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的“人”,不怕你说我陈腐,我就是指的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所说的,与动物相区别的、有意识有意志的、能够进行“自由自觉的活动”的“类的存在物”;也即马克思稍后(1845年春)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所说“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的人,是整个人类社会历史实践所造就所规定,同时自身又是社会历史实践主体、是人类历史创造者的人,是那个能够制造、使用和保存工具的人,是那个能够创造文化、创造符号、运用符号(卡西尔)的人。——据我们所知,人是现存世上唯一具有自我意识、能够进行自我观照、自我反思的“动物”,是唯一能够清醒地意识到自己与世界(包括自我世界)可以组成“对象关系”的“动物”。这种处于“对象关系”中的人,我们称之为“主体”。我认为,至今(至少在中国)这个“主体”、这个“人”,还没有死;“主”与“客”还没有“泯灭”;你我(主体)与世界(客体)时时刻刻处在“对象关系”之中。你(“主体”)不是天天同你的对象(“客体”)打着交道吗?倘若不然,有本事你(主体)就别吃饭,别喝水,别结婚,别生子,别想事,别爱别恨,无欲无求,别同自然和社会外界发生任何关系——那才真叫“人死了”、“主体死了”、“物我同一”、“主客泯灭”了呢。我做不到这一点,所以我不敢说什么“死了”、“泯灭”的大话,也不敢呈什么“超越”主客的能耐。如此而已,岂有他哉?
这里的“世界”,也许在你看来我同上面表现得一样陈腐透顶,我就是指马克思所说与人组成“对象关系”的“对象”,也即处于“对象关系”之中的、与“主体”相对应的“客体”。而“客体”是与“主体”同时形成的,没有“主体”就没有“客体”,没有“客体”也就没有“主体”。
说到这儿,我想顺便多说几句一些朋友十分讨厌的所谓“主客二分”、“主客二元对立”思维模式问题。
确有把“主客”作为固定模式,从而束缚思维的现象。好像“主”与“客”可以独立存在,有时甚至可以互不关联。好像开天辟地以来就存在着一个“客体”,一个“主体”。“客体”是所谓第一性的,“主体”是所谓第二性的。“主体”就像镜子那样反映存在于主体之外的、与主体不搭界的“客体”;如果“客体”完全影射在“主体”之中了,这时“主体”与“客体”相符合,那就获得了“客观真理”。而且,因为有那种第一性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体存在,所以随之而有所谓“绝对真理”。“绝对真理”就存在于某处,正等着人们去认识去把握呢。还有,确有人从思维方式上视“主客二元”为绝对对立,并把“主客二元”公式化、凝固化,用主客二元绝对对立的凝固僵死的公式去看待一切事物、解决一切问题。
这种理论的确是非常荒唐的。反对这种“主客二分”,我举双手赞成。但是,不能把什么都归到这种“主客二分”名下,不能连“主”“客”这个概念也统统否定,一说“主体”、“客体”,就是“二元对立”的教条、公式,就是僵死的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今天的某些朋友常常以批判主客二分为时髦、为思想先进的标志。恕我对此表示一点不敬的意见。对世界上存在的一切,你可以从各种不同的角度去把捉、去划分、去解说,你可以说世界一分为三、一分为四、一分为五、一分为N……世界是多元的,绝非只有二元。但是,世界自从有了有意识、有意志、有感情、能思维的“人”之后,对“他”而言,其他一切就成为“他”的对象,成为“他”意识的对象、感觉的对象、意志的对象、情感的对象、思维的对象,从这个角度而言,世界就成为人(主体)与对象(客体)的世界。这是世界历史(自然向人生成)的一大飞跃。从人类精神发展历程看,几百万年前的人类幼年(婴幼儿阶段)分不出主客,只有一元,没有二元,也没有多元,那是一片“天地玄黄”的精神荒野,是思想的不毛之地;后来(不知经过了多少万年)渐渐分出主客,由一元变成二元,这是人类精神领域“开天辟地”的跳跃,可以说,主客二分,由一而二以至于由一到多,这在人类精神发展史上功莫大焉。