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农业林业中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战略及政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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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农产品加工保障体系发展规划

农产品加工保障体系主要包括农产品加工业原料保障体系、农产品加工企业体系、农产品加工业的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农产品加工业的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产品加工业政策扶持保障体系5大保障体系。

第一节 农产品加工保障体系现状

(一)农产品加工保障体系建设的基础

I。原料基地初步建成

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通过农业商品基地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种子工程、无规定疫病区等项目的实施建设,全国已经建设了一大批商品粮棉油糖、天然橡胶、瘦肉型猪和水产品生产基地,不仅形成了相当规模的产品生产能力和农业技术服务能力,而且初步形成了专业化生产、区域化布局的生产格局,成为我国农产品加工业稳定的原料供应基地。

2.农产品加工业企业发展迅速

改革开放以来,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迅速。到2003年底,全国规模以上(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7.27万多家,占全部工业企业数的33%,涉及食品、饮料、纺织、服装和皮革业等12个行业,2003年实现产值36747亿元,实现利税总额1656亿元。已经涌现一批上规模、上档次的加工骨干企业。一大批农产品加工企业产值、利润和税金年年翻番,成长很快。一些地方农产品加工业产值的20%以上是由5000万元固定资产以上的企业创造的,出现了如三元、伊利、夏进、双汇、蒙牛、华农、旺旺、德大等一大批上规模企业。在东部和沿海地区形成了一批以农产品初级加工产品为主的外向型企业,成为我国农产品出口的主力。一批农产品加工的专业乡、专业村,或在特定区域内形成了由众多农产品加工企业组成的特色块状经济格局。产品在质量、档次、品种、功能等方面基本满足了市场需求。许多加工品品质优良,风味和工艺独特,享誉国内外,是我国传统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生物工程、超高温杀菌、冷冻速冻、分子蒸馏等一大批高新技术在加工企业中得到推广应用。饮料、乳品等行业中较先进的技术装备,已接近发达国家20世纪90年代中期的水平,大幅度地提升了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竞争实力。

3.农产品加工标准体系建设取得一定成效

经过20多年的努力,农产品加工标准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目前,我国农产品标准有国家标准、部颁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按行业主管部门分,有绿色食品标准、有机食品标准和保健食品标准。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目前已制定农业方面的国家标准有1000多项,覆盖了粮食、棉花、油料、家禽产品、水产品、水果、蔬菜、烤烟等生产领域,建立了313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涉及29个省、市、区,促进了农业科技成果向实用技术转化。进人20世纪90年代,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人和农产品加工业的迅速发展,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颁布以后,我国农产品及其加工品标准化工作有了较大变化和提高。主要表现在:一是为了有利于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组织力量编译了部分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二是要求在标准制修订工作中积极采用(等同或等效)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以利于与国际惯例接轨;三是加快了对国家标准为主的标准复审和制修订工作步伐,以保证标准的科学性和时效性。

4.科技创新有一定的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年加大科技投人,重视和加强农业及农产品加工的研究。科技部、农业部等相关部委实施的863项目、科技攻关项目、星火计划、科技创新基金、948项目、跨越计划、成果转化项目与产业化和丰收计划等一大批鼓励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培养人才的项目,在品种改良、农产品加工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装备研究方面取得可喜的成效。我国有一支致力于农产品加工研究和开发的专业队伍,许多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具备了一定的研究、开发、设计农产品加工工艺和加工设备的能力。近年来,在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基础上,经消化、吸收,已开发出了多种新型机电一体化的农产品加工装备,成套设备的技术水平和技术含量均有很大程度提高,加工性能与国外同类产品的差距逐渐缩小。一些具有一定规模的加工企业内部也设有针对企业自身的生产、新品种开发的研究机构。

5.扶持政策和措施初步莫定

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对加快区域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人具有重要的意义。到2002年,国务院相关部委和农业部制定和采取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省地市各级政府对农产品加工业制定了一些切实可行的扶持政策和措施,为我国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奠定了较好的政策基础。

(二)农产品加工保障体系建设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国在农业生产基地建设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如农产品品种创新及繁育技术体系落后、品种单一、农产品专用化程度和品质不高、生产规模偏小、组织化程度低、均衡供货能力差,与加工业发展的要求有较大差距。

农产品加工企业实力不强,布局不甚合理,企业技术装备落后,稳定性差。我国农产品加工企业数量多,居世界之首,但绝大多数加工企业规模普遍较小,中小企业居多,缺乏具有强大竞争力的大型名牌企业或企业集团,如很多肉类加工企业日加工量在500kg以下,一些传统名特产品多属前店后厂的作坊式生产。中小企业农产品资源利用率低,水耗、能耗高,生产及管理成本高,很难生产高质量的产品。加工企业规模过小,无力大规模投人资金,改造落后的加工工艺和加工装备。近年来,尽管一些地区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引进了一些先进的成套加工设备和先进生产工艺,但整体水平与国外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目前,我国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80%处于20世纪70一80年代的世界平均水平,15%左右处于90年代水平,只有5%左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我国农产品加工业设备制造企业的加工设备大部分陈旧,加上没有能力投人资金进行技术改造、缺少现代化研究试验基地、检测手段落后、不完备,从而造成产品的故障多、可靠性差。多年来,农产品加工企业大量进口国外技术装备,在提升我国农产品加工装备的同时,对国产加工设备制造企业形成了一定的冲击。

