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陆创业板需跨四大“门槛”
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的发布,可以说让热切期盼创业板推出的中小企业终于看到了希望,但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需要符合4个方面的条件。他认为,创业板公司应是具备一定的盈利基础,拥有一定的资产规模且需存续一定期限,具有较高的成长性的企业。
(1)发行人应当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
为适应不同类型企业的融资需要,创业板对发行人设置了两项定量业绩指标,以便发行申请人选择:第一项指标要求发行人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第二项指标要求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
(2)发行人应当具有一定规模和存续时间。
根据《证券法》第五十条关于申请股票上市的公司股本总额应不少于3000万元的规定,《管理办法》要求发行人具备一定的资产规模,具体规定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发行后股本不少于3000万元。该新闻发言人表示,“规定发行人具备一定的净资产和股本规模,有利于控制市场风险。”
(3)第三道“门槛”则是发行人应当主营业务突出。
“创业企业规模小,且处于成长发展阶段,如果业务范围分散,缺乏核心业务,既不利于有效控制风险,也不利于形成核心竞争力。因此,《管理办法》要求发行人集中有限的资源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并强调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同时,要求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发展主营业务。”证监会新闻发言人作上述表示。
(4)对发行人公司治理提出从严要求。
根据创业板公司特点,在公司治理方面参照主板上市公司从严要求,要求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强化独立董事职责,并明确控股股东责任。
2.发行监管配套措施将适时颁布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颁布之后,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创业板股票发行监管的配套规则也将适时随之出台。
该新闻发言人表示,《办法》发布后,证监会和交易所还将陆续颁布与《办法》相配套的规则、指引,组建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适时发布上市规则、交易特别规定等其他相关规则,并通过各种方式向企业和投资者介绍创业板特点和相关制度,向投资者充分揭示创业板投资风险。待上述工作基本完成后,证监会将根据《办法》和相关规定受理企业的首发申请材料。具体的配套规则包括,创业板申请文件准则本着简化有效的原则,建立更负责任的发行申报制度,督促相关各方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创业板招股说明书准则在内容上突出创业企业的特点,强化成长性和自主创新相关内容。在现有保荐制度框架下,针对创业板特点强化保荐人在尽职调查等方面的专业责任,实行持续督导制度,建立适合创业板的发行上市保荐制度。相关内容在修订后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交易所对创业板保荐人的相关管理规则中予以明确。
“在发行审核方面,充分借鉴目前行之有效的发审委制度,根据创业板的特点,修改《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对创业板发审委的组建、委员构成等作出规定。”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此外,该发言人还透露,深圳证券交易所还将颁布《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等相关业务规则。
3.创业板的推出是否会对主板造成威胁?
创业板在千呼万唤中终于“始出来”,不论是投资者还是准备上市的企业都表现出了欢呼的声音,但在这声音的背后,也有一些隐约的担忧,创业板推出会不会对主板造成威胁?
在解读创业板是否会对主板造成威胁时,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曹凤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创业板的推出利于中小企业融资,对股市的影响不会很大,他认为,创业板不适合个人投资者,而且,创业板的保荐制度非常重要。曹凤岐认为,创业板和主板的区别在于创业板是向前看,而主板是向后看。由于创业板的门槛不是很高,而且第一批上市的企业不会太多,所以,对股市不会有太大的影响。
银河证券研究所王国平同样也表达了相同的观点,创业板IPO管理办法的出台对于创业板来说无疑是利好,最重要的是可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但对市场来说,短期来看,或许有一定的冲击,可能会分流资金,但是不会很大,主要还是心理层面上的影响;长期来看,推出创业板是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要求,对股市的影响是中性偏正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