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世界的人们很早就开始艳羡美国人的生活,但“美国梦”这个词组却直到1931年才进入大众语汇——当年,历史学家詹姆斯·图拉斯洛·亚当斯(James Truslow Adams)出版了一本著作——《美国史诗》(The Epic of America),其中首次用到了“美国梦”一词。
亚当斯最初打算就用这个词用作书名,但是他的编辑埃勒里·赛芝威克(Ellery Sedgqick)却表示反对,他说:“没有哪个热血沸腾的美国人会为一个梦付三块五毛钱!”亚当斯当时的反驳说:“热血沸腾的美国人总是心甘情愿用手中的最后一个比索来赌一个梦的!”这句话真是恰如其分,不但美国人天生就有一种赌徒的性格,而且全世界在一百年里都在为此痴迷,不知有多少人不惜用偷渡的方式来到美国,世界各地也在争相模仿美国的各种制度、法律和经济政策,他们也都是在为实现美国梦而努力。这个词已经远远不是一个简单的词汇,而是一个理想,但是,就在美国还熠熠生辉的时候,人们却突然发现,那光芒怎么像是肥皂泡上折射出来的?
在两次大战之间长达20多年的时间中,入选“畅销书”名单的宗教作品只有4部,这4部畅销书描述的都是关于基督的生平事迹及他所生活的那个年代,而虚构类的书籍,如侦探和悬疑概念小说则有40多部入选畅销名单,它们被弗兰克·路德·莫特称之为“金光闪闪的一群”。
有一个现象你应该已经注意到,那就是民主在欧美相当成功,而在非洲、亚洲甚至俄罗斯,一些接受了西方推销来的民主的国家却效果不那么理想,甚至在非洲这样的地区民主带来的总是噩梦,许多国家的民主选举实际上是一种恐怖选举,这是为什么呢?原因就是民主需要一定的基础和环境,只有适合的土壤才会有适合的鲜花。
同样,美国梦首先就是一个美洲土地上的艳丽鲜花,它的种子形成于美洲,是一个专属于美国的梦想。因而,你可以来到美国来追求这个梦想,但却很难指望这个梦想飘洋过海来到你的家门口。美国梦的魅力也正在于此,它的力量在于其特殊主义而非普世主义。你无法在英国追求美国梦,你只有在美国的土壤上才能实现美国梦。这个梦想独属于美国,而这也正是美国的成功之源。但是,美国梦的成功之处也很可能是它失败的致命之处——它的力量在于其特殊性,而不是普世性,而在全球化时代里,很难想象一个不具有普世实质的东西会流行全球,而如果四处碰壁,美国又如何成为世界的领袖呢?
1620年,当一批英国清教徒在普利茅斯巨砾登陆时,这些在欧洲饱受天主教打击的清教徒们真诚地相信是上帝把他们从欧洲拯救出来的。在来到这个荒芜而又自由的大陆后,这群清教徒们显然把自己当作了逃出埃及的犹太人,即旧约圣经《出埃及记》)迦南中所描述的那群人。在登陆前一刻,他们的精神领袖约翰·文斯洛普(John Winthrop)在“五月花”号上对这群清教徒们说,他们是“上帝的选民”,受到上帝的召唤,他们将成为世界的楷模和光明,“是以吾等必将自己视作山巅之城,受万邦之民瞩目……”但温斯洛普同时也警告道,倘若不能按照上帝的旨意行事,“吾等将羞辱上帝众多合格臣仆面孔,他们为吾人进行的祈祷必将变为诅咒,直到吾等从前往之地上被消灭。”而清教徒自认是上帝的选民实际上包藏了一个最大的谎言和私欲,即他们篡改了上帝普世和公平、不分身份地位的原则,而把教义修改为只有成功的人才能成为上帝的选民,因此,他们可以不择手段地去获取财富,这反过来也必将获得上帝的眷顾和奖赏。
