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中国经济改革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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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科学地总结改革开放30年

一、坚持科学的改革观,实事求是地总结改革开放30年的成就与不足

对改革开放30年的历程和成就,所碰到的问题,究竟怎么来进行评价,怎样总结,目前学界观点并不一样,这是正常的。但我觉得应当有个共识,即要进行客观的、实事求是的总结。客观总结改革开放的得失,实事求是地总结经验,是为了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握事物发展的规律,更好地搞好改革与发展大业,推动经济社会更好地向前发展。

既要总结成功的经验,这是主要的一面;也要总结某些方面的不足。肯定成就,是为了沿着改革的正确方向与道路继续前进;正视不足,是为了弥补缺失,改进工作,以利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现在有一种绝对化的看法:不允许谈改革开放的任何缺点和不足,甚至不允许讲反思。谁要讲点缺点,谈点不足,提点完善改革的意见,就是反改革。更有甚者,把强调应坚持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不赞同把国企“一卖了之”,批判新自由主义,也指责为反改革。应当注意的是,在谈论改革还是反改革问题上需要分清两个不同的方面。在改革开放过程中,事实上存在两种改革观。党中央和邓小平所主张和实行的改革,前提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包括发展了的马克思主义)、坚持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旨在使社会主义自我完善、自我发展。而某些人所主张的改革则与此相反,如邓小平所指出的:他们搞“全盘西化,打着拥护开放、改革的旗帜,……是要改变我们社会的性质”,“某些人所谓的改革,应该换个名字,叫作自由化,即资本主义化……我们讲的改革与他们不同,这个问题还要继续争论的”。江泽民同志也指出:“在改革中不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就会葬送党和人民七十年奋斗的全部成果。要划清两种改革开放观,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改革开放,同资产阶级自由化主张的实质上是资本主义化的‘改革开放’的根本界限。”某些“改革”理论家高调批评别人“反改革”,实际上是不满别人不赞成和反对他们所主张的私有化、全盘西化的改革。这种被他们批评为“反改革”的观点,实际上是用正确的、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改革观,反对他们打着改革旗号企图演变社会主义的所谓“改革”。

毋庸置疑,30年来,改革开放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成就是主要的,应在总结经验中充分肯定。但改革开放的实际工作中,并非没有需要总结的教训和缺失。1989年11月9日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决定》明确指出:“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在执行正确路线、方针、政策的过程中,对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具体指导也有失误”。“在建设和改革两方面都存在急于求成的偏向”。为此,“党中央和国务院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多做调查研究,多走群众路线,努力提高决策的正确性和科学性”。

自1989年以来,又经过了近20年的改革开放,改革的涉及面更宽,力度更大,改革的成就也更大。我们的国民收入大幅提高了,全国人民的生活水平从温饱不足发展到总体小康,生活水平和质量的确提高了,这是谁也不能否认的。我们在国际上的地位空前提高了,经济总量已从世界第十一位跃至世界第四位,将进入世界第三。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三贸易大国。中国的面貌发生了历史性的重大变化。我在中央党校《理论前沿》2007年第22期发表的一篇文章中具体讲了改革的成就,按照十七大精神讲改革不能倒退,倒退是没有出路的。但与此同时,广大群众也切身感到存在一些问题和偏误。比如说,改革过程中大量国有资产流失,有的企业负责人借改革之机以权谋私,侵吞国有资产,或是官商勾结,以超低价将国企出卖给私人。如果事先有个出卖国有企业的严格的章法,有一定的审批程序,公开竞标出售,事先有安排,就会好得多。还有,长期以来流行着“国退民进”的提法,广泛地被误解为中央提出的指导思想,其实中央并不赞同这一偏颇的提法。中央的指导思想是国有企业“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而讲“国退民进”,意味着对国有企业只留下一个“退”字,退出来让位给私有企业(民营企业一般被用作私有企业的代名词),似乎改革的战略就是让私有制企业取代国有企业。前些年出卖国企成风、“一卖了之”的现象,与“国退民进”的宣传是有联系的。如能公开对其澄清,辨明理论是非,消除其负面影响,国企的损失自然会小些。再比如,30年来,财富大幅度增长,人均GDP翻了三番多,但出现了收入差距过大的趋势。我们改革的政策是让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先富带后富,这对摆脱普遍贫穷起了积极作用。但30年来,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意愿实现了,可是没有带动起后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强调应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广大人民,应更加重视社会公平,缩小收入差距,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解决三农问题,这是完全必要和正确的。如果能更早地关注和着手解决这类问题,改革与发展的成果会更大一些。另外,教育体制改革、医疗体制改革、住房体制改革,乃至国有企业和集体经济改革,也还存在一些需要探讨与总结的问题。回顾与总结是为了更好地前进,并不是反改革。

