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我们每一个人都不是纯生物性的个体,而是一个个活生生的社会的人。在社会的大舞台上,每个人都扮演着一定的角色。那么,我们每一个人所显现的角色行为,又是由什么所“导演”的呢?
其实可以回溯到原始社会,根据研究认为,当时就有一种传统的习惯和禁律,史称之为“答布”。“答布”是人类社会最初期的一种生活规范。当时虽然还没有宗教、道德、法律等观念存在,但是人们在生活中,已经混合这三者观念统一使用。史学家通称“答布”为“法律诞生前的公共的规范”。“答布”为什么能有这样一种效应呢?社会心理学家分析,这是由于原始社会的科学文化水平很低,所以人们对于所谓的神怪或是污秽事物有一种禁忌心理,认为如果触犯禁忌,便要蒙受灾害,故而必须远远地躲避它们、畏敬它们,而由这种信念所形成的习俗,就是“答布”。同时,当时的文化发展水平也使人们初步认识到作为参加社会活动的个体,其行为必须要服从于一定的法则、一定的行为规范。这便是“答布效应”的由来。现代社会的科学文化发展水平,当然不是原始社会可以比拟的。
现代社会里的“答布效应”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是指那些经过一定程序使之成为可见的条文,如宪法、各种法律政策规定、党纪,各种道德法规、各类公约守则等等。广义的则是指那些不成文的东西,它们存在于人们的头脑中,通过舆论的形式表现出来,这就是风俗习惯、道德观念。这些东西虽然没有写进有关条文,但却渗透在每一个角色扮演者的心理和行为之中。上述明文规定和没有明文规定的行为准则之总和,就是社会对每一个成员提出的要求,就是对所有角鱼扮演者表现角色行为的“总导演”。
角色规范作为“答布效应”的内涵,是一种标准化的观念,它一旦形成,就自然地具有认知的标准化作用、行为的定向作用、维系社会整体性的作用。所谓“答布效应”,也就是这些作用的反映。社会心理学告诉我们,角色规范的作用不汉为角色扮演者规定了一定的行为准则,而且在社会机制的运转中会形成社会心理方面的准则:一是激励力量,勉励人们信守角色规范,例如社会赞许,人际关系的亲热、承认个性的某些要求、扩大个人意见在群体舆论中的份量等等,二是制止力量,制止那些违背角色规范的行为,如加以社会谴责、人际关系方面的冷淡等等。角色规范本来的作用,加上在社会运转中产生的社会心理作用,于是,哪一个角色成员想要毫无约束力地去“天马行空”,那就恰如鲁迅先生所讽刺的“拔着自己的头发想离开地球”一样可笑了。
我们按照角色规范来导演自己的角色行为,这既是符合社会要求的手段,也是满足自己需要的过程。人的需要是指对人对事物的欲望或要求。人的需要和动物的本能需要,条件反射式的需要不同,它不仅仅是简单的占有、拥有或片面的享受,而是使自己的生活活动置于意识控制之下。在人的需要动机结构中,有自尊和受到别人尊重的需要,有喜欢获得社会赞许、他人赞扬的需要。但是,这种需要是以社会能够提供什么为尺度,以社会和他人需要的同样满足为前提的。每个人都在一定条件下受到社会即互相交往的个人的制约。因此,就应该用社会允许的方式去满足自己的需要。只有不断地接受特定社会、特定历史背景和特定国情所灌输的价值体系,遵守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才能引起人们的情绪反应与赞誉,从而获得需要的满足。事实反复证明,愈是自觉地按照社会规范来导演自己的角色行为者,就愈会得到社会的赞扬。这既满足了社会需要,同时也就满足了个人的需要。如果个人认识不到这一客观规律,缺乏按社会规范导演角色行为的自觉性,为了满足背离社会规范的私欲而为所欲为,那就必然地理所当然地要受到社会的惩罚。
“答布效应”的原理告诫我们要用角色规范来“导演”角色行为,这不仅表观于社会对每一个成员的总体要求,必须在法制观念和道德观念的规范框架内活动,而且还反映在对个体扮演某一具体角色时也要符合特殊的角色规范。这好比在舞台上演出,每一个演员首先都必须贯彻导演的总体要求,诸如台风要正,思想集中、听从安排等等;此外,你扮演的是旦角或者是武生或者是别的什么具体角色,还应该根据这一角色的特殊要求去唱、去做。这两方面的紧密结合,才是角色行为的统一体。我们在社会的大舞台上扮演社会角色,也是同样的道理。一方面,我们要遵守社会规范对所有社会角色扮演者的共同要求,另一方面,还要内化对某一种角色扮演的特殊规范。比如,你在家里已经扮演起年轻的爸爸角色,那你就应当懂得社会对家长角色的一些特殊要求,表现出为社会教育好子女等方面良好的角色行为。假如你是一位小学教师的话,那么,你在各方面都应当符合为人师表的角色规范。如此等等,你都可以而且应当根据你的角色位置,去思考、去行动,以使自己的角色行为既符合角色规范的普遍要求又落实了特殊要求。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结合,共性与个性的体现,社会舞台上的角色扮演者不正是这样既阵营整齐、又多彩多姿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