科技开发和储备不足,科技人才严重不足。我国农产品加工业的科技开发和研究力量分散,科研经费短缺,基础性的技术储备严重缺乏,科研成果转化周期长;企业技术创新也缺乏政策扶持,与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要求有一定差距。由于我国农业科技工作的重点一直放在产中和产前,80%以上的研究力量和经费都投人到产中,致使农产品加工技术储备严重不足。我国农产品加工科技人才严重不足,且科研人员多集中在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企业技术力量非常薄弱,人才匾乏,仪器设备简陋。

农产品加工标准制定不完善。从田间到市场,是一个从产品到商品的连续转化过程,所有的环节都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产业链条”。因此,对应于农产品产销链的每一个环节都应有相应的标准。标准间彼此衔接呼应形成从田间到市场的完整标准体系,但从目前已制定的标准看,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标准总量不够,食品工业、烟草工业加工标准比较完善,其他农产品加工标准缺乏,据统计,我国与农产品相关的国际标准采标率仅有23%,即使与国内标准的国际采标率平均水平(43.5%)相比,差距很大。二是标准陈旧、规范性差、参数不客观。产品标准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限量等质量安全指标少,标准技术含量低,国际采标率低,标准制定依据单一,产品安全标准仅考虑了人体健康因素,较少考虑我国农业生产力水平和加工农产品国际贸易需要。同时,我国许多标准缺乏准确的定义和客观的检测评价方法。三是标准制修订周期过长。使我国农业加工产品的资源优势无法在市场上得到实现,国际竞争力弱。四是标准中相关指标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问题较多,有些指标既缺乏客观依据,也没有I决速简便的检测手段和方法,缺乏标准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一个既与国际标准接轨,又适应产业发展的标准化体系尚未建立。

由于信息服务体系不健全、信息传播渠道不畅、信息发布不及时,我国有些加工农产品由于信息渠道不畅而失去了打人国际市场的机会。

农产品加工质量认证体系不完善也是影响我国农产品质量和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制约因素。我国至今还没有一家以加工农产品质量为主的安全质量认证机构,限制了我国加工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水平的提高,制约了加工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制修订能力的提高。我国农产品出口必须接受CAC标准的判定,接受进口国市场各类质量标准体系的认证,以满足进口国市场的消费需要,因此,我国食用农产品加工在安全管理方面与国际接轨已迫在眉睫。发达国家普遍采用GMP和HACCP等方法建立全过程质量控制体系,而国内食品加工企业中,达到国家二级企业标准的不到I%,,HACCP体系和IS09000族系的建立、应用更为薄弱,目前仅完成了中国水产品质量认证中心和中国农机产品认证中心组建工作,正式对外开展工作的仅中国农机产品质量认证中心一家,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认证刚刚在水产品企业中试点。种植业产品、畜产品、种子、肥料、饲料等质量认证机构尚属空白。

农产品加工检测体系不完善。农产品加工质检机构数量与社会的实际需求存在较大差距,检测项目还不能覆盖所有的加工农产品,从事高精尖检测机构和综合类检测机构较少,检测能力弱、检测速度慢,有的检测机构设备老化,检测的试验环境条件差,检测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

政策扶持力度不够。在信贷、税收、投资等方面,对农产品加工业的扶持政策比较少,从事农产品加工的企业与从事其他产品生产的企业之间的竞争没有明显优势,影响投资者的积极性和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

第二节 农产品加工保障体系发展规划的意义

(一)农产品加工业自身发展的需要

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途径。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可促进优化农产品区域布局和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延长农业产业链条、提高农产品的综合利用、转化增殖水平,有利于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增加农民收人;通过扩大农产品深加工,提高产品档次和质量,有利于提高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通过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以农业产业化经营为基本途径,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提高技术装备能力和水平,有利于推进农业现代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产值相当于农业产值的百分比达到85%。企业规模逐步扩大,涌现出一大批农产品加工的骨干龙头企业和专业乡、专业村,逐步形成了特色块状群。企业与基地和农户的新型利益机制正在逐步完善,为今后我国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然而,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我们也应看到,我国农产品加工业还存在许多问题:农业发展水平相对还比较低,技术装备落后,产品质量不高;农业结构还不完善,有待进一步调整;企业综合实力不强,竞争力不够;原料生产不适应加工的要求,科技开发和储备不足;加工标准和质量控制体系不健全;政策扶持力度不够等。不解决好这些问题,农产品加工业就不能得到根本的发展。

