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中的人民公社时代有一种最常见的准罪恶,男人们一到冬天就被派往水利工地,留在家里的女人,被工作组和生产队的干部,明里引诱,暗地欺侮。那时候,说起对人民公社的憎恶,抛开其他,单单是情感因素,在许多的女人成了一种披着制度外衣的少数男人的牺牲品后,想要让人继续喜欢这种制度就太难了,这也叫做人性。
一个抛弃前生前世的社会,必然是政治与文化上的全面****与独裁。
刀子杀人,一刀只能砍死一个。用文化施暴,一句话就能斩断许多人的生路。
有一阵,文化圈内盛行评说别人:你真农民!被评说者如果真是农民,那样一定会像腊月天被人兜头兜脑地泼了一桶带冰碴的粪水。这类暗藏文化暴力的幽默,从不针对真正的农民。走在写满文明时尚的大街上,真的遇上那些衣衫褴褛灰头灰脸的农民,普遍的做法是,正视前方,连斜眼都不看他们一下。今天在满世界里抛头露面的人中,只听到两个人大声地公开喊叫过,我是农民!第一个人是被许多人称为雅士的西北作家,第二个则是有美男作家之称的大学教授。二人敢这样说时,就连生他养他的父老都不相信他们是农民了,只是某个事件惹恼了他们,所以才搬出农民来,暗示自己也能像农民一样做出与所谓文明社会格格不入的行径。
曾经有记者用生花之笔写道,当年某某先生曾经语重心长地提醒我,你是农民的儿子,写作时应该如此这般,我听信了他的话,于是,就写出小说《凤凰琴》。见此文章时,我实在忍不住地笑了。是那种不怀好意的笑。在传媒时代,太多的新闻与消息让人不得不姑妄听之。那一次,在笑过之后,突然开始在心里感谢这位胡编乱造的记者,若不是他指鹿为马,这辈子我也不敢妄称自己是农民的儿子。
在我三十多岁时,因为安葬去世的爷爷,父亲领着我们回到总在传说中出现的老家。传说中的一间半屋,“****”时还曾庇护过从客居之地逃回去的父亲,以及带着我的两个妹妹前去看望他的母亲。而我,只能面对连瓦砾都没有一片的废墟,和废墟上几畦乡亲们种下的蔬菜。为此,从前的邻居不好意思地再三说,什么时候我们要回去起新楼了,他就将蔬菜连同地上的肥土全部挖掉。听父亲大度地说,不种菜就会长草,都是一样的。站在废墟上的我,眼睛突然潮湿起来。
从爷爷记事起,我们这个家族就没有一寸属于自己的土地。
我曾渴望自己是个有土地的农民。爷爷领着我们在租住的房屋附近,不停地开垦出一块块小菜地,并从两里外的小河里挖回一担担潮泥铺在上面,种上一阵,眼看这些被当成自己家的土地变肥沃了,那个永远剃着光头,并且与不少已婚女子保持着暧昧关系的生产队长,就会连招呼都不打,在某个播种季节,指挥他的社员,种上生产队的小麦、高粱、红芋、绿豆或饭豆。受打击的还不仅仅是这些。当身体上的男性特征一天比一天明显时,我无法摆脱周围的环境,开始像所有乡村中的男孩,一边想着四周哪个女子是自己的爱情,一边想着如何才能拥有一所自己的房屋。我曾经在算术本上用自己学到的几何知识计算过,盖一处前后两间的房屋需要多少口土砖,如果以每天制作十口土砖速度,一共需要多少天。同样,我也计算过,种下一株泡桐树,十年后就可以砍下来做成椼条。其余的瓦,以及铺瓦用的桷子,我也一样地有过精心筹划。然而,有一天,比我大五岁、已经有媒人领女孩来认作未婚妻的房东家大儿子,一句话就打破了我的美梦。他说我不是农民,没有资格在贫下中农的土地上盖房子。那时候,指出这样的事实,比如今痛骂某某楼盘漫天要价还要令人绝望。作为学生每学期要填几份登记表格,按照相关规定,像我这样的家庭出身只能填写:革命干部。而不能写上可以使人趾高气扬的贫下中农一词。当我终于意识到自己的身份与农民儿子有着与生俱来的区别,我开始当着爷爷的面,背叛我们用汗水和老茧打造出来的小小的、但是肥沃的田野。
