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股东权利分类,股票可分为普通股、优先股和后配股。
(1)普通股
普通股是股份公司资本构成中最重要、最基本的股份,亦是风险最大的一种股份,但又是股票中最常见的一种。在我国上交所与深交所上市的股票都是普通股。普通股的特点可概括如下:
①2股利的不确定性。持有普通股的股东有权获得股利,但必须是在公司支付了债息和优先股的股息之后才能分得。普通股的股利是不固定的,一般视公司净利润的多少而定。公司经营有方,利润不断递增时,普通股能够比优先股多分得股利,股利的比率甚至可以很高;但如果公司经营不善,也可能连一分钱都得不到,甚至可能亏本。
②2剩余资产分配的最末位。当公司因破产而进行清算时,普通股股东有权分得公司剩余资产,但普通股股东必须在公司的债权人、优先股股东之后才能分得财产,财产多时多分,少时少分,没有则只能作罢。由此可见,普通股股东与公司的命运更加息息相关,荣辱与共。当公司获得高额利润时,普通股股东是主要的受益者;而当公司亏损时,他们又是主要的受损者。
③2股份的数量决定权利。普通股股东一般都拥有发言权和表决权,即有权就公司重大问题进行发言和投票表决。普通股股东持有一股便有一股的投票权,持有两股便有两股的投票权。任何普通股股东都有资格参加公司最高级会议即每年一次的股东大会,但如果不愿参加,也可以委托代理人来行使其投票权。
④2增发新股优先。普通股股东一般具有优先认股权,即当公司增发普通股时,现有股东有权优先购买新发行的股票,以保持其对企业所有权的原百分比不变,从而维持其在公司中的权益。在发行新股票时,具有优先认股权的股东既可以行使其优先认股权,认购新增发的股票,也可以听任优先认股权过期而失效。公司提供认股权时,一般规定股权登记日期,股东只有在该日期内登记并缴付股款,方能取得认股权而优先认购新股。此外,为了确保普通股权的权益,有的公司还发认股权证,即能够在一定时期(或永久)内以一定价格购买一定数目普通股份的凭证。一般公司的认股权证是和股票、债券一起发行的,这样可以更多地吸引投资者。
(2)优先股
优先股是相对“普通股”而言,是股份公司发行的在分配红利和剩余财产时比普通股具有优先权的股份。优先股也是一种没有期限的有权凭证,优先股股东一般不能在中途向公司要求退股(少数可赎回的优先股例外)。优先股的主要特征有:
①2优先股通常预先定明股息收益率。由于优先股股息率事先固定,所以优先股的股息一般不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而增减,而且一般也不能参与公司的分红,但优先股可以先于普通股获得股息,对公司来说,由于股息固定,它不影响公司的利润分配。
②2优先股的权利范围小。优先股股东一般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股份公司的重大经营无投票权,但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享有投票权。
③2优先股索偿权仅先于普通股。优先股的优先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股息领取优先权。股份公司分派股息的顺序是优先股在前,普通股在后。股份公司不论其盈利多少,只要股东大会决定分派股息,优先股就可按照事先确定的股息率领取股息,即使公司经营发生亏损,优先股亦应照常分派股息。
二是剩余资产分配优先权。股份公司在解散、破产清算时,优先股具有公司剩余资产的分配优先权,不过,优先股的优先分配权在债权人之后,而在普通股之前。只有还清公司债权人债务之后,有剩余资产时,优先股才具有剩余资产的分配权。只有在优先股索偿之后,普通股才参与剩余资产的分配。
优先股的种类很多,为了适应一些专门想获取某些优先好处的投资者的需要,优先股有各种各样的分类方式。
(3)后配股
后配股是在利益或利息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时比普通股处于劣势的股票,一般是在普通股分配之后,对剩余利益进行再分配。如果公司的盈利巨大,后配股的发行数量又很有限,则购买后配股的股东可以取得很高的收益。发行后配股,一般所筹措的资金不能立即产生收益,投资者的范围又受限制,因此利用率不高。后配股一般在下列情况下发行:
①2公司为筹措扩充设备资金而发行新股票时,为了不减少对旧股的分红,在新设备正式投入使用前,将新股票作后配股发行。
②2企业兼并时,为调整合并比例,向被兼并企业的股东交付一部分后配股。
③2在有政府投资的公司里,私人持有的股票股息达到一定水平之前,把政府持有的股票作为后配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