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中国经济改革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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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中国现代市场体系建设30年

一、导 言

现代市场体系是现代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构成内容。从概念上看,现代市场体系是由各种相对独立的商品市场和生产要素市场所形成的不可分割的有机统一体;从有形客体与载体上看,市场体系包括商品市场和资金、劳动力、房地产、技术、产权等各类要素市场;从无形构件与支撑体系上看,市场体系还包括上述各类市场运动、变化、发展的运行机制和管理调控机制。

现代市场经济必须借助于完整的市场体系,才能有效地配置资源。因为,市场经济中的市场机制具体是通过市场体系来发挥调节作用的,市场运行过程、市场秩序的形成和治理也需要通过市场体系来实现。因此,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必须培育、发展和完善市场体系。从更深层次上看,从1978年以来的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就是要通过经济组织和管理制度的变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要求的经济运行机制和资源配置方式,其核心是建立最有利于资源有效配置和生产力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中国改革开放30年的经验说明,构建一个体系完整、机制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改革与推进,我国改革开放大体上经历了从商品市场建设为主,到推进要素市场建设为主的两大历史阶段。

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做出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开始由农村转移到城市。1987年,党的十三大报告提出:新的经济运行机制,总体上来说应当是“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机制。这一阶段,以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以“调放结合”的原则推进价格改革,开始把生产要素纳入市场体系建设,进一步缩小了计划管理特别是指令性计划管理的范围。

1992年,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肯定了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随后在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把十四大提出的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和基本原则加以具体化,制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规划,提出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以实现城乡市场紧密结合,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相互衔接,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的目标。

以市场为基础的价格形成机制是现代市场体系的核心,也是市场配置资源的中心环节。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在工业生产资料价格双轨制合并为市场价格单轨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开消费品价格和服务价格,大部分实物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均由市场形成,基本形成了由政府定价体制向市场价格体制转轨。生产要素价格的市场化改革也取得了明显进展,资本、产权、土地、技术、劳动力等要素的价格形成由市场决定,通过市场价格引导和调节资源流动,使价值规律发挥作用,增强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加快国民经济市场化进程,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健全宏观调控体系,继续发展各类市场,进一步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这有力地推进了我国经济的市场化进程。

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这既是对在今后发展市场体系方面总的目标要求,也是对中国改革开放30年来在发展市场体系方面的经验总结。

商品市场是现代市场体系的基础,要素市场的培育、发展和扩大,是现代市场体系成熟和完善的重要标志。一般而言,商品市场、金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是现代市场体系的核心。因此,本文下面分别分析讨论商品市场、金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这三个市场的改革和发育进程。

二、中国现代商品市场建设

商品市场是现代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中商品与服务交换的基本场所和主要形式。大力发展商品市场有利于引导消费、扩大消费,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有利于引导生产,降低交易成本,加快流通速度,提高国民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率;有利于增加就业,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加快城市化进程,促进城市繁荣。本节侧重分析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商品市场体系的培育、发展和完善过程。

(一)流通市场化:商品市场体系培育的初始条件

流通存在的客观基础是商品经济。流通是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交换。从交换关系概括的角度看,市场与流通的关系表现为:市场是对流通过程的某一个时点上的交换关系的概括,后者说市场是流通的一个横断面;而流通则是指市场交换在某一个时期中的动态发展过程,或者说流通是市场交换的纵向运动。流通过程的特点在于,它是一个川流不息的运动过程。在这一运动过程中,商品通过各种交换形式从生产领域逐步进入消费领域。如果在某一时点上概括流通过程中的所有交换形式和买卖关系,就构成了市场的内容。由此可见,流通市场化是商品市场体系培育的初始条件。

1.计划经济下的流通体制。新中国成立初期,在内忧外患的经济和政治背景下,为了建立独立完备的工业体系,冲破帝国主义的经济封锁,中国采取了重工业优先发展的战略。这种重工业优先发展的战略必然内生出计划经济体制,因为只有计划才能完成资本的强制积累。例如,形成工农业产品的价格剪刀差,实施城市偏向的经济政策等。这种计划经济体制的显著特征是:在组织结构上,整个社会经济是一个巨大的统一组织,国家按照行政部门、行政层次、形成区划分配经济管理权限,把整个经济分成众多的“条条”和“块块”,实行政企合一。在经济调节机制上,主要通过行政方式,采取国家指令性计划的形式配置资源,强调集中统一,国家对生产要素的分配以实物形式为主,价格由国家计划制定,并且基本上长期固定,对企业的财务管理实行统收统支,即所谓的“大锅饭”。在产品分配上,生产资料采取计划调拨,生活消费品采取统购包销的办法。

2.流通市场化改革的诱因。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虽然在建立初期对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其否定商品货币关系,发展动力不足,缺少有效配置资源的协调机制,严重压制企业和劳动者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等的弊端逐渐暴露出来,成为阻碍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因素。因此,必须对传统的流通体制进行市场化改革,从原来行政性、分配式的流通体制转变为宏观调控下的自由流通体制,发挥流通的运行调节作用、利益调节作用。

