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中国经济改革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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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中国经济改革30年感言

一、中国经济改革的渐进性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过程中,逐步形成了一条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的制度变迁模式。与俄罗斯和东欧等转型国家相比,我国改革模式的重要特色之一,就是其渐进性。面对我国30年来经济社会取得的由温饱未足的低收入国家发展为中等偏下收入国家的巨大成就,面对我国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的空前增长,在那些一度断言中国改革会因这种渐进性而夭折的人们中,多数人已经承认自己无话可说。与我国改革的渐进性相对照的,是20世纪80~90年代俄罗斯和东欧国家实行的一步到位的激进改革,即所谓“休克疗法”。采用这种改革模式的理由,通俗地讲,就是某些出自伯克利的转型经济学专家的名言:“人们不可能两步跨越一道河沟”。也正是根据这个理由,当时这类经济学家对渐进的中国改革做过不少“必将落入深渊”之类的凶险预言。但事实是,后来堕入混乱深渊的并不是采用渐进模式的中国,而是被萨克斯等人“忽悠”了的俄罗斯和东欧国家。这些国家从“休克”到“盨醒”,经历了经济持续衰退、失业率居高不下、通货严重膨胀、社会秩序混乱、国力大大削弱、国际地位下降等种种苦难,在经济社会发展上至少浪费了10年时间(事实上,它们中有的至今也没有完全醒过来)。

我们可以将渐进式改革模式的特征概括为先农村后城市、先增量后存量、先试验后推广、先局部突破后整体推进。俄罗斯和东欧国家的激进改革的特征则是不分先后主次、不分局部整体,在短时间内进行一揽子改革,毕其功于一役。从表面上看,渐进式改革与激进式改革只是两种不同的改革方法,但是,不同方法的选择并不是任意的,而是由人们所规定的改革的性质决定的。皈依了新自由主义的科尔内是个激进改革的鼓吹者,他在谈到两种改革的区别时曾指出,渐进与激进的区别,不在于转型的方式和速度,不在于它们是温和还是激烈的,也主要不是由对市场化的速度、方式和次序的不同认识和安排造成的,而在于是改良还是“革命”。他所说的“革命”是指对社会主义的宪法秩序的颠覆,是指用资本主义制度取代社会主义制度。要进行这样一种“革命”,自然不能不选择“推倒重来”的激进方式。

我国的经济改革,虽然在市场取向即让市场成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手段方面与其他转型国家没有区别,但与科尔内所说的“革命”有本质的不同。中国渐进式改革的本质在于,它是在社会主义宪法制度的大框架内进行的改良和创新,改革的目标是通过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来完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更快地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实现国家经济和社会的现代化。中国改革的这种根本性质,决定了它在改革方式的选择上必然要强调渐进性。这种渐进性的具体体现,就是在积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同时,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在不断扩大市场调节的同时,充分发挥政府的调节作用;在经济转型过程中保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协商的政治构架,稳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在积极参与全球化的过程中实行自主的有控制的对外开放政策,坚持制度和政策上的独立性。由改革的渐进性所带来的基本经济制度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避免了新旧体制更替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政治和经济的失序、失范和失控问题,保证了我国经济的持续和快速发展。由于苏东激进式改革是以根本否定社会主义宪法制度为目标的,要在彻底推倒原有的宪法制度的基础上引入西方资本主义的宪法制度,这样,在传统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与新的私人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之间必然会出现制度断裂和无政府状态,从而也就无法避免经济和政治秩序的混乱和经济发展的停滞甚至倒退。

