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中国古代贤人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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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魏征(2)

魏征临行前,唐太宗又授予他遇事得以酌情处理的权利。当魏征一行到达磁州(今河北磁县)时,遇上两辆押赴长安的囚车,囚车中被押解的是先太子李建成的护卫将军李志安和李元吉的护军李思行。此二人是作为东宫和齐王府旧部要犯的罪名被逮捕的。魏征对地方官吏的这一做法不以为然。他对副使李桐客说:“我们受命之日,皇帝已发布命令,对前东宫及齐王府的旧部均予以赦免。而现在又要将李志安、李思行解赴京师治罪,这不符合皇帝诏命的本意。如果真这样做,就会引起其他人的怀疑和不安。我们河北的安抚之行,也将徒劳无功。此乃所谓差之毫厘,失之千里。对国家有利的事,本当知无不为,宁可个人担些风险,也不能误了朝廷的大事。在古代,大夫奉命出使时,只要对国家有利的事,就可以自主处理。况且我们出发之前,皇帝已特许我们便宜行事。皇帝既然待我们以国土之礼,我们也就应该以国士的忠诚和行动报答皇帝。”李桐客赞同魏征的见解。于是,他们当即释放了李思行等人,并为此专门启奏唐太宗。唐太宗对魏征这种处嫌疑之地,却能以国事为重的得体处理原则表示赞许,更加器重这位既有胆识又有能力的臣僚。

刚刚登基的唐太宗,励精政道,求治心切。经常将魏征召至卧榻之前,访以朝政之得失,议论军国要务。年近不惑之年的魏征,在经历过挫折与坎坷后,也自以为得遇知己之圣主,庆幸不已。他尽忠尽责,知无不言,其“经国之才”得以充分发挥,他的许多意见和建议都被唐太宗“欣然纳受”。大概由于魏征性格“抗直,无所屈挠”,再加卜日益受到太宗皇帝的信任,所以就有人在朝臣中散布流言蜚语,中伤魏征。说他利用权力重用包庇自己的亲戚,有结党营私的嫌疑。在封建时代,结党联盟、重用亲戚是朝廷之大忌。唐太宗听到风声后,立即委派御史大夫温彦博调查处理。结果查无实据,罪名不能成立。但温彦博在给大宗汇报时仍然大讲什么“魏征作为朝廷重臣,不能检点自己的言行,远避嫌疑,遂遭此诽谤。此次调查虽然没发现他有什么私情,但也应该受到责备。”唐太宗当时认为温彦博所议有些道理,就派温彦博向魏征发出警告,让魏征以后处事多多检点自己。魏征对此当然不肯接受,他利用第二天上朝的机会重提此事。他对唐太宗说:“君臣本该上下同心协契,联为一体。只有彼此待以诚心,才能治理好国家。如果上下不考虑国事,不行公道,只一味地修饰自己,检点行为,将精力都用在远避嫌疑上,我看国家的兴衰治乱也就很难预料了。”魏征识大体的议论使唐太宗立即认识到自己的失误,他对魏征说:“对这件事的处理和做法,我已感到有些后悔。”魏征井未因此结束自己的话题,他想借此将讨论引向更深的层次。他对太宗说:“我有幸侍奉陛下,希望陛下让我成为一个良臣,而不要让我做一个忠臣。”唐太宗不解地问道:“难道良臣和忠臣还有什么不同吗?”魏征则解释说:“像历史上的稷(相传为尧时主管农事的官)、契(相传为舜时掌教化的司徒)、皋陶(相传为尧时掌刑法的官)等,可称之为良臣;像龙逢(夏桀的大臣,因进谏言被杀)、比干(商纣王的大臣,亦因进谏纣王被剖心而死)等,可称之为忠臣。良臣不仅自身享有美名,君主也获得好的名誉,子孙相传,国运无穷;忠臣获罪被杀,君主得到一个昏暴的恶名,结果是国破家亡,忠臣也只不过获得个空名而已。这就是良臣和忠臣的不同。”魏征将“良臣”、“忠臣’与国家的兴衰治乱联在一起的认识,使唐太宗耳目一新,为之折服,当即“赐绢五百匹”,以示褒奖。

