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八十天环游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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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穿越印度洋

由苏伊士到亚丁有1310海里,轮船公司给邮船规定的航行时间是138个小时。“蒙古”号是一只与众不同的船只,从它的航行情况看,提前到达是没有问题的。

在“蒙古”号上的乘客中,有着各式各样的官员,文的、武的、年轻的、年老的,有的是英国正规部队的将领,有的是指挥印度士兵的军官,他们的生活待遇都很不错。即便眼下东印度公司的权利与义务已经完全由政府取代,薪晌由政府发放,情况仍是如此:少尉7千法郎,少将6万法郎,上将10万法郎。

“蒙古”号上一切都很讲究,像是在上等社会,因为乘客主要是官员,间或有几个腰缠万贯【成语:点明了乘客都是有权或有钱的人。】的年轻英国人,也都是到海外去经商的。

在这段时间里,菲利斯·福格干了些什么呢?您可能在想,他一定焦灼不安,忧心忡忡,关注着风向的变化,担心风会延缓船速,注意着海浪的变化,生怕恶浪会造成机器故障,更担心可能出现的海损,会使“蒙古”号不得不停靠在某个港口,从而打乱他的旅行计划。您是这么想的吧?

这个被困在“蒙古”号上的怪人究竟干了些什么呢?首先,他一日四餐,餐餐不落,邮船摇晃也罢,颠簸也罢,都没能使他的身体——这架构造精良的机器受到干扰。【比喻:将福格先生的身体比作“构造精良的机器”,表明了即使在船上,他生活的规律性也未受到任何的影响。】其次,他打惠斯特牌。

一点儿不假,他在打惠斯特牌!他碰到好几个和他一样迷惠斯特牌的牌友:一个是去果阿赴任的税收官,一个是回孟买的牧师,可尊敬的德锡米·史密斯,还有一个是前往贝拿勒斯军营的英军将军。这三位旅客对惠斯特牌的痴迷程度不亚于福格先生,他们也可以像他那样不声不响地打上几个小时。

路路通不晕船,也像福格先生一样餐餐按时吃饭。应该说,在这样的条件下旅行,他不会再感到不高兴了。他拿定了主意,要吃好睡好,好好看看这个地方。同时他也确信,这件事也就到孟买为止了。

从苏伊士出发的第二天,10月10日,路路通在甲板上碰到他在埃及下船时遇到的那个热心人,还着实高兴了一番呢!

“我想我认识你的,先生?”他笑容可掬【成语:既简洁又生动形象地表现了路路通在船上碰到熟人的兴奋心情。】地朝那个人走过去,“您真是在苏伊士热心为我当向导的那位先生吧?”

“当然,”便衣警察菲克斯答道,“我也认出您来了!您是那位不同凡响的英国人的仆人……”

“正是。先生怎么称呼?”

“菲克斯。”

“哦,菲克斯先生,”路路通说,“在船上碰到您,真高兴。哪儿去啊?”

“我想我们是同路人。”

“那真是太好了!您去过孟买吗?”

“以前去过的,”菲克斯答道,“我是半岛公司的代理。”

“这么说您了解印度了?”“您这是到哪儿?印度吗……啊……”菲克斯支支吾吾,【成语:直接反映出菲克斯不愿多说含混闪躲的心理。】他不想说得太多。

“印度是不是挺有意思的?”

“有意思极了!那里有清真寺、******尖塔、庙宇、和尚、佛教,有老虎、蛇,寺院里还有舞女呢!但愿您有时间好好逛逛!”

“我希望有时间去逛逛,菲克斯先生。您要明白,一个神经正常的人,不应该借口在80天之内环游地球,就总是下了轮船就跳上火车,下了火车又跳上轮船,不能这样过日子,这么着不行!信不信由您,这种跳来跳去的运动,到孟买就会停下来的。”

“福格先生身体还好吗?”菲克斯问,语气非常自然。

“他很好,菲克斯先生。我也很好。我能吃着呢,还总是饿,是海上的空气闹的。”

“您那位主人,我怎么从来没在甲板上看见他呀?”

“他一般是不会出来的,他好像对什么都无所谓。”

“您知不知道,路路通先生,这趟所谓的80天环球旅行,会掩盖着什么秘密使命……比如,外交使命什么的?”

