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新课程校长必读书系——课程改革新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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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山东省高中课程改革探索与经验(6)

新课程还强调体验性学习,学生学习不仅要用自己的脑子去想,而且要用眼睛看,用耳朵听,用嘴说话,用手操作,即用自己的身体去亲身经历,用自己的心灵去感悟。这不仅是理解知识的需要,更是激发学生生命活力、促进学生成长的需要。基于此,课程标准提出了体验性目标,强调“活动”、“操作”、“实践”、“考察”、“调查”等活动,而且重视学生的直接经验,鼓励学生对教科书的自我解读、自我理解,尊重学生的个人感受和独特见解。

通过知识学习和教学过程,帮助学生将知识转化为能力,是新课程的显着特征,这一特征在各科教材中得到了充分体现。比如,生物、化学、物理、地理课程,许多内容本身就是由问题引出,让学生边学边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设想,引导学生用所学到的知识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而且,每一部分知识学习之后,都设计了综合实践活动,使学生运用课堂所学的知识,向课外拓展。由此看来,对于怎样帮助学生实现由知识向能力的转化,教师是要下一番工夫的。

(五)教学策略发生变化

由重知识传授向重学生发展转变

由重教师“教”向重学生“学”转变

由重结果向重过程转变

由统一规格教育向差异性教育转变

根据新课程观念,教师的教学策略将发生改变,由重知识传授向重学生发展转变,由重教师“教”向重学生“学”转变,由重结果向重过程转变,由统一规格教育向差异性教育转变。现代教师所面临的挑战,要求教师随时对自己的工作及专业能力的发展进行评估,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保持开放的心态,把学校视为自己学习的场所。在实践中学习,教师应不断对自己的教育教学进行研究、反思,对自己的知识与经验进行重组,才能不断适应新的变革。

(第四节)山东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试行)

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精神,经教育部批准,自2004年秋季起,山东省作为全国首批省(市、自治区)参加国家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为保证山东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实验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指导思想

普通高中教育是在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国民素质、面向大众的基础教育,是培养学生终身学习愿望和能力、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定基础的重要阶段。《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以“三个面向”指示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充分体现了素质教育的要求,是具有中国特色、充满活力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对于提高山东省人口素质和综合竞争能力,将巨大的人口负担转化为强大的人力资源优势,推进山东省经济和社会的全面进步与发展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和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也是进一步深化山东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实现山东省基础教育跨越式发展的重要契机,是提高山东省普通高中教育水平的一次重要机遇。对于推动山东省普通高中的教育教学改革,更好地发挥山东省普通高中的教育资源效益,促进山东省普通高中尽快走上以内涵发展为主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实现学生学习方式和教师教学方式的转变,培养学生终身学习的愿望和主动探究的意识,发展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山东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教育“三个面向”指示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精神,立足山东省实际,借鉴义务教育阶段课程实验工作的有益经验,大力推进教育创新,构建特色鲜明、充满活力的普通高中新课程体系,使普通高中素质教育取得实质性进展,全面提高山东省基础教育的质量和水平,为培养和造就大批高素质的劳动者、专门人才和创新人才奠定坚实基础。

二、实验工作的基本目标和任务

山东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基本目标和主要任务是:

(1)全面实施并验证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普通高中各学科课程标准(实验)与实验教材,为课程方案和标准的修订和完善提供建设性意见。

(2)立足山东省实际,探索新课程实施的有效方式和途径,为新课程方案在全国推广提供有益经验。

(3)构建普通高中新课程建设与管理的有效机制,提高学校建设与管理课程的能力,开发多样的课程资源,逐步建立以校为本、联校开发与共享课程资源的机制,形成充满活力、与时俱进的普通高中新课程体系。

(4)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推进基于模块的课堂教学改革和教学方式的转变,构建以学校为基地的教学研究、选课指导、学分管理等与新课程实施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制度。

(5)建立符合新课程要求的发展性评价制度与教学水平监测体系,制订实施与新课程相配套的高校招生改革方案。

(6)促进普通高中教师专业发展机制的形成,提高全省普通高中管理人员和教师的业务水平,建立一支符合新课程要求的优秀师资队伍。

三、实验工作的基本原则

山东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实事求是的原则。山东省作为全国首批进行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省区之一,既要全面实施并验证新课程方案、各学科课程标准与实验教材,又要为全国新课程的推广提供经验。因此,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反映实验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有的放矢地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

(2)开拓创新的原则。新课程实验是一项需要边实践边探索的工作,没有现成的经验和样板可以参照,必须坚持开拓创新的原则,在实践中大胆改革,积极进取,勇于创造和探索先进经验。

(3)因地制宜的原则。山东省各地教育发展存在明显的不平衡,普通高中现有的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也存在显着差异,因此,在全省同步进行实验的前提下,各地、各学校应根据各自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和因校制宜地开展实验工作。

(4)以校为本的原则。普通高中在新课程实验中居于主体地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充分尊重普通高中在实验工作中的自主权和首创精神,切实做到“以校为本”,充分发挥学校实施新课程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探索以学校为基地实施新课程的有效途径和形式。

(5)科研引领的原则。新课程实验是一项理论性和实践性较强的工作,需要坚实的教育科研支撑。要加强教育科学研究,对实验工作进行理论指导和专业引导,要采取有效措施,激发和调动广大教职工实验新课程、探索新课程、研究新课程的热情与积极性。

(6)通力合作的原则。新课程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因此,在新课程实验过程中,要采取有力措施,通过多种渠道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争取社会各界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共同推进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实验工作的重点

山东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课程建设、课程资源开发管理工作。深刻理解新课程方案课程结构和课程设置的创新性,探讨国家课程和学校课程的不同地位和作用,提高学校建设课程、实施课程和管理课程的能力,建立符合实际、灵活多样的课程体系。高度重视新课程资源的建设与使用,支持单位和个人积极参加国家新课程教材的编写,提高山东省普通高中教材的建设能力。积极倡导按照国家规定开发高中各学习领域的课程资源,鼓励普通高中充分挖掘校内外各种课程资源,建立校际资源交流与共享机制,发挥课程资源的最大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