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仁宗在位已近40年了。自从宋朝建国以来,阶级矛盾、民族矛盾与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交织在一起,发展得越来越严重。各种社会危机俱已暴露。庆历间曾经有过一些改革,可不久又恢复了老样子,危机日趋加深。面对社会现实,谏官司马光首先寄希望于人君,他认为国家的兴衰,百姓的休戚,关键取决于皇帝,于是他给仁宗进上《陈三德上殿札子》。他讲:“人君之大德有三:曰仁、曰明、曰武。”“兴教化,修政治,养百姓,利万物”是为仁;“知道谊,识安危,别贤愚,辨是非”是为明;“惟道所在,断之不疑,奸不能惑,佞不能移”’是为武。“三德”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三者兼备,则国治强,缺一焉则衰,缺二焉则危,三者无一焉则亡”。其次,司马光认为国家致治在于用人和治军。于是他又上了《御臣》与《拣兵》两札子。他说:任人之道在于“一曰任官,二曰信赏,三曰必罚”。而朝廷用人之失:一是论资排辈,而不择其贤愚能否;二是更迭频繁,“远者三年,近者数月”,“如此而望职事之修,功业之成,必不可得也”。“其失在于国家采名不采实,诛文不诛意。”要改变这种状况,则需“使有德行者掌教化,有文学者待顾问,有政术者为守长,有勇略者为将帅,明于礼者典礼,明于法者主法,下至医卜百工,皆度材而授任,量能而施职。有功则增秩加赏,而勿徙其官;无功则降黜废弃,而更求能者;有罪则流窜刑诛,而无加宽贷”。
《拣兵》则言军队官兵拣选的重要性。他认为宋军的严重问题是领兵将帅“惟务人多,不复精加选择。其间明知羸弱,悉以充数”。导致的恶果是士卒不精,军队臃肿,战斗力不强,不能抵御外侮;而军费的庞大开支却十分惊人,“库府之积随得随散”,使国家“财用不足,故公私窘迫”。如遇到天灾或战争,不知将如何对付?司马光认为“养兵之术,务精不务多”,历史上周世宗因淘汰老弱,拣选精锐,增强了军队的战斗力,太祖之时,战士不过数万,而完成了统一的大业。故而请求朝廷要特意降旨,要拣军官员必须亲自“拣选好人才”,选好之后,还要再派与此无关连的秉公官员复查,如发现不合标准及羸弱病患之人,对原拣选的官员要“重行贬窜”。并建议如今后要大批招拣士兵,必须先经中书省和枢密院共同协商,根据“财用丰耗及事之缓急”来决定。仁宗将这三份奏折,一留中,一送中书省,一送枢密院,戒约拣兵官员参照执行。
以上三份奏章是为“三言”;不久,司马光又奏《进五规状》:一保业,二惜时,三远谋,四重微,五务实。一是说江山“得之至艰,守之至艰”,提醒皇帝“援古以鉴今”,为保住祖宗基业,要“夙兴夜寐,兢兢业业”地求治。二是说,保国家于“承平之时”易为功,如果在“颓坏之势从而救之者,难为力”。故而要“以此承平之时,立纲布纪,定万世之基”。人民、礼法、公卿、百吏、将帅、甲兵“是六者不可不朝念而夕思也”。三是讲要居安思危。太平之时,当思边境有警;丰收的日子,要想到饥馑;谁可以任将帅,谁可以任牧守,虽在千里之外,使之如在目前;“至于甲兵之利钝,金谷之盈虚,皆不可不前知而豫谋也。若待事至而后求之,则已晚矣。”四是恳请皇帝做一个“销恶于未萌,弭祸于未形”能防微杜渐的明君。他说安于逸乐,是荒淫的开端;珍奇玩好,是奢侈的开端;甘言卑词,为侥幸者引路;附耳屏语,给谗贼开门;不爱惜名器,僭逼之人便乘机而起;假借威福,给野心家以陵夺之柄。“凡此六者,其初甚微,朝夕狎玩,未睹其害。日滋月益,遂至固甚。比知而革之,则用力百倍矣。”所以不能不及早警惕。第五是强调“为国家者,必先实而后文”。指出当前朝廷在仁、孝、礼、乐、政、刑、求贤、纳谏、审官、治兵等十大方面存在“文具而实亡,本失而末在”。期望皇帝能“拨出浮文,悉敦本实。”否则如胶舟涉江,是十分危险的。(以上引文见《司马光奏议》)