总之,中国的渐进式改革是以完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为目标的改革。这种改革获得成功的前提,是维护而不是颠覆社会主义的宪法秩序。我国的改革是要通过在社会主义宪法框架内进行的经济、社会和政治关系的不断调整,在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之间形成一种稳定、持续、动态的合理关系,避免在它们之间产生不可解决的严重冲突和无法化解的累积性矛盾,以使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更好地适应生产力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要求。事实上,在改革进程中,我国的宪法制度也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自1982年以来,我国的宪法已进行过四次修改。其中与经济改革有关的修改有:1988年增加了土地的使用权可依法转让和私营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补充;1993年将国营经济改为国有经济,还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1999年强调中国长期处于初级阶段,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所有制形式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形式,并肯定了私营经济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地位;2004年写入了国家保护私有财产权的条款。可见,我国的宪法是适应改革的发展而不断调整的,并不像某些别有用心的“宪政改革”鼓吹者所说的那样滞后于经济改革。其实,这些人心目中的改革与科尔内所说的“革命”是一回事。

二、中国改革模式的普遍意义

中国渐进式改革的经验给了我们以下重要启示:

第一,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不是对立的,而是可以统一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的就是要把社会主义的优点与市场经济的长处结合起来,实现公有制与市场关系、宏观调控与市场配置资源的统一。这不仅突破了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中某些受到历史局限而有失偏颇的论断,是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运动的伟大创新,而且也否定了将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私有制等同起来的新自由主义理论,挫败了国际反社会主义势力及其代理人将社会主义国家的市场导向改革引向资本主义的阴险图谋。

第二,市场经济是一个历史的范畴。不同历史阶段和不同社会结构下的市场经济形成的制度环境、技术基础和文化背景各不相同,因而不同的市场经济体制既有共性也有差别,选择向市场经济过渡的道路既要遵循一般规律,又必须从国情出发,切忌照搬别国的做法。

第三,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更好地满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既是改革的根本动力,也是改革的目的。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的三个“有利于”是判别改革成败的根本标准。

第四,传统与现代、公有制与非公有制、政府与市场、自由与秩序、开放与自主、稳定与变革不是对立的,相反,只有使不同的因素保持平衡,使它们相互结合和相互促进,保证社会稳定和经济持续发展,从而使改革稳步向前推进。

第五,在向市场经济的转型的过程中,充分发挥政府在经济转型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对于保证改革的顺利推动和实现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是一个充满了不确定性的新体制因素替代旧体制因素的复杂过程,因而在转型经济中信息不对称和不完全的问题比在成熟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更严重,经济主体的行为更容易趋向于短期化,各种机会主义和败德的行为更易发生,市场机制失效的范围也就比在成熟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大。因此,不仅新制度的建设要有一个权威的政府来推动,而且解决市场失效问题也离不开政府干预。某些研究社会转型的外国学者也提出了与此类似的看法,认为对于向市场经济过渡这样的制度建设过程来说,更多需要的是“看得见的手”而不是“看不见的手”。

以上五点启示或者说中国改革的五点经验,虽然是中国特殊国情的产物,反映了我国特殊的经济结构、政治结构和历史文化传统的影响,但是,它同时也包含了经济转型和经济发展中的一些普遍规律。中国经济转型和经济发展的丰富实践,大大扩展和深化了人们对社会制度变迁过程和社会主义类型的市场经济的认识,为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和社会的现代化提供了新的思路。

三、中国经济改革进入完成期

迄今为止,中国的经济转型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从1978年改革开放开始到1992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的确立,是中国经济转型的始发期;从1992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的确立到中国加入WTO中国经济转型的快速发展期;以加入WTO为标志,中国经济转型开始进入完成期(加入WTO意味着我国的市场经济属性已为世界公认)。在第三个时期,改革面临着不同于过去两个时期的新形势,我国社会经济同时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所处的国际经济环境也发生了很大变化。

