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宋子文措施得当,南京政府初期,盐税收增加较快,从1928年度到1932年度,盐税收分别为3000万元、1.22亿元、1.5亿元、1.44亿元、1.58亿元,呈直线上升趋势。除1932年度因东北沦落而损失不少收入外,其他年份都处在稳定的增长之中。所以,宋子文颇为得意地提出:“迨十八年九月,财政部竟能宣布不但能逐年偿还盐债并用余力可清偿旧欠矣。”
如果说宋子文第二刀盐政改革是成功的话,那么第三刀则是税制改革。严格地说,这一刀比盐务改革还要成功。
宋子文税制改革的另一方面是统税制。所谓统税,就是一物一税。具体地说,就是对国内工业产品进行一次性征税后,即可通行全国,不再征收税捐。南京政府成立后,鉴于全国各地举办的具有通过税或物货税性质的“厘卡林立,重叠征收”的弊病,即着手整理国内税务,以便增加收入,稳定财政。
1928年1月,宋子文上台伊始,即颁布《烟草统税条例》,明确规定卷烟统税为中央税,由财政部设立专门机构掌握。2月在上海成立卷烟统税处,随后又在各省设立卷烟统税局。卷烟税率在开征初期,为值百抽五十,已成为国税大宗。1928年冬,宋子文修改《烟草统税条例》,规定洋烟交纳7.5%,土烟为40%,未制成卷烟的熏烟,税率定为每百斤征收国币3.6元。
1929年9月,宋子文在上海设立棉纱统税筹备处,办理棉纱统税事宜。当时我国大机器纺织工厂很少,规模也不大。据1929年调查统计,全国华商经营纱厂只有73家,每年产纱额在130万包左右。宋子文规定:本土棉纱在23支以内者(即粗纱),每百斤征收国币2!75元;本色棉纱超过23支者(即细纱),每百斤征收国币3!75元。
1930年,宋子文又主持制订了《征收火柴统税条例》。规定税率为:长度不及4!3公分,或每盒不过75支者,每大箱征税5元;长度在4!3公分以上5!3公分以下,或每盒在100支以上者,每大箱征税10元。同时,还开征水泥税,其税率为:每桶重量380磅者,征税6角;每桶重量不及380磅,其差额在十分之一以上者,按其重量比例征收之。面粉方面,宋子文规定,其税率为值百抽五,即每包一角。
以上为开征时的生产税。实际上,随着统税条例的不断修订,各货物的生产税是变化的。统税的开征,为南京政府开辟了财源,以1931年为例,南京政府的统税收入为:卷烟税0.50018亿元,棉纱税0.15656亿元,火柴税0.04168亿元,水泥税0.01735亿元,麦粉税0.05837亿元,熏烟税0.01584亿元,啤酒税0.00663亿元,以上各项计约8000万元。1931年财政收入为5.53亿元,统税收入约占七分之一。宋子文筹款理财的这些做法,确实为南京政府的财政问题,解决了不少困难。
但是,收入增加并不意味着税制改革卓有成效,相反,它在“体恤民间疾苦”的口号下,为人民增加了许多苦难。以盐税为例,就盐税本身而言,根据亚当·斯密征税原则,一种优良的税法必须坚持平等的原则,即收入多,多负担;收入少,少负担,以调节贫富,为大多数人造福。而盐税则不然,它是按消费量征税,而穷人并不因为穷就比富人需要的盐少,对于这种不良税法,南京政府应该加以废除,而代之以所得税之类按纳税能力大小而征收的新税。但宋子文目光短浅,只为保持收入,继承了封建王朝的弊政,致使中国广大的贫苦人民仍不能摆脱长期以来压在头上的经济枷锁。
宋子文的第四刀为建立中央银行,实行金融统制。
宋子文上任之初,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早已有之,只是它不归国民政府而已。中国银行是1905年在北京创立,前身为“户部银行”。1908年改称“大清银行”。进入民国,在“大清银行”基础上,1913年2月,另组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在北京成立于1908年,初系清朝的邮传部,主要经营铁路、电报、邮政、航运四项业务的收付款而设立。全国各地已有支行。这两家银行是当时中国金融界独有的银行。和西方文明国家比较,我国的银行业还是显得陈旧落后。