3.流通市场化的本质含义。流通市场化过去一般是用价格的市场化或放开价格来概括。现在看来这种概括不够全面。诚然,价格是市场交易的结果,也是市场交易的核心,但还不是全部。市场流通还应包括流通主体、流通客体、流通方式、流通过程、流通的制度和法律环境等,因此,用流通市场化来代替过去常用的价格的市场化,更符合中国流通改革的逻辑要求和实践要求。流通市场化包括价格市场化、培育独立人格、自主选择、平等竞争的流通主体,大力促进流通组织的创新,节约流通费用,促进市场实现。以价格制度为例,传统的集中统一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价格制度是一种高度集中、政府管得多、统得过死、生产者和经营者无权定价的僵化的价格体制。它割断了价格与市场供求、市场竞争与市场价值之间的内在联系,使价格作为市场的调节器无法发挥其配置社会经济资源的有效作用,从而使价格仅仅具有市场的形式,而不具有市场的实际内容,从根本上否定了市场机制的作用。因此,建立市场价格制度,意味着价格不再由政府制定和调整,而是回到市场交换中由市场主体间的讨价还价形成,从而使价格能够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变化,反映社会经济资源的稀缺程度,引导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4.市场化的商品流通体制。建立市场化的商品流通体制可以实行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商品流通运行方式。在社会中的计划机关无法恰到好处和无所不能地分配消费品,且各个企业和交换的当事人还具有特殊经济利益的情况下,成千上万个企业、消费者如何获得各种用途迥异、千姿百态的商品和市场自己的经济利益呢?最理想也是最现实的办法,就是运用商品流通的运行方式,实现商品的自由流通,使任何货币所有者都可以通过市场交换得到使用价值适宜和价值相等的商品。但是完全的市场化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如价格信息的滞后性以及生产的盲目性等。因此,对商品的自由流通必须进行宏观调控,在社会主义经济中,还必须对这种自由流通进行计划指导。宏观计划指导可以在经济过程之前,实现对流通的规模、结构和主要品种的平衡。流通的宏观调节可以使生产和消费之间直接建立联系,使国民经济按比例发展,避免那种通过供求和价格的事后调节所造成的社会劳动浪费,并且保证重点建设项目和人民生活基本必需品的需要。

(二)流通制度化:商品市场体系发展的推动力量

不管是制度演进论还是制度均衡论,它们的研究至少都表明,好的制度能够帮助减少交易费用,同时可以形成经济行为人的稳定预期,从而减少各种短期的机会主义行为。流通和交换是人类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结果,个体在谋求实现自身利益时,必然会产生对交换关系的扩张,可能形成和他人的利益冲突,由此导致的消极效应就形成了交换活动的代价。当这种代价较大时,就迫使人们不得不在冲突中寻求一种协调。这种协调关系就形成了维护交换和流通秩序的制度安排。在改革开放过程中,我国商品市场体系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市场交易行为不规范,假冒伪劣现象此起彼伏;部门行业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并存;地方保护主义分割市场等问题。这些问题严重阻碍了我国商品市场体系的发展,因此,必须从制度上加以规范,从而推动商品市场体系的发展。其中最主要的是实现有宏观调控的自由流通制度,以推动商品市场体系发展。

现代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发挥价格信号的调节功能,而商品市场体系是其载体。价格形成依赖于商品的自由流通,否则扭曲了的价格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商品市场体系至少包括商品生产、商品流通和商品消费。对于商品生产,本质上是商品价值的生产;商品流通,本质上是商品价值的实现过程。价值实现,是商品的天然本能,是商品面向消费运动的内在冲动之所在,因此,商品总是流向能够及时地、充分地实现其价值的地方。由于商品的价格总是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因而,商品也就要求流向能够以更高价格出售、从而能够实现更多货币收入的地方。所以,商品自由流通是商品的本性。不仅如此,商品自由流通也是商品性消费的要求。商品性消费是自由的。消费者手持的货币是物质财富的一般代表,能够随时直接转化成任何商品;而消费者用他们一定量的货币购买什么,购买多少,何时购买,何地购买,在什么价格水平上购买,都由消费者自主决定,任何人不能强求。这样,消费者的消费自由必然要求商品自由流通。

在我国的现实经济中,由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政府对经济的管理采取条块分割的管理模式,市场化改革又强化了各个部门和各个地区的利益关系,这种特殊的行政体制和官员晋升制度把商品流通切割得支离破碎,从而造成了市场无法形成一个统一的体系,使得商品的自由流通无法实现。因此,需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促进商品和生产要素在全国市场自由流动。

(三)流通现代化:商品市场体系完善的重要支撑

流通现代化主要是指流通产业的现代化,流通产业的现代化是商品市场体系完善的重要支持。流通产业现代化的内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商品销售自动化。销售是商品与消费端最直接的界面,销售效率高低与商品品质同等重要,都直接影响销售的品质,尤其在面对消费者多样少量的需求时,销售的形态与效率已经有别于传统的销售方式,而必须借助现代化的技术和设备实现商品销售自动化以适应现代化的需要。