“说实话,菲克斯先生,这我可一点儿也不知道,真是这样,说到底,我也不想费这份儿心思。”

入夜以后,“蒙古”号穿越了曼德海峡,曼德是阿拉伯语,意思是“泪之门”。第二天是14日,邮船停靠在亚丁锚地西北的斯蒂默岬,补充燃料。

抵达孟买之前,“蒙古”号还得行驶1650海里。船还要在斯蒂默岬停留4个小时,才能把煤舱填满。

延迟4个小时对菲利斯·福格先生的计划不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这是预料之中的。还有,“蒙古”号到达亚丁的时间应该是15日晨,而不是14日晚,他们提前了15个小时。

福格先生和他的仆人下了船。菲利斯·福格想去办签证。菲克斯暗地里尾随着。签证手续办好之后,菲利斯·福格回到船上,接着打牌。【动词:通过“下”“办”“回到”“打牌”等一系列动词,准确地写出了对福格先生每到一个地方后简单的行动。】

时钟走过6点的时候,“蒙古”号起航,邮船螺旋桨的扇叶击打着亚丁湾的海水,很快就到了印度洋上。为完成亚丁到孟买之间的航行,给邮船定的时限是168个小时。而且,印度洋于“蒙古”号航行不利,总是刮西北风。蒸汽机之外,要用风帆助一臂之力了。

船的力量强了,摇晃得自然轻了。刚化好妆的女客,重新出现在甲板上,缓歌曼舞,又是一番景象。

事情按照着它的自然状态发展,旅行在极好的条件下进行着。和蔼可亲的菲克斯偶尔来待上一会儿,这样让路路通非常高兴。

10月20日是星期天,中午的时候,印度海岸已经隐约可见。两个小时之后,领航员登上了“蒙古”号邮船。遥望天际,能看到地平线上那些排列有致的丘陵。接着,清楚地映入眼帘的是城市中成排的棕榈树。邮船驶入由萨尔塞特、科拉巴、埃雷芳塔和比特谢诸岛构成的停泊港,【景物描写:通过景物描写,形象地展示了船由远及近,慢慢靠近孟买码头的过程。】4点半钟停靠在孟买码头。

菲利斯·福格正好打完了今天的第三十三局牌,他跟自己的配手,因为大胆地做了一手好牌,竟拿了十三副,这次航行也随着这一局牌的大获全胜而告一段落。

按规定,“蒙古”号本应在10月22日到达孟买。可是它20号就到了。所以从伦敦起程算起,菲利斯·福格先生已经赢得了两天的时间。菲利斯·福格先生把这时间正式地写在旅行日记的盈余栏里了。

下午4点半,“蒙古”号上的旅客在孟买登岸的,去加尔各答的火车8点整开车。

和牌友道了别之后,福格先生离开了邮船,详细嘱咐仆人要买些什么东西,特别叮嘱他要在8点之前赶到火车站,然后就有规律地迈着步子,朝着办理护照签证的办公室走去。

从办理护照签证的办公室出来,菲利斯·福格静静地去了火车站,在那里吃了饭。点菜的时候,侍应部的领班推荐“白葡萄酒烩兔肉”,按照他的说法,这好像就成了上帝的美餐。

菲利斯·福格点了这道菜,细心地品尝了一番。可是,尽管调料的味道很浓,他还是觉得很难吃。

他把领班叫了来。

“先生,”他目不转睛地盯着领班,“这个,是兔肉吗?”

“是的,老爷,”那个可笑的家伙恬不知耻地答道,“是热带丛林里的兔子。”

“宰杀的时候,这只‘兔子’是不是‘喵喵’叫了?”

“喵喵叫!啊!老爷,这是只兔子,我发誓!”

“领班先生,”福格先生不动声色地说“用不着发誓,想想吧:从前,在印度,猫被看做神物。那是个黄金时代。”【神态描写:这两处的神态描写,表现出福格先生在质问领班时不卑不亢镇定从容的态度。】

“老爷,您是说,那是猫的黄金时代?”

“对旅行者来说,可能也是个黄金时代!”

