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关于“本质的关系”包括“全体与部分”的关系、“力与力”的表现关系以及“内与外”的关系等三个方面的内容:
(1)“全体与部分”的关系
在具体论述“全体和部分”的关系之前,我们必须先搞清楚两个问题:什么是全体?什么是部分?在黑格尔看来,“全体”和“部分”这两个概念是和前面已经论述过的“现象世界”和“自在自为的世界”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我们通过前面的论述已经知道:相对于“自在自为的世界”,“现象世界”是多样性的,当然这种“多样性”是在“自在自为的世界”的基础上多样;相对于“现象世界”,“自在自为的世界”是具有统一性的,当然这种“统一性”是“现象世界”多样性的统一。黑格尔就是在这样的基础上推演出“部分”和“全体”的概念的全体。黑格尔认为,既然“自在自为的世界”是“现象世界”的统一,那么,相对于“现象世界”,“自在自为的世界”就是“全体”;相对“自在自为的世界”,“现象世界”就是“部分”。“部分”和“全体”的概念就是这样来的。黑格尔在他的著作中这样论述“全体”和“部分”:“一方面是全体,它是构成自在自为的世界的独立性;另一方面是部分,它是作为现象世界的直接的实存。”
黑格尔的“全体与部分”的关系可以从下面两个方面理解:
首先,“全体与部分”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一方面,全体是部分构成的全体,是部分的统一体,没有全体,就没有部分;另一方面,部分是全体的部分,是全体的个体,是全体的组成因素,没有部分,也就没有全体。例如,一个完好的人体是脑、心脏、肺、胃等器官的集合体;缺少其中一个器官,人体便不是完好的人体,就不能有正常的生理功能。具体到其中每一个器官也是如此,不管是脑、心脏,还是肺、胃、肝等,它们只有在人体这个“全体”的支持下才能正常实现其生理功能,离开人体这个“全体”,任何单个的器官都会在最短的时间内失去其正常的生理功能,即使在一定的条件下能够存活一定的时间,但这样的存活也是没有意义的。
其次,全体是部分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的统一体;部分是彼此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才构成全体的。黑格尔所论述的“全体和部分”不是形而上学的“全体和部分”。形而上学的全体和部分是把全体和部分割裂开来看的。形而上学的“全体和部分”认为,全体是部分机械地结合在一起的全体,部分是可以脱离全体而独立存在的部分,彼此是绝对对立的。黑格尔认为,“全体”和“部分”是不可以机械地割裂开来的。黑格尔认为,全体不仅离不开部分,即使是同一个全体下的部分也是互相依存、互相影响的。部分只有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才能构成完美的全体;全体只有有机地把部分结合在一起,才能最终发挥各个部分的作用,从而发挥全体的作用。仍以人体为例,把死人的器官重新机械地组合在一起是不能成就新生命的。因为死人的器官已经不再是有机体,已经没有生命,所以它们结合在一起只能是个“死人”。
总之,黑格尔认为,全体和部分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不能把两者割裂开来。
(2)“力与力”的表现关系
黑格尔认为,以“全体和部分的关系”为内容的全体观,实际上可以分为“机械的全体观”和“有机的全体观”两种。机械的全体观又可以称为“直接的外在的全体观”;有机的全体观又可以称为“辩证的全体观”。“有机的全体观”和“机械的全体观”两者最大的差别是它们彼此强调的重点不一样:机械的全体观重在部分,主张先有部分后有全体,认为全体是建立在各部分“组合”的基础之上的;而有机的全体观重在全体,主张先有全体后有部分,部分是建立在全体自我分化的基础之上的。当然,这里讲的“先有”和“后有”,并不是时间上的“先”和“后”,只是强调的重点不一样而已。
