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理性
“理性”是意识发展的最高阶段,黑格尔这样论述理性,“在‘普遍的自我意识’中,自我的对象也是自我,此对象既是独立的他方,又是自我,所以,在这种同一性中,自我与对象的差别是十分模糊的多样性,或者毋宁说,是一种不是差别的差别。因此,它的真理是自在自为地存在着的普遍性和自我意识的客观性,即理性”。从这一段话可以看出,“普遍的自我意识”实际上已经从某种意义上达到了主观(自我意识)和客观(意识本身)的统一。而“理性”也正是在主、客观统一的基础上才实现自身的。因此说,“理性”是“意识本身”和“自我意识”的统一,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因此,理性的对象既是自我又是他方,就理性的对象是自我而言,理性是包含有“自我意识”的成分的;就“理性”的对象是他方而言,理性是包含有“意识本身”的成分的。这样看来,“理性”正因为是达到了“意识本身”和“自我意识”的统一,实现了主观与客观的完美结合,才最终实现自身的“理性”。
精神本身
精神是心理学研究的对象之一。黑格尔认为,精神本身的性质决定了它是灵魂与意识的统一,是灵魂与意识的真理所在。“精神本身”扬弃了一切外在与主体的对象,只在主体内部区别主体与客体;“精神本身”就是绝对意义上的主体自身,同时存在于他物与自身之中。在此意义上,黑格尔认为,精神实际上是灵魂与意识的统一,是自我与对象的融合。黑格尔把“精神本身”的发展过程分为三个阶段:“理论精神”、“实践精神”和“自由精神”。“理论精神”是“精神本身”发展的第一个阶段,包括“直观”、“表象”和“思维”三个逐步发展的过程。实践精神包括实践感觉、冲动和幸福三个环节。“自由精神”是“理论精神”和“实践精神”的统一,也可以说是“理性思维”和“意志”的统一。
精神本身是主观精神发展的第三个阶段。
精神是心理学研究的对象之一。黑格尔认为,精神本身的性质决定了它是灵魂与意识的统一,是灵魂与意识的真理所在。因为,精神不仅仅克服了“灵魂主客体部分”的弱点,而且从根本意义上克服了“意识自我与外部对象对立”的片面性。也就是说,“精神本身”扬弃了一切外在与主体的对象,只在主体内部区别主体与客体;“精神本身”就是绝对意义上的主体自身,同时存在于他物与自身之中。在此意义上,黑格尔认为,精神实际上是灵魂与意识的统一,是自我与对象的融合。
黑格尔把“精神本身”的发展过程分为三个阶段:“理论精神”、“实践精神”和“自由精神”。
1、理论精神
“理论精神”是“精神本身”发展的第一个阶段。尽管“理论精神”还只是精神发展的初级阶段,但是,理论精神已经不再像意识那样,只是停留在认识对象自身或者只停留在表面现象。黑格尔认为,“理论精神”是理智的认识活动,在这一活动过程中,“理智”不仅仅能深入认识对象,而且能够从认识对象返回“理智”自身,从单纯的认识对象抽象出“理性内容”,并最终使“理性内容”成为普遍运用的东西。在黑格尔看来,“理论精神”包括“直观”、“表象”和“思维”三个逐步发展的过程。
(1)直观
黑格尔认为,直观是对直接客体的直接认识或者感性认识,“直观”的认识活动从接受简单客体的简单直观形式开始。但是直观并不单纯停留在表性认识,它并不是简单的“感性认识”。黑格尔认为,“直观”的认识过程已经渗透着相当多的理性成分,是一个既具有主观性又具有客观性的认识过程。这里所讲的“直观”并不是对客体的简单直接的把握,而是以“主体”为对象的具有理性内容的直观把握。“直观”对个别的认识对象是一种整体意义上的把握,它不仅关心认识对象的表象,还会深入到认识对象的内部对认识对象的各种具体的规定性进行把握。但即使是这样,“直观”也仅仅是认识的开始,如果要对认识对象进行更加全面、更加丰富、更加理性的把握,则要通过“表象”活动达到“思维”。