贞观初年,魏征通过一些政治活动所表现出的忠贞、坦直和卓越才识,使唐太宗大加赞赏,地位也日渐提高。唐太宗即位之始,他被擢为谏议大夫,不久又被拜为尚书右丞。贞观二年,迁秘书监,参与朝政,进入朝廷的权力中枢宰相班子,后来也曾一度担任过侍中,被封为郑国公。

新王朝的重建和巩固,皇帝的圣明与信任,为魏征施展才能,实现远大抱负创造了必要的条件。他曾赋诗抒发过这种志向。诗日:“中原初逐鹿,投军事戎轩。纵横计不就,慷慨志犹存。杖策谒大子,驱马出关门。请缨系南粤,凭轼下东藩。郁纤陟高岫,出没望平原。古木呜寒鸟,空山啼夜猿。既伤干里目,还惊九折魂。岂不惮艰险,深怀国士恩。季布无二诺,侯赢重一言。人生感意气,功名谁复论。”(《全唐诗》卷三十一,魏征《述怀》)诗中表示:虽然自己的前半生经历坎坷艰难,但“慷慨志犹存”;虽然仕途中还可能充满风险,但为报答朝廷待之以“国士恩”,也就“不惮艰险”了。从此以后,魏征在他一生最后的十六七年间,为唐王朝的长治久安,履行了在诗文中所许下的誓言。

三协助大宗确定国是

李唐王朝虽然得以建立并最终统一全国,李世民虽然剪除政敌并最终庸登大宝。但唐朝初年影响社会安定、危及新王朝的各种问题和矛盾还普遍的存在着。从政治上看,被消灭和兼并的割据势力的残余还存在,稍有风吹草动,他们还有重新发动叛乱的可能。隋末农民起义的影响和传统还在发挥作用,为生活所迫起而进行局部的反抗斗争的还大有人在。地处北部和东北部边疆地区的东突厥贵族的势力还十分强大,不时的在边境地区发动以掠夺为主要目的的战争。公元626年8月,颌利可汗亲统二十余万众长驱南下,其兵锋直指长安附近的渭水便桥,使唐廷上下为之震动。突厥势力的猖撅,不仅使沿边地区屡屡被扰,也直接危及到唐朝封建政权的安全。从经济上看,隋朝末年的残暴政治和长达十三四年的战争,使唐初的社会经济遭到空前的破坏。当时,人口流散,土地荒芜,经济凋敝,人心浮动。“秦陇以北,城邑萧条,非复有隋之比”(《旧唐书》卷一九八),自“伊洛以东,暨乎海岱,崔莽巨泽,茫茫千里,人烟断绝,鸡犬不闻”(《贞观政要》卷二)。就是昔日经济比较发达的江淮地区,也是“涂路悬绝,土旷民稀”(《唐大诏令集》卷一一一)。虎口余生的贫苦百姓“零落殆尽,州里萧条,十不存一”(《旧唐书》卷一八五)。战乱、饥荒迫使农民大量逃亡。据统计,唐朝初年政府所控制的民户仅三○○万户,比大业五年(609)减少大半。经济这种破败的局面,不仅直接影响到封建政府的赋税收入,其“每岁租米,不实仓廪,隋即出给,才供当年”(《通典》卷十二)。同时也经常迫使挣扎于死亡线上的劳苦大众铤而走险。经济问题成为制约政治稳定的关键所在。

在思想文化、伦理道德等方面,隋朝及唐初,由于受到南北对峙的影响和进入中原少数民族的影响,也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在隋朝就严重存在的“王道衰而变风作”、“民不见德,唯争是闻”、“朝野以机妙为师,文吏以深苛为法”和臣弑君、子杀父、骨肉相残的道德颓丧问题,在唐初仍然没有多少改观。贞观时期,山东士族大姓在联姻嫁女时“必广索聘财,以多为贵,论数定约,同于市贾”(《贞观政要》卷七)。这种“既紊人伦,实亏名教”的弊风积习,使唐初许多有识之士发出“理须改革”的呼声。