爷爷固执地领着他的长孙,继续在修过水渠的山坡上开垦着处女地。在爷爷的命定里,让他极为痛苦的是乡土对他的背叛与伤害。乡土中的物质利益十分稀薄,事情的不愉快,一般都是因此连带出来的。我们居家所在的生产队队长,敢于心照不宣地给一些女子派些轻松的生产项目,就在于队长家的女人同样不仅仅属于丈夫所有,在我们这些刚刚懂得男女之事的少年听来,那个女人喜欢的男人若是排成一排,队长本人只能站在末尾。
寄居乡村的日子,让我对乡村普遍的口恶心善有了亘古的体验。
乡村生活的最后几年,房东家的儿子长大了,到了早上谈婚、夜里论嫁的年纪了。那两间租给我们住的房屋,理所当然地要收回去。一家人搬到镇上,在我的一位同学家里借住下来。
镇上没有山坡,没有草坪,更没有多余空地,爷爷舍不得那些亲手开垦出来的处女地里的青枝绿叶,依然天天走上几里路,回去打理那些菜地。直到有一天,在外面搞副业的房东回来了,毫不客气地不许爷爷再去。爷爷理直气壮地问他,地是我开的,只要我没死,还走得动,就要来兴菜。兴菜,兴麦,兴谷,兴黄豆和绿豆,是那一带的方言,我这样说了三十多年,直到离开乡土来到城市,才不得不在日常生活中放弃这些更动听、更生动的地方母语。据爷爷说,房东指着他的脸怒吼,要他回老家去,想兴么事就兴么事,在这儿只有在自己的屁眼里兴东西。爷爷嘴上回应的话一点也没让步,除非房东将路竖起来,否则他还要来兴菜。房东狠狠地说,他就是要将路竖起来。爷爷没有践诺,他没有再去自己的菜地,还对我们说,他怕房东力气小,竖不起路不说,还将腰闪了。
有一点足以说明我们与房东家的关系本质。爷爷喜欢养猫,一只猫老死了,找个地方葬下后,又会找人要一只小猫,一天天地养大。那年夏天,发生了一件大事,爷爷养的猫,十分吊诡地将房东家小女儿的头咬得稀烂。在那之前和之后,我从未听说过猫咬人的怪事。房东家的小女儿不足一岁,头上长了许多脓疱。离上三尺远就能闻到一股腥气。那天中午,屋里的女人都到外面的菜地里给苋菜发汗去了。乡土经验说,一定要趁每天中午太阳最大时,往苋菜上浇一遍淡淡的粪水,苋菜才长得好。此种做法在乡土里叫做发汗。我们都在昏昏午睡,突然听到一阵撕肝裂肺的哭叫。爷爷养的那只猫,在摇篮上趴着,像是逮着老鼠那样呜呜地叫。睡在摇篮里的小女孩已是满面脓血。房东女人闻讯跑回来,抱起女儿,说了几句抱怨的话,再无其他任何要求。我们家的人飞快拿来紫药水,抹在伤口上。
后来爷爷从家里的米箱里拿出一斤筒子面送过去时,房东女人推了好一阵才肯接受。猫的过失,说完就完,小女孩的哭声停下来,一切就过去了。
客居乡村十几年,深感偷鸡摸狗这个词,不算很大的事情。
没粮食了,没有吃的,想办法弄点东西填肚子,这哪里是了不得的错误哩!穷的时候,还有顺手牵羊一说,无非是见到别人晾在外面的衣服,而自己又正缺。无非是看到别人菜园里黄瓜南瓜成熟了,摘回去正好可以做当餐的下饭菜。无非是趁着放工时,将生产队的红芋或者别的什么果实揣了几个在怀里带回了家。那是一种普通的人和事。生产队的收获一向不是尽善尽美,分明已经从头到尾翻挖过的地里,无论是红芋还是花生,只要懂得诀窍,随手扒一扒就会见到额外的收获。其余麦地稻田,只要深入其中,必定小有收获。所有做这些事情的都是在乡村中长大的孩子,那些乡土之子,列队离开学校不久,就离开道路下到田地里,或者拾那稻穗麦穗,或者拿着藏在书包里的各种刀具,在收获之后播种之前这段时间,暂时无人看管的田地里,使劲刨那残留的红芋和花生。说到底这也是一种默契,只要家里的男人被安排做这些收获之事,女人一定不会忘记告诉家里的孩子,他们白天里在哪块田地里干活。这也是乡土的一种乳养,它能让孩子从一开始就记住自身与乡土的亲密,也让孩子们分清楚,那种强制性的集体不属于乡土,乡土的集体是人与人的息息相关,是人与土地的密不可分,是人与收获的喜悦共享。