“五月花”号上的这群人的确是成功的,他们最终成就了一个伟大的帝国,至今仍然光芒夺目,但是这种篡改上帝的原则,把本来不分贫富的教义修改为功利准则,把本来普世的仁慈修改为优选原则,这使得世界因此被分为上帝的选民和上帝的弃儿,显然这是在排斥一群失败者,炫耀一群成功者,这显然有违宗教的基本道义。因而,知道今天,美国人的这种想法显然让其它人感到不舒服,这正如同当时厌恶这群清教徒的理查德·胡克(Richard Hooker)大主教所认为的那样,他认为清教徒的生活方式存在一种“较汝被更神圣”的态度,而这种态度使他们不太适合于普通人同群共处,而更应该在“荒野中单独聚居”。
“五月花”号上的这群清教徒以及陆续来到新大陆的各种逃犯、商人、殖民者等各色人等都把美国辽阔的荒野看作是一个理想之地,是一个等待开拓的自然世界。他们把这看成是上帝的赐予,他们因此可以在这里建立自己的庄园、农场、工厂和商店,他们因此成为庄园主、农场主、工厂主和商业家,在整个美国扩张年代,直道今天美国人这种以上帝选民自居的心理贯穿始终,就像赫尔曼·梅尔维尔(Herman Melville)在其作品《白外衣》(White-Jacket)为洋洋得意地写道:
“我们美国人是特殊的、被上帝选中的民族——我们是当代的以色列人,背负着世界自由的约柜(放有摩西《十诫》的箱子)。七十年前,我们逃离了奴役,放弃最初生来的权利——来拥抱地球上的某一个大洲——这是上帝所赐予我们的未来的遗产,政治异教徒的辽阔疆域将匍匐在约柜阴影下,却无需我们举起沾血的手。上帝已经注定、人类正在期待我们的种族创造伟大的业绩——我们灵魂里所感到的伟大业绩。”
一些调查数据很能说明问题:
根据盖洛普的调查,在美国公众中,有58%的美国人认为,美国社会的强大就是“基于其人民的宗教信仰”;大约50%的美国人认为,信仰上帝是良好价值观的必要条件;60%的美国人说,他们生活中的方方面面无不体现着信仰;而40%的美国人说,他们曾经有过各种不同的深刻的宗教体验,这种体验从此改变了生活的方向。
另外,依据美国《华盛顿邮报》的调查,在进行宗教仪式上或者日常宗教祈祷上,美国人中有36%的民众每天都祈祷数次,此外还有22%的人每天一次,16%的每周数次,8%的每周一次;61%的美国人至少每月参加一到两次的宗教仪式,近半数的人(45%)至少每周参加一次仪式;另外,还有71%的公众倾向于每天学校上课前先做一次祈祷而在对宗教的信任程度上,有68%的美国公众竟然相信的确有魔鬼存在,即使在大学毕业和本科以上学历的人群中,相信魔鬼的也分别高达68%和55%;对《圣经》的理解上,超过30%的美国人是《圣经》的僵化的文本主义者,他们相信《圣经》里的每一句话皆为上帝亲口所说,而非人们受圣灵所感的阐释或编造的故事;而《圣经》的普及率上更是惊人,93%的美国人都拥有一本《圣经》。
在宗教教育上,美国也发生了令人惊愕的争论,早在公立学校运动之初,美国人就在到底是选择宗教教育还是科学教育上发生了争吵,当时,美国争论的焦点是:全国的学校里究竟应该教授进化论还是创世论?也许统计数字能告诉你为什么科学教育高度发达的美国竟然有这样的争论:因为有45%的美国人相信,“上帝在距今1万年左右的时候一次性创造了人类,模样和现在差不多。”;这样高的上帝信仰者中当然不乏坚韧的支持者,因此在当时有高达25%的美国人相信,创世论应该成为公立学校的必修课,而另外还有56%的人认为,课程表里至少应该提供创世论的课程。
在宗教预言中——我们也经常能从电影中看到关于世界末日的题材,那是因为有40%的美国人相信世界将结束于一场基督和反基督之间的末日大战。相信末日战争论的人当中,47%也相信反基督现在就在地球上;45%相信基督将在他们有生之年回归。多数相信末日战争即将来临的人认为,自然灾难和传染病(例如艾滋病)是《圣经》所预言的堕落和混乱的表征。而有意思的是,美国人的自负甚至表现在死后,那就是82%的美国人相信天堂的存在,63%认为他们很可能上天堂。只是1%相信自己会下地狱。