2.商品流通自动化。商业交易结构必然伴随商品的转移,商品从原材料制成成品后,经供应商、批发商、零售商,最后送到消费者手中,这一连贯的商品流通过程一般通称为物流。现代化物流作业的一个主要目标是追求成本的极小化。为达到这一目标,从原材料到商品交到消费者手中的整个过程都需要削减成本。近年来专业化物流中心及共同配送制度的发展即为追求物流效率的一项重要策略,而在技术方面主要以信息系统整合物流作业系统,包括订单处理、进出口货物管理、仓储管理、销售分析以及派车管理等信息系统,以及拣货、自动存取等自动化作业系统。

3.货款支付现代化。在任何交易中都将货款的支付视为交易的完成。传统商业交易的资金流作业较为简单,大部分仅涉及现金及支票转账业务,然而,随着经济发展及科技进步,新形态的支付工具不断出现,尤其是无现金交易、多元化的支付方式使资金流活动趋于复杂化,而企业与企业之间的资金流通业务也是如此,自动转账系统使企业可在公司的电脑前完成资金的转移,提高了准确性和效率,

4.信息流通自动化。信息流主要是指通过电脑和通信技术的组合,在进行商品销售、商品流通及货款支付的处理分析时的信息流。从早期的单纯以集中作业、讲求处理速度的信息中心导向,演变到个人电脑分散式连线共享资源,到20世纪90年代增值网络的开放,通信技术的进步,流通业中的信息流通自动化水平不断提高。诸如销售点管理系统、电子订货系统、商业EDI等。

5.供应链管理的整合化。供应链管理技术以电子商务为基础,将商品需求、流通与生产有机联系在一起。信息时代,最富效率、最有前景的供应链目标模式是建立基于网络平台的供应链体系,通过网络企业间的线上交易,在线合作,形成稳定的伙伴关系。运用电子商务的供应链技术,使得商品的生产商和零售商通过网络联系在一起,建立起更大范围的供应链体系。通过这个供应链,可以使生产企业了解产品的销售信息,并按照这个信息组织对产品的生产和对零售商的供货;零售商通过供应链管理,既可以减少库存占有的费用,也可以降低商品销售成本,从而达到增加利润的目的。新型电子商务供应链是以顾客需求为中心,采用拉动式的经营方式,以消费需求刺激、促进和拉动商品供给。

(四)流通效率化:现代商品市场体系的本质体现

现代商品市场体系的本质体现是流通效率化,主要反映在以下三个方面:市场实现、利益和谐和费用节约。

1.市场实现。流通效率化的一个本质要求是能够促进供求的市场实现。在供给规模和结构、需求规模和结构既定的情况下,流通本身具有的储存、加工和调运职能,使供给和需求的总量矛盾和结构矛盾得到缓冲。从时间上看,流通的“蓄水池”作用可以调节供给和需求的波动,保证正常的生产水平和设备利用能力,满足消费的需求。从空间上看,流通所具备的储存和调运功能,可以使一定生产、全国消费和全国生产、少数地方消费的供求矛盾得到解决。同样,“蓄水池”也可以从流通领域的源头和尽头两端向生产者和消费者发出信息,起到指导生产和引导消费的作用,从而使总供给和总需求在动态中调整自己的规模和结构,使宏观经济运行保持稳定。

2.利益和谐。流通通过交换行为的完成,使商品和货币换位,从而使参与流通的各当事人的经济利益得以体现。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商品交换和流通的背后反映的是商品监护人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因此,商品市场体系发展的一个自然而然的内在要求就是实现各个经济主体的利益均衡。我国目前所处的转型经济条件以及建设和谐社会的战略本质上要求商品流通得到大力发展,而发展商品流通的一个非常重要方面就是完善市场经济秩序提高交易效率。纪宝成教授认为,在市场竞争中不同利益主体所追求的利益不是一种简单的静态利益,而是在分工、合作和创新中所实现的动态利益,因此利益的均衡不是体现在一种简单的零和的利益分配,而是体现在一种正和的利益创造和利益分配之上。事实上,市场秩序在本质上是一种利益和谐、竞争适度、收益共享的资源配置状态和利益关系体系。

3.费用节约。费用节约是经济学的基本原则。现代商品市场体系的发展必须能够有效地降低商品流通费用。马克思将商品流通费用划分为生产性流通费用和纯粹流通费用。与商品和使用价值本身运动有关的费用为生产流通费用,它是生产过程在流通领域中继续的耗费,具体包括保管费用和运输费用。商品的保管费用、运输费用必须在合理的范围内,才能得到社会的承认。纯粹商品流通是由商品价值形式变化而引起的费用,它包括用于商品买卖的费用,用于簿记上的费用,用于货币的费用。现代商品市场体系对于加速商品转换为货币的过程,从而加速社会再生产过程具有重要作用。一方面,商品市场体系的存在,使得生产者的产品只要符合社会消费的需要,就可以很快地转入流通领域。这时,商品依然处于流通领域,但对于生产者来说,商品已经转化成货币,直接的生产过程已经可以重新开始了,这就缩短了生产过程的更新周期。另一方面,由于专业化流通部门专门从事商品买卖,熟悉市场,联系广泛,流通部门专业化交换可以更快地完成商品的形态变化,使其更快地从生产领域运动到消费领域,于是缩短了流通时间,相对地增加了商品生产时间。因此,现代商品市场体系的一个本质体现是费用节约。