很多年之后,我写过一部名为《大树还小》的小说,一些硬要对号入座的城市中人,最是受不了其中描写他们偷鸡摸狗的那些文字。他们用各种方式对这篇小说以及个人人身讲了许多蛮不讲理的狠话。我不怀疑他们说自己如何深恋乡村的那份情感,让我觉得惋惜的是那些将对乡村的理解深刻到了曲解。其实,只要平静下来想一想,城市中人是如何看待邻里偷水偷电,就能理解在乡村所谓偷鸡摸狗了。
乡土之人,是因利益越来越少,才越来越被利益左右。
从出生开始,我和我的那些不得不在一起的玩伴们,便天天过着被一九六九年才出现的下乡知识青年们竭力诅咒的日子。乡村普遍只给下乡知识青年记六到八个工分,从不肯记十分满分,从不肯教下乡知识青年们驾牛犁田,怕将乡村的看家本领学去了。最为致命的是吃住都在一起的下乡知识青年们,妨碍了乡村一到收获季节,就在黑夜里私下分配亲手收获的各种物产。某种意义上,我们的处境远不如下乡知识青年。每逢放假,生产队长就会毫不客气地上门来派工,稍有不服,生产队长就会恶狠狠地表示,要将我们的父母揪出来示众。不管我们做得好和不好,到头来也不会给我们记一个工分。每一次,我们拿着粮油供应本到粮管所去买粮食都会提心吊胆,害怕生产队长真的会派民兵将全家人赖以活命的粮油供应本没收了。因为他们说我们是寄生虫,吃的粮食都是他们种出来的。在乡村,这是一种极为普遍的说法,因为太普遍了,便成为左右其日常行为的指导思想。在可以选择的诸多对外来者进行责难、非议、诅咒和谩骂的词汇中,最发自内心,因而从语气中感到分量最重的正是这样的一句。
无论如何,这类说法都是一种事实。
即使是这中间存在着被意识形态省略掉的“货币交换”,这样的交换过程中有着太多不公平。
有一年,外地来的几个朋友约了本地一些人小聚。席间就下乡知识青年与乡村的话题,有人很有针对性地说了一番话。大意是,自己至今还同当年的乡亲保持着联系。乡亲来武汉时,总会送一大包衣物给他们。我当然明白,对方说送些衣物给乡亲们时,少了一个很重要的形容词:旧。那一天的我,不知是哪根筋被绊动了,极为罕见地当面指其虚伪,并不顾礼节中途退席扬长而去。将城市里的旧衣物送到极为贫困的乡村,这已成了严冬到来之际例行的慈善活动。我不能接受一些人将自己弃之不用的旧衣物当成与乡亲们的联系纽带,而且还郑重其事地加以炫耀。后来,我一直在自责这样做是太苛求了。我也明白只要人间有一丝温暖在,就会有人因为冻不死而感到无尚幸福。那天,出门上了出租车我才想起,应该提醒他们去看看那部将农民定位成只有四分之一城里人的法律。这种无耻于文明的法律肯定不是他们制定的,然而,只要是受益者,就是当事人,就应该忏悔,就应该为自己捐了几件旧衣物还好意思到处张扬而羞愧。
“恩赐态度不仅是虚伪而且不当,与贫困一道蹒跚而行的窘迫、悲惨、遗弃和死亡,不需要我们的微笑,而需要我们的羞愧。问题的本质是,要想消灭贫困、废除贫困才是撬杠的支点。”面对弱者时,是否认识到,真正的富裕是心灵之中与生俱来的悲天悯人,任何此类缺失便是我们永难推卸的过错。
一个从乡村来的穷亲戚,在获得城里人淘汰下来的一包包旧衣物后,就连在他们面前高声说笑,甚至是与人说起家里那只母鸡最会下蛋的权利,都会被消减到最低限度。
对于文明社会,贫困的乡村必须拥有天然的索赔权。
我信任这样的判断。正如老迈的父母之于自己的儿女。否则,靠施舍过日子的人是没有权利在施恩者面前高声说笑的。
刚刚过去的五月一日是俄罗斯当代经典作家阿斯塔菲耶夫诞辰日,一百零一年前,他生于西伯利亚偏僻的小村奥夫相卡。他虽曾在其他城市工作、生活过,但是早早地未等落叶就归根,深居故乡的木结构小屋里静静写作。该地现已改为故居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