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证券公司:
为全面落实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各项要求,指导和规范证券公司业务行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联合制订了《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业务操作指南》,现予以发布,请证券公司认真做好实施工作。
中国结算将于2009年7月15日前向证券公司提供客户首次交易日期查询数据。证券公司自2009年7月15日起可自行办理其客户的首次交易日期查询工作,客户也可通过中国结算网站对本人证券账户的首次交易日期进行参考性查询。
特此通知。
附件:《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业务操作指南》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