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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抱小猪的阿莫斯

秋天来了。

阿莫斯也来了。

阿莫斯是抱着小猪来的。

起初,我是先看到这盘磁带的封套非常有意思,才听这盘磁带的。封套上的漂亮的托莉·阿莫斯(Tory Amos)一头棕红色的长发披肩,敞着怀抱着一只小猪正在喂奶。那头微微有些发红的小猪那样听话,伸出嘴巴咬着阿莫斯的乳房吮吸。

不知道为什么阿莫斯要拍这样一幅照片?因为小猪在西方是吉祥的象征?还是因为阿莫斯自己就喜欢小猪?或是因为别的?或是什么也不为,只是这样挺特别的,为了追求一种另类的效果。

其实,阿莫斯一点也不另类。起码我买回这盘叫做《火神的祭童》的磁带,后来又买了一盘叫做《轻微地震》的磁带,听着并没有觉得有什么另类。自九十年代出道以来,阿莫斯一共只出过三盘带子。《轻微地震》是一九九一年的出品,《火神的祭童》是一九九六年的出品,之间还有一九九四年的一盘《石竹花下》,可惜我没听过。

我听的这两盘磁带,不仅没觉出另类,倒觉得有点向古典向自然回归。或许,这感觉是不会错的,这位看来年龄有三十多岁的托莉·阿莫斯(Tori Amos),正是一个女人最成熟最美好的时节,她的身材和脸庞长得就有点古典美人的样子。如果她不是抱着一只小猪,而抱着一个婴儿,一定是雷诺阿或戈雅笔下典雅的贵妇人,在秋日里的暖阳下撑着遮阳伞,一身洒满花荫凉。

这种样子的女人唱出的歌应该是富于古典味道的,是适合怀中的婴儿(或是小猪)或怀抱着婴儿的母亲听的,而不应该是只给那些荷尔蒙和里比多一样疯狂的年轻人听的。

什么原因让我觉得阿莫斯一定是在向古典和自然回归?

是因为她的声音?她的声音有些甜美,仿佛浸染着一些花的芬芳和树木的清新。不像有的女歌手比如帕蒂·斯密斯那样阴冷,而是有点透明和蔚蓝。如果追溯渊源,也许她有点像凯特·布什和比约克,甚至也有那么点像PJ·哈维。那种单纯的唱法很适合她的嗓音,她似乎有意滤除了庞杂和声嘶力竭,她的嗓子眼只流淌清风清水,有点不食人间烟火的味道。间或她自己的假声飘曳,乳燕出谷一般如丝似缕,和着空气一起振荡着,四下回旋,袅袅不尽;和间或女声的伴唱与唱诗班一般的合唱此起彼伏的伴唱,真是月光如银似水一样流淌,夜色中花动影动香味袭人,实在是曼妙无比。

也许,是和她的音乐有关。她自己拿手的伯森多弗尔钢琴弹得如火如荼、风情万种,和她自己的歌声相拥相吻,水乳交融,而她在乐队加入的古钢琴、曼陀铃、风笛多种乐器的伴奏,在摇滚乐中也是绝无仅有的尝试。这些乐器尤其是她自己钢琴的加入,无疑增添了音乐中古典的成分。丰富的背景音乐,衬托得她的歌自然也就风姿绰约,让人觉得她不是走向热闹喧哗的现代都市,而是走向以往岁月里僻静的古城堡或荒废的村野。想一想,她一定不是穿着富丽堂皇的长裙皮靴走在枝型吊灯下的红地毯上,而是穿着亚麻布的衣服敞着怀在给她的小猪喂奶,便觉得是对的,是符合她歌的形象的。也就是说,她的歌向古典的流动,只是一种意到神不到的意向,或者说是一种以摇滚的形式和精神进行新的诠释和改造的变种。

或许,是和她的出身和经历有关。这位基督教牧师的女儿从小就是在古典的宗教音乐熏陶下长大的,她四岁便开始在教堂的唱诗班里唱歌并弹得一手好钢琴。她不到二十岁就毕业于巴尔的摩的皮博迪音乐学院,一直延续在她身体里的古典音乐的种子,不可能完全被摇滚冲击殆尽,总会变着法儿的萌发出异样的叶子,便也容易杂交一样改良出新的品种来。

很显然,阿莫斯的歌中九十年代另类摇滚的味道并不浓,不要说和那些注重外在音乐形式的重金属相比,就是和她同类的并非激进的女歌手相比,她也是属于保守的。以我的说法,她是属于摇滚里的“婉约派”。如果说前者更像是向行为艺术或绘画靠拢,阿莫斯则是向文学性寻找自己的归宿。因此,我也称她是摇滚里的少有的作家。也因为如此吧,电影《碟中谍2》有众歌手加盟为之演唱助阵,其中阿莫斯演唱的《盛筵狂欢》,唱的是那样温情脉脉,格外动人,不仅是有点向古典靠拢,而是向流行谄媚的意思了。

