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老子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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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喜欢不一定要得到

生之、畜之,生而不有,长而不宰。是为玄德。 ——《老子·第十章》

让万事万物生长繁殖,产生万物、养育万物而不占为己有,作万物之长而不主宰他们,这就叫做“玄德”。这就是最高深的修养境界了。

自然天道使万物出生,自然天德使万物发育、繁衍,它们养育了万物,使万物得以一定的形态、形状存在、成长。所以,万物没有不尊崇“道”和珍贵“德”的。“道”之所以被尊崇,“德”之所以被重视,并没有谁来强迫命令。它是自然而然,自己如此的。

“道”使万物生长,“德”使万物繁殖。它们使万物生成、发展、结果、成熟,对万物爱养、保护。它们生养了万物而不据为己有,推动了万物而不居功自恃,统领万物而不对万物强加宰制,这才是最深远的“德”。“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就是老子理想的道德。

相反,在现实生活中,一个永远不想失去你的人,未必是爱你的人,未必对你忠心耿耿,有时只有这种脑袋不清醒的强烈占有欲者,才会做出各种“损人不利己”的事情,还如此理所当然。

在心中如果有“曾经拥有就永远不要失去”的偏执狂与占有欲,越想要获得爱的永久保证书,只会越走越偏离。

有一个令人震惊的例子:

一位有外遇的丈夫,在因前妻以验伤单为由诉请离婚后,过了几年还来泼前妻硫酸,导致前妻一眼失明,全身百分之四十烧伤。她失去工作,严重地破了相,更必须抚养两个孩子,还在担心因伤害罪入狱的前夫假释出狱,继续伤害她。更可怕的是她的前夫沾沾自喜地叫人来传话:“现在你没人要了吧,我还是可以要你,你乖乖把孩子带回来……”

谁说喜欢一样东西就一定要得到它?有些人,为了得到他喜欢的东西,殚精竭虑,费尽心机,更有甚者可能会不择手段,以至走向极端。也许他得到了他喜欢的东西,但是在他追逐的过程中,失去的东西也无法计算,他付出的代价是其得到的东西所无法弥补的。也许那种代价是沉重的,直到最后才会被他发现罢了。其实喜欢一样东西,不一定要得到它。

有时候为了强求一样东西而令自己的身心都疲惫不堪,是很不划算的。再者,有些东西是“只可远观而不可近瞧的”,一旦你得到了它,日子一久你可能会发现其实它并不如原本想象中的那么好。如果你再发现你失去的和放弃的东西更珍贵的时候,我想你一定会懊恼不已。所以也常有这样的一句话“得不到的东西永远是最好的”。所以当你喜欢一样东西时,得到它并不是你最明智的选择。

有一首歌这样唱:“原来暗恋也很快乐,至少不会毫无选择”;“为何从不觉得感情的事多难负荷,不想占有就不会太坎坷”;“不管你的心是谁的,我也不会受到挫折,只想做个安静的过客。”所以,无论是喜欢一样东西也好,喜欢一个人也罢,与其让自己负累,还不如轻松地面对,即使有一天放弃或者离开,你也学会了平静。

喜欢一个人,就要让他快乐,让他幸福,使那份感情更诚挚。如果你做不到,那你还是让它错过吧,所以有时候,有些人,也要学会放弃,因为放弃也是一种美丽。

错过了太阳,不是还有满天的繁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