现在人们在议论是否出现了一股反改革思潮的问题。邓小平讲,中国没有反改革派。当然也不能否认,会有个别或少数人有一种比较偏颇的看法,就是用“过去的”剪裁和评判“现在的”,把问题和不足看得偏重,把成就和功绩看得偏轻。对改革开放质疑多,横挑鼻子竖挑眼,这类意见多见于网上和会议发言,影响并不大。据说也有个别人肯定阶级斗争为纲,肯定文化大革命,这当然不能赞同。事实上这些说法也不会起多大作用,并不能成为“思潮”。不能把个别事例扩大化,将其与正当地提出改进意见混在一起,都作为反改革来批驳,甚至把与中央一致的理论认识,如强调更加重视公平,主张调整“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提法,诬之为“反改革”;把主张缩小收入差距扩大趋势的正确意见,说成是“左”派挑起的有害的事端。我认为,应分清带引号的“左”和不带引号的左。不带引号的左派,是代表革命、代表进步的。国民党左派如廖仲恺、何香凝等是我们党肯定和支持的。鲁迅等的左翼作家联盟,是进步的,鲁迅是左派。我们反“左”是反那个带引号的“左”,反对极左。有人则不分青红皂白,把不带引号的左,把坚持马克思主义、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也作为“左”来反。

该怎样回顾和评价改革开放30年,我的看法是:(1)应以正面总结和宣传成就为主,但要不讲或少讲大话、空话、套话,不要千文一面。文章要有思想,有见解,有分析,有归纳。总结要将经验上升到理论,要探求改革开放和发展的规律性的东西,以便更好地用创新的科学理论指导进一步的改革开放。(2)要敢于实事求是地总结理论认识和改革开放实践中存在的某些不足与教训,不要回避。我们党在革命和建设事业中,始终采取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发扬成绩、克服缺点的科学态度。这有利于我们正确面对和解决在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中所出现的新问题和新矛盾。(3)纪念改革开放30年,不需要某些专家学者自我标榜在改革开放中的理论贡献,那种高调凸显自己,自我吹嘘的东西,多不如少,少不如无。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思想是怎样提出和发展的

纪念和总结改革开放30年,必然需要弄清楚一些理论问题。比如: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模式转变,是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了经济的快速发展。胡锦涛同志概括中国改革开放30年的成就时,首先肯定“30年来,中国成功实现了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到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这两种不同体制的转变过程,在理论研究和宣传中,需要按照理论提出和发展的实际轨迹实事求是地加以阐述和分析。应当明确的是,市场经济和市场调节思想是在邓小平赞同和支持下由陈云最先提出来的。胡锦涛同志在2005年6月13日的讲话中高度评价了陈云在改革中的理论思想贡献,指出:“陈云同志积极支持和推动邓小平同志倡导的改革开放……提出了许多影响深远的重要思想”。他特别指出,陈云提出的社会主义制度下必须有市场调节的重要认识,“对我们突破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曾经产生过广泛而深刻的影响”。