当美国越来越强大、越来越富有后,这就更被美国人看成是上帝对美国的肯定,更加信奉的确存在上帝的选民和上帝的弃儿这种区别。美国人因此相信美国的成功是上帝对其选民的回报。然而在欧洲,同是基督教世界,欧洲人对美国的这种狂妄既感到担忧又感到可笑,其实宗教在欧洲已经日益衰落,很多人不再信奉上帝,他们无论是在政治上还是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忘记了上帝。欧洲公司开拓市场并不认为是上帝在眷顾他们,公司经理们早已把上帝抛在脑后。
如果这仅仅是一种个人狂妄心态或者文化习俗,那么也没必要为此大费口舌,报之一笑即可,但问题是美国人的这种信仰早已成为社会的主流文化,甚至早已融入美国政治中,进而成为决定美国对内对外政策的重要因素之一。
在美国,孩子们从小都被要求发誓要忠于“一个上帝的属国”;美国的货币上刻着“我们信奉上帝”的题铭。尽管美国不是一个政教合一的国家,并利用权力制衡的办法防止教会拥有政治权力,但美国人的私人生活依然和上帝关系密切。例如,依据调查,近半数的美国人(48%)相信美国在享受上帝眷顾。在9·11事件后,一些著名的新教福音会领导人甚至提出,世贸大厦和五角大楼遭到袭击所导致近三千人死于非命,这些都是上帝对美国人的近些年的对外政策感到不满,因此放弃了对美国人的庇护。
国家间横向的比较也能看出宗教在美国的地位。60%的美国人说宗教之于他们的生活“非常”重要,而在欧洲国家里,宗教在人们日常生活中却是一个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部分。即便在信仰天主教的意大利和波兰,也是有三分之一的公众宣称宗教对他们分厂重要。在德国,只有21%的人说宗教对他们非常重要;而在英国,这一百分比跌到16%;在法国是14%;在捷克共和国,仅11%;在瑞典,这一数字甚至更低,10%;在丹麦,9%。不仅欧洲如此。在韩国,只是25%的民众认为宗教在他们生活中非常重要;在日本,只有12%的人认为自己是相当宗教化的。半数美国人每周都去教堂,而在荷兰、英国、德国、瑞典和丹麦,即便每个月才参加一次宗教仪式的人也还不到10%。在整个西欧,近半数公众从不去教堂;在东欧,这个比例甚至更低。许多欧洲人不在信仰上帝。82%的美国人说上帝对他们十分重要,而近半数的丹麦、挪威和瑞典人则说,上帝和他们了无干系。在宗教信仰问题上,美国人的观点更接近发展中国家的人民,而与工业化世界的其他国家则格格不入。
这样高的宗教信仰程度也必然会导致美国在制定政策时会有宗教倾向,宗教价值观在实际上早已影响到美国处理国内、国际事务的方式。例如,美国人对善于恶之本质的看法就和欧洲大相径庭。世界价值观调查要求各国被调查者在两种不同的道德观中,选出他们认为最能反映自身态度的一种:“善恶之间有一条绝对的、清楚的分界线。这适用于所有场合、所有个人”;或者,“在善恶之间从来没有绝对的、清楚的分界线。善和恶完全有赖于我们当下的具体环境……”多数欧洲人,甚至也包括加拿大人和日本人,选择的都是第二个回答,而美国人却更多倾向于选择第一种答案。