关于皇帝建储之事,是司马光任谏官之后所关心的第二件事。有一次他面见仁宗,开口便讲起这件事,说“臣昔通判并州,所上三章,愿陛下果断力行”。仁宗夸他“此忠臣之言”。司马光高兴地认为,这次仁宗定会有所行动。可过了一些日子,仍不见动静。于是他又上疏催促。仁宗阅疏之后,很是感动,遂命送至中书省。司马光又到中书省催促宰相韩琦急速办理。嘉祐七年(1062年)仁宗立堂兄濮安懿王赵允让的第13子赵曙为皇太子,从此皇储问题终于得以解决,可以避免因觊觎皇位而引起统治集团内部的争斗。司马光在这个问题上也就放心了。
司马光的忠心,赢得了仁宗的信任,擢升他任知制诰。这个职务掌管起草诏令,常在皇帝左右,有着极高的荣誉,多是由“文士之高选,儒林之极致”者充任。然而司马光却不愿任此职,刚到任就递状辞职,甚至冒着屡违诏命,皇帝降罪,予以诛罚之险,连上九状,最后终于辞去知制诰,达到了目的。
嘉祐八年(1063年)三月底,仁宗病卒。四月一日英宗赵曙即位,由于哀伤过度,原也有病,不能亲政,恭请曹大后代摄国政。仁宗时积贫积弱的局面已经形成,他这一死,各种矛盾又急剧上升。面对严峻的局势,司马光和一些臣僚一样十分担心。他认为统治阶级内部能够协调,天下尚可安定,否则必然大乱。于是他于四月十三日进《上皇太后疏》陈述了自己对安定局势的意见。他认为“方今天下之势危若累卵,大小战战,忧虑百端,若非君臣同心,内外协力,夙夜勤劳,以询国家之急,则祸难之生,岂可胜讳哉”!他的具体意见一是“安危之本,在于任人”;二是“治乱之机,在于赏罚”;三是“为政之道,莫若至公”。(《司马光奏议》)司马光所担心的不仅君臣能否同心的问题,而且还注意到英宗与曹太后的之间的矛盾,使他更为关心。
赵曙4岁时曾就养宫中,当时曹皇后对他还是十分关心与照顾的。继位之后,由于有病,举止有些异常。“时有不逊语”,对左右宦官时常发火。左右常把这些情况报告给太后,也有人乘机离间。太后听后很是不满。又不是亲生骨肉,关系能否融洽,令人担心。为此司马光进《上两宫疏》讲道:“祸福之原,其来甚微”,“金堤千里,溃于蚁壤;白壁之瑕,易离难合,况社稷之重,非特金堤也;骨肉之亲非特白壁也”。太后与皇帝的关系,犹如人的“头目与心腹”,皇帝没有太后的支持,则“无以君天下”,太后离开了皇帝,也“无以安天下”。故而两人骨肉至亲“上当以恩意相厚,不当较锱铢之是非也”。万一有人挑拨离间,“当立行诛戮,以明示天下”。(铜马光奏议》)十一月二十六日,一天司马光就进《上皇太后疏》、《上皇帝疏》两个奏疏,再次调解太后与皇帝的关系。他以汉章帝刘炟与明德马皇后也不是亲生母子为例,他们“母子慈爱,始终无纤芥之间”,成为千秋美谈。对太后说,英宗在藩邸和即位之初,对太后还是十分孝敬的,只是病了以后,才语言不周,病愈后定会孝顺如初。又恳请英宗要像汉章帝那样孝敬太后,对生父不要加尊号,在病愈之后,要亲向太后自责,“以谢前失,温恭朝夕,侍奉左右”。
司马光的奏疏,对缓和两宫的矛盾起到了好的作用。英宗病稍愈,事奉太后“昏定晨省”。当司马光知道两宫不和不仅是因病的缘故,所以连上四道《言奉养上殿札子》。对司马光的话,英宗多都采纳,事奉太后比往日更加礼勤。治平元年(1064年),曹大后撤帘还政。司马光唯恐英宗“独揽万机”后,举措失当,提醒他要提防小人,国事要自决;而宫禁之内,凡事要禀明太后而后行,甚至连母子相见时,如何“温颜”,怎样“语笑”的细节都考虑到了,调停工作极为细致。在调解两宫关系,朝中其他官员也都做了一些工作,然而效果最好的还是司马光,所以称他“调解骨肉,功为不小”(《司马温公年谱》卷三),这个评价很公允。
