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光虽然和王安石有过两次分歧,但他对王安石的为人还是很尊重的。在变法之初,有人弹劾王安石,他还劝止:“未见其不善之迹,遽论之不可。”(《邵氏闻见录》卷十)
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后,首先设立主持变法的新机构制置三司条例司,与知枢密院事陈升之同领其事,开始实施新法。当年七月首颁均输法,要求在为朝廷购置物品时,以“徙贵就贱,用近易远”的原则,以“便转输,省劳费”,“去重敛,宽农民”,来减少国家开支,减轻人民的负担,同时限制商人的投机倒把。然而执行起来却存在着各种的问题,如情报不灵通,产品状况不明等。一些官员上疏反对变法,神宗对反对意见根本不予理睬。司马光这时还没有发表反对的意见。九月间颁布了“青苗法”,其旨在于青黄不接的时候,由政府以低息贷款给农民,防止高利贷的乘机盘剥。司马光表示了明确的反对意见。他认为县官以权柄放钱收息,比平民放高利贷危害更大。在未颁此法时,而有司尚能危害百姓,更何况立法以许之呢!为此他还和王安石最信任倚重的吕惠卿,在神宗的面前进行辩论。司马光从反对青苗法到反对设立制置三司条例司,到反对整个的变法运动;对王安石所重用的人,尤其是对吕惠卿非常反感。曾上言神宗说他虽有才学,但“用心不正”,是“真奸邪”。
朝廷中支持司马光反对变法的大有人在。如富弼、欧阳修、苏辙、苏轼兄弟等。这其间,王安石顶着反对变法的浪潮,继续推行新法。为了新法的实施,不得不把一些反对变法的人贬到地方上去任职。十一月份,又颁布了农田水利法,影响更扩大了。
熙宁三年(1070年)春,出任河北安抚使的原三朝宰相韩琦,上疏反映了青苗法实施的情况。一是农村有钱之家也多多借钱付息,与最初抑兼并、济困乏之意“绝相违戾”;二是贫民借贷“请则甚易,至纳时甚难”。到期交不出本息,必然会“行刑督责”,并产生强迫户长及保人“均赔之患”;三是青苗钱随夏秋两税交纳,遇有灾荒,则官本钱失陷,必再无本钱接续支贷。神宗见到这种情况,心中产生疑虑。他把韩琦奏疏给大臣们传阅。虽然王安石对韩琦的意见予以驳斥,但神宗的变法决心却动摇了,这对王安石是一个不小的打击,他便“称病不出”。这时神宗又要下令取消青苗法,王安石便上书辞职。神宗为挽留王安石,命司马光起草《赐参知政事王安石不允断来章批答》的诏书。批答中虽有赞扬的话,但却说了新法推行后“士夫沸腾,黎民骚动”的话。王安石认为与事实不符,上章抗辩。神宗感到新法刚刚实施,主将就打退堂鼓,那变法大计“将以诿谁”?国家将如何治理?于是不得不自为手诏,向王安石赔情,讲自己对批诏“失于详阅,今览之,甚愧”(《司马温公年谱》卷二)!几天后,又召见王安石表示不再怀疑青苗法。王安石又出来主持变法了。他亲自草拟了一篇反驳韩琦的奏章,神宗同意后,以条例司的名义“颁之天下”,给反对派以回击。
神宗对司马光一直很器重,希望他也能辅佐自己挽救危机,重振国家。他早想授予司马光一个执掌实权的官职,并征求过王安石的意见。王安石认为司马光虽能直言极谏,但不能协助改革大政,如若重用,“是为异论者立赤帜也”(《宋史纪事本末·王安石变法》卷三七)。在王安石称病不出时,神宗任命司马光为枢密副使。这是“内训六师,外抚四海”,“系国安危”的重臣。然司马光却坚辞不就,不到10几天内,就连上5道札子陈述自己的理由。除了说自己“不通时务”,“不习军旅”之外,那就是反对变法。他建议废除置制三司条例司,取消新法。他以为新增机构是“以冗增冗”,“以苛益苛”;散发青苗钱使“贫者既尽,富者亦贫”,“帑藏又空”。