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工业技术智能电网——21世纪国际能源新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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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智能电网投融资(4)

7.2.5政府职能在智能电网投融资中的重要作用

电网是城乡基础设施,政府在其中承担着重要的管理与协调职能。在美国,联邦政府与州政府在基础设施上的投资比例是有区别的,由于电网财产归属州和地方政府比例较多,所以联邦政府仅占12%左右的比例,1984年至1994年期间,州政府和地方政府投资比例占59%。

2008年世界经济危机,各国政府在刺激经济时,无疑都会考虑到对基础设施的资助。政府贷款资助的重点为国民经济主导产业和基础产业,贷款条件比较优惠,贷款期限长,利率低。因此,利用或争取政府贷款是企业首选的融资渠道。

例如,英国电力工业1947年实行国有化以后,1948-1980年,其电力建设资金来源有两个:一是折旧资金;二是政府低息贷款和电力公债。这期间共获得政府贷款46.03亿英镑。1980年以后开始提高折旧率,使自有资金占电力建设资金的比例提高到94.8%,从而减少了政府新的贷款,并开始加快偿还旧的贷款本息。

7.3我国建设智能电网的投融资风险分析

7.3.1电网企业资本结构所带来的风险

无疑,资本结构对电网这一基础产业的企业经营是至关重要的,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资本市场的发展,我国电网企业资本结构发生了一系列变化,资本结构是否合理,将直接关系到企业能否获得投资者的信任,能否在市场中取得良好的经营业绩和长远发展。因此,优化我国电网企业的资本结构是电网企业投融资战略的前提。

1.无视资本结构的低效经营风险

电网企业的资本结构是指电网企业各种长期资金来源的构成和比例关系。目前,在电网长期资本来源中,长期债务资本的比例非常低,电网长期债务资本和权益资本之间的比例关系有待于合理化。如何通过各级电网企业的投融资战略实施,获得其最优资本结构,使企业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最低且企业价值最大,并能最大限度地调动电网各利益相关者的积极性,这是智能电网投融资战略和地方经济发展战略的接壤地。

早期的MM理论认为,由于所得税法允许债务利息费用在税前扣除,在某些严格的假设下,负债越多,企业的价值越大。这一理论并非完全符合智能电网的现实情况,只能作为进一步研究的起点。此后提出的权衡理论认为,负债公司可以为企业带来税额庇护利益,但各种负债成本随负债比率增大而上升,当负债比率达到某一程度时,息税前盈余(EBIT)会下降,同时企业负担代理成本与财务拮据成本的概率会增加,从而降低企业的市场价值。因此,现阶段我国电网企业融资应当是在智能电网环节增加负债后的企业价值最大和债务上升带来的财务拮据成本与代理成本之间选择一个最佳平衡点,有效融通资金为智能电网发展打下基础。

与此同时,目前我国电网融资也面临激励的问题,激励是指资本结构与经理人员行为之间的关系,以自有资金为主,激励作用基本上消失殆尽,而债权融资比股权融资存在更强的激励作用。因为债务类似一项担保机制,由于存在无法偿还债务的财务危机风险甚至破产风险,敦促无竞争压力的电网决策者必须作出科学的投资决策,努力工作以避免或降低风险。相反,如果不发行债券,企业就不会有风险,经理人员扩大利润的积极性就会丧失,市场对企业的评价也相应降低,企业资本成本也会上升。因此,可以适当激励智能电网企业举债,促使决策者努力经营,抵御风险。

可以看出,当负债引起的成本费用未超过税收节余价值时,采用债券融资对企业是有利的,还能减少企业控制权的损失。一般情况下,企业资本的融资顺序应是:先内部筹资,然后发行债券,最后才是发行股票。这一“先后顺序论”在美国、加拿大等国家1970-1985年的企业融资中得到了证实。

2.自有资本偏重的结构相伴生的风险

我国电网企业现有的资本结构以自有资金为主。电网企业对融资渠道的选择符合“自有资金-负债”的选择顺序,但是基本上是在“以自有资金为主、国债资金和银行贷款为辅”的资金平台上搞基本建设,我国电网企业完全不在资本市场运作资金,其投融资渠道的灵活性很低,运作资金获利的能力也比较低,这种现状既不利于管理层约束,也不利于国有资产代理人的激励,这反映了我国电力企业改革面临的一些深层次问题。

3.我国电网企业中存在着重政策轻债券的融资政策陷阱

现有体制决定电网企业建设资金短缺时,往往找政府,而很少去找市场,更不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我国的电网建设因此而失去许多被激励和大发展的机会。尤其是智能电网环节的资金渠道,基本上是处于对投资人封闭的状态。