(五)商品市场体系发展的主要成果

1978~1992年的流通市场化改革为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奠定了重要的物质基础、制度基础和观念基础。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了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的任务是:“必须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当前要着重发展生产要素市场,规范市场行为,打破地区、部门的分割和封锁,反对不正当竞争,创造平等竞争的环境,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大市场。”进入新世纪,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要健全现代市场体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再一次强调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主要任务之一是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建立现代市场体系有助于进一步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有助于形成城乡经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良性机制,有助于完善宏观调控体系,有助于市场机制的充分发挥。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指出,“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发展各类生产要素市场,完善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生产要素和资源价格形成机制,规范发展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商品市场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多元化市场竞争格局已经形成,多样化的市场流通形式和新型业态不断出现,流通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市场的法律制度逐步完善,初步形成了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批发市场与零售市场、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城市市场与农村市场共同发展的商品市场体系。但是,商品市场体系还不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市场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的矛盾并存,城乡市场、区域市场发展极不平衡;传统的流通组织与经营形式仍然占据主导地位,流通的现代化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商品市场法律体系不健全,信用体系尚待建立,交易行为不规范,交易成本高;地区封锁、市场分割的问题突出,市场秩序比较混乱。商品市场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出来。

1.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已经基本形成。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价格形成机制和价格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加快。商品市场上,绝大多数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已经由市场决定。市场调节价格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农副产品收购总额和生产资料销售总额中所占的比例分别达到96%、93.9%和87.6%。同时,政府价格管理体制的改革也不断深化,实现了原油价格与国际市场接轨;推进了农村电力价格管理体制的改革;改革了粮食、棉花价格形成机制;进行了供水、运输、石化产品等方面的价格改革。政府定价范围进一步缩小,由中央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种类也明显下降。在电信、铁路和公路运输、民航机票、药品和医疗服务等价格的制定中,引入了价格决策听证会制度和专家审议制度,增强了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性。

2.市场总量和产品的商品化率明显提高。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民经济总量不断增长和城乡居民消费结构的快速升级,国内市场规模和市场需求持续扩大。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相关统计资料,2007年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9210亿元,比上年增长16.8%,提高3.1个百分点(12月份9015亿元,增长20.2%)。分城乡看,城市消费品零售额60411亿元,增长17.2%,加快2.9个百分点;县及县以下消费品零售额28799亿元,增长15.8%,加快3.2个百分点。分行业看,批发和零售业增长16.7%,住宿和餐饮业增长19.4%。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大类商品零售中,石油及制品类、汽车类、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家具类、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化妆品类、体育娱乐用品类均增长20%以上。2007年进出口总额2173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3.5%,回落0.3个百分点。根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的数据,2007年上半年全国社会物流总额33.8万亿元,同比增长25.6%,增幅比一季度提高1.8个百分点。据专家研究,我国市场经济程度已经超过70%。工业制成品的商品率在98%以上,汽车从过去企业和政府购买变为主要由个人购买,私人汽车保有量超过1700万辆,占总保有量近65%,5年增长1倍多。农产品商品率也大为提高,粮食、蔬菜类产品在30%以上,畜产品、水产品超过50%,水果接近90%。

3.建立了相对健全的商品市场体系。商品市场体系是现代市场体系的重要基础。经过30年改革开放,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建立,我国商品市场快速成长,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多层次的商品市场体系已基本建成,包括生产资料市场和生活资料市场,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批发市场与零售市场,城市市场与农村市场,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市场的培育和发展,适应了消费者消费行为、消费需求、消费结构的变化,不断满足着市场的即期消费需求,挖掘着潜在消费需求,创造着崭新消费需求。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06年年底,全国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达3876个,比2002年增加618个。成交额10亿元以上的市场有743个,比2002年增加486个,成交额占全部亿元市场成交额的比重由2002年的52.2%提高到2006年的75.5%。商务部在2005年开始了以发展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为主要内容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试点工作,2006年又启动了重点建设100家现代化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培育100家大型产品流通企业的“双百工程”。据统计,自“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以来,全国已累计建设连锁化的农家店12万个,使1.4亿农民受益,扩大农村消费400亿元左右。经过20多年的探索,我国商品市场逐步实现现代化,电子商务、连锁经营和现代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日益受到重视和推广,商品的单品管理、条形码的普及、EDI、商业POS/MIS的应用都取得了较快发展。

4.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联系日益密切。我国商品市场体系的发展使得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联系日益密切。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我国主要工业产品的外贸依存度逐年提高。例如,2005年我国电冰箱出口依存度为47%,照相机为56%,摩托车为63%,服装鞋类高达71%。占国内需求量40%的铁矿石、50%的氧化铝、35%的石油靠进口支撑。第二,我国积极实施“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2007年我国实际使用非金融机构外商直接投资748亿美元,已有近4万家企业开展跨国经营,对外投资遍及世界160多个国家。我国企业对外投资已从建点等简单方式发展到收购兼并、股权置换、境外上市和建立战略合作联盟等国际通行的跨国投资方式,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已经形成了内外贸一体化格局。第三,我国外贸壁垒逐渐取消。2007年,我国经济进一步融入世界贸易的多边体制,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全面对接。目前,中国平均关税从2001年的15.3%降到2007年的9.7%,进口非关税措施全部取消。我国已开放了《服务贸易总协定》12个服务大类中的10个,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电信服务、分销等在内的100个服务部门已陆续开放(发达国家开放的部门数为108个),占服务贸易部门总数的62.5%,接近发达国家水平。此外,我国政府清理修订了3000多件法律、法规和规章,使中国的贸易规则与世贸组织规则和国际惯例相一致,提高了国内市场适应国际市场规则的程度,改善了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环境,建立了开放型经济的体制框架。

