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古兰经概述
37504500000014

第14章 《古兰经》的哲学思想

《古兰经》既是伊斯兰教的根本法典,又是一部富于哲理、包含有丰富哲学思想的著作。

《古兰经》主张的,是一元论的宇宙观。因而,它的哲学基础是创造的一神论。也正如回族学者陈克礼所说:“伊斯兰的哲学,是创造唯一论,它包括哲学上的各种论调,而又不是属于哪一论调的,它主张不管哪种哲学都得通过独一安拉的创造才是彻底而完美地解决了宇宙问题。”(陈克礼《从穆罕默德看伊斯兰教》)

一神论,阿拉伯文名称是“讨赫德”,本义是信仰真主的独一无偶。因此,伊斯兰教的一神论是研究“真主的存在”、“应当为真主肯定的”、“可以叙述真主的”以及“应当对真主否定的”种种德性的学问。伊斯兰教的各种宗教学科,无不是以一神论为最后根据的。“所以信奉回教(即伊斯兰教)者,必习一神研究回论,教者亦当从一神论入手。”(马坚《回教哲学》序)

从这种一神论的哲学观出发,《古兰经》阐明了真主的本体和基本的属性。

1.独一。《古兰经》坚决反对多神信仰和偶像崇拜,指出真主是独一的,无偶的,至尊至大的,是宇宙的唯一主宰,“除真主外,假若天地间还有许多神明,那末,天地必定破坏了。”(21:22)他的存在,是以自身为原因,勿需其他原因的:

你们所当崇拜的,是唯一的主宰;除他外,绝无应受崇拜的;他是至仁的,是至慈的。(2:163)

你说:他是真主,是独一的主,真主是万物所仰赖的;他没有生产,也没有被生产,没有任何物可以做他的匹敌。(112:1-4)

这是真主,你们的主,除他外,绝无应受崇拜的。他是万物的创造者,故你们当崇拜他。(6:102)

真主必不赦宥以物配主的罪恶,他为自已所意欲的人而赦宥比这差一等的罪过。谁以物配主,谁已犯大罪了。(4:48)

2.创造。《古兰经》认为世界万物,无论大小、细微、有生命的还是无生命的,都是真主创造的,是真主创造了这健全、完美、有秩序的宇宙:

众人啊!你们的主,创造了你们,和你们以前的人,你们当崇拜他,以便你们敬畏。他以大地为你们的席,以天空为你们的幕,并且从云中降下雨水,而借雨水生出许多果实,做你们的给养,所以你们不要明知故犯地给真主树立匹敌。(2·21-22)

他已为你们创造了大地上的一切事物,复经营诸天,完成了七层天。他对于万物是全知的。(2:29)

真主确是使谷粒和果核绽开的,他从无生物中造出生物,从生物中造出无生物。这是真主,你们怎么能悖谬呢?他使天破晓,他以夜间供人安息,以日月供人计时。这是万能者全知者的布置。他为你们创造诸星,以便你们在陆地和海洋的重重黑暗里借诸星而遵循正道。我为有知识的民众确已解释一切迹象了。(6:95-97)

3.大能。《古兰经》指出,真主是超绝万物无所不能的,是彻知、全知、明察万物的:

天地万物,都赞颂真主超绝万物,他确是万能的,确是至睿的。天地的国权,归他所有;他能使人生,能使人死,他对于万事,是全能的。他是前无始后无终的,是极显著极隐微的,他是全知万物的。(57:1-3)

凡在天地间的,都赞颂真主——至洁的、万能的、至睿的君主,超绝万物的君主。(62:1)

……他的知觉,包罗天地。天地的维持,不能使他疲倦。他确是至尊的,确是至大的。(2:255)

4.永活。《古兰经》认为,真主是无始无终、无内无外、无处不在、无处不有、无所不在、无所不有的:

真主,除他外绝无应受崇拜的,他是永生不灭的,是维护万物的;瞌睡不能侵犯他,睡眠不能克服他;天地万物都是他的,不经他的许可,谁能在他那里替人说情呢?(2:255)

真主,除他外,绝无应受崇拜的;他是永生不灭的,是维护万物的。(3:2)

在《古兰经》中,真主的美名共有九十九个,这些美名的含义,表达了真主的最基本的属性,也构成了伊斯兰教哲学认识论的基本内容。

在这种认识论的基础上,《古兰经》提出的哲学思想是十分丰富的。

1.强调理性,崇尚思维和知识。

伊斯兰教是集人类文化之大成的宗教,是理性的宗教。《古兰经》被称之为“包含智慧的经典”(10:1),是真主“为有知识的民众而降示的”启示(41:3)。因而,它十分强调人的思维、知识和理性,认为有知识、有理智、勤思维的人,才能获得“觉悟”:

他以智慧赋予他所意欲的人;谁禀赋智慧,谁确已获得许多福利。惟有理智的人,才会觉悟(2:269)

天地的创造,昼夜的轮流,在有理智的人看来,此中确有许多迹象。他们站着,坐着,躺着记念真主,并思维天地的创造。(3:190一191)

我这样阐述一切迹象,以便他们说你曾研究过经典,以便我为有知识的民众阐明真理。(6:105)

据真主看来,最劣等的动物确是那些装聋作哑,不明真理的人。(8:22)

我为能思维的民众这样解释许多迹象。(10:24)

当他体格强壮,智力健全的时候,我赏赐他智慧和学识。我要这样报酬善人。(28:14)

你说:“有知识的与无知识的相等吗?惟有理智的人能觉悟。”(39:9)

《古兰经》在讲到人获得“知识”、“真理”的途径的,也讲到了人的感官活动,讲到了人的“观察”以及各种社会活动:

我确已为火犹而创造了许多精灵和人类,他们有心却不用去思维,他们有眼却不用去观察,他们有耳却不用去听闻。这等人好象牲畜一样,甚至比牲畜还要迷误。这等人是疏忽的。(7:179)

指出人的心是用来思维的,眼睛是用来观察事物的,耳朵要用来听取信息。这正是获得知识、求得真理的重要途径,否则,只能象动物般愚昧和迷误。

同时,《古兰经》还反对主观主义的臆想,主张通过观察天地万物而获得真理和知识:

猜想对于真理是毫无裨益的。(10:36)

他们对于那种称呼,绝无任何知识,他们只凭猜想,而猜想对于真理,确是毫无裨益的。(53:28)

难道他们没有观察天地的主权和真主创造的万物吗?(7:185)

既然《古兰经》重视并且强调人的知识、理性和思维,那么,这和真主的前定又是一个什么关系呢?这是一个古老的哲学命题,历来的伊斯兰教的神学家、哲学家,都在这个问题上争论不休,有人甚至这样发问:既然真主是人类一切行为的创造者,无论是人的正信、迷信、顺从、悖逆,皆由真主的意志、判断、前定所决定的,那么,人还有思维的自由吗?人还应对自己所犯下的罪行负责吗?正确的解释,还是要到《古兰经》中去寻找。

《古兰经》指出:

凡你所享的福利,都是真主降赐的,凡你所遭的祸患,都是你自讨的。(4:79)

每一个我都赏赐了智慧和学识。我使群山和众鸟随从达五德一道赞颂我。我曾经做过那件事了。(21:79)

一个人,原是死的,但我使他复活,并给他一道光明,带着在人间行走,难道他与那在重重黑暗中绝不走入光明的人是一样的吗?(6:122)

继先民之后而为大地的主人公的人们,假若我意欲,我必因他们的罪恶而惩治他们,并且封闭他们的心,故他们不听劝谏。难道他们不明白这个道理吗?(7:100)

难道他们不知道吗?他们每年受一两次考验,但总是不改悔,也不觉悟。(9:126)

指出:真主给每人发出的启示是一样的,对有些人还要进行“磨难”和“考验”,但他们不用理性进行思维,不听劝谏,因而接受不了真理。他们只能自己对自己的罪行负责。所以,在真主前定的条件下是有着个人理性的相对自由的。人们正是赖于这种自由意志,才可以运用其能力于善恶,这是人们受褒扬或贬责的依据。正如我国回族著名学者王岱舆和马注所说的;

前定之机,洪深莫测……成立善恶,乃前足,作用善恶,乃自由。若无前定,亦无自由;非自由不显前定。然亦不疑自由。似并立,而非并立也。……前定之外,无有自由;自由之志,囿于前定。譬如鱼行水里,水外无鱼也。(王岱舆《正教真诠·前定》)

前定如大海,自由如舟楫,事因若风存。无大海,自无舟楫,是前定不离自由。无舟楫,不显大海,是自由不出前定。(马注《清真指南》卷2)

2.认为事物都是互相联系并依一定的条件而相互转化的。

《古兰经》认为,世间的事物,都是互相联系着的,并依一定的条件(如真主的意欲,个人的行为)而互相转化着的。如:

礼拜确是一件难事,但对恭敬的人却不难。(2:45)

与艰难相伴的,确是容易,与艰难相伴的,确是容易。(94:5-6)