如再行募役法、农田水利法,使“生民必无休息之期”等等。神宗没有接受他的建议,并派人传旨说,枢密院是管理军事,不应该上言与本职无关的事,即叫他不要管变法的事。司马光却说,既然所言无可采,那还有什么颜面担任此重任;另外自己还没有接受枢密副使的敕命,仍旧是侍从之臣,对朝廷的缺失没有什么不可以说的,所以上书批评变法,不算侵犯其他官员的职权。过了一些日子,司马光的腿疾好了,又当面向神宗力辞枢密副使,并与神宗进行了争论,最后终于辞掉了。
司马光认识到,神宗对王安石的器重与信任超过对其它的大臣,要取消新法不能光说服神宗,而是必须要先说服王安石。于是从二月份开始,连续给王安石写了三封信,以朋友的身份,直言恳切地谈了自己对新法看法。他对王安石说:你“独负天下大名三十余年,才高而学富”,大家都认为,你一出山,太平便可立就。可执政只一年来,就引来朝野“莫不非议”,“诋毁无所不至”。恐你还不知道这种情况,一意孤行,自己身败名裂不说,还毁了朝廷,所以才以实相告。司马光又说王安石违背了古圣贤治国的经验,剥夺三司的职权,更立新机构,又派使者4O多人去各地推行新法,他们骚扰百姓,不把州县放在眼里,这是侵官乱政。他还指责王安石不该“自以为我之所见,天下莫能及”,从谏纳善,不仅人君应如此,人臣也要接受不同意见。他责问王安石为什么违背了自己所特好的孟子和老子之道,而大讲财利,使上至朝廷,下及田野,京师内外,“无一人得袭故而守常者,纷纷扰扰,莫安其居”。他劝王安石“改过从善”,罢除条例司,追还常平使,一切“皆复其旧”。(《传家集·与王介甫书》)
王安石读了司马光的来信,便写了简明的回信,这便是著名的《答司马谏议书》。他对司马光的批评指责逐条予以批驳。他说:“今君实所以见教者,以为侵官、生事、征利。拒谏,以致天下怨谤也。某则以谓受命于人主,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以授之于有司,不为侵官;举先王之政,以兴利除弊,不为生事;为天下理财,不为征利;辟邪说,难壬人不为拒谏。至于怨谤之多,则固前知其如此也。人习于苟且非一日,士大夫多以不恤国事。同俗自媚于众为善,上乃欲变此,而某不量敌之众寡,欲出力助上以抗之,则众何为而不汹汹然?盘庚之迁,胥怨者民也,非特朝廷士大夫而已。”最后王安石针对司马光要他“改过从善”,“皆复其旧”而明确回答:“如君实责我以在位久,未能助上大有为,以膏泽斯民,则某知罪矣;如曰今日当一切不事事,守前所为而已,则非某所敢知。”
两人各自坚持自己的见解,已经是互不能说服对方了。自此,司马光只是宣扬自己的主张,激烈地反对新法。变法与反变法,势同水火。此时,反对派纷纷调离京城,而王安石为了保证变法的顺利进行,也陆续将不同政见的大臣,贬出京师。司马光感到京师难以安身,也请求外任。神宗试图挽留,使之与王安石和解,然而司马光“求去益力”。神宗看到裂痕难以愈合,于九月下诏任司马光以端明殿学士知永兴军。永兴军治所长安,是一个大地方。司马光本想自安于散地,想不到朝廷却“委以名都”。他到任后极力抵制新法,按自己的主张行事。他临来时,曾请求神宗免去永兴军的青苗兔役钱,不要让陕西的义勇戍边和刺充正兵,都未被允准。
司马光的好友范镇始终和他站在同一立场上,多次上疏反对变法。并表示不用臣言,愿致仕还乡。最后一次上疏直言王安石“进拒谏之计”,“用残民之术”(《宋史纪事本末·王安石变法》)。这时王安石已经拜相了,他对范镇的话极为恼怒,亲自起草制书,允许范镇致仕,实际上就是罢官了。司马光得知此事后,再无心任事,也上书要求任一闲职。熙宁四年(1071年),司马光被任命为西京留司御史台,这只是在祭祀典中纠察不遵仪式的官员,别无他事。此后开始了他西京洛阳一心著史的生涯。