政治的核心是个经济问题,这是经济学家的共识。蒋介石要独霸天下,也知银行的举足轻重。宋子文早年作为广州银行行长,更知其重要。
1928年夏天,是一个酷燥炎热的夏天。
天上有云不落雨,地上无风热死人。
被称中国“四大火炉”之一的名城南京,更是热浪烤人。
白天无法办公,夜间无法睡眠。人们坐着就出汗。
就是在这样的日子里,作为财政部长的宋子文,连续主持召开两次全国大型会议:一是6月的全国经济会议;二是7月的全国财政会议。就是在这两次大的会议上,宋子文同与会人员反复论证了中央银行成立的必要性、紧迫性和重要性。得到了与会人员的一致认可。
会议下来,宋子文又组织班子,冒着酷暑,通宵达旦,起草了《中央银行章程》。
章程共分五大部分。其性质为国家银行;注册资本2000万元,由国库一次拔出2000万元公债预约券作为股本;行址设在上海外滩15号,各地设分行;其特权有发行兑换券,铸造及发行国币,经营国库和内外债;业务范围主要有:经营国库证券、商业票据买卖和兑现,办理汇兑发行期票,买卖金银,接受存款及贷款等;总裁为宋子文,亦称行长,副总裁为陈行;中央银行除设总裁外设有理事会和监事会。
宋子文提出组建《中央银行章程》书面报告,蒋介石极力赞成。报告呈上没有三天,就被批复下来了。
1928年11月1日。
这是个吉利的日子。中国银行终于在上海成立。蒋介石亲自剪彩,总裁宋子文披红戴花,实际上也是蒋宋银行的成立。一切都由他们二人说了算。所谓理事会、监事会不过是摆设而已。
中央银行成立后不久,由于业务的需要,下面又成立一个特殊的棉麦处,是一个独立的半公开的机构。因对外借款关系,不属于业务局,归总裁直管。这是因为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长江洪水成灾,宋子文求援美国,订立美麦借粮45万吨协议,每吨75美元作价,计3375万美元。
接着1934年,宋又凭关系和美国签订棉麦借款5000万元。该机构是个短暂的机构,随着支付的平衡也就随之撤消了。
中央银行的成立,标志着南京国民政府对金融的重视。其实这不是目的。对于野心勃勃的蒋介石来说,争霸天下才是他的目的。既然要争霸天下就要实行对金融的垄断和控制,因而其第一个猎取的目标就是现有的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
中国银行原有资本2000万元。1927年南京政府指令将该行总管理处由北京迁至上海,并修改其银行条例,定资本为2500万元,强行加入“官股”500万元,并指定其为特许的“国际汇兑银行”。1928年宋子文又将交通银行总行从北京迁至上海,颁布该行条例,资本为1000万元,加入“官股”两成,即200万元,并指定其为特许的“发展全国实业银行”。这样,四大家族官僚资本就渗入了“两行”。
宋子文虽然采取了如此手段,但当时“官股”在中国银行股本中仅占1/5,在交通银行股本中只占1/6。就资本、信用的实力而言,中国、交通两行都超过了中央银行,宋子文对“两行”一时还难以驾驭。到30年代初期,宋子文提出修改“两行”条例,分别予以增资。到30年代中期,“两行”中的“官股”已超过半数,宋子文直接任中国银行董事长,对交通银行也派其嫡系人物任董事长。这样,终于实现了对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的控制。
宋子文的第五刀:废两改元,统一中国货币发行权。
废两改元,与秦始皇当年的统一度量衡极为相似。因此宋子文的功德也就在这里。