(六)我国商品市场体系面临的问题及其对策

1.我国商品市场体系面临的问题。

第一,全国统一市场仍未真正形成。统一性是市场体系发展的内在要求。然而,不同地区、部门的市场分割和封锁始终是困扰我国商品市场体系健康发育的突出问题,其表现形式也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变换。市场保护的形式,已由20世纪80年代主要保护本地资源,限制资源流出,发展为以封锁市场、包括本地商品和市场为主,同时出现了利用所谓的技术标准壁垒保护本地商品的新手段。例如,近年来,区域分割对汽车、烟酒等重要商品的分销、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的跨区域发展构成了影响和制约,阻碍了商品在全国范围的流通,限制了竞争,保护了落后,造成了社会资源的浪费。

第二,市场中介组织发育滞后。由于缺乏较高水准的从事市场策划、资信评估、业务代理等方面的市场中介组织,导致我国市场中介组织的服务功能不完善,不能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一些中介组织演变成强制性的代理机构,实行垄断性收费,导致中介组织减少流通分环节,缩短生产与消费的距离、降低流通成本的功能无法实现;一些行业管理组织依附于行政主管机关,不能发挥协调、沟通、联系和自律的作用。

第三,市场组织化程度较低。低组织化的市场会制约现代流通机制的形成。在农副产品领域,至今尚未形成比较稳定的、有效率的流通组织,难以将分散化的生产方式与不断发展的大市场有效连接起来,使得农副产品的流通市场化一直比较低;在批发领域,传统的计划经济的批发体制瓦解之后,适应现代流通要求的批发体系未能有效地建立起来;在日用工业品流通领域,连锁经营的现代组织形式和一些新兴业态形式仅在一些大中城市发展起来,在其他城市和区域市场上更多的是众多分散经营的小型商业零售机构。

第四,法律法规体系仍不健全。一是各类市场在法律、法规方面仍存在一些空白。二是与已出台的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实施细则仍然缺乏,很多法律法规出台后缺乏实施的可操作性,使法律法规的作用大打折扣。三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比较严重,特别是在与地方和部门的重要利益不一致的情况下,法律的约束力往往不足,而各种“红头文件”的威力和自由裁量权更大。四是随着中国加入WTO,一些原有法律法规和部分条款不再适用问题凸显出来,对各类市场法律规则的调整和完善提出了新的要求。适应WTO的相关规则,与国际惯例相适应已成为必然趋势。

2.我国商品市场体系发展的对策。

第一,深化改革,促进商品市场体系的良性发展。在我国商品市场体系发展的最初阶段,是以培育多种经济成分的市场主体为主,其目的是改变传统体制下的国有主体一统天下的局面,形成多种经济成分共同竞争发展的格局。随着市场体系的初步建立,各种经济性质的市场主体共同发展的格局已经基本形成。对于真正的现代市场体系来说,不仅市场地位应是多元化的,而且必须真正形成各类市场能够平等使用生产要素的公平市场环境,但目前我国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的公平市场环境并未形成。因此,作为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市场体系的重点,应努力促使这一环境的形成。此外,要继续完善市场价格的形成机制,继续深化电力、民航、铁路、电信等垄断行业的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改革,加快推进城市供水价格改革,进一步完善政府价格决策方式,健全政府定价制度。

第二,运用现代流通方式整合市场资源。我国商品市场发展过程中的问题主要有:市场体系发展不均衡;国有商业企业不能在市场竞争中发挥优势,未能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商品流通中还存在着地方保护和行政性的市场分割;市场波动较大;商品市场秩序混乱、管理滞后等。解决商品市场的问题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一是运用现代化的新型流通方式改造和带动传统流通形式。对现有的大量批发市场,应通过提档升级和规范规制逐步形成以信息的积聚和发布,以大宗商品的批发交易、物流配送为主要功能的产需连接平台。对零售市场,应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的现代流通组织形式,并通过这一形式推进新型业态形式的发展。同时,创造必要条件,推进电子商务的发展,推进现代物流业特别是“第三方物流”的发展,提高流通的效率和规划化及标准化的程度。二是努力提高商品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农产品流通方面,在发展“公司+农户”模式和产销一体化组织的同时,重点借鉴日本农协和欧洲消费合作社的方式,发展适合我国农产品生产经营特点的流通组织。同时,要不断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作用和功能,使其逐步向两头延伸:一方面,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另一方面,与零售组织建立稳定的合同销售关系,真正成为连接生产和消费的桥梁和纽带。在商品零售环节,重点对那些分散的个体户,通过加盟连锁便利店和特许经营等方式将其有效地组织起来,通过统一采购、统一进货、统一物流配送等连锁组织形式,实现从采购和配送的源头上抑制假冒伪劣商品,提高商品质量和规划水平。重视市场秩序建设,首先是要促进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一是要采取各种经济、行政、技术和法律的手段,清理并取消各地和各行业阻碍商品自由流通的政策和制度,促进商品在全国范围内充分自由地流动。二是要采取行政和法律手段,加大打击各种地方保护和不公平竞争的力度,对于明显的地方保护行为,应根据已出台的有关行政法规予以惩处。三是根据我国产业的整体技术水平和国际发展趋势,尽快制定全国统一的、合理的商品技术标准,防止各地自定目标,形成层层标准和技术壁垒,阻碍商品流通。其次,完善市场的相关法规,形成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最后,要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