司马光任谏官期间,基于“国以民为本”的思想,多方关心人民的疾苦。他认为只有利于百姓,才能安定国家。嘉伤七年(1062年)七月,他上《论财利疏》,长达5000余言。他言道,农业是天下最重要的事业,而天下最苦的是农民,他们“苦身劳力,衣粗食粝,官之百赋出焉,百役归焉,岁丰则贱贸其谷,以应官私之求;岁凶则流离冻馁,先众人填沟壑”。“农者不过二三,而浮食者常七八”,致使农村劳动力锐减,从而导致国家“财力屈竭”。他建议朝廷要采取切实的利民的措施,以保证国家赋役的来源。其一要选拔培养理财官员。其二要减轻农民的负担。其三要提倡节俭,裁省冗费,反对挥霍,而且要从皇帝的亲属、近臣做起。有以奢丽之物“炫耀或献媚取宠者”,一律“明治其罪”。在用人上要选廉良者,诛退贪残者。
司马光还上疏谏止宫中的宴饮、赏赐之风。他曾上《论宴饮状》,恳请仁宗罢宴,以“慰元元困穷之望”;减少游观之处,“以悯恤下民”。仁宗死后,英宗将其百余万的遗物赏赐给群臣。司马光又上《言遗赐札子》反对这样做,反而建议允许侍从之臣捐资修建仁宗陵墓。又将自己所得的赏赐交给谏院为公使钱。
当京西、陕西两路因旱灾歉收时,司马光又上疏乞求朝廷“宽其租税”,对重灾区应该“倍加存抚”。
治平元年,西夏进犯。英宗采纳韩琦的意见,诏刺陕西百姓20万为义勇军。百姓不愿当此与囚犯差不多的苦差多逃亡,而官吏严密缉察,即使“深山穷谷无得脱”。司马光上《乞罢陕西义勇札子》谏止。他讲庆历年间招募弓手时,已经给陕北百姓带来无穷的灾难,至今未得到恢复,又屡遭灾荒,如再刺义勇,必“大致惊扰,人人愁苦”,“是贼寇未来,而先自困弊也。”何况陕西正规军队人数很多,不至于缺乏。几天后,司马光又写好第二道札子,并上殿面谏。英宗同意将礼子送交中书省、枢密院商讨。然而原命早已下达旬日,难以更改。司马光不顾有杀身之祸,又连上札子,要求追回成命。并与首倡此议的韩琦当面辩论。但韩琦是宰相,大权在握,并未接受司马光的意见。
司马光对这次进谏的失败,感到非常失望,使原来的积极性受到沉重打击,于是在年底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连上5状,要求降黜不再任谏官,但是未被允准。治平二年(1065年)十月,司马光擢龙图阁直学士,仍兼谏职。司马光又乘机连上三状,坚决辞职,最后终于被允准了。司马光任谏官5年,时间之长是本朝前所未有的。他恪尽职守,也是本朝最忠实、最出色的谏臣。
四反对变法
龙图阁直学土是皇帝的侍从之臣,备皇帝顾问,或做些议论、校雠的一类事情。司马光任此职约一年多的时间。
治平四年(1067年)正月,英宗病死,神宗赵顼即位。这时的司马光已是仁、英两朝的名臣了,在参知政事欧阳修的保举下,很快被擢升为翰林学士,不久又迁御史中丞,很得神宗的赏识与器重。
神宗即位时,年仅20岁。这位年轻的皇帝面对着“天下弊事至多”的严重局面,产生了不可不改革内政的念头。当时宋朝的严重弊端莫过于“三冗”。在政治上,国家机构庞大,重叠臃肿,加上“恩荫”制度,朝廷中形成一个官吏数量骤增的冗官群。司马光估计,官吏繁冗,“十倍于国初之时”。官俸的支出十分惊人,再加上各种的恩赏,严重地损耗国家的财富。且人浮于事,职掌紊乱,“十羊九牧”,遇事推诿,工作效率极低。某些官吏,无事可做,只知贪污受贿,欺压百姓,造成严重的后果。正如欧阳修所说:“方今天下凋残,公私急困,全由官吏冗滥者多。”