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是完善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求,是构建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基础,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产权结构多元化对于国有煤炭企业是根本性的改革,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煤炭工业被国家定位于重要的竞争性基础行业,只有进行产权结构多元化改革,解决煤炭大集团国有独资和一股独大的问题,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才能真正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作用,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和应变能力,这是煤炭企业尤其是煤炭大集团在改革上面临的根本性任务。
(二)实现独立法人实体、市场竞争主体定位的根本保障
国有煤炭大集团只有进行产权结构多元化改革,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才能真正解决政企不分和行政干预问题,从根本上消除国有煤炭企业政企不分的弊端,作为“四自”的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享有国有资产的经营权和收益权,拥有投融资决策权,以新的姿态参与市场竞争。
(三)完善企业内部运行机制、建立科学决策的基础
煤炭大集团只有通过产权结构多元化改革,解决国有独资和国有股一股独大问题,才能真正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规范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的权责,完善企业领导人员的聘任制度,建立企业科学决策机制,形成股东会选择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董事会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行使用人权,并建立最高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者之间完善的制衡机制。
(四)解决企业出资人到位、保值增值问题的制度保障
推进煤炭大集团产权改革,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将进一步明确国家对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和国有资产的直接监管者,使监管者本身也自觉承担起维护国有资产不受侵犯的责任,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主体真正落到了实处。同时,促使运营国有资产的煤炭企业竭尽全力去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这就为搞活国有资本、保障国有资产安全提供了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