。为了便于进行革命活动,大家用号码抽签,按所抽号码的谐音改名。当时,觉悟社有20名成员,但代号却是1至50号。周恩来抽到“5号”,便取其谐音“伍豪”为化名;邓颖超当时叫邓文淑,她抽到1号,改名叫“逸豪”。
1947年,蒋介石派胡宗南向延安发动重点进攻。面对胡宗南大军压境,为了诱敌深入,进而在游击战中消灭敌人,中共中央决定撤离延安。临行前,毛泽东为自己改了一个寓意深长的化名——李德胜。李德胜就是离得胜的谐音。毛泽东动情地说道:“我们今天放弃延安,就意味着将要解放南京、解放上海、解放全中国!守延安失延安,离延安有延安。”于是李德胜的名字就在转战陕北中使用传播开来,毛泽东在转战中逢凶化吉,最终大获全胜。
当一个人在一个地方混不下去或长期处于自我压抑状况时,为化解个人与社会、工作单位的冲突,主动调离原地方,到新地方改个名字,心情逐渐转好,人缘也很好,工作也出成果了。
二是姓名出现不雅意音联想时。像王灵(亡灵)、贾正京(假正经)、吕士丹(驴屎蛋)、姚晶(妖精)这些姓名有必要改名。例如,在北京打工的范虎先生,对人很热情,就是不讨人喜欢,范虎本人也很苦恼。原来问题出在姓名上,范虎就是犯傻的意思,人们一听到范虎这个名字便想到这个人犯傻,谁也不愿意跟犯傻的人打交道。为此,我给范虎改名叫范珈辰。他使用新名字后就得人缘了,心情舒畅了。
三是体弱久病不好者,改名可能有利于康复。例如山东省定陶县冉垌镇冉西街刘玉雷老先生的夫人李桂芝多年患冠心病、十二指肠溃疡,平日没断吃丹参片、脉通等药,就在2002年6月6日那天,改名叫李慧姿,并刻了一枚印章,从那天起到9月9日,3个月都没吃过一片药,直到2003年正月初三也没有一点犯病的感觉。刘玉雷老先生专门来信给我报告这个好消息。
四是生意亏损者,改名有利于开启财运。例如:深圳亨通电脑公司的丁老板正面对_摊头疼事,丁老板有些来历,他曾在国家部委从政多年,后来改革之风大盛,他静久思动,于是激流勇进,下海闯荡,凭多年的人际关系,苦心筹办起亨通电脑公司。满心以为凭自己的眼光、手腕和口才,生意会兴隆,可惜事与愿违,一直是很平静,生意惨淡。
丁老板心急如焚,到底是怎么回事呢?经人引见,丁老板驱车去了附近一个道观,一位老道问了丁老板姓名后,说道:丁柏材这个名字不好哇,姓名是跟随人一生的护身符,丁柏材这个名字在仕途上还可以,“柏”是好东西,但在商场上用这个姓名就惨了!丁柏材,“定败财”!现在生意人讲运气,图吉利,谁肯和要败财的人在生意上来往!老道为丁老板改了个名字,另外送丁老板一句改名转运咒。不久之后,亨通电脑公司生意红火。
再如,金利来有限公司创办人曾宪梓曾谈及他的名牌领带“金利来”改名过程。曾宪梓给领带命名时,把英文Goldlion直译为金狮,结果金狮领带生产出来后根本销不动。有一天,曾老板送给一个亲戚两条金狮牌精致领带,没想到他的亲戚不高兴地说:“我才不戴你的领带呢!金输,金输,什么都输掉了。”原来在广东、香港方言中,“金狮”与“金输”
谐音,香港人爱求吉利,很忌讳叫“输”字,由“金狮”产生一连串的不吉祥:金狮一金输一今输一金子全给输了。看来用“金狮”作为领带牌子是很不吉利的,曾宪梓一夜未睡,为改金狮这个名字绞尽脑汁,终于将Goldlion的翻译作如下处理:(Gold意译为“金”,而lion按读音译为“利来”,音译与意译相结合的吉祥名字“金利来”诞生了,这个名字很快就被大家所喜欢。金利来领带如今成为驰名商标,各阶层的人都愿意带金利来领带。
五是婚姻不顺者改名有利于获良缘,促进家庭合睦、幸福。年轻姑娘的姓名人格、地格含有孤寡数如21、23……最好结合本人的生辰五行综合判断一下能否使用。并不是带有孤寡数的女性名字在结婚恋爱前都要改,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以免犯一刀切的毛病。
六是学习成绩不理想时,改名能使当事人增强自信心。
得以鞭策和鼓舞。开发潜能。
七是久处困境者可以改名。改名有利于当事人调整心态,激励当事人奋斗不懈,获得新的发展机会。
八是性格孤僻者可以改名,改名有利于培养良好的性格,获得良好的人际关系。心理学家曾专门对使用生僻字作名字的人进行统计,发现名字用生僻字者难融于社会。名字生僻造成了姓名交际功能的障碍,也失去了通过姓名实现人际自我介绍和塑造自我形象的意义。有个学生的姓名里含着一个生僻字,这个字的左边是“凯”字的左半部,右边是个“页”
字,该字与“怡”字同音。她告诉笔者,这个字是她的父亲抱着《康熙字典》辛辛苦苦查来的。不过从小学到初中,第一次见到她的同学或老师总是把这个字念作“凯”,为她带来了不少烦恼,不得已改名字。不少人性格孤僻,改一个易认易读、发音响亮的吉祥名字,自然有利于当事人培养性格,获得良好的人缘。
姓名权受到侵害怎么办
发生在日常生活中侵犯姓名权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1)干涉他人姓名、名称的;(2)强迫他人改变姓名的,强迫他们使用或不使用某个姓名的,如要求他们放弃笔名或艺名等;(3)不经他人同意也无法律许可,使用他人姓名或名称的,如盗用他人姓名发布非法言论,盗用他人名义参加社会活动等;(4)冒名顶替,冒充他人姓名参与民事活动,以谋取私利,如假冒他人姓名发表作品,假冒他人名称缔结合同等。
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怎么办?姓名权受害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如果违法者侵害他人的姓名权而获利的,侵权人应适当赔偿他人的损失。
姓名权作为人格权的一种,所受到的损害是一种非财产损害,因为它带来的是精神损害,它体现的是人格利益而不是财产利益,所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司法解释,姓名权受侵害的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姓名权是指公民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其姓名并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