(《再论按察官吏状》)在军事上,全国军队有禁军、厢兵、多兵。藩兵四种,士兵人数增至一百四十余万的冗数。军费的庞大是国家全年总收人的5/6。“财用不足,皆起善兵。十分,八分是养兵,其他用度止在二分之中。”(《朱子语类》卷一一○)神宗忧虑地讲:“穷吾国者,兵也。”且军队更戍频繁,兵不识将,将不认兵,训练整治无力,战斗力不强,屡战屡败。除巨额的官俸、兵饷之外的冗费尚有:对辽国的贡银,对西夏的赐银,郊祀的恩赏,皇室的侈靡挥霍。还有僧尼道士日益增多,他们不劳而获,生之者少,食之者众。诸如此类,使国家产生了严重的危机。神宗为了改变这种现状,酝酿着一场改革。
为了搞好改革,神宗曾向大臣们征求意见。司马光把过去进给仁宗的治国“三言”进给神宗。当神宗问到宰相富弼怎样才能富国强兵时,富弼回答说:“首当推恩爱、布德泽,二十年未可道着用兵事。”(朱熹:《三朝名臣言行录》卷二)还有其他大臣各有自己的意见,但是它们都与神宗的想法不合。惟有王安石以“理财”为重点“变更天下之弊法”的主张,得到神宗的赞赏。于是在熙宁二年(1069年),神宗重用王安石,命他为参知政事,主持变法。
王安石(1021~1086年)字介甫,号半山,抚州临川(今属江西)人。才华出众,胸怀大志。青少年时期曾随父亲到过很多地方,目睹了当时“民劳财匮”的社会状况,心中就埋下了立志改革的种子。22岁时考中进士,在任地方官时,局部地推行了改革弊政的新措施,显示出他的才干。嘉祐三年(1058年)由提点江东刑狱调入京城为度支判官。这时他写了著名的《上仁宗皇帝言事书》(俗称《万言书》),提出了酝酿多年的革新主张,当时虽未被采纳,但为后来的变法奠定了理论基础,也作了舆论的准备。
司马光比王安石大两岁,早在仁宗至和年间两人同为群牧司判官,二人相识。不久两人各自出外任。嘉祐年间,司马光任度支员外郎判勾院之职,王安石任度支判官,二人又同任修起居注、翰林学士等职。他们不仅是同僚,而且是“比肩并进”(司马光语)的好朋友。闲暇之时,他俩与吕公著、韩维四人常聚在一起,“谈宴终日,他人罕得预,时目为嘉祐四友”(丁传靖《宋人轶事汇编》卷十一)。然而在王安石主持变法时,司马光与他的政见不同,二人终于反目,大有势不两立之势。
二人最早的分歧,是从复议一件命案开始的。登州(治所今山东蓬莱)有一女子阿云,嫌未婚夫丑陋,将他砍成重伤,事后自首。知州因其夫未死,又能自首,故减刑二等判罪。此案报于朝廷,大理寺和刑部以谋杀已伤定罪,判以绞刑处死,知州不服。神宗命司马光与王安石定夺。王安石同意知州的意见,而司马光却认为大理寺、刑部的判决“允当”。结果,神宗同意了王安石的意见。
不久二人又出现了新的分歧。因为河北发生水灾与地震,宰相曾公亮等上疏请求皇帝郊祀时,取消赏赐大臣金帛的常例。王安石不赞同,认为对“两府所赐无多”,不赏赉不仅是“不足以富国”,而且“颇为伤体”。为怕伤朝廷体面,学士院的同僚绝大多数支持王安石的观点。而司马光却支持曾公亮等人的意见。两人在延和殿同上《郊赉札子》,并当着神宗的面展开了一场辩论。司马光认为当前国用不足,又有自然灾害,节省冗费当从亲贵开始。应该让两府辞赏为宜。王安石认为国用不足是未得善于理财之人的缘故。司马光却说善理财之人不过是聚敛百姓的财物而已,使百姓穷困于国家何利。王安石反驳说,善理财者,民不加赋,而国用饶。两人各持己见,互不相让。神宗听了辩论后,为王安石的理财思想及辩论的才能所倾服,更加深了对他的了解与信任。此后,在迩英阁讲读时,常独留王安石谈论富国强兵之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