经过30年的不断改革,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已经建立。做出这样一个判断的重要根据,是各种产品和劳务的市场定价范围。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统计,2007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农副产品收购总额和生产资料销售总额中市场定价的比重已分别达到95.3%、97.1%和92.1%。根据我国一些民间研究机构的测算,包括产品市场、要素市场、经济主体活动自由度、国际贸易环境在内的中国市场化综合指数,在2003年就达到了近74%,大大超过了国际公认的市场经济的临界水平。这些数据表明,经济改革的任务已经从搭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框架转变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随着改革进入完成期,我国的经济发展也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2007年中国的GDP已经达23.76万亿元人民币,人均GDP达到2360美元,这意味着我国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方面取得重要进展,已经成为中等偏下收入国。同时,中国工业化的进程也取得了很大进展。1978~2002年,农业在GDP中的比重由28.1%降到15.4%,农业劳动力在就业中的比重由70%下降到50%左右,城市化的水平从18%上升到39.1%。这些数据表明,我国的工业化已经进入了中期阶段,而且,我国的工业化是与信息化相结合的新型工业化。“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外发展”以及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提出,顺应了我国工业化和现代化发展的新的历史要求,也为完成期的经济改革提供了指导方针。在经济改革完成期采取的一系列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措施,都应着眼于科学发展,以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占人口多数的劳动大众的根本利益为本,贯彻五个统筹的原则。

进入完成期的经济改革,是在一个新的国际环境中进行的。20世纪末和21世纪初,经济的全球化进入了一个急剧扩张的新阶段。随着正式加入WTO,中国的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日益融入了世界经济体系之中,中国的对外开放也进入了一个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与竞争”的新阶段。2007年,中国出口额占世界出口总额的比重2007年达到8.8%,世界排名跃居到第二位。中国进口额占世界进口总额的比重2007年也达到6.7%,位居世界第三。中国占世界贸易总额的比重由1978年的不到1%提高到2007年的近8%,成为名副其实的贸易大国。我国货物贸易规模是改革开放之前的100倍。加入世贸组织后,服务贸易也快速发展,其总额由1982年的43亿美元增加到2007年的2509亿美元,占中国对外贸易总额的比重从1982年的9.4%上升到2007年的10.3%,占世界服务贸易的比重从0.6%升至4%,位居世界第五。经济的全球化对中国的经济改革与发展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过去,我们通过开放(开放本身就是改革)抓住了全球化提供的机遇,获得了巨大的发展收益,而在今后,我们所面对的全球化的挑战将越来越严重,越来越难以回避。如何减弱最近在西方发达国家已成趋势的经济衰退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是近期我们面临的最大挑战。

四、改革的新阶段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在我国改革的完成期,要特别注意解决好以下四个方面的重大问题:

第一,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由于所有制结构的大改变,不同社会阶层收入差距呈持续扩大的趋势,贫富分化问题开始凸现,较低收入阶层对经济增长成果的分享与他们在总人口中所占的较大比重不相称,基尼系数逐年增大。如果说“工资侵蚀利润”是改革初期普遍存在的情况,那么,现在的普遍问题是“利润侵蚀工资”。由此而产生的一个重要后果,是国内最终消费支出的增长或国内最终产品市场的成长滞后于GDP的快速增长。而在国内最终消费不足的情况下,要使总需求达到足以使GDP保持快速增长势头的规模,出路之一就是不断扩大出口,而这又造成经济增长对外需的依赖过大的局面。对国外需求的过度依赖,会使我国的经济增长为国外以美国为主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经济的周期衰退所拖累,或迟或早会使我国受西方国家裹胁而陷入金融和经济危机。这种状况如果长期持续下去,我国的经济就有可能滑入依附型的发展轨道,成为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附庸。而处于这种附庸的地位,就不仅要长期忍受国际资本以合法贸易的名义进行的或公开或隐蔽的掠夺和剥削,而且还会面临成为西方国家转移通货膨胀和经济危机场所的巨大风险。

