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每个人呱呱坠地来到这个大千世界上首先要到户籍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户籍部门申报登记户口一样,任何一个创业者不管成立哪种组织形式的中小企业,在进入市场之前也要首先到国家授权的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登记注册,明确其市场主体资格,取得作为政府授予经营者确认其经营资格合法性的凭证——营业执照。由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就像“接生婆”一样迎接每一户企业的诞生进入市场,接下来又扮演着“国家经济警察”角色,开始对企业市场准入后的经营竞争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直到企业依法注销退出市场的整个经营过程。当然工商行政管理对象包括所有行业的企业或者其他经营主体,并不仅仅局限于中小工商企业。
任何类型的工商企业作为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商品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的经济实体,要进入市场开展经营活动,都必须具有一定的能力和条件,就是说,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才能对其在市场上所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行为及后果负责。这就需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代表国家严格把住市场准入关,对各种类型的企业作为市场经营的主体资格进行审查和确认并发放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作为政府授予经营者确认其经营资格合法性的凭证,是经营者的经营活动得到国家认可,并依法给予保护的凭证。经过登记注册,各种类型的企业就可以在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基础之上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确保市场运行处于一种有条理、有规则的状态,以防止无照经营等无序混乱行为扰乱市场秩序,进而引起社会经济的混乱。
当然对企业市场经营主体资格的确认还包括企业的变更与退出市场的行为确认。企业的变更行为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企业因各种原因而发生的组织形式的变化,包括企业的分立、合并等,还包括经营范围的变更、企业的名称和住所的变更等。市场的退出行为是指企业在经营活动结束后,依法或因其他原因而退出市场,例如因破产而宣告退出市场等。这些变更和退出行为会引起许多经济的、法律的后果,因此也需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进行管理。
在我国,企业无照经营是一种破坏市场管理秩序,损害公平竞争,造成国家税收大量流失,使政府宏观管理所依据的信息失真的行为。部分无照经营行为甚至成为假冒伪劣商品的生产、销售的窝点,各类重大隐患的根源,严重影响社会的安定。所以,无照经营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严格查处取缔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