(2)表象
“表象”是建立在“直观”的基础之上的。黑格尔认为,“表象”是被“回忆”的直观。在“表象”阶段,精神把直观中的直接的东西转变为“主体”内部的东西。从个别的存在到普遍性的概念的过程必须经过表象这一中介环节。黑格尔认为,“表象”由回想、想象力和记忆三个具体环节组成。“回想”是表象的第一个环节,“回想”是对在直观过程中接纳到主体之中的直接的东西进行重现;“想象力”是对“回想”的结果进行图像联结,把具体的“图像”创造为特定的符号加以标志就是想象力的活动过程;“记忆”是“回想”和“想象力”过程的综合,例如,精神借助于特定的符号“回想”起相应的表象的过程就是“记忆”。“回想”、“想象力”和“记忆”三个过程有机的组成了“表象”这一精神活动过程。
(3)思维
“思维”是理论精神发展的最高阶段,它不仅摆脱了简单的图像认识活动,还是从抽象的形式思维过程到具体的思维过程的发展,并最终实现真理性认识的过程。黑格尔认为,“思维”的发展过程包括知性、判断力和理性三个环节。“知性”是把“被回想的表象”改造成为类、种以及规律等概念范畴的过程,在“知性”过程中,个别和普遍、内容和形式等范畴都是分开来讲的;“判断力”比“知性”进步的方面表现在它是把对象看作是互相联系的,是把客观当成一个整体来看的,“判断力”最终都能把个别性和特殊性归结到普遍性,具有“理性认识”的某些特征,但是判断力还是片面的,它仍然不能把对象的实质内容揭示出来;“理性”是“思维”的最高的环节,它已经不再是停留在对象的表面来认识对象,而是通过对象的表象深入到事物的内部以及事物之间的联系并最终解释对象的内在本质。“思维”发展到“理性”的环节,就真正地完成了理论精神的任务,真正地实现了思维和存在的统一。
2、实践精神
“理论的精神”虽然在“思维”阶段已经实现了思维和存在的统一,但是从根本上来讲,“思维”阶段的思维和存在的统一还不是完全的。黑格尔于是在此基础上论述了“实践的精神”。
黑格尔所论述的“实践的精神”实际上是意志的活动,如果说“理论的精神”是“理智的活动”,那么“实践的精神”就是“意志”的活动。黑格尔认为,“实践的精神”或者“意志”是高于“理论的精神”的精神活动,是从主观存在转变为客观存在的活动。“实践的精神”的更高一层次的特征还体现在它是自己决定内容,而不像“理论精神”那样仅仅是认识内容而已。从这个角度来讲,作为“意志活动”的“实践的精神”是更自由的活动。实践精神包括实践感觉、冲动和幸福三个环节。
“实践感觉”是指“适意”与“不适意”、“高兴”与“忧愁”之类的情感活动。它具有形式的主动性,其内容有“被给予的”现成的性质。它不以普遍性和必然性为根据,具有相对的主观性和偶然性。所以它在本性上被规定为“个体性”。黑格尔认为,“实践感觉”并不是与普遍性、必然性绝对对立的,实际上,“实践感觉”也包含着某种普遍性以及必然性,正因为如此,黑格尔极力主张,“情”和“理”实际上是统一在一起的,他反对把“情”和“理”完全割裂开来。他认为,没有能完全离开“情”的“理”,也没有能完全离开“理”的“情”。
“冲动”是指精神主体主动地使对象与自己一致的活动,意志可以对各种冲动进行“随意选择”。例如,黑格尔说:“意志本质上是自我规定,它在存在规定与它的要求的一致性中——作为直接的和单纯地被发现的一致性中——发现了一种否定以及对它自身不适合的东西。如果意志满足了它自己,如果普遍性与特殊规定的潜在统一性被实现,它的内在的要求和外在东西的一致性应该是它的行动和直观。作为它的内容形式的意志,开始还是自然的意志,直接与它的特殊的规定是同一的——自然冲动和倾向。”在此基础上,黑格尔还论述了“热情”,黑格尔认为,主体自身集中某一特殊的对象所引起的冲动称为“热情”。热情与冲动一样,都是“一切行动的真正的活力”。