美国人这种十分鲜明、简单地区别善恶的观念使得美国的对外政策也简单化和针对化,我们因此也就理解布什政府为什么要把世界划分出一个邪恶轴心来,那是因为美国人相信世界是一场善恶之争,把国家间的博弈看作是善恶力量之间持续搏斗的战场。因此,美国的外交政策向来是把对美国的不满或者敌对看作是一种邪恶力量的挑战,而美国则是正义、善良的化身,是维护世界善良的正义保护神。因而,每当需要在为战争寻找合法性时,美国政府和媒体就开始向美国公众宣扬即将发动战争都是善恶之间的斗争。在冷战期间,美国就把苏联称为邪恶帝国,共产主义势力被看作邪恶力量的扩张,美国则是维护世界的“十字军”;冷战结束后,失去目标的美国开始寻找新的对手,当需要四处扩张的时候,美国也就将目标定为恐怖组织,而不是某个大国,这样的好处是恐怖组织无处不在,美国也就可以任意把手伸向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在9·11袭击事件的守灵夜,乔治·W·布什总统就不由自主地把美国在亚洲的军事行动定名为“十字军东征”,只不过后来感觉会引起世界的厌恶而重新进行了修改。但随后不久,布什还是把伊拉克、伊朗和朝鲜称作“邪恶轴心”。
而作为上帝选民的美国人自我感觉良好,全国公众舆论研究中心进行的一项调查表明,在国民的国家自豪感方面,美国在23个国家中名列榜首。72%的美国人说,他们对自己的国家感到非常自豪。世界上没有其他任何工业化国家敢夸耀这样的自豪感。在西方民主国家——包括英国、法国、意大利、荷兰和丹麦——里,只有不到半数的百姓“对他们的国民身份感到‘非常自豪’”。另外,根据盖洛普组织的一次民意调查显示,美国人比其他30个国家的公民更愿意为祖国而战斗。
当然,美国也像印度人一样,有一种美国的文化优越感。60%的美国人相信,“我们的民族并非完美无缺,但我们的文化的确较他人优越。”形成对比的是,只有37%的英国人、40%的德国人认为,自己的文化较他人优越。令人吃惊的是,只有三分之一的法国人相信自己的文化比他人优越。
更令人关注的是,美国人相信其他所有人都应当采取美国的生活方式。根据佩尤(Pew)全球态度调查计划,79%的美国人相信“美国的思想和习俗传播遍整个世界,这是件好事”;但只有不到40%的欧洲人赞成美国思想和习俗的传播。
最有趣的是,这些关于爱国主义、民族主义,文化优越感观念的调查表明,在欧洲和世界其他地区人民中,民族自豪感都一代比一代衰落。唯有美国例外。美国年轻人以压倒性的98%报告说,他们对自己的国民身份感到自豪;相反之下,英国年轻人只有58%,德国年轻人65%。大多数美国人把这些数据看做是共和国活力的积极标志。许多欧洲人却怀疑,美国是否迷失在过去里。
美国人这种过分的自信显然会导致一种盲目的自大,尽管美国的确是世界最强大的国家,但正如罗马帝国也有失败和衰落一样,美国人也会有同样的命运——罗马人不是也曾相信他们是世界最伟大的民族吗?在现今,美国已经在经济上与欧盟同属一个级别,也就是说美国实力的基础上已经不再是第一,欧盟具备与美国在经济上较量的实力了。美国可以说在今天才真正遭遇了平等的对手,过惯了世界第一日子的美国人也许在不远的未来就能看到失去上帝恩宠的日子——正如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在《美国独立宣言》中激进地宣称:每个人都拥有不可剥夺的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当美国成为一个普通大国的时候,它就会更加深刻地理解这句话的。