因此,加快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步伐,就需要建立一整套适合我国农产品加工的保障体系,这是当前农业发展的迫切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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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入WTO后农产品加工业面临新形势的需要

加人WTO,在推动我国经济发展中,有利于实现国际资源的优化配量,从而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特别是对外贸易)的进展;有利于引进外资和扩大跨国经营,有效地提高我国对外开放水平;将有效地消除我国在国际贸易中遇到的歧视性待遇;可以把我国在国际贸易中遇到的争端提交WTO争端解决机制去获得合理、公正的裁决。

加人WTO,给我国农产品出口带来了机遇,但同时也面临着极大的挑战。国外先进的加工技术和设备以及优质的农产品将大量涌人我国,给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带来了严重的冲击。

我国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许多问题,如加工原料品种少、质量低,不能满足生产的要求;产品质量低,农药残留量超标;卫生及加工标准不能与国际接轨等。因此,在国际贸易中,发达国家常常借助设置技术壁垒,用欧美严格的质量及检验标准把我们的产品拒之门外。由于我们的产品达不到出口标准的要求,大量质优价廉的农产品滞留国门,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的收人,甚至成为社会不稳定的因素。

要加人世界贸易体系,就必须使我们的产品质量达到国际标准,从原料生产、加工工艺、设备选型、卫生条件、检测内容和方法等多方面达到现代生产的要求,从而有效地冲破技术堡垒,达到出口的要求。同时,为了更好地参与国际竞争,除了存在产品质量上达到出口标准外,还需在相关政策上(如金融政策、税收政策、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在符合WTO协议框架的基础上给予一定的扶持,只有这样,才能使我国农产品的出口具有竞争力。

因此,建立、健全农产品加工业保障体系也是我国农产品参与国际竞争的迫切需要。

第三节 农产品加工保障体系发展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紧紧围绕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以稳定农业、提高农业整体素质和竞争能力、增加农民收人与就业、繁荣农村、促进小城镇建设为着力点;从农产品加工原料供应体系、农产品加工企业体系、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农产品加工业的创新体系及符合世贸规则的农产品加工业政策扶持保障体系等5大体系方面进行合理布局,调整我国农产品加工业的原料品种与产品结构,扩大加工转化能力,提高精深加工的比例和水平,依靠科技进步提升企业技术档次和产品质量,全面增强综合竞争能力,在避免重复建设、提高农产品综合加工能力的同时,逐步实现农产品由初级加工向精深加工转变,由传统加工工艺向采用先进适用技术转变。实现农产品加工原料生产基地化、专用化,农产品及其加工品优质、安全化,产加销经营一体化,经济效益最大化,努力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产品加工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发展原则

农产品加工保障体系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按照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农产品加工体系的发展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I。以市场为导向

在巩固城市消费市场的同时,把开拓广大农村、小城镇和国际市场作为重点和突破口,满足社会对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数量和多样化、多层次、优质化、方便化、安全化和营养化等需求。

2.发挥区域比较优势

要因地制宜,发挥资源、经济、市场和技术等方面的区域比较优势,发展有优势和有特色的农产品加工业,逐步形成适合不同区域的农产品生产和加工产业带,提倡加工与原料基地结合,上下游产品衔接,工农结合,合理布局,良性循环。

3.适度规模和产业化经营

农产品加工企业的规模,要与原料基地的规模和销售市场辐射半径相适应,实行“大中小”结合。同时,为适应加人WTO后国际市场竞争的要求,要重点扶持一批大中型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要实行产加销一体的产业化经营,壮大龙头企业,培育农业参与国际竞争的新型主体。

4.依靠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

在保护和发扬光大具有民族特色风味的传统工艺的同时,要加大技术攻关和技术创新力度,大力引进、开发应用高新技术、设备和工艺,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步伐,着重发展精深加工,提高产品质量、档次,推动农产品加工业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5.发展与保护相结合

在加工企业建设和发展中,要高标准、严要求,采用先进工艺技术,认真解决好环境保护和食品卫生问题,在企业布局过程上,注意防止周边环境对产品的污染,同时,也要防止加工企业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三)发展目标

到2007年,在基本完成我国农业9大产业带建设的同时,形成与优势农产品产业带相适应的加工布局;建成一批农产品加工骨干企业和示范基地;建立农产品加工业的技术创新体系;健全重要农产品加工制品质量安全标准;研究、制定促进农产品加工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使农产品加工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的比重有较大提高。

I。农产品加工业原料保障体系

要在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的基础上,尽快在全国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化、标准化、优质化的大宗农产品原料保障体系。建成300个原料及贮运基地县,并从原料生产的品种选育、种子加工、科学种植、初级加工等环节得以保证。逐步形成原料基地和加工企业、加工企业和销售市场之间布局合理、畅通便捷的贮藏运输网络。