4.被淡化的资本成本妨碍电网投融资方案的选择性

从本质上看,资本成本实际上是对投资方案的一种机会成本,我国电网企业现有投融资管理制度和资本结构,不利于发挥出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潜力和最大效益。

目前情况下,电网融资的主要渠道是长期借款融资,这种融资渠道手续简便,但对电网企业贷款条件、用款方向等方面有较多的要求,融资成本最低,但投资方案的选择性很差;债券融资由于需要支付一定比例的手续费,比长期借款成本高一些,这两种方式都由于利息免税而降低成本,但是借款的规模、时间和偿还期限都受到较大的限制。融资成本最高的要算是股权性融资,不仅要支付类似于借款或债券的利息(股息)部分,审查成本高,股东还有权分得红利,而且支付的股息不能免税,在税前利润中抵扣。所以,理论上说,股权资本的成本必定大大高于债权性资本的资金融资成本。但是,股权融资可以集中相当数量的长期建设资金,不但本金不用偿还,并且有再融资的可能性。可想而知,如果按照降低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使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理财目标,那么当前我国电网企业的单一而被动的投资与融资行为,最终会导致资本运作的低效率,利润会受到一定程度的侵蚀,也不利于企业理财目标的实现。

综上所述,根据连续的大幅度降息,智能电网融资环境已经十分宽松。现代资本结构理论,为了达到能使企业的加权资本成本最低且企业价值最大,并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各利益相关者的积极性的最优资本结构、在筹资渠道的选择上应采取先自有资金后负债最后是股票的次序,加大债权融资的比例。

7.3.2智能电网投资融资政治风险

智能电网投融资面临的政治风险是指一个国家和地区面临的战争、国际关系变化、政权更迭、政策变化所带来的智能电网项目的增量和存量资产、未来现金流所受到的影响。其中最为严重的风险是政局不稳带来的投融资项目的搁浅、中途撤资、战乱毁坏等风险。其次是因政策变更对智能电网投融资带来的损失。如关税政策、土地政策、价格政策、进出口贸易政策、汇率政策等。

7.3.3智能电网投资融资获准风险

智能电网投融资项目事关地方经济运行秩序和人民生活能源供应,必须得到中央或地方政府的授权许可。尤其是近年来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加强,对于电网建设持抵触情绪,政府对于电网项目的审批有严格的程序,在电磁污染等环境质量、项目成本、工期、选址和获准建设等各方面存在着风险。所以,智能电网建设应尽可能避免项目获批的障碍;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的规范;智能电网建设应紧密结合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和产业发展规划,承担智能电网建设的直接经济、社会、公众沟通等责任。

7.3.4智能电网项目运营效益风险

智能电网建设项目的最终效益是通过电价和电费收入表现出来的,其中电价、电费、利率和汇率等经济因素都会给智能电网建设项目的效益预期带来较大的不确定性。所以,在以下几个方面锁定风险是十分必要的。

首先要面对电价风险,我国智能电网销售电能的价格处于政府管制的电价范围。智能电网项目的还本付息依靠的是配电企业的内部经营,电价不会因建设智能电网投入的成本而提升,所以,争取所在地方政府的低息贷款支持和相应的特殊电价政策,是智能电网建设规避电价风险的最好选择;其次,电费收入也会给智能电网建设项目带来风险,在项目建设前期的可行性分析,就必须将收入风险充分地估计到,进行敏感性分析,以保证项目建成后运行时电费收入的增加幅度和弹性;再次,对于智能电网建设期贷款等利率变化可能会降低配电项目的收入预期;最后,智能电网建设通常会进行国际采购,进口设备、材料使用的外币会遇到汇率风险,此时可以通过金融掉期等方法进行回避,也可以通过汇率与结算相结合的方式来避免损失。

7.3.5智能电网投资技术风险

智能电网建设的技术风险是常见的。通常指存在于配电生产技术和配电过程中的问题,如配电设备是否先进可靠?变电站和线路选址及其配套设备是否合适?原材料质量和来源是否可靠?工程造价是否合理?项目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是否达到要求?因此,在智能电网建设过程中建议引入配电项目法人制,完善招标制和工程监理制。尤其是智能电网项目法人制是一次项目融资的创新,将表计配制完善之后,退行智能电网建设法人制是可行的,项目融资、项目租赁等融资方式也是可以试行的。事实上,配电与零售环节是可以引入竞争机制,进行馈线线路的租赁、承包等责任制的推广试点。这不失为电网融资渠道的开拓创新。

总之,电网投融资存在很多不确定性,需要明确建设智能电网和完善市场才是现阶段电网投资的重中之重。

只有针对性地对智能电网投融资进行风险分析和应对方案,方能让智能电网建设走在一个资金融通的通道里,从而形成支撑我国生产与生活的坚实的基础设施及效益,进而为经济平稳增长和电网规模化发展奠定坚实的市场化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