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纪连海点评《汉书》(全2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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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和多战少,蓄势待发

“原文”

(一)

夏四月,赦天下。赐民爵一级。

遣御史大夫青翟至代下与匈奴和亲。

五月,令田半租。

秋七月,诏曰:“吏受所监临,以饮食免,重;受财物,贱买贵卖,论轻。廷尉与丞相更议著令。”廷尉信谨与丞相议曰:“吏及诸有秩受其官属所监、所治、所行、所将,其与饮食计偿费,勿论。它物,若买故贱,卖故贵,皆坐臧为盗,没入臧县官。吏迁徙免罢,受其故官属所将监治送财物,夺爵为士伍,免之。无爵,罚金二斤,令没入所受。有能捕告,畀其所受臧。”

二年冬十二月,有星孛于西南。

令天下男子年二十始傅。

春三月,立皇子德为河间王,阏为临江王,馀为淮阳王,非为汝南王,彭祖为广川王,发为长沙王。

夏四月壬午,太皇太后崩。

六月,丞相嘉薨。

封故相国萧何孙系为列侯。

秋,与匈奴和亲。

(二)

六月,匈奴入雁门,至武泉,入上郡,取苑马。吏卒战死者两千人。

(三)

春,匈奴入雁门,太守冯敬与战死。发车骑材官屯。

“译文”

(一)

夏天四月,大赦天下,赏赐百姓长一级爵位。

派遣御史大夫青翟到代下与匈奴和亲。

五月,下诏农田减租一半。

秋天七月,下诏说:“当今律条对于主管官吏因接受食物贿赂给予削职的处分过重,而对于接受财物、贱买贵卖来牟取暴利的惩治则过轻。希望廷尉与丞相重新制定律条。”廷尉信和丞相申屠嘉商议制定新律如下:“官吏及有爵级的文官武将,凡收受他们的下属机构与个人贿赂食物的,要按价偿还,免予处分。凡饮食以外的物品,如果利用职权压价买进,抬价卖出,按盗窃赃物查处,没收入官。官吏在调动与罢免时,接受原来的下级赠送财物的,削去官职,并给予除名。无职可削的,罚金二斤,并勒令交出所受贿的财物。有能举报的人,用所没受的赃物进行奖赏。”

景帝二年冬十二月,有彗星出现在西南。

下令天下男子年满二十的就可任官员助理。

春天三月,封皇子刘德作为河间王、皇子刘阏作为临江王、皇子刘馀作为淮阳王、皇子刘非作为汝南王、皇子刘彭祖作为广川王、皇子刘发作为长沙王。

夏天四月二十五日,太皇太后驾崩。

六月,丞相申屠嘉死了。

封前相国萧何的孙子萧系作为列侯。

秋天,与匈奴和亲。

(二)

六月,匈奴入侵雁门,到武泉,入上郡,掠取牧马场的马匹,汉军将士战死的达两千人。

(三)

春天,匈奴入侵雁门,雁门太守冯敬战死。朝廷派车骑材官屯守雁门。

“点评”

景帝时期是匈奴“最强大”的时期,强大的匈奴骑兵南下进击汉地,烧杀抢掠,严重威胁着西汉王朝的统治。而此时汉朝社会经济有了恢复和发展,但要战胜匈奴,条件仍不成熟。在这种情况下,景帝怎样处理汉匈关系呢?总的来说,是有战有和,但和多战少,以和为主。

景帝坚持和亲,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军事冲突,为经济发展赢得了时间,为以后汉武帝反击匈奴做了准备。当然,景帝并不是一味妥协,也进行了必要的抵御。在不多的反击匈奴的战斗中,涌现了李广、程不识和郢都等一批卓越的将领,其中尤以“飞将军”李广最为突出。

李广,陇西成纪(今甘肃庄浪西)人。他的先祖李信是秦国名将,所以李广堪称将门之后。李广有一套不正规的治军方法,非常适合于塞外的地理条件和敌情条件。他的部队简单、机动、长于应变。所以司马迁称赞他说:“勇于当敌,仁爱士卒。号令不烦,师徒向之。”匈奴人一听李广的名字,就感到害怕,以至他们称李广为“飞将军”。

景帝除了支持李广、程不识等边将抵抗匈奴,维持和和战战之外,还采取了一些措施,为以后武帝时期匈奴问题的彻底解决做了很多准备工作,其中主要有两项。

马政:“造苑马以广用”。中原内地自古以来就缺马,这样既不利于骑兵的壮大,又无法适应生产发展的需要,更限制了交通、运输等事业的发展。景帝即位之后,继续进行马政建设。他下令扩大设在西边(如北地郡)、北边(如上郡)的马苑,而且鼓励各郡国及民间饲养马匹。由于景帝时期养马业的大发展,军马生产颇具规模,属于官府的马匹发展到了40万匹,民间的尚且未计。

实行“卖爵令”及“黩罪之法”。这两项措施都是在文帝时由太子家令晁错提出,并由文帝批准实行的。景帝即位后,继续执行了这些被证实有效的措施,并使它更为完善。大批徙民充实于边地,成为一支兵农混一的垦戍队伍,不但减轻了内地百姓的徭役,而且争取到一个安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