政治上潜在的不安定因素,经济上的凋敝衰败,思想道德上的混乱沦丧,是摆在唐太宗君臣面前最实际、最严肃、必须认真对待的问题。在这种背景下,采取何种指导思想和治国方针?是继续走隋朝的老路还是以亡隋为鉴,改弦更张,走一条符合唐初实际的兴革之路?为此,贞观君臣进行了反复认真地讨论甚至争论。在这个确立国是的过程中,唐太宗及其亲重大臣均发挥过积极作用,其中尤以魏征更为突出。

贞观之初,尽管唐太宗具有雄才大略,又求治心切,但面对以上复杂社会问题,一时也犹豫不决,拿不出像样的章程,有时甚至缺乏必要的信心。在一次“自古理政得失”的讨论中,唐太宗感叹地说:“当今处在大乱之后,只怕天下很难迅速得以治理。”对此,魏征却充满信心,他说:“不!大乱之后治理国家,就像饿极了的人进食一样,来得更容易。”但唐太宗仍有疑虑,他认为:“善人治理国家也要经过百把年的功夫。”魏征则说:‘’治理国家,百年致化,那不是指圣人说的。圣人治国如同声音立刻就有回音一样,一年之内就可以收到实效。三年才见效果那就太迟了。”魏征的意见遭到当时宰相封德彝的反对。封说:“夏、商、周以来,人心一天比一天奸诈刻薄。秦朝专用苛法,汉朝又杂以霸道,均想把大下治理好,可都未获得成功。”他认为魏征是个十足的书呆子,其议是败乱国家之道,并力劝唐太宗不要轻信魏征的空议沦。魏征对此毫不退让,他针锋相对地质问封德彝:“如果说三代以后人心一天比一大变得奸诈刻薄,那到今天人岂不都变成了鬼!还谈什么治理国家呢?”魏征认为;“行帝道则帝,行王道则王。问题的实质在于到底采取何种政策方针和办法来治理国家,而不是百姓能否治理和教化。”魏征不仅驳斥了封德彝的谬误,也坚定了唐太宗经邦致治的信心。

魏征认为,隋王朝的兴衰治乱是一面最好的镜子,认真总结并汲取隋亡的教训,是唐王朝实现长治久安的重要认识前提。在他看来,在如何处理“静”与“动”的关系方面,隋王朝有着非常深刻而惨痛的教训。他说隋王朝本来是一个“统一寰字,甲兵强锐,三十余年,风行万里,威动殊俗”的强大朝廷。但隋炀帝却“恃其富强,不虞后患”,其“徭役无时,干戈不戢”,搞得“民不堪命,率土分崩”,最终落了个国破家亡和“子孙珍绝”的可悲下场。魏征认为这就叫做“动之则乱”。鉴于这种认识,魏征在不同场所曾多次谈到“胜残去杀”、“求安积德”的为政之道,并帮助唐太宗确立起以“仁政”、“德化”为主要内容的治国方略。在这种思想指导下,唐初的政策与隋末的政策发生了很大的不同。“堰武修文,轻徭薄赋,宽省刑罚,戒奢从俭,致民农桑”等成为唐初的主导政策。“以亡隋为鉴,求治国之本”的争论以及魏征在这方面所提出的许多正确主张,为贞观时期的全面社会改革做!可少的思想和理论准备。

四一代诤臣万世楷模

在封建专制主义时代,皇权具有无上的权威,皇帝是凌驾于臣民之上的、握有生杀予夺权力的君主。向皇帝进言,与皇帝争论,是充满风险的。但唐太宗是一位开明皇帝,他能认真总结亡隋之教训,认识到皇帝专断自贤,大臣承欢顺旨是致乱甚至亡国的重要原因。所以贞观年间,为避免重蹈亡隋之覆辙,他提倡大臣直言进谏,开创了一代广开言路、纳谏用谏的较好政治风气。这就为贞观诸臣进言进谏创造了一个较为有利的客观环境。朝廷上也涌现出一大批以驳正违失、谏君纠谬为己任的谏臣,魏征、王珪、杜如晦、房玄龄、马周、刘洎等均属此列,而其中尤以魏征为突出代表。