三、中国现代金融市场建设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发展各类金融市场,形成多种所有制和多种经营形式、结构合理、功能完善、高效安全的现代金融体系。”这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党的代表大会的报告中第一次提出要构建和形成“现代金融体系”的问题。金融是现代市场经济的核心,金融市场是现代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改革开放30年中,金融市场的发展是一个动态的、多层面的金融深化过程,既包括金融结构的变化,即各种金融工具和金融机构相对规模的变化,同时也包括金融市场的价格机制、竞争机制以及金融资源配置与使用的效率机制等方面的建立与健全。

1978年以来,我国金融市场法律制度逐渐完善,资源配置能力极大增强,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人民银行2007年发布的《中国金融市场发展报告》指出,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已经逐渐形成了一个由货币市场、债券市场、股票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和期货市场等构成的,具有交易场所多层次、交易品种多样化和交易机制多元化等特征的金融市场体系。

衡量一国金融市场化程度的主要宏观指标是广义货币(M2)与国民生产总值(GDP)的比值。1978年以来,金融对经济的渗透不断加深,金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得到迅速提升。改革开放30年间,我国的M2/GDP值从1978年的不足40%上升到2007年200%左右,当前已经明显高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这一方面表明我国金融对整个经济活动的渗透力在过去30年中得到极大的强化,整体经济的运行日益金融化、市场化;但在另一方面也表明在金融体系内部,资本市场还没有得到充分发展,还缺乏多样化的投资工具,我国居民的金融投资仍然过多地集中于商业银行。

回顾与总结1978~2008年我国金融市场体系的发展历程,按照我国金融体制改革推进的步骤,30年来我国金融市场体系建设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由计划经济时期的财政主导型金融计划体系逐渐发展到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并在新时期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与完善,股票与债券等市场正成为金融市场发展的重要力量。

(一)我国现代金融市场的培育与发展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第一阶段是1978~1983年。从本质上看,这一时期基本仍然延续了计划经济时期的金融体系,金融体系的运行主要是通过行政手段调控,金融机构直接为国家所有,金融资源的配置由政府计划配置。

但在这一时期,我国已经开始启动金融体制改革,并从1979年开始逐步恢复和设立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为后来的进一步改革奠定基础。

第二阶段是1983~1990年,80年代是我国金融市场体系建设的起步阶段,同时金融机构逐渐实现多元化,体现出明显地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的特征。1983年9月,国务院做出《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从此,中国人民银行不再办理针对企业和个人的信贷业务,成为专门从事金融管理、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的政府机构。

1984年国务院《关于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要逐步建立包括资金、劳动、技术在内的生产要素市场,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我国金融市场建设首先从货币市场开始,同业拆借市场、票据市场、国债回购市场先后得到发展。

这一时期,中国金融改革的重点是发展多元化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四大国有银行的格局开始形成,各类型的商业银行开始出现,信托投资公司、城市信用合作机构、保险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也在开始运营。

从总体上看,这一时期我国已经基本完成了由财政主导到以银行体系为主导的金融体系的转型,金融机构多元化、利率与汇率政策调控框架逐步形成。

第三阶段是1990年以后转型期市场逐步发展时期的金融体系阶段,金融市场化改革的深化阶段。1990年以后中国金融改革最重要的进展是开启了金融体系的市场化改革。1991年上海证券交易所、1992年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的成立,标志着资本市场的初步形成。1997年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建立,成为资本市场发展的重要转折。1994年外汇体制改革后,形成了全国统一的外汇市场。

资本市场处于金融市场体系的核心和主导地位。中国资本市场尤其是股票市场从建立起就开始迅速发展,尤其是在1997年以后,党的十五大第一次从宪法的层次上承认“股份制是公有制的一个特殊形式”,股票市场的地位正式得到确立,股票市场迎来了快速发展的新阶段。但在2001年以后,随着我国资本市场不断发展,制度设计等长期积累的问题也日益突出。在我国股票市场设置之初,股市的功能基本被定义为“国有企业脱困”的一个途径,在制度设计上对上市公司的流通股东与非流通股股东进行了区分,这一设置割裂了股权的流动性,扭曲了资本市场的定价功能。从2001~2005年,中国资本市场经历了一场重大的转轨时期,新一届的证监会开始着手完善监管体制。