实际上,不管怎样,“全体”和“部分”都是一对矛盾体。注重部分,强调全体是由部分构成的,那么,全体也就与其现实性不符;而如果注重全体,强调部分是由全体分化而来的,那么,“全”也就不再“全”了。那么,怎样来解决全体与部分之间的这种矛盾呢?黑格尔在这里引入了“力”的概念。
那么,什么又是“力”呢?黑格尔认为,有机的全体观强调全体,认为部分是全体的自我分化的结果,把全体看成有机的统一体;这种“有机的统一体”就叫做“否定的统一体”,也就是“力”。所以,“力”就是“否定的统一体”,是解决“全体”和“部分”矛盾关系的********。
相应地讲,“力与力”的表现关系也就是由全体和部分的关系转化而来的。直接地讲,从全体到部分的转化,也就是从统一性到差别性的转化。也即,全体和部分是可以互相过渡的。但是全体和部分的过渡或者转化是相当复杂的,例如:先是某一个全体过渡到几个或者是无数个部分;紧接着,划分出来的每一个部分又随即成了一个独立的全体,我们暂且简称这一级的全体为“次全体”;“次全体”又可以过渡为几个或者无数个“次部分”;被划分出来的“次部分”又是一个“次次全体”,“次次全体”又可以转化为几个或者是无数个“次次部分”——以此类推,将会无限地循环下去。这其中的每一次循环都是一个“由全体到部分”的转化;这其中的每一次循环都是一次全体的自我分化;这其中的每一次循环都是一次否定的表现。在黑格尔看来,在这每一次循环中的每一个作为上级的“全体”,都是一个否定的统一(或者否定的自我联系),而这种否定的统一就是“力”;这每一个循环的上下级之间的关系就是“力与力的表现关系”。
与单纯的“全体与部分的关系”比起来,黑格尔认为,“力与力的表现关系”既是无限的,也是潜在的。无限是针对“全体和部分”之间的转化限度而言的,因为循环是无限的,所以,“力与力的表现关系”也是无限的。“潜在”是相对于“全体与部分的关系”而言的,相对于实在的“全体和部分的关系”而言,“力与力的表现关系”是潜在的。
另外,之所以说“力”是“否定的统一体”,是解决“全体”和“部分”矛盾关系的********,是因为“力的表现也就是力的本身”。这句话怎么理解?这还要回到“全体”和“部分”的关系上。我们知道,针对“全体”和“部分”,来讲全体虽然是由部分构成的,但是当全体转化或者过渡到部分的时候,全体也就失去其统一性,不再是全体了。但是,“力与力”的表现的关系却并不如此,力之所以为“力”,正是因为其“表现”,正如黑格尔所讲:“力的表现也就是力的本身。”这也正是“力”能解决“全体”和“部分”之间的矛盾关系的奥妙。
(3)“内与外”的关系
“内与外”的关系,是黑格尔“本质关系”的第三部分内容。
黑格尔认为,从本质上讲,“本质关系”的双方是平起平坐的,即本质的内容和其外在表现是一样的、等同的。因此,力的内容与其外在表现是一致的。力的内容是“内”;力的表现是“外”。有什么样的“内”,就有什么样的“外”。力的所有的内容都尽在其表现之中,力的所有表现都无不表现其内容,都不能脱离其内容而单独存在。相反,若把“内”与“外”割裂开来,认为内只是反映其自身,与“外”绝对对立,而“外”只是空洞的表现形式,“空有一身臭皮囊,”仅仅是单纯的复杂的现象,便是不科学的。
黑格尔关于“内”和“外”的具体论述可以从下面两个方面来理解:
首先,从内容上讲,内与外是有同一内容的。黑格尔认为,内与外是具有同一内容的,至少也是同一内容的两个不同方面。“内”是什么样的内容,“外”也就表现什么样的内容;反之,“外”表现出的是什么样的内容,那也就表明“内”具有的是什么样的内容。同时,“内”是必然要表现为“外”的,没有不能表现出来的“内”;“外”也必然是要表现“内”的,“外”绝不可能是绝对空洞无物的外在表现。当然,在纷繁复杂的现象界,要想一眼就通过复杂的“外”认识到隐藏在“外”之后的“内”,那也是相当困难的。