2.农产品加工企业体系

大力发展壮大加工企业,加快形成科学布局、大中小企业并举、高中低技术搭配的企业体系。着重培植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关联度大、带动能力强、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农产品加工骨干企业。要因地制宜,发挥资源、经济、市场和技术等方面的比较优势,发展有优势和有特色的农产品加工业,逐步形成适合不同区域的农产品生产和加工产业带,要与原料基地的规模和市场需求相适应,为适应国际市场竞争的要求,重点扶持一批大型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培育农业参与国际竞争的新型主体,在全国建成110个大型贸工农一体化企业。同时也要发展有市场、有特色、有潜力的中小型企业,合理布局,良性循环。

3.农产品加工业的质量安全标准体系

质量安全是我国农产品加工业与国际接轨和产品进人国际市场的通行证。要借鉴国外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经验,加快制定符合我国实际和国际惯例的农产品原料和加工制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尽快形成完善的农产品加工业质量标准体系。完成的目标:①2000一3000项农产品原料质量标准。②建成I个国家级农产品和加工品质量检测中心;每省建设I个省级农产品和加工品质量检测中心;每县I个县级检测中心。③出台1000项加工农产品的等级标识标准。(12000项加工制品质量标准。⑤建成I个国家级质量认证中心。在组织结构上逐步建立全过程的动植物检疫、农药、兽药、鱼药残留检测、环境质量检测和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建立农产品加工的质量标准、检测标准、技术规程和管理规范体系。对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和经检测合格的农产品实行逐步推行产品分级包装上市和产地标识制度。

4.农产品加工业的科技创新体系

在保护和发扬我国具有民族特色风味的传统工艺的同时,要加大技术攻关和技术创新力度,鼓励有条件的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及农产品加工企业积极引进和开发高新技术,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步伐,着重发展精深加工,提高产品质量、档次,推动农产品加工业由粗放型向精细型转变。要从解决影响加工业发展的紧迫技术问题人手,全面提升以企业为主体的农产品加工业技术创新能力,逐步缩小我国与国外先进技术水平的差距。技术创新要主攻良种、新产品和加工装备3个方面,加快培育推广专用、优质的品种。要在全国100个大型企业内扶持建设专业的研究机构,提高企业的科技创新水平和产品档次,提升在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

5.符合世贸规则的农产品加工业政策扶持保障体系

通过制定和实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政策,引导农产品加工业合理布局,防止盲目铺摊子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完善与5大体系建设有关的财政支持政策、税收优惠政策、信贷服务政策、融资渠道及社会化服务体系政策等相关政策的制定。

制定有利于发展外向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吸引国外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的相关政策。加强对农产品加工品出口的协调服务和政策支持,提高农产品加工的现代化水平。

第四节 农产品加工保障体系发展规划

(一)原料保障体系

原料基地和贮运网络是原料保障体系的主要内容,是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基础。原料保障能力差,是目前我国与国外发达国家在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水平上的主要差距,也是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主要限制因素。因此,要在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的基础上,尽快在全国形成专业化、标准化、优质化的大宗农产品原料基地体系。逐步形成原料基地和加工企业、加工企业和销售市场之间布局合理、畅通便捷的贮运网络。依托目前的农业商品基地和贮运设施,新建设一批各种类型的商品基地和仓储运输设施。按照与农产品加工企业形成配套生产能力的要求,调整项目内容,加强良种繁育、技术推广、基础设施、运销服务等方面的建设。创新生产经营组织方式,提高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形成公司加合作组织加农户的农产品加工原料生产格局。

原料保障体系建设主要包括原料基地的建设和贮运网络的建设两大方面。

I。原料基地的建设

原料基地的建设是一项包括从良种繁育、基地建设、种植养殖的生产到部分初级加工的系统工程,其中还包括原料基地建设必不可少的保障体系,如饲料加工、农药生产、肥料生产、动植物保护体系等。

(1)优质种子繁育 在优质专用小麦、玉米、大豆、油菜等产业带,建设并完善一批新品种的良种繁育基地,加快优质专用品种的应用步伐。重点建设优势农产品的品种选育与改良中心、区域试验站和原种场、扩繁场等。重点加强良种繁育体系内部的田间工程、建筑物,并配置作业机械与实验室仪器。

在柑橘、苹果等产业带,集中完善母本园、采穗圃,建设脱毒中心、繁育中心,使优势产区果园实现无病毒化与优质化。

(2)优良畜禽及水产品繁育 在猪牛羊肉产业带,重点完善以种猪场、种牛场、种羊场等良种繁育场为核心的种源基地,采用胚胎移植、人工受精等技术,提供满足优势产业带生产需要的冷冻精液、胚胎和种猪、种牛、种羊,加快瘦肉型猪、奶牛、肉牛、肉羊改良育种步伐。重点加强种牛、种羊的引进、种牛羊舍改扩建、机械、设备与仪器配置。

在优势水产品产业带,重点建设水产品种质资源保护及原良种繁育场,选育、引进、推广一批适宜优势区域发展的优良品种,改扩建一批鱼种池。

(3)原料供应基地建设 在优势农产品的优势产区,选择一批产业发展基础好、带动能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改建或新建一批专业化、标准化、优质化的生产示范基地,创新生产经营组织方式,提高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形成公司加合作组织加农户的农产品加工原料生产格局。把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成为优势农产品的出口基地、龙头企业的原料供应基地和名牌农产品的生产基地。