这是讲的是难与易之间的关系,指出“难”与“易”是相伴的,并因人的主观努力而相互转换。在《古兰经》中同时还有“我确已把人造成具有最美的形态,然后我使他变成最卑劣的”(95:4-5)的提法,指出美与劣也是联系在一起的,并不是截然分开的。在美的形态里,可能掩藏着丑的、劣的东西,而在丑的外表下,也许有美的品质。

为主道而阵亡的人,你绝不要认为他们是死的,其实,他们是活着的,他们在真主那里享受给养。(3·169)

说明了生中存死、死中有生的道理。

凡在大地上的,都要毁灭。(55:26)

你见群山而以为都是固定的,其实群山都象行云样逝去。(27·88)

指出任何事物都不是凝固的、一成不变的,而是终将要消逝、要被新的事物所代替。

《古兰经》还指出,善与恶、高贵与低贱、贫与富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相对的、暂时的、终将发生变化的:

你们应当鞠躬而进城门,并且说:“释我重负。”我将赦宥你们的种种罪过,我要厚报善人。(2·58)

信道而且行善者,是乐园的居民,他们将永居其中。(2:82)

指出,贫穷或有过错者,只要行善改过,都能得到“厚报”,进入“乐园”,而高贵、富有的人,凡是行亏干歹,同样会变成“亏折的人”、“卑贱的人”:

他们陷于卑贱和穷困中,他们应受真主的谴怒。这是因为他们不信真主的迹象,而且枉杀众先知;这又是因为他们违抗主命,超越法度。(2:61)

你们确已认识你们中有些人,在安息日超越法度,故我对他们说:“你们变成卑贱的猿猴吧。”(2:65)

你们中作此事者,其报酬不外在今世生活中受辱,在复活日,被判受最严历的刑罚。真主绝不忽视你们的行为。这等人,是以后世换取今世生活的,故他们所受的刑罚,不被减轻,他们也不被援助。(285-86)这就告诉了人们:善与恶,贫与富,荣与辱,都是联系在一起,并且会依一定的条件而相互转化的。

3.中和.灵活、宽容的思想方法。

《古兰经》认为,真主创造的世界和万物都是有规律可循的,是均衡而有定数的:

他本着真理,创造天地,他截夜补昼,截昼补夜,他制服日月,各自运行,到一个定期。(39:5)

在主那里,万物是各有定量的。(13:8)

我展开了大地,并把许多山岳安置在大地上,而且使各种均衡的东西生出来。(15:19)

日月是依定数而运行的。(55:5)

因而《古兰经》提倡中和的思想方法,反对破坏“定数”和“均衡”的“放肆”、“过分”的行为:

真主是不引导放肆的民众的。(9:24)

你们不要过分。真主的确不喜爱过分的人。(5:87)

我这样以你们为中正的民族,以便你们作证世人,而使者作证你们。(2:143)

与此相联系,《古兰经》主张在处世待物上,采取灵活、机动、宽容的态度。

真主要你们便利,不要你们困难。(2:185)

真主不为无意的誓言而责备你们,但为有意的誓言而责备你们。真主是至赦的,是至容的。(2:225)

甚至在许多重要的教规教法上,《古兰经》也采取了务实的、辩证的、灵活的态度。

信道者、犹太教徒、基督教徒、拜星教徒,凡信真主和末日,并且行善的,将来在主那里必得享受自己的报酬,他们将来没有恐惧,也不忧愁。(2:62)

在对待信徒方面,一律采取宽容博大的精神,不分民族,不分教派,只要归信真主并且行善,都采取一视同仁的态度。

信道的人们啊!你们可以吃我所供给你们的佳美的食物,你们当感谢真主,如果你们只崇拜他。他只禁戒你们吃自死物、血液、猪肉、以及诵非真主之名而宰的动物;凡为势所迫,非出自愿,且不过分的人〔虽吃禁物〕,豪无罪过。因为真主确是至赦的,确是至慈的。(2·172-173)

伊斯兰教在吃喝方面的禁忌是十分严格的,但是,在最困难的时刻,当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虽吃禁物,也无罪过,这就充分说明了《古兰经》灵活、机动的思想方法。

《古兰经》还指出:

信道的人们啊!斋戒已成为你们的定制,犹如它曾为前人的定制一样,以便你们敬畏。故你们当斋戒有数的若干日。你们中有害病或旅行的人,当依所缺的日数补斋……(2:183-184)

斋戒是伊斯兰教的五功之一,《古兰经》在说明了斋戒的定制之后,还特地指出了因故不能斋戒时的补救和代替办法。此外,伊斯兰教以土净代替水净的办法,特别是人化与神化之间的使者论、今世与后世兼顾的宇宙观、拜功与善功兼顾的道德观等,都说明了《古兰经》哲学的中和、灵活和辩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