须注意:主客二分绝不是主客隔绝和主客脱离,相反,二者在人类实践中、在人类经验中是交织在一起的,是一而二、二而一的东西;如果说哲学史上某些哲人把现实生活中本不可分割、谁也离不开谁的“主客”“二元”,硬是人为地割裂开来、孤立起来、绝对对立起来,并形成僵死的公式和框框限制思维、束缚创造力,那么罪在哪里?罪人是谁?是罪在把“主客”“二元”进行人为的割裂、并作为僵化的公式,还是罪在现实生活中本来就有的“主客二分”“二元对立”本身?从辩证思维的立场看,有对立,也应该有统一,有一分为二,也有合而为一;假若没有主客二分,那将是精神混沌,那将退回到数百万年以前人猿未分的蛮荒状态,退回到6000万年以前的恐龙时代……那就没有与“世界”(客体)对应着的主体,也就没有与主体对应着的“世界”,那也就没有人的意识、没有人的精神、没有人的思维,那也就同时意味着没有人本身。
所以,请不要一见到“主体”、“客体”等等字眼儿,就不分青红皂白一股脑儿否定。
话再转回来。我所说的“世界”,包括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自身(因为人也是世界的一部分,他既是主体,也是对象),即:凡是能够在“对象关系”中成为人的“对象”的一切事物、一切现象。在这里,“关系”这个概念特别重要。因此,在上面界定什么是哲学的那句话中,说到“世界”之后我紧接着就说“天人关系”和“人际关系”,因为一切都处于“关系”之中。“世界”可以是人之外的茫茫宇宙、日月星辰、山川湖海、花鸟鱼虫,大至无外,小至无内;也可以是人亲身参与其中的、看起来随机性很强的、不可重复的、但归根结底又并非完全无规律可循的社会历史运动;还可以是人自身内在的看不见也摸不着的精神世界,理性思维,瞬间感受,思想,感情,意志,道德情操,虚无飘渺的幻想,变幻无穷的情绪,以至于直觉、非理性、无意识,等等。而所有这些,都必须处于同人的关系之中才有意义。离开了“人”、离开了“主体”、离开了“人的关系”,就没有哲学。
这里的“感悟、体验和思索”,是指人(主体)对世界(包括对天人关系、对人际关系、对人自身……等)的精神把握方式、精神活动形式。“思索”,很好理解,主要是对世界的理性思维,这在以往我们讲得够多了,而且往往把哲学地把握世界仅仅理解为对世界的理性思维这一种方式和形式。理性思维尽管是哲学把握世界的最重要的方式和形式,但并不是全部的和唯一的方式和形式。所以,我在这里特别提出“感悟”和“体验”。哲学除了“思辨”之外,同时还以“感悟”和“体验”的方式和形式把握世界,而这“感悟”和“体验”之中包含着(虽然并非全部都是)直觉、非理性、潜意识、无意识的活动,或者也可以说包括美国哲学家理查德.舒斯特曼近年所提出的“身体实践”的方式。舒斯特曼在1997年出版的《哲学实践——实用主义和哲学生活》一书中说:“一个人的哲学工作,一个人对真理和智慧的追求,将不仅只是通过文本来追求,而且也通过身体的探测和试验来追求。通过对身体和其非言语交际信息的敏锐关注,通过身体训练——提高身体的意识和改造身体怎样感觉和怎样发挥作用——的实践,一个人可以通过再造自我来发现和拓展自我知识。这种对自我知识和作为转换的追求,可以构成一种越来越具体丰富的、具有不可抵制的审美魅力的哲学生活。”又说:“哲学需要给身体实践的多样性以更重要的关注,通过这种实践我们可以从事对自我知识和自我创造的追求,从事对美貌、力量和欢乐的追求,从事将直接经验重构为改善生命的追求。处理这种具体追求的哲学学科可以称作‘身体美学’。在这种身体的意义上,经验应该属于哲学实践。”关于“感悟”和“体验”,中国古代的某些思想流派也有自己的表述,如庄子“庖丁解牛”的故事所呈示给人们的,就是通过“感悟”和“体验”而得“道”的道理——庖丁在长期的解牛实践中,由形而下层面的“技”而进到形而上层面的“道”,而这“道”的获得,不是“思索”出来的,而是通过实践“领悟”出来的、“体验”出来的,庖丁说:“始臣之解牛之时,所见无非牛者。三年之后,未尝见全牛也。方今之时,臣以神遇而不以目视,官知止而神欲行。依乎天理,批大郤,道大窾,因其固然。”再如清代的颜元也特别强调通过“实践”而“体悟”、并从而“致知”的道理,他说:“今言致知者,不过读书、讲问、思辨已耳,不知致吾知者皆不在此也。