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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尊严在任何时候都不容侵犯

智利作家尼高美德斯·古斯曼说过:“尊严是人类灵魂中不可糟蹋的东西。”俄国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也说过:“如果你想受人尊敬,那么首要的一点就是你得尊敬你自己。只有这样,只有自我尊敬,你才能赢得别人的尊敬。”

布朗的母亲是他7岁那年去世的,继母来到他家的那一年,小布朗11岁了。

刚开始,布朗不喜欢她,大概有两年的时间他没有叫她“妈”,为此,父亲还打过他。可越是这样,布朗越是在情感中有一种很强烈的抵触情绪。然而,布朗第一次喊她“妈”,却是在他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挨她打的时候。

一天中午,布朗偷摘人家院子里的葡萄时被主人给逮住了,主人的外号叫“大胡子”,布朗平时就特别畏惧他,如今在他的跟前犯了错,他吓得浑身直哆嗦。

大胡子说:“今天我也不打你不骂你,你只给我跪在这里,一直跪到你父母来领人。”

听说要自己跪下,布朗心里确实很不情愿。大胡子见他没反应,便大吼一声:“还不给我跪下!”

迫于对方的威慑,布朗战战兢兢地跪了下来。这一幕,恰巧被他的继母给撞见了。她冲上前,一把将布朗提起来,然后,对大胡子大叫道:“你太过分了!”

继母平时是一个没有多少言语的性格内向之人,突然如此震怒,让大胡子这样的人也不知所措。布朗也是第一次看到继母性情中另外的一面。

回家后,继母用枝条狠狠地抽打了两下布朗的屁股,边打边说:“你偷摘葡萄我不会打你,哪有小孩不淘气的,但是,别人让你跪下,你就真的跪下?你不觉得这样有失人格吗?不顾自己人格的尊严,将来怎么成人?将来怎么成事?”继母说到这里,突然抽泣起来。布朗尽管只有13岁,但继母的话在他的心中还是引起了震撼。他猛地抱住了继母的臂膀,哭喊道:“妈,我以后不这样了。”

一个人可能犯错误,但是不能丧失尊严。只有捍卫了自己的尊严,信念才不会缺失,人生的阵地才不会陷落,才能够克服重重困难,获得辉煌的人生。

尊严是一个人的脊梁

一只骨瘦如柴的狼,因为狗总是跟它过不去,好久没有找到一口吃的了。

这天遇到了一只高大威猛但正巧迷了路的狗,狼真恨不得扑上去把它撕成碎片,但又寻思自己不是对手。于是狼满脸堆笑,向狗讨教生活之道,话中充满了恭维,诸如“仁兄保养得好显得年轻,真令人羡慕”云云。

狗神气地说:“师傅领进门,修行靠个人,你要想过我这样的生活,就必须离开森林。你瞧瞧你那些同伴,都像你一样脏兮兮、饿死鬼一样,生活没有一点保障,为了一口吃的都要与别人拼命。学我吧,包你不愁吃和喝。”

“那我可以做些什么呢?”狼疑惑地眨巴着眼问。

“你什么都不用做,只要摇尾乞怜,讨好主人,把讨吃要饭的人追咬得远远的,你就可以享用美味的残羹剩饭,还能够得到主人的许多额外奖赏。”

狼沉浸在这种幸福的体会中,不觉眼圈都有些湿润了,于是它跟着狗兴冲冲地上了路。

路上,它发现狗脖子上有一圈皮上没有毛,就纳闷地问:

“这是怎么弄的?”

“没有什么!”

“真的没有什么?”

狗搪塞地说:“小事一桩。”

狼停下脚步:“到底是怎么回事?你给我说说。”

“很可能是拴我的皮圈把脖子上的毛磨掉了。”

“怎么?难道你是被主人拴着生活的,没有一点自由了吗?”狼惊讶地问。

“只要生活好,拴不拴又有什么关系呢?”

“这还没有关系?不自由,不如死。吃你这种饭,给我开一座金矿我也不干。”

说罢这话,饿狼扭头便跑了。

鲁迅先生揭示的中国人的国民性中,有一种就是奴性,那些见了主子就哈腰,做了主子就张狂的人,充其量只是一些像故事中的那只狗一样没有尊严的可怜的爬行动物罢了。

自尊自爱是一个独立自主的人所必备的品格。智利作家尼岗美德斯·古斯曼说过:“尊严是人类灵魂中不可糟蹋的东西。”俄国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也说过:“如果你想受人尊敬,那么首要的一点就是你得尊敬你自己。只有这样,只有自我尊敬,你才能赢得别人的尊敬。”

