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名作细读:微观分析个案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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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童心、童趣和心灵宝库(4)

因为,一旦回信,就打破了幻想,打破了梦境,破坏了幸福的感觉。正是因为这样,作者在文章的结尾才这样说:

我不忍心让李小屹就这么盼望着,像骗了她。但我更不忍心破坏她的梦。不妨让她惊讶着,甚至长成大人后跟自己的男友讲这件贺卡的奇遇。

梦境,总是要被现实代替的,但不是现在,而是将来。这说明在现在与将来之间,梦是一种幸福的体验。这是很宝贵的,让它成为一种自我心灵的“秘密”。其次,可以肯定,在将来的某一天,她会明白。回忆起今日,不是别人,而是她自己说起往事,就不是某种煞风景,而是一种亲切的、带着微笑的怀恋。

一个带有秘密的童年是多么的幸福。

关键词“幸福”,就此衍生出了另一层含义。这种含义,是字典里没有的,只有从上下文中仔细琢磨、钻研,才能真正体悟。

4.文本语义和幽默感

——解读舒婷的《童年絮味》

关键词语(句):(为洋娃娃)整容、小美人、小神童、小妖精、替她出征、大多告捷、脸上一派胜利者的光辉、(自己报幕)鬼叫狼嚎

这一篇和张洁的《拣麦穗》一样都是写童年的,但是,在许多方面不大相同。至少,张洁写的是一个完整的故事,而舒婷写的却是一系列片断回忆。就片断连缀的结构方法看,有点像《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但是,从趣味来说,还是和张洁的文章比较接近:一是写童年的调皮,二是写童年的苦难和人物与妈妈的感情。为了方便起见,我们从文章的最后几段谈起。

舒婷说,那时家里穷,买不起雨鞋,春雨一下,鞋子湿透了,第二天上学还是湿的,穿进去又湿又冷,要咬着牙噙着泪才能穿进去。因此每逢梅雨将至,作者就焦灼不安:

就像小时去了东西,回家等妈妈发火,可妈妈脸上却不见动静,害得我做不下作业,眼晴跟着妈妈在屋子里乱转。

这很容易使人联想起张洁在《挖荠菜》中写自己丢了鞋子,不敢回家。但是,张洁怕的是让妈妈想到这是由于自己贫穷,弄得孩子狼狈,引起自责,目光暗淡(这表现了张洁把感情价值放在一切之上)。而舒婷怕的却是因为贫穷而导致的寒冷。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舒停表现的情感,不如张洁的那样深厚。但是,舒婷的文章,最动人之处在于充分写出了她的调皮,充满了幽默感,从头到尾,语义翻新,妙语连珠,笔墨酣畅,淋漓尽致。

这当然与舒婷所处的经济环境与张洁当年不大相同有关。张洁写的是当时吃不饱肚子的情况,而舒婷表现的,除了没有雨具,主要是缺乏玩具的童年。

然而,缺乏玩具居然也有缺乏玩具的乐趣。一个天真的孩子,内心的趣味是很难被逆境完全扼杀的,这使我们想起鲁迅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那么枯燥的教学都挡不住孩子找到自己的乐趣。

舒婷的趣味,主要表现为“活泼”,不管多么煞风景,多么不像样,趣味都油然而生:第一,文章开头强调自己只有一个不像样的洋娃娃(塑胶面具损坏剥落)。对这样的洋娃娃,如果觉得很差劲,当然也是一种情感,也挺真实,但没有什么特点,没有多少趣味,很难动人。舒婷的特点在于,她不但不嫌弃,相反十分珍爱。不但十分珍爱,还认真地为她“整容”。注意,“整容”这两个字,原来的意义是“修饰容貌,特指为面部有缺陷的人施行手术,使美观,或者是指为死人整理容貌”。这都是相当严肃的事情。在这里,固然有一本正经的意思,写出了她专注的神态,但同时也显示了她为洋娃娃作任意的“化妆”的效果是事与愿违的。二者形成反差,很有一点“用词不当”之嫌。我们分析鲁迅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时指出,把荒废的园子当作“乐园”的妙处在于,有意的“用词不当”,但这种用词不当是一种误差,反差程度不太强,有利于表现孩子有限的经验,突出孩子的天真。而舒婷把为洋娃娃任意化妆说成庄重的“整容”却有强烈的反差,造成一种荒诞之感,这就有点诙谐的趣味了。