五全心撰史
司马光自幼读书,最喜欢读的是史书。他说:“独于前史粗尝尽心,自幼至老,嗜之不厌。”年轻时他曾读过一本唐人高峻撰的《高氏小史》,给他留下了较深刻的印象。进入仕途后,有机会接触国家藏书,学到了更多的历史知识,并写了许多史学论文,在史学研究的领域中,造诣已经很深了。
在治史的过程中,司马光发现在《春秋》之后,从《史记》到《五代史》的十七史,卷帙浩繁,一个人穷其一生精力,也难“毕其篇第”和“举其大略”。同时社会上出现了“厌烦趋易”的倾向,如果继续下去,许多烦富的典籍“行将灭绝”。于是司马光便产生了网罗众说,编一部简明的通史的想法。他曾对刘恕说过:“予欲托始于周威烈王命韩、赵、魏为诸侯,下迄五代,因丘明编年之体,仿荀悦简要之文,成一家之书。”(刘恕:《通鉴外纪后序》)他对所编史书的断限、体例、取材,乃至文字的要求,都已考虑好了。起初他著史的目的,还是为“诸生”着想。自嘉祐六年到治平三年,他任修起居注、谏官和龙图阁直学士,成为皇帝的侍从之臣,其职责是为皇帝出谋献策。他清楚地知道:“治乱之原,古今同体,载在方册”,历史的经验必需借鉴,人君要治邦安国,“不可以不观史”。于是他要编一部简明通史的目的,由为读书人方便而转之为天子资治为主了。正如他后来在《资治通鉴》进书表中所说:“每患迁、固以来,文字繁多,自布衣之士,读之不遍,况于人主,日有万机,何暇周览!臣常不自揆,欲删削冗长,举撮机要,专取关国家兴衰,系生民休戚,善可为法,恶可为戒者,为编年一书。”
司马光最先编写的是《历年图》(又称《累代历年》),时间是在嘉祐、治平间。共有5卷,记事从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公元前403年)起,迄后周世宗显德六年(959年)。每年略举大事,历代皆有评论,并集国家兴衰大迹为5图,后来收到《稽古录》中,它可以说是《资治通鉴》的编写提纲、雏形。
不久,司马光又用了两年的时间,编写了《通志》8卷。主要取材于《史记人兼采它书,仿《左传》体例,从周威烈王二十三年三家分晋写到秦二世三年(公元前207年)秦的灭亡,于治平三年(1066年)正月呈上。英宗读过之后,十分欣赏。四月,诏命司马光编写历代君臣事迹,不用另起“炉灶”,接续《通志》往下编写,待书成之后另赐书名。并同意司马光设立书局,自选助手协助编修。司马光接到任务十分高兴,使“夙昔所愿,一朝获伸,踊跃奉承”,其积极性是可想而知的了,同时使司马光“私家力薄,无由可成”的局面得以改变,从而保证修史的人力、物力、财力等必需的条件。这就开始了由神宗所赐名为《资治通鉴》的编写工作。
书局很快就成立了起来,设在崇文院内。司马光开始遴选助手。首先选择的是年仅35岁的刘恕。后又选刘攽、范祖禹。
刘恕(1033~1078年),字道原,筠州(今江西高安)人,少司马光13岁。自幼聪慧,读书刻苦,常常是“家人呼之食,至羹炙冷而不顾;夜则卧思古今,或不寐达旦”(《传家集·刘道原十国纪年序》)。13岁时就通读汉唐典籍,尤精于史学。《宋史·刘恕传》讲:“自太史公所记,下至周显德末,纪传之外,至私家杂说,无所不览。上下数千载间,巨微之事,如指诸掌。”18岁(皇祐元年)就考中进土。当时进土另有几十人应诏讲解经义,讲的是《春秋》、《礼记》大义。回答最好的刘恕,考官“凡二十问,所对皆然”。考官对其学问的深厚,十分惊异,取为第一。司马光就是当时的统考官,十分爱惜他的才华,开始和他有了交往。