譬如欲知礼,任读几百遍礼书,讲问几十次,思辨几十层,总不算知,直须跪拜周旋,捧玉爵,执币帛,亲下手一番,方知礼是如此,知礼者斯至矣。譬如欲知乐,任读乐谱几百遍,讲问、思辨几十层,直须搏拊击吹,口歌身舞,亲下手一番,方知乐是如此,知乐者斯至矣。”中国古代还有一个思想派别也提倡“悟”,这就是禅宗。以神秀为代表的北禅宗主张“渐悟”,以惠能为代表的南禅宗主张“顿悟”。不论是“顿悟”还是“渐悟”,他们不谈或基本不谈“实践”——北宗主张通过长期修行才能逐步掌握佛法而觉悟成佛,虽也可以说是一种“宗教实践”,但离我们所说的“实践”太远;南宗主张依靠天分而“顿悟”佛法,更是排除实践。总之,禅宗之“悟”是不需实践、不经思辨而“悟”,不通过“逻辑思考”和“说理”而“智”。
外国的一些哲学家如叔本华、尼采、柏格森、海德格尔等也对直觉、领悟、体验等予以高度重视。
哲学作为人(主体)对世界的感悟、体验和思索,常常历时地或共时地表现为几种不同的形态,或划分为几个不同的方面和部分。假如我们现在把“哲学活动”本身作为“对象”进行考察,那么我们可以设想,当哲学家进行“哲学活动”即对世界进行感悟、体验和思索的时候,大体上他面对三个方面的问题,人们也可以从三个方面向他提问:
第一,世界本身是什么,它怎样存在着?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就是哲学本体论,或哲学存在论。它的核心范畴是存在。
第二,你如何知道世界本身是什么?你怎样晓得它是如此这般地存在着?哲学家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就是哲学认识论。实际上哲学家之所以说世界是什么、是如此这般地存在着,不过表明这是认识、感悟、体验的结果,是说认识、感悟、体验到世界是如此这般。如果主体与客体在实践中通过双向运动达成一致,那就是把握得正确,那就是真理。哲学认识论的核心范畴是真理。
第三,你为什么要知道世界是什么?“吃饱了撑的”还是“饿得难受”?世界的意义何在?世界对人意味着什么?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就是哲学价值论。它的核心范畴是价值。
这三个问题彼此不同,但有机联系。
3有学者提请注意哲学上的新动向:价值论转向
近年有一位青年学者,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的孙伟平博士,提请人们注意哲学上的“新”动向,即所谓哲学的价值论“转向”。“新”不“新”,是否“转向”,我不敢说——因为价值论问题已经提出了上百年,而界定“转向”,也相当复杂和严肃,不是说“转向”就“转向”;但是,关注哲学价值论问题,的确是哲学家们不应忽视的。
且看这位青年学者的观点:
在2002年3月14日《社会科学报》第4版发表的《价值论研究期待突破》一文认为,传统哲学是“拟科学”的,本体论、认识论是其基本的理论框架。(杜按:作为“拟科学”的传统哲学,其对象是侧重探讨世界本体怎样,如何认识世界;其方法是如何观察、解析世界的归纳、演绎、分析、综合,等等,以及辩证法的对立统一、否定之否定、质量互变、普遍联系等等原则)它侧重客体,侧重世界之谜的“宇宙智慧”,相对忽视对人与主体的探讨。但哲学不仅要注重“宇宙智慧”而且更要注重“人生智慧”。说到人,主体,人生,则更多涉及价值、意义问题。其实中外历史上人们一直在许多具体学科中讨论着价值问题,如伦理学之善、美学之美、经济学之利、宗教(学)之神圣、政治学之正义、人生之幸福等等。现代人们更面对越来越多的价值问题:经济发展导致人的物化、异化,战争的残酷与生命的价值,科技(基因技术、克隆人)的人性化等等。于是,一般价值概念出现了(杜按:一般价值概念似乎并非最近才出现),一种寻求所有领域价值之共同特征的“一般价值理论”兴起了(杜按:“一般价值理论”什么时候出现的,需要考据和论证,但它大概不是最近才兴起的);加之对“拟科学”的传统哲学的观察的客观性受到质疑,归纳问题尚待解决,等等,哲学领域出现了所谓“价值论转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