实际上,所谓的美国精神就是一个以物质主义、功利主义以及市场里的个人私利为核心的东西。这应该感谢富兰克林这个混蛋,他看到了大片的美洲原始的荒野、广阔的未曾开发的资源,还有源自欧洲的已经训练成熟的工人,因此,美国显然拥有一个十分广阔的未来。富兰克林只是把这一切都伪装上了另一层涵义,那就是用坚韧、探索和勤劳把美国人作了美化,把美国人说成是一个富于创造性天才的民族,但实际上富兰克林把疆土、市场看的比上帝和道德更重要,他的伟大是他为美国人寻找到了一个塑造野心思想体系。因此,美国梦最伟大的地方就是将基督教原本最朴素的清心寡欲和宗教所反对的贪婪彻底地改变过来,而且还赋予了上帝的名义。美国梦因此告诉你,你只要拥有足够的贪婪和不择手段,你才会进入天堂,因此,美国人一边关注天堂和永恒的拯救,另一部分则关注强大的实力及开拓市场。把功利主义与宗教热忱融为一体——这就如同把战争与宗教融为一体,因而成为圣战一样,只不过美国宗教武装的是商人,而阿拉伯帝国武装的士兵,但巧妙的就是在这里——文明的进步就是世界向着高级竞争模式演化,世界的进步导致商业发达,以往必须用战争获得的利益现在改由商业争夺。
然而,这种上帝选民的思想和教育的先天缺陷现在也显现出来——近几年,美国的年轻一代也如同他们的祖先一样,篡改了一些箴言:他们甚至更加懒惰,只是省略了杰斐逊在《独立宣言》中所说的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将这句子缩写成“每个人都有幸福的权利”——结果意思就大变,美国年轻一代讨厌富兰克林曾在他的《穷查理年鉴》(Poor Richards Almanack)里不断告诫读者:要埋头苦干!而只想着应该早早地就享受幸福。
在《新闻周刊》(Newsweek)的一项民意调查中,有一项调查是询问30岁以下的年轻人:他们是否相信自己会变富有。55%的年轻人给出了肯定的回答,即他们会变得富有。这种自信显得有些可悲,这不得不让人想起来霍雷肖·阿尔杰(Horatio Alger)写的一个故事所蕴含的意思,即所谓的美国梦就是每个美国人都有可能“从乞丐到富豪”。而当调查接下来询问他们如何才能发财致富时,71%的在职者认为,他们靠现在的工作不可能有机会发财。那好,未来的工作前景又怎样呢?结果是76%的18至29岁的年轻人相信,不论现在从事什么行业,美国人“不再像过去那样愿意努力工作以求晋职了”。
随后,年轻人又被询问:倘若他们可能以工作之外的方式变得富有,那么凭借投资,还是遗产,或是好运?应该提示一下,这项调查是在1999年进行的,当时正是美国股票适逢牛市、投资者股票所获净利增值之际。然而不久美国股市就不再那么能够制造财富;那么继承遗产也是一种可能,然而现在的父母一代其实按照实际资产计算,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已经负债累累,因为他们的许多东西都是贷款而来的,因此他们不大可能传下什么遗产了——至少不够分给那55%相信自己将会变得富有的年轻人;那么最后就只剩下好运了。
美国社会评论家克里斯托弗·拉什(Christopher Lasch)曾写过《自恋文化》(The Culture of Narcissism)。拉什说,信用消费和贷款生活已经在美国人心中根深蒂固,而这种提前预支未来财富的生活方式是使得很多年轻人没有经历过艰苦就享受到丰富的物质,因此他们变得更堕落和懒惰,“对个人利益的追求过去等同于理性地追逐利益和积累财富,而现在已经变成追求享乐和精神在感……活在当下成为压倒一切的激情——不为前人,不为后人,只为你自己而活。”——每年美国都会花费至少价值3,300亿美元的广告,而美国公司和社会竭尽全力所推销的实际上就是这样一个概念:既你现在就可以贷款购买你任何想要的东西,任何人都可以现在就生活在天堂里,而这样死后也就可以继续生活在天堂里,但这些广告从来不告诉你这样提前预支幸福的危险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