整容的结果如何?如果直接写一塌糊涂,当然也不是不可以。但是,就没有多少儿童的趣味了。舒停换了一个角度,从妹妹的角度写,妹妹求她为自己的洋娃娃进行整容,为了讨好姐姐,“主动勤奋地给我的洋娃娃洗澡。结果我可怜的娇滴滴的小美人,真正成了一袋湿漉漉的细糠”。这里的关键词是“湿漉漉的细糠”,与前面的“整容”构成反差,“勤奋”、“主动”不可忽略,是在程度上强化谐趣,越是“主动”,越是“勤奋”,就越是破坏性大。

这里所用的手法可以称做:导致荒谬,越是荒谬,越是可笑。下面对妹妹的形容:“那几天妹妹畏畏缩缩像小老鼠一样”和“我脸上自然是雷霆万钧”,则是对诙谐(幽默)效果的进一步强化。

第二,文章中写作者和妈妈、祖父的关系,也相当有趣,但最有趣的是她和妹妹、小表妹的关系。妹妹生性善良,在外面被人欺侮,“我”被她视为“绝对权威”屡屡替她“出征”,大多“告捷”。虽然文具损失不少,受到妈妈怪罪,但“我”的脸上仍然“一派胜利者的光辉”。

一系列属于政治、军事范畴的话语,用在孩子打架方面,显然是大词小用,但如果不是这样,用通常正规的话语,例如把“绝对权威”改成“有力的帮手”,把替她“出征”改成“替她去打架”,把“大多告捷”改成“常常能把对手打败”,就可能失去了儿童的谐趣。因为,在这些政治、军事的术语中,包含着某种庄重的、严肃的含义,这种含义和小孩子的调皮是不相称的。但正是这种不相称、不合拍、不一致(incongruity),造成了一种好玩好笑的意味。

从这里,我们可以体验到一个相当重要的规律,那就是不但要学习词语的常规使用,还要学习在特殊情况下,尤其是在营造幽默趣味的时候,词语的超常规使用。学习常规使用,是天经地义的,但是,切忌把常规使用当成唯一正确的使用方法。如果拘泥于常规使用,就很难欣赏超越常规使用的特别趣味。

超越常规使用,其实并不神秘,日常生活中比比皆是。在舒婷的散文中也特别普遍。她这样描述称呼自己的好朋友:“扁头啦,傻呆啦,各种绰号常常一生都蹭不掉。”从常规词义来说,把人称为“扁头”、“傻呆”是不礼貌的,但是,在特殊的语境中,在表现人与人之间特殊的情感的时候,恰恰是这样的“不礼貌”更能表现人物之间的亲密情感。如果不是这样,在日常生活中,不管什么情境,都用正式的全名称呼亲密的朋友反而有生疏之感。

语词的意义本来是无限丰富的。可有时,我们有些误解,以为词语的意义仅仅是字典上的那些。其实不然。字典语义只是语义比较稳定的一部分。每一个比较稳定的词义到了具体的语境中,都或多或少地发生一些变异。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在鲁迅的《风波》里,七斤上城,回来以后,失去了辫子。和他的利益休戚与共的七斤嫂见了他,却说,“你这死尸怎么这时候才回来,死到哪里去了?”“死尸”本来是诅咒人的坏话,可这里却没有任何沮咒的意味,而是把埋怨、关切、丧气、发泄等等意味都集中地表现出来了。我有一个朋友回忆童年——每逢吃饭,他妈妈叫他名字,他都不理睬。一旦他妈妈发火了,叫“****的,回来!”一叫他就马上坐到饭桌上了。这并不是个别的孤证,许多骂人的话,在特殊语境中往往成为亲热的话。当然只有亲近的人,才有这样用词的权力,换一个人,用这样的词语,就可能变成污辱。在汉语里,“狗”在一般意义上是用来骂人的,但在特殊语境中,把小孩子叫做小狗、阿狗、狗崽子,又是亲情的一种表现。

我们熟悉的词汇学,是有历史局限性的,因为它太拘泥于词汇的字典意义。字典意义的局限性就是因为它脱离语言环境,从而也就忽略了最为丰富的文本语义。这是索绪尔语言的局限,把复杂的语言抽象为极其有限的模式。这方面的任务,已经由新近发展很迅速的语用学来承担了。

所谓语用,主要是研究语言在具体语言环境(或者说文本)运用中语义的变化,用我的话来说,就是文本语义。

文本语义是字典语义在不同上下文中的变化形态。每个具体的上下文都会影响字典语义,使字典语义发生微妙的变化。

语词的运用离不开语境,而语境,其实就是人境,人境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除了可以形诸文字和有声语言的一方面以外,还有在有声语言以外的、无声的心照不宣的意味。这种意味,因人而异,因事而异,因地而异,因时而异,因条件而异,因为有具体的时间、地点、条件的暗示和参与,往往带上了临时的意会的成分。文本语义因为有了语境的暗示引申,自然就比有声语言更加丰富,更加微妙,更加精致。有时,还超越字典语义,产生一种超越规范的语境语义。