所谓废两改元。就是废除银两,改用银元。中国原来使用白银货币,其单位为两。称量银两的衡器为“平”。清代国库所有的“平”称为“库平”。一两等于37.3125克。废两改元前,中国各地使用的银两单位,主要有海关两、库平两、规元两三种。自16世纪以来,外国银元开始流入中国。鸦片战争后,在通商口岸已流行西班牙、墨西哥、英国、香港和美国贸易银元。原有的银两标准既不一致,新进的银元重量也有差别。银两与银元之间的折算称为洋厘。通常1银元折合7钱左右银两,依市场上银元与银两的多少而浮动。1882年吉林机器局首铸银元,1889年广东亦设局铸造,其后各省仿之,市场较乱。1914年北京政府颁布《国币条例》,铸袁世凯头像银币,重7钱2分,通行全国,起到过主币作用。但市场上仍是银两、银元并用,有碍于商品经济的发展。
1928年3月,浙江省政府向国民党政府提出《统一国币应先实行废两改元》,其意见是“我国货币之紊乱,至今日已达极点”,“自民国建立以来,银元需要既繁,流通亦广”,“现元宝数量又如此之少,实无沿用银两之必要”,请示废两改元,“积极实行,以立我国币制之基础”。
这一提案呈送到南京政府财政部部长的办公桌上时,立即引起了宋子文的高度重视。
1932年上半年,内地银元大量流入上海,达5447万元。较之以往,增加很快。一般舆论也认为废两改元时不可失。上海工商界的代表也致电国民政府,表示:“对于废两改元之原则莫不一致赞同,切盼实现”。因此,废两改元的条件渐趋成熟。
1932年7月,宋子文在上海果断召开银行界会议,讲座废两改元问题。在这次会议上,确定了废两改元之原则:
一、废除银两,完全采用银元,以统一币制;
二、采用银元制度时,旧铸银元仍照旧使用;
三、每元法价重量决定后,即开始铸造新币。
上海钱庄闻讯后,即召开会议,并致函财政部,表示原则上同意废两改元,但需假以时日不应操之过急。7月22日,宋子文决定组织废两改元研究会,就废两改元之事进行专门研究和试点。
1933年3月1日,宋子文发布《废两改元令》,提出:“为准备废两,先从上海实施,特规定上海市面,通用银两与银本位币1元,或旧有1元银币之合原定重量成色者,以规定7钱1分5厘合银币1元,为一定之换算率,并自本年3月10日起施行。”上海从3月10日起,各行各业的交易往来,一律改用银币计算。
上海废两改元之后,国民党政府又于1933年4月5日和6日,先后发布废两改元的布告和训令,规定4月6日起,所有公私款项之收付与订立契约票据及一切交易,须一律改用银币,不得再用银两。有银两者依照《银行本位币铸造条例》办理。其主要内容是:“银本位之铸造权属于中央造币厂。银本位定名为元。总重26.6971公分,银88%,铜12%,即含纯银23.493448公分。”
宋子文为使废两改元顺利实现,还采取了以下措施:
第一,财政部委托中央、中国、交通三银行代为兑换银币。中央造币厂还要铸一些厂条,以适应市面巨额款项收付之用。
第二,对各行庄宝银进行登记及兑换。至当年12月15日,登记宝银总计14621万两,即按成开兑。至1934年7月,共兑进宝银2794万两,兑出新币3907万元。
第三,经财政部批准,暂设立冶金小炉,将碎杂银冶炼成银饼,送到中央银行估价兑换。
从1933年3月1日起,国民党中央造币厂开始铸造银币,银币正面为孙中山半身像,背面为帆船图案,俗称“孙头”和“船洋”。
中央造币厂一经成立,就由美国“造币专家”葛来德担任顾问,成立中央造币厂审查委员会,审查铸币的重量和成色。自1933年3月到12月铸2806万枚。1934年铸7096万枚,1935年上半年铸3356万枚。自1933年3月至1935年6月铸13258万枚。1935年下半年实行法币政策后,未再铸造,改印纸币。
废两改元的实施,规范了中国币制,活跃了流通,方便了人民,搞活了经济,拓宽了中央银行活动的规模。同时也为以后法币制度的实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有权威人士评说,这是继秦始皇统一度量衡后中国的又一大货币改革。
在这亡国亡家之时,宋子文急忙把自己的心肝——税警团拉上抗日前线,可见他的赤子之情可映五洲明月;宋子文亲自颁布作战命令,亲自督促训练,亲自接见官兵,可见他的抗战热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