自2006年5月的股权分置改革以后,资本市场的融资和资源配置功能得到恢复,中国一大批公司成功上市,股票市场得到了飞速的发展。截至2007年年底,我国共有1550家上市公司,总市值达到32.7万亿元,位列全球资本市场第三,新兴市场第一;2007年全年股票市场成交量放量增加。全年累计成交460556.2亿元,为2006年总成交量的5倍。200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融资4595.79亿元,位列全球第一,日均交易量1903亿元,成为全球最为活跃的市场之一,其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金融立法与监管方面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1995年,我国相继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1998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正式出台。这些基本的法律法规为中央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加强对各金融机构的市场进入退出与依法监管、依法行政的力度提供了重要法律保证。

新的《公司法》和《证券法》修订完成并在2006年年初正式实施,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制度支持,同时也是资本市场法律支撑体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将对我国资本市场和金融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二)我国金融市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目前,中国金融业已步入深层次结构性改革的攻坚阶段,突出的问题有监管体系的转型、金融风险的防范、多元化金融工具的完善、上市公司股权和治理结构的完善、投资者权益的保护等。处理这些问题的方式和结果将直接决定中国金融业的未来生存和发展,决定其能否为国民经济有效筹集和配置资源。回顾与总结30年来我国金融市场建设的成就与不足,我们认为下一步金融市场建设可以向以下几个方向拓展:

1.破除多层次、多元化的市场的结构性失衡因素,协调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之间的共存关系,建立市场之间的联动发展机制,完善跨市场的投融资和交易工具,鼓励和支持跨市场交易工具创新。增强中国人民银行与市场监管部门的政策协调性,提高政府对金融资源配置和投融资水平的宏观调控效率。

2.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改善金融生态,要建设具有高度诚信的市场信息披露机制,为投资者创造公平、透明、可信的投融资环境。改造金融市场的微观基础,完善以保护金融市场参与主体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建立完善统一的金融市场规章制度,包括会计、审计、税收以及信息披露制度等,保证市场公正性,提高市场透明度;完善金融市场信用体系,规范与完善金融市场中介服务体系。

3.发展多元化的中小金融机构、推进民间信用体系建设应该成为我国现阶段金融市场建设的重要内容。尤其是要鼓励民营银行的发育与发展。要根据不同种类金融机构特点和金融集团化发展现实,制定适当的中小金融机构和民营银行的市场准入规则和有效的市场退出机制,促进金融同业竞争,提高金融效率。

四、我国现代劳动力市场建设

劳动力市场是社会主义市场体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生产要素市场中的重要内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市场是在价值规律和竞争规律作用下,通过劳动力供求双方自愿进行劳动力流动,对劳动力这一生产性资源进行有效配置的机制,其主要特征是:劳动力自由流动,价值规律对劳动力市场发挥调节作用,劳动报酬将主要由劳动生产率和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决定。劳动力流动市场化、劳动就业契约化、就业机会均等化、人力资本产权明晰化、劳动保障社会化是劳动力市场制度的核心要素。社会主义劳动力市场体系既需要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运行平台和机制,同时也需要社会保障、政府调控等体系来提供支持。

回顾与总结1978~2007年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到伴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我国的劳动力市场也由传统的行政计划配置逐渐转变为市场调节配置。从整体上看,我国劳动力市场建设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以计划体制边际上“放开”为主要特征;第二阶段以工资改革为主要特征;第三阶段是以中央明确建立“劳动力市场”、体制内的部分人员开始向体制外流动为主要特征;第四阶段是劳动力市场建设全面展开阶段。

(一)我国现代劳动力市场体系的培育与发展历程

第一阶段为1978~1983年,劳动力计划体系仍占主导地位,但在计划体制的边际上开始引入劳动力的市场配置方式。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实行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劳动力资源不是按市场经济规律进行配置,而是按政府的制度对劳动力进行统一的行政计划调剂和调配。1978年以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逐步展开,统包统配的就业制度开始有了改变,劳动部门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等方针的实行,使我国的劳动力市场开始产生。这一阶段,统包统配制度仍占主导地位,但劳动力市场的供求机制和流动机制开始在小范围内发挥微弱的作用。

第二阶段为1983~1992年,制度性壁垒的逐步取消,劳动力市场的二元结构开始形成。这一阶段的主要特点是,我国国有企业内部劳动合同制从试点开始全面推开,劳动就业领域引入了更多的市场机制。1983年,《中共中央一号文件》肯定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符合社会主义方向,农村经营体制改革全面铺开,农户有了劳动力自由使用和劳动时间的自主支配权力,由于生产效率的提高,劳动力剩余和劳动时间的剩余使农民寻求发展多种经营和第二、第三产业,出现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同时,我国政府允许农民从事长途运输和在本地市场之外销售其产品,中国农民第一次拥有合法的权利在其家乡以外的地方进行商业活动。1984年以前,劳动力转移主要以就地就业和省内转移为主,1984年政府进一步放宽了管制,鼓励农民去附近的小型城镇打工。1985年以后,农村劳动力跨区域流动开始逐步发展壮大,出现了全国农民工转移的第一个高潮,乡镇企业成为劳动力转移的主渠道。

第三阶段为1993~1997年。1993年在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第一次明确提出要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其后,国有企业职工下岗制度使得员工的薪酬也可以随着市场供求决定的劳动力价格而调整。市场机制在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和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开始逐步显现,劳动部也明确提出要在“九五”期末基本形成现代劳动力市场的雏形。