(4)畜禽及水产品养殖基地 建设猪牛羊标准化养殖基地(包括专业户、养殖小区、工厂化育肥场)、奶牛标准化养殖基地和水产品标准化养殖基地,并配置标准化养殖设备、设施。对养殖基地生产实行全程标准化管理,按照产品一致性的要求,实现良种的标准化;按照保优节本增效的要求,实现成套技术规程的标准化;按照龙头企业和市场的要求,实现产品质量的标准化和经营的产业化。养殖基地应配备相应规模的饲料生产厂,以满足基地生产的需要。饲料的生产应严格按照有关产品标准、检验标准、卫生标准和操作规范执行,根据要求严格控制各种微量元素、添加剂(特别是对人、畜身体有害物质)的使用,产品标准要与国际接轨,使畜产加工品能满足出口的要求。

(5)动植物保护基地 优势产品产业带的动植物保护工程要在现有国家级、省级和地(市)级疫病虫害防治机构的基础上,重点完善地、县和乡村基层单位病虫害防治体系。

植物保护系统重点建立病虫监测站;畜禽疫病防治系统重点建立完备的动物疫病控制体系、动物防疫监督体系和动物防疫屏障体系,建立并完善动物疫病监测点、疫病诊断中心实验室、冷链体系、兽医站;健康水产养殖保障系统重点建立水产品病害防治、环境监测、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在优势出口水产品养殖重点县,建设完备的水产病害防治站。

(6)技术服务与技术推广网络 技术服务与技术推广是种养殖业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技术的创新、技术服务与推广是农作物、禽畜及水产品质量、产量不断提高的重要保障。体系的建立旨在改善并不断完善现有的覆盖省、县、乡的技术服务与推广体系,使之符合现代大生产的需要。推广网络的建立要按照优势产品发展的规模与需要,在优势产区的重点县(市)完善农业科技推广站,配置完备的设备、设施,重点在防疫、病虫害的防治、高科技的推广等方面提高服务能力。

2.贮运网络的建设

贮运网络的建设主要包括贮运设施、市场营销基地及信息服务网络等。

(1)贮运设施的建设 仓储设备是农业生产与加工的重要设施。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及加工等各个环节,包括种子、农作物、肥料、饲料、农药、加工品的原料、辅料及成品等都需要贮存。存储设施包括种子库、精子库、粮库、原料库、成品库、冷库及中转库等。

主要仓储设施应建在原料产地、加工基地及市场交易区域,选择交通便利、信息畅通、基础设施完好的地点,要提高运输车辆的配备水平和加强通信设施的建设,从而保证物料运输及时、安全、可靠。

(2)市场营销基地的建设 优先在主要农作物产区,特别是柑橘、苹果、畜产品等鲜活农产品的优势产区,建设区域性专业交易中心和产地批发市场。重点完善市场交易设施、检测检验和信息服务等设施,在这些市场设立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专门交易区域。同时,根据优势产品的不同特性和电子商务等现代交易方式发展的需要,在有条件的优势产区试点建设若干个产品拍卖、连锁经营、统一配送和电子商务等现代化交易设施,使优势产区农产品交易方式逐步与国际接轨。

(3)信息服务网络的建设 在优势产区选择重点地、市和重点县(市),配备计算机等相关设施,优先建立网络信息服务平台,推动与农业信息网站联网运行,提高优势农产品的信息收集、处理、发布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加工企业体系

加工企业是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主体。大力发展壮大加工企业,加快形成科学布局、大中小企业并举、高中低技术搭配的企业体系。着重培植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关联度大、带动能力强、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农产品加工骨干企业,尤其要大力发展贸工农一体化的龙头企业。立足于现有企业基础,走发展、改造、改组和提高并重的路子,加强对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更新设备,改进工艺,提高产品质量和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按照靠近市场、靠近原料基地的要求,在粮食等大宗农产品主产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比较滞后的中西部地区、特色农业资源的地区,扶持发展一批加工企业(采取各项有效措施,强化政府部门为企业服务的职能,降低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减少自然和市场风险,使投资者得到较高的收益率。通过建立健全信息服务体系,完善企业决策机制,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问题,指导企业发展适销对路的产品。通过扶持农产品基地、科研、保鲜、包装、贮运等方面的建设,为企业发展提供必要的配套服务,改善企业的发展环境)。

加工企业体系发展规划的具体内容:

1.粮食加工企业

以小麦加工、玉米加工、薯类加工、稻谷加工企业为重点。

(1)小麦加工 在北方冬麦区和黄淮冬麦区的优质、专用小麦集中产区鼓励发展具有一定规模的优质、专用面粉加工企业,在提高总出粉率、好粉出粉率的同时,大力发展多种专用面粉,开发冷冻面团、营养强化面粉及特殊人群适用的专用面粉等;在大中城市的郊区和沿海地区结合产业调整重组,建设以面粉为原料的食品加工联合企业,推进面制主食品的工业化。对现有小麦制粉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扩大企业规模,提高产品技术含量,不断开发新产品。发展从专用小麦种植到加工的产业化经营,对出粉率低、能耗高的小型面粉厂适当控制发展,避免盲目引进国外加工设备。

(2)玉米加工 在玉米主产区择优扶持发展具有较大规模和较高水平的酒精生产、淀粉生产、饲料生产和白酒生产等玉米加工企业作为加工骨干企业,对它们进行改扩建和技术改造,提高现有加工企业的综合利用水平,开发淀粉、玉米粉、玉米浆、玉米蛋白粉、玉米皮及胚芽等产品。玉米饲料加工要向专用化、特种化、保健化和颗粒化方向发展。

(3)稻谷加工 在加工企业的布局上,以国家商品稻谷基地为依托,实行产地就近加工。立足企业现有基础,通过技术改造,扩大生产规模,搞好深度开发和综合利用。东北、华北及西北地区稻区主要发展精米加工,华南、华中、西南稻区在搞好优质米加工的同时,发展饲料稻和以早釉稻为原料的精深加工。

(4)薯类加工 在薯类的集中产区,尤其是贫困地区,扶持一批有规模、上档次的薯类加工企业,发展产业化经营,带动当地的农业结构调整与农民增收。加大薯类深加工技术及成套装备研究开发力度,加工薯类淀粉、变性淀粉、马铃薯全粉、马铃薯复合薯片和速冻薯条等产品,实现多次加工转化增值。

2.油料加工

在油菜子、花生、大豆的集中产区,对现有的加工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培植一批技术先进、产品品牌质量优良、综合利用程度高的大中型油料加工企业,逐步淘汰加工档次低的小型加工企业,控制非油料主产区油料加工企业的发展。在大豆主产区或主要销区改造一批大豆加工企业,改进设施设备,提高科技含量。重点扶持传统蛋白制品的现代化生产和新兴蛋白制品的开发。

3.棉花加工

扶持具备加工条件且有一定规模的棉花加工厂,加强企业的技术改造,改进长绒棉的加工工艺,采用较现代的加工设备,缩短周期,提高长绒棉的加工效率。

4.糖料加工

扶持广西、云南、广东的甘蔗糖厂和新疆的甜菜糖厂进行技术改造,扩大企业规模,引进新技术、新设备,不断提高食糖质量和糖料综合利用程度,防止重复建设;引导福建、四川、海南、湖南、江西的甘蔗糖厂和黑龙江、吉林、辽宁和内蒙古的甜菜糖厂进行结构调整,开发新产品,提高综合利用率,降低成本,恢复竞争力;引导不宜发展糖业的地区关停加工企业。

5.乳制品加工

围绕着奶源优势产区,新建和改扩建与奶源基地相配套的乳制品加工企业。在大中城市奶源基地,重点发展液态奶及其延伸制品生产企业;在农牧区奶源基地,重点发展脱水乳制品及其延伸制品生产企业。

6.果品加工

在水果的集中产区,发展一批大、中、小商品化处理水果自动分级包装厂、冷藏库;对现有的果汁、罐头、果酱、蜜饯、果酒、果干等加工企业进行技术改造,重点建设一批上档次、上水平的水果加工企业,生产适应国内外市场需要的果汁、果酱、果粉、果酒和膨化果品等产品。

7.蔬菜加工

在蔬菜集中产地发展一批净菜上市加工企业;在沿海和有出口条件的地区发展一批出口蔬菜加工企业;扶持发展传统的有地方特色的蔬菜加工企业,通过改进加工工艺、更新机械设备,使其在产品包装、质量等方面上一个新水平。

8.畜禽、水产品加工

培植发展大型畜禽加工骨干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加强技术改造,更新设备,改进工艺,提高产品档次、增加花色品种和开展综合利用;在畜产品集中产区扶持发展一批包括冷藏、保鲜和深加工在内的龙头企业。改造、改组现有肉联厂、冷冻厂。

在优势生产区域即沿海对虾产业带、海水鱼产业带、黄渤海扇贝主产区、沿海鲍鱼主产区、华东华南淡水优质养殖产品生产区和沿海藻类主产区,培植骨干加工企业和龙头企业,加强技术改造,重点抓好冷链设施的技术改造,以大宗产品、低值产品和废弃物的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为重点,优化产品结构,促进适销对路的加工产品的开发,发展既有营养又食用方便的加工食品,不断提高企业竞争力。

9.茶叶加工

在各茶叶产业带,根据区域茶叶优势产品布置加工项目,培植几个茶叶加工龙头企业,重点对具有一定规模的名优茶及新型茶的加工企业及茶叶精深加工企业进行改建和技术改造,更新加工设备,推行名优茶冷藏和加工机械化、现代化,提高茶叶加工水平。在大中城市适当发展罐装茶饮料企业。