不过,这样的摇滚在我听来却很能够接受和消受。毕竟年龄的关系,太花太闹的有点像是时装表演了。阿莫斯的歌声以一种保守的姿态以退为攻,改造着摇滚的色彩,也改造着我们的口味。对于喜欢重金属或哥特式摇滚的年轻人来说,阿莫斯也许显得老派了些,但对于喜欢摇滚中“婉约派”的人来说,阿莫斯却是最好的选择。比起PJ·哈维和比约克,她没有更多的新意和锐气,但她的歌中一股难得透明的清新和自然空旷的气息,是那样温馨可人,沁人心脾。就好像你走进了茂密的森林,一下子隔开了尘嚣,真的见到了阿莫斯,就站在哪一株参天的古树下或哪一丛灌木中,怀里抱着那只小猪,唱着《火神的祭童》或《轻微地震》里的任何一首歌,《这么多年的沉默》也好,《美丽的女王》也好,伴随着树叶的飒飒声和清风簌簌声,从森林深处传来遥远的古钢琴声和唱诗班的伴唱,你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那种梦境般的神秘和远避喧嚣的幽静,还有一丝无可奈何的空虚,一并向你袭来,林中飘散的雾气一样把你打湿。她的歌能够让你想起会在林中发生的故事,是属于文学的,是属于童话的,是属于幻想的。

听阿莫斯歌的时候,是下午时分,西窗下的阳光格外灿烂,凡高的那种向日葵似的金黄色挥洒进屋里,是秋日里的阳光了,没有了夏天的烈日的炎热烤人,无数可爱温暖的小精灵一样,跳跃在我的电脑屏幕上和正在播放着阿莫斯歌声的音响上。阿莫斯从幽静旷远的林中走到我的面前,她的歌声似乎少了一些梦幻和神秘,却多了一些阳光般的明丽,像果仁外面裹上了一层巧克力似的,镀上了甜美的反光。而那只小猪没有了,她也没有敞着怀露出那并不丰满的乳房。她的歌不是那种蛊惑和诱惑的歌,她的歌只是在我们听者听来有时变幻着色彩,就像是碎玻璃做的万花筒。

听完阿莫斯的歌,打开广播,正在现场转播萨尔斯堡音乐节的音乐会,传来了勃拉姆斯的第一钢琴协奏曲,是阿巴多指挥,波里尼演奏。真是奇怪了,竟然在勃拉姆斯的钢琴里听出一丝阿莫斯的味儿。他们似乎离得并不那么的远。

附记:

初冬季节,我来到台北住了整整一个月。一天下午,我来到重庆街,这是一条在台北有名的书店街,一家又一家的书店挨在一起,我在一家叫做黎明书店里翻书,忽然在一本书里意外地见到了阿莫斯,而且还有那张我曾经看到过的阿莫斯敞着怀抱着一只小猪正在喂奶的照片。因为前不久刚刚听过、写过阿莫斯的缘故,一下子有些兴奋,心想竟然在人生地不熟的台北遇见了她,好像她是我的什么熟人,他乡遇故知一般。

在这张照片旁边写着这样的一段话:“在发行《火神的祭童》专辑的时候,托莉·阿莫斯照了一张裸露上半身、怀抱一只小猪,为小猪哺乳的照片,用来当宣传照,并且大喇喇地把这张巨幅照片摆在许多重要公路旁。不料,此举引起了许多保守人士的抗议:‘会妨碍交通安全。’”这真是我没有想到的。

这本书中介绍说阿莫斯是一头红发,被称之为“红发精灵”。她演唱时特别爱穿一身女神一样的圣洁的白长袍。和我的想象都差不多。还说她一九六三年出生在北卡罗来纳州,出版《火神的祭童》时正好是三十来岁,和我猜想的年龄也差不多。我很为自己想的和书中写的这几处“差不多”而自以为得意。但是,书中介绍这样一件事是我不知道的,也是无法想象和猜测的。阿莫斯走红是因为她第一张专辑《轻微地震》中一首叫做《一支枪和我》的歌,这首歌唱的是阿莫斯自己遭到性暴力的伤害经历,她的后脑勺被一支枪顶着,被压在货车的后车座上强奸。她控诉性暴力,控诉男性的无耻。她还因此联合一些妇女团体成立了“全美反暴力联盟”。我当时看到这里很震惊,我才忽然意识到最初听她的歌时有许多自以为是的误听。

我想阿莫斯的歌并不仅仅是我听出的那样向古典和自然回归,她不可能那样超脱,回避着矛盾,忘却了自身的痛苦。也许,那只是我内心隐藏的一种逃避,便以为她的歌也是和自己的心合拍。听音乐时常常会出现这样的情景,将自己的酒杯里的酒倒进了人家的酒杯,把人家酒杯里的酒倒进了自己的酒杯,彼此置换着角色和心情,音乐只是那炽热的酒,音符置换成了液体。

因此,阿莫斯不是摇滚里的“婉约派”,她只是将自己的控诉融合在她的温和之中,将火焰藏在自己的内心里。她不是那种以叛逆者的另类形象出现在极端化的舞台上,而是以一身圣洁白衣的超凡拔俗的姿态给堕落的社会以清心明目。如果说叛逆者是要芟削毒草的脑袋,那么,她的作用更在于渣滓的沉淀。便也就明白了她没有选择尼可或帕蒂·斯密斯的路,从声音到节奏力度刻意模仿男性向男性靠拢,而是秉承了凯特·布什的风格,阴柔之中表现女性自身的魅力和诉求。对于男人和男性的世界,她有她的理由远离和拒绝,她宁肯露出乳房抱着小猪去给小猪喂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