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中国古代贤人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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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房玄龄(3)

魏征在贞观年间曾担任过谏议大夫、秘书监等官职。他前后进谏二百余事,是中国历史上最负盛名的敢谏之臣。在对某些政治问题的认识和理解上,有时魏征和房玄龄的观点不同,针锋相对。房玄龄认为“创业难”,但魏征却强调“守成难”。这种政见的分歧并未使二人产生隔阂。在许多关键时刻,魏征能出以公心支持房玄龄,甚至挺身而出保护房玄龄。贞观三年(629年),房玄龄。王珪受命主持对内外官员的考核工作。考核结束后,治书侍御史权万纪提出异议。他上奏太宗,指责房玄龄等考核不公。唐太宗当即责令侯君集就此事进行调查处理,将房玄龄置于极为不利的地位。在这种情况下,魏征站了出来。他进谏曰:“玄龄、珪皆朝廷旧臣,素以忠直为陛下所委。所考既多,其间能无一二人不当!察其情,终非阿私。”在这里,魏征在称赞房玄龄“忠直”的同时,又实事求是地为房玄龄辩罪。由此可见,房玄龄不仅能同与自己具有不同特点的臣僚和睦相处,而且还善于团结与自己政见有分歧的同事。这大概正是房玄龄为相的高明之处。

房玄龄与唐朝初年一批杰出将领、功臣保持着良好的关系,在他们当中也具有相当的威望,受到他们的敬重。李靖、李勣与房玄龄、杜如晦等一样,都在凌烟阁二十四功臣之列。李靖曾历任刑部尚书、兵部尚书、尚书右仆射等朝中要职,曾被封为代国公、卫国公。李勣上任过并州都督、兵部尚书兼知政事等地方、朝廷高官,曾受封为英国公。对这两位在建立李唐王朝中立有不朽功勋的老臣,唐太宗称赞他俩的才能和功劳,是秦将白起、汉将韩信、卫青、霍去病等所不能及的。他俩信赖房玄龄,对他的事业和精神给予高度的评价贞观八年(634年),在李靖已经退职的情况下,吐谷浑兴兵犯边。唐太宗面对边疆警报,义想起老臣李靖。他不无遗憾地说:“如果让李靖挂帅出征,岂不是最佳的人选!”年过六旬的李靖得此消息后,立即拜访了房玄龄,并表示:“靖虽年老,固堪一行。”言外之意是希望房玄龄出面保举自己出师御敌,太宗闻知大悦。李靖要效力国家,先访房玄龄,可见他对房玄龄的信赖和敬重之情。李刻也对房玄龄等给了较高的评价。他在病危时曾对儿孙们说:“我见房、杜,平生勤苦。”房玄龄身居宰辅之尊,以这种“勤苦”的生活和作风,赢得了元老旧臣的肯定。用现在的话说,在房玄龄身上有一股很强的凝聚力量。

更难能可贵的是房玄龄能以包容大度的心态去对待那些与自己不和,甚至屡次上言论列自己的人。萧璃是唐高祖、唐太宗两朝重臣,曾官居宰相,受封为宋国公,也是图画于凌烟阁的二十四功臣之一。但他苛察骨鲠,不容人过,经常在朝廷上劾奏大臣。唐高祖时他推荐过封伦,封伦后来也得居中书令之高职。但是封伦为人“多揣摩之才,有附托之巧”,二人逐渐失和。及至贞观年间,封伦与房玄龄、杜如晦来往颇多,关系密切,因此引起萧璃的不满。他一己抓住房玄龄的“微过”,就上朝“劾之”。据《旧唐书》记载,萧璃指责“玄龄以下同中书门下内臣,悉皆朋党比周,无至心奉上”。由于萧瑀“多辞辩”,所以他“每有评论”,都使房玄龄“不能抗”。但唐太宗对房玄龄信任有加,从来不予追究。萧瑀“由此快快自失,遂罢御史大夫,为太子少傅,不复预问朝政”。萧瑀因与房玄龄等人闹矛盾而丢掉宰相职务。萧璃暂时失势了,但房玄龄却未乘机报复,幸灾乐祸,也没在太宗面前搬弄是非,两人的矛盾也未激化。后来唐太宗还对房玄龄追忆起萧瑀过去的功德,盛赞萧瑀“真社稷臣也”,并赠诗萧瑀曰:‘疾风知劲草,版荡识诚臣。”