其次,从形式上讲,“内”与“外”作为统一的本质的不同的环节,本质上讲是统一的。从简单的形式上看,“内”与“外”是相对的,并且是绝对对立、互不相容的。但是在黑格尔看来,作为同一事物的两种不同的环节,“内”与“外”实际上是辩证地统一在一起的。“内”的存在只有通过“外”的表现才能被认识,没有“外”,内的存在没有什么意义;“外”的存在必然是要表现某一种“内”的,没有“内”,“外”也就没有必要存在。从某种意义上讲,外在的表现就是内的表现。黑格尔尤其强调,要坚决反对把“内”和“外”割裂开来看,“外”和“内”同样重要,两者缺一不可。
现实
“现实”是“本质论”发展的最后一个阶段。黑格尔认为,“现实”是由“本质自为的反映”和“现象”两个范畴发展而来的,是“本质自为的反映”和“现象”两个范畴的统一体。在“现实”这一范畴里,黑格尔重点论述了“可能和现实”、“偶然和必然”、“原因和结果”、“相互作用”以及“必然和自由”等辩证法范畴的内容。
“本质论”发展的第三个阶段也即最后一个阶段是“现实”。“现实”是由“本质自为的反映”和“现象”两个范畴发展而来的,是“本质自为的反映”和“现象”两个范畴的统一体。黑格尔认为,“现实”是“本质”的最直接的、最具体的体现。黑格尔认为,作为“本质自为的反映”和“现象”两个范畴的统一体的“现实”,是个矛盾的发展过程。在“现实”这一范畴里,黑格尔重点论述了“可能和现实”、“偶然和必然”、“原因和结果”、“相互作用”以及“必然和自由”等辩证法范畴的内容。
1、“可能和现实”
黑格尔认为,“本质论”是从以前的同一、差别、对立等范畴发展而来的,这个过程是一个从抽象到具体的过程。相比于同一、差别、对立等范畴,“现实”这一范畴是具体的,是本质论最重要的环节,也是本质论最终必然要发展到的环节。相比于“现实”这一具体范畴,以前论述过的同一、差别、对立等范畴都只不过是一种假象,一种推定,一种设定。黑格尔认为,“现实”是逻辑学里最高级的范畴,是存在论和本质论里所有范畴的总结和归宿。至于如何具体给“现实”下一个定义,黑格尔说:“现实就是真实的意思,是指一切存在着的真实的东西。”
黑格尔认为,与“现实”相对的是另一个范畴——“可能”。黑格尔认为,可能是现实发展的最初级的阶段。黑格尔认为,“现实”并不是突然出现的,而是像任何其他的范畴一样也有一个发展过程。当“现实”的发展仍处于最初级的阶段时,“现实”是内在的、潜在的,还只是一种“可能”。“可能”是现实发展初期的一种状态,但是,可能毕竟还只是一种可能,还不能称为“现实”。从可能到现实,还有一个过程。可能之所以还不能称为现实,就是因为在可能向现实发展的过程中,可能有可能失去发展成现实的条件而变成不可能。
从同一性的角度来看,现实的同一性是抽象的本质,是抽象本质发展为现实的最初的表现形式。或者说,这种可能完全就是“形式上的可能性”,是一种纯粹合乎逻辑的可能性,是与任何具体内容和关系以及任何外在因素不相关的可能性。这正如黑格尔在它的著作中描述的一样,“凡是不自相矛盾的东西,都是可能的;因此,可能性的王国,就是无穷的多样性”。
总而言之,黑格尔认为,现实是从可能性发展而来的,如果完全没有“可能”,就没有“现实”。但是,可能仍然是一种内在的现实,还不是真正的现实,并不是“可能”必然要成为现实,而只是一种纯粹合乎形式逻辑的设定。“可能”和“现实”的这种关系告诉我们,仅仅从“形式逻辑”的角度断言“这是可能的,那也是可能的”完全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在“可能”还没有完成向“现实”过渡并最终变成“现实”的时候,一切“可能”都是没有任何现实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