在接触中,司马光了解到他的史学造诣尤深,脑子里装满丰富的历史资料。一次两人同游洛阳万安山,见到路边有一不著名的五代将领的石碑,而刘恕却能详细地讲述他的生平事迹。司马光特别翻阅了史籍加以核对,竟然没有差错,对他就更加钦佩了。刘恕尤其见长魏晋南北朝这段历史,范祖禹说他“于魏晋以后事,尤能精详,考证前史差谬,司马公悉委而取决焉”(《范大史集·秘书丞刘君墓碣》)。所以司马光第一个选他进入书局,当时他还是一个县令。英宗接到司马光报上他的名单后,任命他为同编修,迁著作佐郎,至京城协助司马光修史。刘恕的政治观点也和司马光相一致,都反对王安石变法。他原和王安石也是好朋友,后来绝交。当司马光出知永兴军时,刘恕也奏请外任,调南康军(治所今江西星子)酒监,继续修史。可惜他只活了47岁,元丰元年病逝,7年后《资治通鉴》才全书告成。
刘攽(1023~1089),字贡父,临江新喻(今江西新余)人,少司马光4岁。庆历六年(1046年)进土。精通六经,尤邃史学,是汉史专家。在任地方官20年之后,至京任太常博士,国子监直讲。熙宁年间,判尚书考功、同知太常礼院。他稍晚于刘恕进入书局,时间不长,首尾5年,负责两汉部分的长编,初稿完成就不再管了。他也反对王安石变法,于熙宁三年(1070年)被贬判泰州,离开书局。
范祖禹(1041—1098),字淳甫,又字马光22岁。他是范镇的侄孙,因其双亲早亡,由范镇抚养成人。自幼闭门读书,不闻外界之事,司马光称赞他“智识明敏,好学能文”(《传家集·荐范祖禹状》)。嘉祐八年(1063年),范祖禹中进士,知资川(今四川资中)龙水县事。他进书局虽晚,但修史时间却最长。书局从开封迁到洛阳后,他也一直住在洛阳,默默修史,对仕途荣耀,毫不动心。直到《通鉴》修成后,由司马光推荐,被任命秘书省正字。哲宗即位后,任著作佐郎、修《神宗实录》检讨。《实录》修成后,迁官右谏议大夫、侍讲学士,在迩英阁为皇帝讲书时,“言简而当,无一长语,义理明白,粲然成文”(《宋史·范镇传》)。范祖禹精通后史,自著《唐鉴》12卷。因“深明唐史三百年治乱,学者尊之,目为唐鉴公”。范祖禹同样反对新法,多次上疏极陈新法之弊。哲宗继位,继续变法,任变法派章惇为相,范祖禹力言章惇不可用。被贬知陕州、武安军副节度使、昭州别驾等职,后又徙宾州,最后卒于化州(今广西化州)。
刘恕病死后,书局只有范祖禹一人。因工作需要人,司马光又奏请其子司马康充编修《资治通鉴》的检阅文字。司马康(1050~1090)字公休,“敏学过人,博通群书”。熙宁三年中进士,官至著作佐郎。他入书局时,年仅29岁。
整个书局的组成人员是:编集(主编)司马光,同修刘恕、刘攽、范祖禹,检阅文字司马康。这是一个老中青三结合的修史集体,它集官修与私修于一身(有官方认可、资助,但无宰相监修及朝廷派其他官员干预)。司马光是史学巨匠,负责制定义例,指导撰写,最后删削定稿。三位同修是当时第一流的史学家。他们在主编的领导下,个人负责,分工合作,各修各自所擅长那段历史的长编。刘恕是通才,尤长于魏晋南北朝及五代史,他修这两段历史的长编。他先后在书局13个年头,司马光说:“讨论编次,多出于恕。至于十国五代之际,群雄竞逐,九土分裂,传记讹谬,简编缺略,岁月交互,事迹差舛,非恕精博,它人莫能整治。”(《传家集·乞官刘恕一子札子》)刘攽修两汉史及隋前少部分历史长编。范祖禹修唐史长编,刘恕病故后,他又修其未完成的五代史的一小部分。三人“各因之所长属之,皆天下选也”(胡三省:《新注资治通鉴序》)。这样就从修史成员上保证了修史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