由于房玄龄长期坚持“不以求备取人,不以己长格物”。“闻人有善,若己有之”的谦和宽恕态度,因此在朝臣中具有很高的威望,得到普遍的支持和拥护。在房玄龄受到不公平待遇时,哪怕是这种结局是由皇帝造成的,也会有人站出来为房玄龄说话讲情。

据新、旧唐书记载:贞观二十年(646年),年近70岁、一生谨慎的房玄龄因“浅鲜之过”,稀里糊涂地遭到唐太宗的谴责,并被迫赋闲归第。对此,黄门侍郎褚遂良觉得不公与惋惜。他不顾皇帝的权威,直接上疏唐太宗,就此事大发议论。他首先充分肯定了房玄龄一生的不朽功业。指出在经营四方、平定天下的斗争中,忠勤以“玄龄为最”。并认为房玄龄之功足可以与历史上的名相吕望。伊尹、萧何、王导等相提并论。在“玄武门之变”以前“命视一刻”的存亡之秋,房玄龄又“与文德皇后同心影助,其于臣节,自无所负。”在“万物惟新”的贞观之始,房玄龄“甄吏事君”“勋庸无比”。总之,在褚遂良看来,房玄龄一生不负国家,无亏君王,是“物论”所推的功臣贤相。他认为如此勋旧,若非犯下“无赦”之‘“罪状”,是不能因一事一物之失而轻易废弃的褚遂良告诉唐太宗,由于房玄龄“以一事而斤逐”,朝野上下议论纷纷,“以为非是”。褚遂良在为房玄龄评功摆好鸣不平的同时,也对唐太宗的轻率举措提出委婉而善意的批评。为给皇帝留点面子,找点根据,褚遂良义为太宗出主意说:“陛下如果真的考虑到房玄龄年迈力衰,有尊老优贤之意的话,可以像古代君王那样止他致性就是了。”但褚遂良担心唐太宗真的责令房玄龄致什,于是又抛出一句“大子重大臣则人尽其力,轻去就则物不自安”的话,让唐太宗自己去掂量轻重,权衡得失。唐太宗毕竟是一位求治心切的有为之主,他接受了褚遂良的建议,亲自“幸其(房玄龄)第,因载玄龄还宫”。

房玄龄为相的主要功绩与特点不在于他向朝廷举荐了多少贤哲,而在于他能辅助太宗,协和诸臣,使之尽职尽责,去开创一个新的时代。正如时人柳芳所言:“帝定祸乱,而房。杜不言功;王、魏善谏,而房、杜让其直;英、卫善兵,而房、杜济其文。持众美效之君。”其中“持众美效之君”,就是说房玄龄能协调文武诸臣,充分发挥他们的长处,为君国尽忠效力。柳芳虽然总以房。杜并称,但因社如晦在贞观四年(630年)就过早去世,所以其所言房、杜之功主要是山房玄龄建立的。

第二,厘定制度。

《旧唐书·房玄龄传》中说:在房玄龄担任宰相期间,他“虔恭夙夜,尽心竭节”;“明达吏事,饰以文学”“审定法令,意在宽平”。说明房玄龄在贞观时期拨乱反正、重整河山的活动中曾发挥过重要作用。

贞观时期正是唐王朝百废待举、开创立国规模的重要时期。唐太宗作为一国之君,在总揽全局、把握时代的同时,几乎对所有领域的整顿都有过原则性意见。而其中许多方面的建设,又都由时任宰相的房玄龄亲自主持或领衔实施。

其一,在“务在宽简。取便于时”的立法原则指导下,参与贞观时朗封建刑法的修定。

隋朝末年刑法苛滥及其严重恶果说明,即使是封建时代,要保证国家的稳定,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也需要有相应的刑法。唐初新贵们对此颇多见识。武德元年(618年),朝廷就明令废除隋朝的《大业令》,指派裴寂、刘文静等参照《开皇律》,重新修订李唐于朝的法令。至武德七年(624年),新律即《武德律》正式颁行。

贞观年间,唐太宗对封建法制极为关注。他接受了魏征提出的“以宽仁治大下,而于刑法尤慎”的立法原则。开始对《武德律》的修订和完善工作,并指令长孙无忌、房玄龄等主管此事。房玄龄等受命以后,严格遵循大宗皇帝的封建法制思想,“审定法令,意在宽平”。