“幸福”是“普遍性”的满足。黑格尔认为,“冲动”总是个别的,特殊的,主体自身会有无穷无尽的冲动,一个冲动得到满足,另一个冲动又会来临,主体总会面临新的冲动,所以,主体总是不可能在某一个冲动中得到满足。主体要想真正地获得满足,获得“幸福”,就得追求一种普遍的满足感。这正是黑格尔所说的,“各种特殊满足的真理是普遍的东西,而能思的意志作为幸福则以普遍的东西为目的”。但这仍没有完全摆脱特殊的“冲动”,因而还不是真正的普遍的东西,真正普遍的东西,只能是精神自己成为自己的对象。
3、自由精神
“自由精神”是“精神本身”发展的最后阶段。“自由精神”是“理论精神”和“实践精神”的统一,也可以说是“理性思维”和“意志”的统一。在这个阶段,精神完全以自己为认识对象,自己完全能限制、控制甚至决定自己,或者说,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个阶段的精神已经不受其他任何事物的限制和决定。正如黑格尔在他的著作中所论述的一样,“实在的自由意志是实践的和理论的精神统一性,自由的意志实现了自己的意志的自由”。在“自由精神”阶段,“意志”的自决和自由最终得到了实现。这样看来,自由精神既然是使自己成为自己的对象,那么,也就是说“精神”在此能把自己的本质异化为外在,把自己表现为外在的东西,表现为社会的即“客观精神”。这时的精神既是自身,又是对象,既是主观,又是客观,已经完全超出了“主观精神”的范畴,从而进入了“客观精神”。
艺术
黑格尔认为,艺术是精神认识自己的最初的、直接的形式,其特点就是通过感性形象来把握理念。在关于艺术的理论中,黑格尔要求把“美学”和“认识论”统一起来,强调艺术的真实性。黑格尔认为,人的实践活动是艺术来源,艺术的最终统一,是感性和理性的统一。黑格尔还认为,艺术还应该是形式和内容的统一。黑格尔根据“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这一命题,将艺术的类型分为象征艺术、古典艺术和浪漫艺术三种。这三种艺术类型的发展演变,就构成了整个人类艺术的发展史。
黑格尔认为,艺术是精神认识自己的最初的、直接的形式,其特点就是通过感性形象来把握理念。艺术在黑格尔哲学体系中的位置,可以由理念发展的历程表现出来:(1)理念首先是概念在自身中进行逻辑推演;(2)理念异化为自己的对立面——自然界;(3)理念重新回归自身——人的精神世界。后者分为主观精神、客观精神和绝对精神三个阶段。绝对精神又分为艺术、宗教和哲学。艺术是绝对精神的第一阶段。
黑格尔曾经给艺术美下了一个著名的定义:“美就是理念的感性显现。”所谓感性显现,就是说艺术作品通过它的感性形象显现出来,存在于人自身的理念和存在于外界一切客观事物的理念的调和和统一。这是黑格尔美学思想的中心。
黑格尔认为,艺术是精神认识自己的最初的、直接的形式,它的特点就是通过感性形象来把握理念。所以在黑格尔看来,自然物只是单一的直接的存在,而人因为精神成为不同的存在。他首先作为自然物而直接存在,然后又通过理念去认识这个存在而独立存在。人通过两方面来获取这种独立的意识,一是通过理论,二是通过实践活动。
在关于艺术的理论中,黑格尔要求把“美学”和“认识论”统一起来,强调艺术的真实性。黑格尔说:“艺术的使命在于用感性的艺术形象的形式去显现真实。”把美说成是真理的感性形式,是理念的感性显现。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艺术并不是通过概念这种思维形式去表现“真”,而是通过感性形象表现“真”。这里的“真”并不代表真实。事实上,黑格尔很反对自然主义的“逼真说”,他这为那种所谓的“逼真”实际上不是真,只是一种摹仿了一种相似的外在形式而已。这种单纯的摹仿出的酷似自然的作品,只是作者技巧的炫耀罢了,并不能体现艺术的要求内在的东西,即没有表现艺术作品的主要因素——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