在改革开放之初,陈云与邓小平都是把“市场调节”与“市场经济”作为含义相同的概念使用的。据《陈云年谱》下卷第236页记载,1979年2月,李先念在一次会上说:“我同陈云同志谈,他同意,在计划经济前提下,搞点市场经济作为补充,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相结合,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是个补充,不是小补充,是大补充”。陈云3月8日撰写的文章《计划与市场问题》也提出了市场经济概念,将“市场调节”与“市场经济”两个概念通用。原文最后部分提到: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并不是随着计划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部分所占绝对数额就愈缩小”。正式发表时,根据别人建议,将“市场经济”一词改成“市场调节”,1995年出版《陈云文选》时,又把它改回“市场经济”了。邓小平关于市场经济的理论观点,也有一个发展过程。他于1979年11月与外宾谈话时,讲社会主义为什么不可以搞市场经济,指的是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意义上的市场经济,不是现在实行的放弃计划经济的市场经济。有很多人包括一些知名的学者,说小平同志1979年11月跟外国人谈话就提出了现在所实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那就无法说明:既然是1979年就提出现在实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什么1984年《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还大讲计划经济的优越性,认为“就总体说,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即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而不是那种完全由市场调节的市场经济”。这说明当时还是认为不能全部或全面实行但可以局部实行市场经济,是“市场调节”为辅意义上的市场经济。中共中央的这一《决定》是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纲领,邓小平对这个文献大加赞扬,完全肯定。而且,邓小平1979年11月的谈话讲的正是“计划经济为主,也结合市场经济”,前后的意思是一样的。

邓小平是一个伟大的政治家,他善于听取和采纳认为是正确的意见。在改革的前期,他完全赞同陈云的经济体制改革观点: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1982年4月3日,他在一次谈话中讲:“最重要的,还是陈云同志说的,公有制基础上的计划经济,市场调节为辅”。为“主”为“辅”的模式写到十二大报告中,写到其他中央文件里,写到宪法中,是在小平同志指导下写的。可见,陈云和邓小平在改革前期讲的市场经济,不是现在否定计划经济的市场经济,而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实行市场调节意义上的市场经济。

随着改革实践的发展,邓小平关于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关系的理论思想也发展了。1987年他同中央几位领导谈话说,“我们以前学苏联的,搞计划经济。后来又讲计划经济为主,现在不要再讲这个了。”所谓学苏联搞计划经济,是指只搞计划经济,排斥市场调节(市场经济)。据此,十三大报告没有再提计划经济为主。他又在1989年6月9日的讲话中说:“我们要继续坚持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这个不能改”。这已经不再是“为主”、“为辅”的结合模式,而是如十三大报告中所讲的,是计划与市场的内在结合,是覆盖全社会的结合了。在改革开放的新的历史时期,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提出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完全超越和突破了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制度内在属性的传统看法,确立了我国全面实行市场经济的指导思想。十四大报告根据邓小平同志的理论指导,提出了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模式。我们现在有些教科书,有些论文,说小平同志早在1979年11月就提出了现在实行的市场经济,没有从发展的角度去把握,这不符合事实。我们做学问,一定要实事求是。我们赞扬小平同志,肯定小平同志的功劳,但要一是一,二是二。小平同志的市场经济思想是怎样的发展过程,原原本本如实地把它阐发出来,这样更符合实际,更有利于树立小平同志的形象。

构建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应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进行。科学发展观是一个很重要的战略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蕴涵着对过去经济发展经验教训的总结,也体现着适应当代科技进步的特点,是适应现代化发展时代潮流的前瞻性认识。实践证明,“大跃进”、“超英赶美”、“全民炼钢”、“跑步进入共产主义”,违反经济规律,不是科学发展;靠“长官意志”决策,“瞎指挥”,不是科学发展;片面追求高速度,GDP挂帅,粗放式经营,也不是科学发展。

科学发展观要求实现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我们讲的科学发展观,不言而喻,是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科学发展观。讲以人为本,首先要关注劳动人民的利益,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利益。要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就是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消除两极分化,避免或缓解收入差距过分扩大的趋势,实现共同富裕。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就要既发挥市场经济在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和优势,也要注意克服和减弱市场经济运行中的盲目性和消极作用。为此,一要重视加强和完善宏观调控;二要强调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相结合的特点。科学发展观重在落实,应在实际经济工作中一步一个脚印地去贯彻和实现。