10.饲料加工

东部沿海地区和大城市郊区,重点发展高附加值和创汇能力强的饲料加工业、饲料添加剂工业和饲料机械工业;中部地区扶持发展饲料加工业,提高饲料加工深度;西部地区配合饲料饲草等原料生产基地的建设,发展浓缩饲料加工业和饲料添加剂工业,推广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

(三)质皿标准体系

标准体系的建立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行业或一个企业发展水平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质量标准体系主要包括农产品加工业的质量标准、农产品等级标识制度、农产品质量检测标准、国际标准跟踪制度和质量认证制度。质量标准体系的建设要把推行农产品和加工品质量安全标准与建设各类农产品生产基地结合起来,逐步建立标明产品的产地、质量、标准的等级标识制度;加强农产品和加工品质量检测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全过程的动植物检疫、农药、兽药、渔药残留检测、环境质量检测和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建立农产品加工的质量标准、检测标准、技术规程和管理规范体系;同时,还要建立对世界有关标准组织动态跟踪的制度,鼓励和积极采用国外的先进标准,推进我国农产品加工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要加强农产品加工质量安全综合类质检机构的建设,建立一批农药、兽药、渔药残留检测、环境检测、转基因农产品、农产品加工机械设备等安全质检中心;积极推进农产品加工品特别是食品等质量认证进程,开展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良好操作规范(GMP)、绿色食品等多种形式的质量认证工作和等级标识制度。

质量安全是我国农产品加工业与国际接轨和产品进人国际市场的通行证。在我国加人WTO的新形势下,质量标准体系的建立要借鉴国外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经验,加快制定符合我国实际和国际惯例的农产品原料和加工制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尽快形成完善的农产品加工业质量标准体系。

农产品加工质量标准体系的建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为了确保其顺利实施,必须逐步建立健全以下4大农产品加工标准化体系。

I。标准体系

在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贮藏、运输、收购、销售、检测等环节上,制修订相应的技术标准,并保证标准的科学性、先进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实用性,使标准成为各方共同遵守的准则。

2.安全检测体系

充分利用科研、教学、推广、环保、卫生、质量监督等部门的现有检测设备和在农业监测体系的总体框架下新建一批检测中心,对农产品的产前、产中、产后,根据标准进行环境、生产资料、产品的安全检测,开发引进先进的检测技术,尤其是快速检测技术。

3.认证体系

根据农产品加工业标准化的要求,对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产品认证和质量体系认证。针对企业的规模和食品安全风险的大小,逐步、分别进行GMP,HACCP和IS09000系列、绿色食品等多种形式的质量认证工作和等级标识制度标准认证,以促进农产品尤其是食用农产品成为优质安全的名牌。

4.执法体系

在国家标准化执法管理的总体框架下,根据农产品加工标准化特点和工作需要,围绕农产品加工标准化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将农产品安全纳人法制化轨道,严格执法检查,以保证农产品从生产到销售、从批发到零售都按标准进行,对违法行为严厉查处。

为了使质量标准体系更好地得到贯彻、执行,应以建立健全农产品加工业标准化体系为基础,以实施农产品加工标准化为重点,对农产加工,尤其是食用农产品加工从生产到销售实行全程控制,切实抓好以下5个关键的管理环节:

(1)抓好环境保护环节 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保证农产品的生产基地远离污染源。

(2)抓好投人品供应环节 对农(兽、渔)药、肥料、饲料、调节剂、添加齐J等实行监控,对禁用的农(兽、渔)药、添加剂等从源头(即生产厂家)进行有效监督,对有关此类产品的广告、市场信息和应用报告应严禁刊载于媒体。把住农产品加工企业原料的卫生质量关。

(3)抓好生产操作环节 对农村合作组织、农业技术人员和农产品加工企业在标准化、食品安全等方面进行培训、宣传、教育,使他们在农产品的生产和加工过程中严格按制定的标准操作,争取在农产品加工业一体化示范项目区域内率先达到GMP,HACCP,IS09000系列的认证要求。

(4)抓好流通交易环节 在农产品进出口方面,堵住走私进口渠道,加强进口动植物产品的检验检疫;在国内农产品的批发交易过程中,售出方与购人方签订的合同中应有专门的卫生安全的质量条款,出具质量证明,以证明产品符合有关卫生安全标准。

(5)抓好市场监督环节 建立对农产品市场的监督制度,加强抽查和标准检验,定期和不定期公布卫生安全不合格产品厂家的名单。建立无公害农产品的专卖市场、专卖店、专卖柜,让消费者能购买到符合卫生安全标准的放心产品。