有位年轻人天生左手残疾,而他的国家当时正好处在战乱之中。为了谋生,年轻人便来到了相邻的矮人国,想找一份工作来维持生活。

“啊,可怜的人!快进来吧,我将给你一个热乎乎的烙饼充饥。”当年轻人经过一个小矮人开的烙饼店时,店主上前对他说。

“谢谢你,好心的店主。但在吃你的那个烙饼之前,请允许我先帮你做一件事,否则,我就不会接受你的烙饼。”年轻人认真地说。

“真是神经病!你一只手能干什么活?我好心送你一个烙饼,你还死要面子。”店主说完,鄙夷地关上了店门。

一位挑柴火的老者见了,说:“小伙子,我看你有一只健全的手,还能干活,请你帮我把这担柴火挑到我家,我将给你一个烙饼,作为你付出劳动的报酬。”年轻人高兴地答应了。

一个过路的人见了,不解地问年轻人:“现成的烙饼你不吃,却偏偏要通过劳动来换取一个烙饼,值吗?”

“当然值!因为这个烙饼是我通过劳动换来的,我才吃得下去。我虽然贫穷,但没有丢掉做人的尊严。”

这位年轻人的话虽简单,却掷地有声。的确,我们可以贫穷,但我们不能失去自尊。

中国有句俗话:男儿膝下有黄金。现代社会是民主社会,是人人平等的社会,作为人都有与他人平等的权利。我们没必要看到别人有地位、有金钱就不自觉地软了自己的膝盖。缺乏自尊的人是可悲的。他们会因此而扭曲自己的性格,改变自己的正确看法,做出违心之举;他们会动辄迷失自己,任人任意驱使,他们会在权势者面前,唯唯诺诺,小心翼翼,徒增苦恼。而更糟的是,他们自卑自贱的举动,换来的只能是让人瞧不起。奴性心理是一种自我折磨。像那个小公务员因一个喷嚏而死去,真正是“恰似世上多了这个人”!

这样的人,实在不足惜也,要知道,尊严就好比是一个人挺立着的脊梁,也是人活在世上最根本的支撑。如果一个人连尊严都丢失了,便也就失去“主心骨”,只能坍塌下来,成为一个爬行的“人”,在地上匐匍前行。这是一种莫大的悲哀!生而存在,每个人都应当懂得去维护这根本的立足资本。

用尽一切去维护自己的尊严

尊严是一种甚至比生命更为可贵的东西,有时值得我们用尽一切去维护。

有这样一个故事:故事中的主角杨格博士是一位诗人。有一天,他和几位贵妇人乘坐游艇,泛舟泰晤士河上。他吹着长笛,尽量逗那些贵妇人快活。这时,游艇后不太远的地方,有只被军官们占用的船。诗人看到那只军官船向游艇靠近时,就不吹长笛了。于是军官当中有人问他,为什么他要把长笛收进口袋里不吹了。

“我把长笛放进口袋里,正如我把它从口袋里拿出来同样的理由,都是为了使自己高兴。”博士回答说。

那位军官怒气冲冲地威胁说,要是他不立刻把他的长笛再掏出来吹,那就不客气了,要把他扔进河里。博士怕吓着那些贵妇人,便尽可能地逆来顺受,忍气吞声地拿出他那长笛来。只要对方的船还在河上,他就一个劲儿直吹。

傍晚时分了,他看到那个曾经对他如此粗暴无礼的军官,独自一人正在伦敦附近一个偏僻的地方走着,便朝那军官走去。冷冰冰地说:

“今天,我是为了使我的同伴和你的同伴避免引起烦恼,才服从你那傲慢的命令的。现在为了使你真正相信,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也会像一个披着军服的人那样有勇气。明天一早,就在此地,希望你能来,我们就干一场吧,但是不要有别人在场。决斗只在我们之间进行。”

博士进一步决定,他们之间的矛盾,只能靠手中剑来解决。那个军官同意了这些条件。

第二天早晨,这两个决斗者在约好的时间里,在指定的地方碰面了。军官正站在准备决斗的位置上。就在那个时候,诗人举枪瞄准了他。

“干什么?”军官说,“你想暗杀我吗?”

“不是的!”博士说,“不过,你得在这儿跳一分钟的舞。否则,你就会是一个死人了。”

接着是一场小小的争执。可是诗人似乎是如此暴怒,如此坚决,军官只好被迫屈服了。

当他跳完舞的时候,杨格说:

“昨天,你违反我的意愿,逼着我吹长笛;今天,我违反你的意愿,强迫你跳舞。现在,我们两人的事儿都以游乐的方式来了结了。”

由此可以看出,尊严在我们生活中是多么的重要,它甚至可以超越于生命,任何时候都不容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