贞观初年,唐太宗就将原绞刑中五十条改为免死断右趾。以后义逐渐废除断趾之法,改为役流三千里,居作两年,这样一来,原来的死刑条被废除者将近半数。

据《旧唐书·刑法志》记载:“当时的旧津中还有“缘坐法”。按该法规定:“兄弟分居,荫不相及,连坐俱死,祖孙配没。”意思是说,兄弟分居以后,其爵位。地位、财产等不准互相承袭。但一人犯死罪,兄弟却要连坐俱死,而祖孙只发配允军或没为官奴。贞观初年发生过一次刑法之争。原来同州人房强,他的弟弟房任在岷州军中任职,后来因犯有谋反之罪被诛。如按旧的“缘坐法”规定,与此事毫无关系的房强也要被处以死刑。唐太宗在复核中,同情按旧律将被处死的无辜者房强,并“为之动容”为此,他将这一案例交由百官详议。房玄龄说:“祖有荫孙(袭爵)之义,而兄弟分居,荫不相及。祖孙荫重反而仅仅处以流刑,兄弟不得相荫,其义轻却要连坐俱死,据礼沦情,实不合理。应该将兄弟连坐俱死的律条改为流刑即可。”房玄龄的轻刑思想正符合唐太宗的本意,所以唐太宗接受了他的建议。这样,就由关于房强个案当否的争论,引起兄弟“连坐俱死”酷刑的废止和变化。

贞观十一年(637年)正月,在房玄龄等人主持下,新律《唐律》正式颁行新津分为12卷,定“律”500条,定“令”1950条。贞观年间完成的《唐律》,是唐朝法律发展、形成的重要阶段性成果。房玄龄作为《唐律》的重要主持者之一,其在唐朝初年封建法制的建设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其二。在唐太宗“惬武修文”的文化建设中“尽心竭节”。

唐太宗的两大历史贡献是拨乱定国和修文安邦,二者相较后者更给历史以深刻的影响。房玄龄儿子参与了全部的修文活动。封建礼仪是维护封建统治秩序所必需的重要制度之一,历朝皆然,概莫能外。唐高祖时期,曾针对“大下乱,礼典湮没’的现状,进行过某些方面的裁定工作。唐太宗即位以后,更以文治相标榜,所以贞观二年(628年),就以身任中书令要职的房玄龄再兼任礼部尚书,参与甚至主持修改旧礼。贞观七年(633年)以后,唐太宗君臣曾围绕“封样”大典发牛过激烈争论。为此,唐太宗又责成房玄龄、魏征等大臣主持对《五礼》的重新修汀。在这个活动中,一批著名学者如颜师古、孔颖达等均发挥了重要作用。贞观十一年(637年)三月,总计138篇的《贞观新礼》终于修成。对较为完备的、集古今礼学大成的《贞观新礼》,唐太宗给了很高的评价。他说:“古典之废于今者,咸择善而修复,新声之乱于雅者,并随违而矫正。”

在房玄龄参与的所有文化建设中,其修史活动尤为突出。唐太宗是中国封建时代最重视历史经验的皇帝之一,他曾多次谈到“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的道理,这是贞观时期修文盛况空前的重要原因。唐朝是我国史学史发展的重要阶段,在此之前,史书多由私家著述。唐太宗时期开始设立史馆,指派专人编修前代和本朝国史,并令宰相监修。从此以后,作为正史的纪传体史书的编修工作,完全操于朝廷之手,官修正史遂成为一种制度,一直为各朝所承袭。由于房玄龄久居相位,所以他曾长期参与监修史书的工作。仅《旧唐书·房玄龄传》中就有多处记载:如贞观四年(630年),他“代长孙无忌为尚书左仆射”后,就“监修国史”。贞观十六年(642年),“进拜司空,仍综朝政,依旧监修国史”。贞观十七年,“加房玄龄太子太傅,仍知门下省事,监修国史如故”。