第四阶段为1998年至今,政府注重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各类职业咨询网络基本形成,城市劳动力职业的选择趋于多样化,劳动力市场供求机制和自由流动机制发挥了更大作用,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为劳动力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经过多年改革,就业双向选择机制、劳动力流动与竞争机制、失业机制、社会保险机制等劳动力市场机制与政府对劳动力市场的宏观调控机制也开始逐步完善,我国城乡劳动力市场都已经初步确立。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户籍制度及一系列在户籍制度基础上制定的政策措施仍然广泛存在,我国城乡间、行业间的劳动力市场迄今为止仍然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竞争性市场。

(二)当前我国劳动力市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经过30年的改革实践,尤其是1992年以来的劳动力市场体制改革的深化,中国的就业制度已经基本实现了市场化。但是中国经济同时承受着新增就业人口数目巨大、体制转轨中结构性失业、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压力,同时也面临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中就业弹性不断降低的趋势。

尽管如此,整合劳动力市场,统一城乡分割、行业分割、部门分割的劳动力市场,积极正确引导劳动力资源的正常、有序、合理流动,仍然是我国深入推进劳动力市场发展的基本路径。

1.破除区域、部门市场分割是完善我国现代劳动力市场的第一个关键。

(1)户籍制度仍然限制着劳动力市场统一和相关的经济福利的实现。户籍制度松动已经成为促进劳动力流动的关键推动力。然而与其他领域的改革相比,针对户籍制度分割状况的、具有关键意义的改革尚未进行,这严重地影响了人口跨地区的流动。改革开放30年,我国仍然没有形成稳定的、制度化的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城市就业机制,城市劳动力市场还没有条件对农村实行全方位开放,进城农民工的居住条件、工伤医疗、子女教育等得不到基本保障,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村劳动力的自由流动。

(2)与户籍制度等造成的分割相比,农业和城市工业部门之间的行业市场分割,已经成为劳动力市场最为严重的扭曲。世界银行的研究数据显示,行业劳动力市场分割程度在我国改革开放的数十年中一直呈现上升的趋势。打破行业市场分割,鼓励和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逐步向非农产业转移和地区间的有序流动,已经成为我国完善劳动力市场的关键点。

2.完善市场支持体系是完善现代劳动力市场的第二个关键。建立涵盖城乡所有劳动者包含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在内的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就业服务管理制度,建立覆盖城乡的全国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劳动力供给总量充裕与结构矛盾的反差是中国劳动力供给的最显著特征,建立灵活有效、覆盖城乡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增强劳动者就业、再就业和自主创业的实际能力;实现各地区、各层次以至全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的调控网络等机制是完善现代劳动力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

3.完善劳动力市场立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的基本保证。由于我国现阶段劳动力市场法规建设滞后,缺乏法律调控手段,对劳动力市场运行中所存在的无序、混乱、争议和纠纷等问题,没有相应的手段来约束和纠正。用人单位向求职者以各种名义收取费用、抵押金等非法活动仍然大量存在,扰乱了劳动力市场秩序,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五、小 结

通过30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已经得到了极大的发展,现阶段已经进入加快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重点培育与完善要素市场的新阶段。2006年商务部编制的《国内贸易发展“十一五”规划》中指出,到2010年,我国将建成法制健全、体制完善、发展协调、秩序规范、结构合理、方式先进、组织化程度较高的现代市场体系,进一步增强流通对拉动消费、引导生产、扩大就业和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的作用。

回顾与总结30年来我国市场体系建设的历程,可以看到,我国现代市场体系已经取得重要的成就,但在市场体系发育过程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针对这些问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一步发展与完善我国的市场体系。

第一,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增加市场的深度与广度,尤其是要加快要素市场化的改革进程,完善各类生产要素和资源价格形成机制,破除生产要素市场的二元结构,破除要素市场的行政性垄断,建立健全多层次、多品种的要素市场体系,促进各个市场主体、客体、载体及其支持体系健康、稳定、均衡发展,全面推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建设。

第二,重视市场竞争主体秩序、交易秩序、法制秩序和道德秩序建设,充分协调各种利益冲突、重构和引导各种利益关系。市场经济秩序由宏观、微观经济运行秩序,财税及金融市场秩序,商品和要素市场秩序,社会信用秩序,投融资秩序以及各级政府、企业和个体经济行为秩序等各个子系统构成,一方面需要根据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要求打破市场分割和行政垄断,让市场竞争机制充分发挥作用来自发形成;另一方面,需要规范政府职能,完善市场运行规则,构建各层级市场的反垄断与监管体系。

第三,进一步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各类市场主体与行政管理部门的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和信息共享制度,逐步建设以经济组织机构代码、居民身份证号码等为基础的信息与信用共享平台体系,规范发展民间与公共信用机构与服务中介,实现信用服务的社会化与市场化。

参考文献

1.纪宝成、陈甬军等:《中国统一市场新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2.陈甬军等:《市场通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3.王跃生等主编:《市场经济发展:国际视角与中国经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

4.柳思维:《现代市场研究》,中国市场出版社2007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