(四)科技创新体系

目前,我国农产品加工企业的设备和技术,80%处于世界20世纪70-80年代的水平,约15%居20世纪90年代水平,只有5%左右达到目前国际先进水平。许多农产品加工企业规模较小,设备简陋,有的甚至还停留在手工作坊式的生产阶段,劳动生产率低下。多数企业缺乏产品自主开发能力,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程度低。在技术引进过程中重视硬件,忽视软件,配套性差,自我创新不够,影响了国产化程度的提高。企业技术人才缺乏,在全国食品加工企业职工中,大中专毕业生只占1.5%左右。

要加快科技进步,不断提高农产品加工业的科技含量,实现农产品加工业由初加工向深加工、由粗加工向精加工的转变。一是要提高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企业要设立科技发展基金,建立科技开发中心。鼓励企业加速折旧,增加新产品开发费用和风险调节基金的提取,提高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的能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二是有关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要积极加大农产品加工技术研究和新产品开发的力度。要加强现代生物技术、微电子、新材料等技术在农产品加工业中的应用研究。国家每年安排一定的科研经费用于农产品加工业的研究。技术持有单位要努力通过直接开发或技术人股、转让等方式,尽快实现技术的商品化。三是要加大国外先进技术、工艺、设备和管理的引进。在重视“硬件”引进的同时,更要注意“软件”的引进,推动国内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科技进步和管理水平的提高。要发挥现有一批国家农产品研究开发中心及国际援建的研究开发项目的作用,充分利用已有的研究开发条件,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人才和技术,形成一批推进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骨干力量。

(五)政策支持保障体系

政策支持保障体系主要包括各级政府针对农产品原料基地、贮运网络、加工企业和加工技术研发等制定政策和措施,在财政投人、税收政策、信贷服务、融资渠道等方面给予支持。

一是要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业的财政支持。各级政府要进一步调整投资结构,增加对农产品生产、加工和市场体系建设的投资。投资重点用于为农产品加工企业服务的基础性项目,包括良种繁育、动植物保护、农产品包装、仓贮、运输等生产和流通设施,技术引进、示范和推广、市场营销、信息网络等服务设施,产品标准、质量检测和环境控制等保障设施。在“十五”期间,中央和省级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重要农产品加工业的技术改造贷款贴息。

二是制定对农产品加工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在所得税方面,比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 「1997]49号)规定,对重点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快技术开发和技术创新。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财工字 〔19961 4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技术进步有关税收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19961152号)规定,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在增值税方面,将农产品加工企业进项抵扣率提高到13%,减轻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增值税税赋;根据国务院国发 「1997]37号文件精神,对符合国家高新技术目录并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引进项目,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农产品加工设备和先进技术,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三是改进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信贷服务。要在继续防范金融风险、保证信贷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做好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信贷支持工作。商业银行要通过资质评估,对一批实力强、资信好、资产负债率低和发展前景良好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核定一定的授信额度。在确定对农产品加工企业贷款时,要以企业授信等级为主要标准,不受银行对地区授信等级的限制。对于农产品加工企业季节性收购农产品所需流动资金,商』AR行要及时核发;对于农产品加工企业申请固定资产贷款,商业银行要适当放宽抵押担保条件,简化审批手续。

四是拓宽农产品加工企业融资渠道。鼓励和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筹集发展资金。在同等条件下,证券机构要优先授理符合上市条件的重点农产品加工企业上市,并在配股和增发新股方面给予优先安排。农产品加工企业还可以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出售、独资、租赁、承包等多种形式,吸引城乡个体私有资本、集体资本、国有资本、金融资本和国外资本投资农产品加工业,实现投资主体和产权主体多元化。鼓励骨干企业打破部门、地区、行业和所有制的界限,以资产为纽带,以名牌产品为龙头,组建产权清晰、权责分明的企业集团,促进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集中。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积极、有效地利用外资,充分发挥国外企业在资金、技术、管理和市场等方面的优势,提高我国农产品加工业整体水平和拓宽出口渠道。

第五节 保障措施与建议

(一)提高认识

统一思想认识。通过广泛宣传,增强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当前形势下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保障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建设农产品加工保障体系就是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扶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就是扶持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思想观念,切实摆上工作位置,加大工作力度。

(二)组织保证

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农产品加工保障体系实施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领导挂帅、有关部门参加的项目实施领导机构,配备精干的办事人员,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组织协调,为项目实施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结合各地的实际,研究制定和落实有关的各项扶持政策,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加强督促检查和资金管理,确保项目实施的质量,提高投资效益,增强产业竞争力。

(三)合理规划

建设农产品加工保障体系,要按照市场需求、资源条件和产业政策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结合实际,制定出本地区的农产品加工保障体系发展的阶段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要特别重视对县级农产品加工保障体系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

(四)资金落实

建设农产品加工保障体系必须在资金上给予保证,以便各项保障体系的顺利落实。项目实施所需要的资金,有国家财政拨款、银行贷款和地方配套等部分,国家投资由农业部根据年度项目投资计划等及时拨付。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列人本级预算,确保及时足额到位。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账管理,独立核算。较大型的建设项目要设立专门的银行账户。资金到达项目单位账户后,应按项目批复的用途使用,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挤占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