魏征本来并不是唐太宗的亲信,由于他来自太子集团,所以贞观之初唐太宗对他还存有戒心。但魏征不仅才识俱佳,而且正直无私,坦荡无隐,遇事总能以国为重,不避嫌疑,这样才逐步取得了唐太宗的信任。纵观魏征的全部政治活动和建树,最具特色和最有影响的就是他不计个人安危,敢于直抒胸臆,不断匡正唐太宗过失的果敢行动。

在从贞观初年到魏征去世的十六七年间,魏征曾就国家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民族关系、对外关系以及皇帝的言行、生活等方面,进行过多次不同形式的进言。王珪在论及魏征进谏的动机和目的时,曾盛赞他“每以谏净为心,耻君不及尧、舜”(《贞观政要·任贤》)。大概正是由于这种原因,所以魏征的这种活动,无论其形式言辞多么激烈,唐太宗总能逐渐体察到他的良苦用心,每每给以理解、支持和鼓励。唐太宗是一个虚怀若谷的开明皇帝。贞观二年(628年),他曾就“何谓为明君暗君”的问题向魏征讨教。魏征对此进行了概括与发挥。他说:“君之所以明者,兼听也;其所以暗者,偏信也”(《贞观政要·君道》);;他还历数历史上广开言路的“明君”和偏听偏信的“暗君”的典型事例,进一步阐明这个道理。得出“人君兼听纳下,则贵臣不得壅蔽,而下情必得上通”的结论,使唐太宗大加赞赏。据历史记载,魏征前后向太宗提出的二百多项建议,大多切中时弊,既有益于国,也有利于民。

魏征的进言涉及面极广,内容深刻。

魏征深知修身养性与治国平天下之间的关系,所以他不时地就此向太宗进言。贞观十年(636年),魏征上疏指出:立国的根基在于“德礼”;国君最重要的是要保持“诚信”。他认为“不信之言,无诚之令,为卜则败德,为下则危身”。强调“德礼诚信”是“不可斯须而废”的“国之大纲”。唐太宗对魏征的这种见解深信不疑。他曾对长孙无忌谈到这种情况。他说他刚即位时,不少人上书建议他“威权独任”、“耀兵振武”,惟有魏征劝他“偃革兴文,布德施惠”。魏征在思想上这样规劝太宗,在行动上也不例外。贞观三年(629年),曾发生过这样一件事。本来唐朝规定18岁以上的男子才是征兵的对象。但唐太宗为扩大兵源,不仅将18岁以上的男子全部点为府兵,还要将16岁以上身强力壮的男子也征为府兵。当时,皇帝的命令需要大臣会签以后才能生效。魏征认为强征16岁的男子入伍有违朝廷成制。所以,尽管太宗几次下令,他都拒不签字。唐太宗对此十分不满,他责问魏征为什么不签字。面对动怒的皇帝,魏征毫不退让,他回答说:“竭泽而渔,并不是得不到鱼,而是明年就捕不到鱼了;焚林而兽,并不是捉不到猎物,而是明年就无兽可猎了。”他认为国家养兵不在于多,而在于精。况且明明规定18岁才入军,而现在硬要把16岁的男子也点为府兵。这样做的结果是破坏了朝廷的章法,失信于大下百姓。唐太宗开始不服,反问魏征“我有什么事失信于天下?”魏征一连列举了唐太宗几件出尔反尔的事,使唐太宗无言以对。最后他对魏征说:“我原以为你大固执,不通情理。听了你一番话之后,感到很有道理。政令前后不一,百姓就会不知所从,国家是很难治理好的。”这场争论的结果是唐太宗最终取消了原来的命令。魏征的执言不仅维护了朝廷的制度,皇帝的诚信,而且在某种程度上减轻了部分劳动者的兵役负担。对稳定社会。恢复和发展经济均起到一定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