福格先生再没有说什么,他又一声不响地继续用餐。

菲克斯紧跟在福格先生后面,也从“蒙古”号邮船上下来,急匆匆地去见孟买警察局局长。他亮出自己的便衣警察身份,讲了自己的任务,以及他眼下面对盗窃嫌疑人的处境。“是否接到了伦敦寄来的逮捕证?”“没有,什么也没接到。”因为,按照邮件传送的时间来看,福格出发以后才寄出的逮捕证,还不可能到。

菲克斯没有坚持,他明白,只能耐心等待伦敦寄来的逮捕证。不过他决心已下,在那个令人捉摸不透的家伙待在孟买期间,绝不能让他从自己眼皮底下溜走。他不怀疑菲利斯·福格会在孟买逗留——我们知道,路路通也确信这一点——这样就能够等到逮捕证。

可是,听了主人离开“蒙古”号时发的话以后,路路通就明白了,到了孟买,和到巴黎与苏伊士的时候一样,旅行不会在这里结束,至少还得去加尔各答,也许更远。于是,路路通就开始琢磨,福格先生打的赌是不是非常严肃认真,命运是不是真要拖着他这样一个想过安逸生活的人,用80天的时间去环游世界!

此刻,买完了衬衣和鞋子之后,他正在孟买的大街上溜达。街上人流滚滚,在欧洲人中间还有其他种族的人,有戴尖帽子的波斯人,包着圆头巾的本亚斯人,戴方帽子的信地人,穿长袍的亚美尼亚人,戴黑色主教冠的帕西人。

那里好像在举行一个什么节日,非常的隆重。路路通目不转睛地看着眼前的奇妙仪式,眼睛睁得大大的,耳朵伸得长长的,唯恐把该看的该听的漏掉。他那副神态和表情,整个儿一个没有见过世面的傻瓜。【神态描写:通过神态描写,形象、生动地刻画了路路通好奇的样子。】但如果只是这样,也就没有必要说这些了。不幸的是,他好奇得过了头,差点儿就把主人的旅行给耽误了。

因为,看完帕西人的狂欢节以后,路路通是朝火车站走了过去。可是,就在他经过玛勒巴尔山那座美丽的白塔时,他却产生了个不合时宜的念头,想到庙里去看看。

有两件事他不知道:首先,印度有些寺院明文规定,不准基督徒入内;其次,信徒们自己也必须把鞋脱了放在庙门外才能进去。这里必须指出的是,出于政治上的考虑,英国政府是连当地宗教信仰中最微不足道的细节也尊重的,倘若有人违反,一定严惩不贷。

路路通没想到会出事,他像个旅行者似的,信步走进了玛勒巴尔山寺庙,在里面欣赏起这座装饰得流光溢彩的婆罗门教浮华建筑来。突然,他被人掀翻在地,只见三个怒目而视的和尚扑到了他身上,不由分说把他的鞋和袜子都扒了,接着就是一顿暴打,一边高声怪叫,一边拳打脚踢。

路路通健壮而灵巧,腾地一下子就站了起来。他拳脚并用,出手就撂倒了两个为僧袍所累的和尚,然后拔腿飞奔,冲出了寺庙,很快就把第三个和尚甩得远远的。那和尚一直紧追不舍,很多人都围着他们看。【动作描写:生动地描述了路路通敏捷的身手。】

马上就要8点了,火车眼看就要开了,路路通才来到火车站。他光着头,赤着脚,经过混战,他显得很落魄,最糟糕的是连买的东西也都丢了。

菲克斯跟着福格来到车站,现在他知道了这个坏蛋福格就要离开孟买。他马上决定跟着走,去加尔各答,即使再远些,他也得盯着他。路路通没有看见菲克斯,因为他藏在阴暗的地方。而菲克斯却听见了路路通对他主人简单地叙述着自己的遭遇。

“但愿你别再碰到这种事了。”福格简单地说,并没有怎么安慰路路通。说完就走到了车上。这倒霉的小伙子,光着脚,狼狈不堪地跟主人上了车,【成语:不仅写出了路路通外形上的落魄,更写出了他因办砸了事内心的愧疚。】连一句话也没说。

菲克斯忽然灵机一动,他改变了主意,决定不走了!

“不,我不能走,”他自言自语地说,“既然他在印度境内犯了罪……我就能抓人。”

在深沉的夜色里,火车随着一声惊人的汽笛声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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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他被人掀翻在地,只见三个怒目而视的和尚扑到了他身上,不由分说把他的鞋和袜子都扒了,接着就是一顿暴打,一边高声怪叫,一边拳打脚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