三、正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涵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相结合。十七大报告中强调“把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同发展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并将其作为我国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宝贵经验之一,这实际上是否定了某些学者所主张和宣传的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只能是私有制的观点。我们既要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又要发挥市场经济在资源配置中的灵活性和有效性。市场和市场经济是统一的,不存在多种经济成分形成的多种市场经济。市场机制配置资源对公有制经济和私有制经济是一样的。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概念中既包括公有制经济,也包括非公有制经济。正因为如此,中央文件中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不少人将这一论断理解和宣传为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即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同于“社会主义经济”。这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不应混为一谈。有人又根据这种混同,认为只要大力发展多种非公有制经济就等于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宣传国有经济可以不要,公有制经济不是社会主义的特点。其理论倾向自然是私有化道路。其实,之所以将非公有制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因为有“公有制为主体”这个前提条件,离开公有制为主体,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只能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否定共产党的领导,否定社会主义制度,搞和平演变,我们是坚决不赞成的。老一代人奋斗了一辈子,付出了很大的牺牲,就是为了共产党发展得更好,能够带领全国人民取得更大的成就。从这个角度出发,改革不能动摇社会主义制度。改革开放不能倒退,经济体制不能倒退,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也不能倒退。我们的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的改革。但是,我们需清醒地认识到:西方敌对势力和国内的某些势力,在想方设法采取暴力的或非暴力的方式图谋演变我国的社会制度。怎么保持社会主义的巩固与发展,在经济制度上,就是要采取切实措施,保证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

四、怎样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马克思主义主张搞公有制,不是从什么道义、公平原则出发的,而是首先从生产力标准出发的,是因为公有制比私有制更进步,更有效率,更有利于发展生产力。马克思主义讲公有制取代私有制,也不是仅仅从意识形态角度考虑的,同样也是因为它能更好更快地发展生产力。在改革过程中,怎么样搞好国有企业,怎么样搞好公有制,使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生机盎然,需要很好地研究和出台一些有效措施。到现在为止,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在绝对量和比重上不断下降。应当说,一定程度的下降是必然的,合乎国情的,但总应该有个底线。再者,留下来的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怎么真正搞好搞活,真正表现出它的优越性,也还有许多需要探讨的深层问题。

我赞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过去搞不切合实际的“一大二公”,现在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这是必要的,有利于我们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符合邓小平的三条“有利于”标准。但是具体工作中,有许多需要引起重视的问题,如我们引进外资,应对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有利,在这方面也有一些经验教训值得总结。要立足于保护我们国家的安全,增进人民群众的利益。还有,不能片面地强调资本的利益,而忽视了劳动者的利益。比如农民工的问题,劳动时间很长,工资低且时有拖欠,有些企业严重损害工人的权益,这些问题并不是现在才有,而是没有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黑砖窑”事件的出现,不是偶然的。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应该加强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工农群众的利益,让改革开放和发展的成果真正惠及广大人民。保护好发展好公有制经济,保护好发展好非公有制经济,统筹兼顾。如果公有制为主体变成私有制经济为主体了,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也就不存在了。正如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七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所强调指出的:“动摇了生产资料公有制,就动摇了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必将损害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也就谈不上社会主义了。”在这个问题上,有些理论家错解马克思、恩格斯、邓小平的有关理论观点,作为其主张私有化的根据。有些学者说我们的国有企业不是社会主义经济,还以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的话作根据。又说,私营企业才是社会主义经济。其实,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是讲:资本主义国家的国有企业不是社会主义,俾斯麦的国有企业不是社会主义。而我国的一些学者竟据此说,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国有企业也不是社会主义。邓小平讲的“三个有利于”,其本意是讲判断改革开放是非得失的标准,而有的学者硬说这是判断姓“资”姓“社”的标准。他们说,私营、外资、个体经济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标准,所以都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国有企业、公有制经济倒不是社会主义经济。以此为据,再宣传“国退民进”,“国有企业从竞争领域退出来”,造成的消极影响是很大的。改革的理论是改革实践的先导,因此,认真总结改革开放30年的理论是非,对于将人们的思想统一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上来,进而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是非常必要的。

参考文献

1.《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2.《江泽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3.胡锦涛:《在日本早稻田大学的演讲》,载《人民日报》2008年5月9日。

4.《陈云年谱》下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