正因为这样,我们学习语言不能孤立地学习词语的基本语义,而要把相当的注意力放到这基本语义在不同语境中的微妙的变幻中。这太微妙,太精致了,以至于任何一个词语都很难在字典上完全地、严密地表述。所以不管是学习中文还是学习外语,都不能孤立地学习一个一个的词,而要在一句一句,几句几句,在上下文中仔细体会其微妙,体会在具体语境中暗示、引申的言外之意,言外之情,言外之感。语言的感觉是无限丰富的,根本不是一种字典式的规范所能穷尽的。正因为这样,夏丐尊先生才提出,语言的学习是一个积累“语感”的过程。

每个具体词语的超越常规的运用都是特殊的人的精神的无声交流。精神交流的变幻是无限的,而词语却是有限的。每一个词语的成功运用,都意味着一次创造,一次对陈词滥调的胜利。

本文中,还有许多类似的词语的活用,例如:如果问妈妈今天下午干什么,妈妈必定会“掴”她一巴掌。“掴”是比较重的打,而且带有一种凌厉的意味。如果换成感情色彩比较淡的“打”,是不是会更恰当呢?显然不。其间的道理就在于,在最亲密的人之间,可以用最不亲密的语词来表现其心照不宣、心领神会的一种情感。又如:自己爱打扮,打了六条辫子,自以为很美。而姨妈下班回家看到的却是“一个小妖精”,“满头万国旗”。再如:自己洗过了地板,还要骑在楼梯的扶手上“陶醉”半天,自我表演的时候,唱得“鬼叫狼嚎”,等等等等。

这种语境和一般择情散文不同,不是抒情时常用的自我美化、诗化,而是自我调侃。从字典意义来说,上述词语很难说是规范的,但这样的字眼恰恰能表现自我贬抑中的自鸣得意,或者说是他人眼中的不伦不类,却恰在自己心目中自我陶醉。而这里的他人,并不是一般不相干的人,而是和自己有特殊感情的人,姨妈和妹妹,一个是爱怜,一个是崇拜,她们眼中、心中复杂、丰富的感情通过这样超越常规的语词运用,得到了独特的表现。这样的用词所引起的幽默感,属于自我调侃一类。

5.《皇帝的新装》中的人物为什么没有个性

关键词语(句):不称职、愚蠢得不可救药

这是一篇童话,但又不是一般的童话,其主要形象已经走出童话,进入了日常语言,即使没有读过《皇帝的新装》的人,也会懂得这个典故的意思:心照不宣的谎言。按何其芳的典型共名说,一个文学形象,成为口头或者书面交往中,某一精神现象的代名,成为家喻户晓的典故,这是文学作品最大的成功的标志。在中国文学经典中,类似的还有“画皮”(《聊斋志异》)、东郭先生(《中山狼传》)、诸葛亮、张飞(《三国演义》)、李逵(《水浒》)、贾宝玉、林黛玉(《红楼梦》)等等。

《皇帝的新装》,是一篇外国人的作品,之所以有这样大的影响,其中一个原因,就是这篇童话有某种寓言的性质。它不仅仅是一个童话故事,而且超越了一般童话想象和道德教化的价值,揭示了人类一种普遍的心理现象:在权势者面前,人们,包括那些位高权重的大人物,对显而易见的谎言都是随声附和的。

因为要揭示的是具有普遍性的、跨越时代历史的社会心理,所以童话故事一般并不强调具体的地点和时代:

许多年前,有一个皇帝,为了要穿得漂亮,不惜把他所有的钱都花掉。

不但时间、地点是不具体的,连皇帝的名字、年龄,也都是含糊的。这样写的好处,是便于突出某种普遍性。这是寓言的特殊功能,它讽喻的不是某一个国家的皇帝,也不限于某一个时代的大臣,而是人类生活中一种普遍的精神现象。

《皇帝的新装》的故事是荒诞的,这自然是作者的虚构。读者和作者有一种默契:这样的情节在现实世界中,是不可能发生的,只有在想象世界才可能发生。但是,这种想象的虚构,却必须是可信的。不但讽喻的内容要可信,而且情节的发展也要可信。

而要让这个荒诞的故事情节发展的每一环都可信,难度是很大的。不仅要让皇帝,而且要让大臣都睁着眼睛说瞎话,没有一个例外,大家心照不宣,这就必须有一个心理根据。在我国古典文言小说中,有过《崂山道士》以视而不见作为故事情节的核心,但那是道术。可以说是接近神话的(超越现实的)想象:修炼不到家,是要碰钉子、闹笑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