房玄龄还具体参加了部分史书的编修工作。晋史在唐朝以前撰成的有二十多部,传至贞观年间尚有18部之多。但这类史书质量欠佳,正如唐太宗所说:“才非良史,事亏实录。”为此,贞观二十年(646年)太宗下诏,要求组成班子,重新修订晋史。除任命太子太傅房玄龄、黄门侍郎褚遂良、中书侍郎许敬宗二人为监修外,还物色了令狐德英、上官仪等多人分工修撰。《晋书》修成后,形成130卷的规模。由于房玄龄是晋史的主要监修者之一,所以《晋书》题为房玄龄等撰。

贞观十四年(640年),唐太宗就国君何以不能阅读“当代国史”一事询问房玄龄。房玄龄说:“国史的撰修原则是善恶心书。这样一来,帝王顾及身后之名,或许可以不作违法之事。正由于国史秉笔直书皇帝之是非,担心触犯当朝君主的旨意,所以国君是不能阅读当朝国史的。”唐太宗则认为自己与古代帝王不同,不仅能择善而从,而且能以失误为鉴诫,加以改正。他命令房玄龄撰写实录,并呈送给他。于是房玄龄等在“删略国史”的基础上,撰成编年体的高祖、太宗实录各二十卷,并于贞观十七年(643年)呈送唐太宗。虽然唐太宗表示他能正确对待国史中的直笔,但房玄龄等人仍然疑虑重重。在实录中对“玄武门之变”的撰述却“语多微意”。就是说闪烁其词,观点不够鲜明。唐太宗阅后不甚满意,亲自为“玄武门之变”定了调于。他告诉房玄龄:诛杀李建成。李元一事,与历史上周公诛管叔、蔡叔等事件的性质一样,都是“安社稷,利万民”的仁义之举。要求房玄龄等按此基调直书“玄武门之变”。由于房玄龄参与了许多有影响的修史活动。因此,唐太宗专门下诏予以褒美,并赐物1500段。

五君臣际遇宠荣无比

唐太宗与房玄龄是中国历史上不可多见的“明君”、“贤相”。君臣二人在长达32年间的拨乱反正、治国安邦的活动中,结下了深厚的情谊。房玄龄忠于李唐王朝的事业,对唐太宗更是忠贞不贰。他称太宗皇帝“睿圣钦明”,盛赞唐太宗的功业不仅可以“盖大地”,而且“比功较德,万倍前王”。唐太宗也视房玄龄为肱股之臣,每每委以重任,且终生不疑。在秦王时期,李世民就说过:“汉光武得邓禹,门人益亲。今我有玄龄,犹禹也。”贞观元年,太宗又将房玄龄比为“汉之萧何”,充分肯定了他“筹谋帷幄,定社稷之功”。当贞观后期唐太宗亲征辽东时,又“命玄龄京城留守”,并亲自手书诏书以赐房交龄说:“公当萧何之任,朕无西顾之忧矣。”不仅太宗如此看重房玄龄,许多元老宿旧也十分推崇他。黄门侍郎褚遂良在肯定“为臣之勤,玄龄为最”的同时,也将房玄龄比为西周的功臣吕望,殷商的贤相伊尹和西汉初年的萧何。唐太宗与房玄龄所结下的情谊堪称封建时代君臣关系的楷模。

早在李世民起兵之初,当房玄龄“杖策上谒军门”时,二人便“一见如旧”。房玄龄庆幸自己得“遇知己,罄竭心力,知无不为”。在贞观初年的论功行赏中,唐太宗又在朝堂上,当着众文武的面驳斥了争功不服的叔父淮安工李神通,毫不让步地坚持房玄龄等人“功居第一”。贞观十七年二月,唐太宗沼命画家图形二十四位功臣于凌烟阁,房玄龄也名列其中。写真画像的赞辞中,充分肯定了房玄龄“才兼藻翰,思人机神,当官励节,奉上忘身”的杰出才识和忘我精神。当房玄龄以种种原因频频上表辞职时,唐太宗不仅“优诏不许”,还讲出许多令房玄龄感动不已的道理。太宗表示:虽然“知进能退,善鉴止足,前代美之”,但“国家久相任使”,一曰。诏准房玄龄辞去相位,朝廷就失去“良相”,就像人“亡左右手”一样。他诚恳地对房玄龄说:“公若体力精力不衰的话,就不必反复谦让。”真心实意地挽留房玄龄继续留任。正由于唐太宗的信赖和倚重,所以直到房玄龄去世的贞观二十二年为止,尽管他屡屡上表恳辞,但却基本未离宰辅之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