第二,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以及经济规模的不断扩大,特别是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使国内居民最终消费支出相对于已经形成的巨大产能来说的不足,为了维持快速增长的势头,除了不断扩大对外贸易的规模之外,扩大投资规模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虽然刺激了有效需求,维持了GDP的高增长率,但同时不仅加重了产能相对于国内消费的过剩,还使得能源、原材料等资源的短缺和紧张问题日趋严重,而随着原油、有色金属等战略物资的进口持续增加,在资源供应方面的对外依赖性也在增大。因此,国内有效需求不足同资源短缺的并存,可能成为今后一段时期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一种常态,从而可能会使停滞与膨胀之间的交替变得日益频繁,而且也不是没有发生滞涨(因消费需求不足而发生的增长停滞和因生产成本增大而发生的通货膨胀同时存在的情况)的可能。此外,投资扩张造成的制造业产能的进一步增加,会使我们对外需的依赖进一步加深,形成一种投资扩张与依赖外需相互促进的恶性循环。

第三,农村剩余劳动力大规模转移的需要,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导致的隐性失业的显性化和庞大的新增人口的就业需要,使就业问题逐步成为了经济生活中的主要矛盾。我国有13亿人口,每年不仅新增劳动力数量巨大,而且有大量农村劳动者到城市找工作,同时还有大量失业和待业的城市工人需要重新获得工作,因而每年需要创造数以千万计的就业岗位,这对经济增长造成了巨大的压力。如果经济增长率低于8%,失业问题就会变得空前严重。

第四,在改革的始发期和发展期,使市场取代计划而成为资源配置的主要手段是主要任务。但是,市场这样一种以商业活动中经济行为人谋利动机推动的资源配置机制,不能解决商业活动之外的事关社会整体利益的重大社会经济问题,在这些问题中,可能最重要的是社会保障问题。这包括劳动就业保障、教育服务、医疗卫生、养老保障、灾难救济、最低生存条件保障,等等。这些领域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市场机制顺畅发挥资源配置功能的保证,也是社会政治稳定的保证。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存在,是成熟而健康的市场经济的标志。加快覆盖全体公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是改革进入完成期的一项重大的任务。应当承认,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与市场调节在各个经济领域的快速发展相比是滞后的。而且,在以前一个时期,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还受到有人称之为“泛市场化”的错误思潮的阻碍。如所谓“教育产业化”(即教育采取商业化的经营办法)、公共医疗机构股份化和私有化,等等。颁布劳动合同法这样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大举措,出台时也遭到既得利益阶层的反对,颁布后是否得到认真的执行也是大可怀疑的。

五、解决改革完成期重大问题的思路

针对前面所说四个方面的重大问题,应当对改革的思路做如下调整:

第一,由着重让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转向更加强调防止两极分化和实现共同富裕。这不仅事关社会公正和正义原则的贯彻,而且是扩大国内市场容量、改善经济增长的需求条件的前提。不仅应当通过各种再分配手段来校正收入分配的不公,而且应当对劳动关系加以规范,从初次分配这个源头上限制对劳动者实行过度剥削的行为。

第二,在充分肯定改革前期鼓励各种非公经济的政策对于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巨大贡献,坚持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同时,要重新强调公有制经济应有的主体地位,使公有制经济在解决就业等问题上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要抵制各种对公有经济理论的诬蔑,如人性自私论、委托代理环节过多论、垄断论、国退民进论等。这些谬论是为把公有财产搞进私人腰包的犯罪行为制造合理性。在更加强调维护和发展公有制的同时,也应当强调两点:第一,公有经济与非公经济的关系应当是平等的市场竞争关系,不能简单地靠行政命令来提升公有经济比例;第二,公有经济本身需要继续进行改革,如国有资产管理模式的改革等。

第三,在坚持对外开放、积极顺应全球化潮流的同时,要高度重视国家的金融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安全问题,更加强调自主的技术创新,注意维护民族工业的利益,将过高的贸易依存度逐渐减下来,同时将外汇储备用于在全球收购和控制我国短缺的物质资源和先进技术而不是购买什么金融衍生产品。

第四,在继续巩固市场的资源配置基础地位的同时,着力加强与市场的资源配置基础手段的地位相适应的国家介入,继续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和统筹社会经济各方面关系的能力,同时克服在某些公共服务领域存在的泛市场化的倾向,排除各种阻力,大力推进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