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工作大致包括八个方面的内容,即政策协调、计划制订工作中的协调、事务工作中的协调、会议协调、受理请示报告工作中的协调、公务活动协调、公文协调和关系协调。而事务工作中的协调、会议协调、公务活动协调和关系协调四个方面是最重要的问题。
(1)日常事务协调。日常事务协调主要是指各级办公室在日常工作运转中处理具体事务的协调。如处置突发性事件、接待上访群众、接待上级领导和外地来客等方面的协调。
(2)会议协调。承办会议是一个系统工程,它包括会前准备、会中服务、会后服务等工作。此时,要注意几个方面:①对会议议题、会议规模、会议地点、会议资料、会议餐宿、会议交通等方面与有关部门的协调;②协调会议发言的安排、参观点和参观路线、安全保卫、医疗保健、供水供电、音响空调等;③协调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会议经费的申报和结算以及会务工作的总结。
(3)公务活动的协调。做好领导公务活动的协调工作,大致要注意以下两点:建立制度,实行规范化服务;灵活掌握,搞好综合平衡。
(4)关系协调。关系协调是指在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关系中所进行的协调,主要包括个人之间、单位之间、地区之间和单位与个人之间的关系等。
“升职笔记”秘书工作具有多项职能,这些职能的协调工作做得是否到位,对部门的全局工作有着直接的、重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