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名作细读:微观分析个案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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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崇高的三种趣味:情趣、谐趣和智趣(6)

半是儒家半释家,光头更不著袈裟。中年意趣窗前草,外道生涯洞里蛇。徒羡低头咬大蒜,未妨拍桌拾芝麻。谈孤说鬼寻常事,只欠工夫吃讲茶。

诗也写得相当富于谐趣。特别是在以大白话入诗方面,并不逊色于鲁迅,在文言与白话交织的和谐上可能还比鲁迅更加纯熟自如。“出家”、“在家”、“袍子”、“袈裟”、“听谈鬼”、“学画蛇”、“玩骨董”、“种胡麻”、“吃苦茶”、“光头”、“咬大蒜”、“拾芝麻”等等,俗语和古典雅语浑然一体,可谓炉火纯青。当时左翼青年(包括胡风)对之大加挞伐,责难其“冷血”、“闲适”,而鲁迅却看出其中“诚有讽世之意”。但是今天看来,和鲁迅的《自嘲》相比,在格调上就可能有较多的在闲适中陶醉的趣味,缺乏鲁迅那种“横眉冷对”的刚烈精神。

10.解读臧克家《有的人》

关键词语(句):有的人、活着、死了、当牛马、野草

《有的人》同样是写鲁迅精神的,但和前面鲁迅自己写的《自嘲》有明显的不同。这是一首颂歌,是他人在鲁迅逝世以后写的。作者和萧红不同,萧红写鲁迅的生命在平凡中显出不平凡,而臧克家却集中在“死”上写鲁迅。

诗人的命意是鲁迅虽然死了,但他是不朽的。按这样的逻辑,他就抓住了构思的焦点,也就是把死和生作为对立面来展开。这种展开,只能是在想象中,因为如果不是在想象中,死亡和活着是无法自由转化的。

凡是诗歌大体都是想象的、虚拟的,但是这首诗歌想象的特点,却不是一般的描绘,或者直接的赞美,而是一种哲理性的想象。诗歌的副标题是“纪念鲁迅有感”,诗人不是一般的歌颂鲁迅,而是把鲁迅精神转化为一种哲理,因此在想象中,鲁迅是虚化了的。他说“有的人”,为什么不说“鲁迅先生,虽然死了,他还活着”?这样不是更为直截了当吗?直截了当是直截了当了,可是诗的意味却没有了。一切文学作品都离不开想象,但诗歌的想象和散文的想象不太一样,它不是诉诸特殊的个别对象的,而是以概括的、超越具体特殊的对象为特点的。惠特曼的《啊,船长,我的船长》,明明是写林肯的,但整首诗都没有提到林肯,而是以船长来象征他。这正是诗歌的特点。而惠特曼作为一个新闻记者,在写林肯总统遇刺的文章中,就写了诸多具体的事情和细节:

总统按时来到剧院,同他的妻子一起坐在二楼一个大包厢里看戏。这个大包厢由两个包厢合并而成,挂着国旗,很是隆重。这出戏……剧中的三个人都退了场,戏台上空了片刻。就在这时,刺杀阿伯拉罕·林肯的事件发生了。无论从哪一方面讲,其后果都是严重的……真正的谋害却是悄悄地、简简单单地发生了,跟最平常的事一样……从这嘈杂的声音中响起了闷闷的枪声;当时观众当中没有几个人听见这枪声——但是顿时寂静了片刻——无疑出现了一种隐隐约约的惊恐情請——然后在总统包厢里装饰着并隆重地挂着星条旗的空隙处突然冒出一个人;他爬上栏杆,在栏杆上站了一会,跳到戏台上(高度大概是14英尺或15英尺);他着地不稳,鞋跟绊到了挂满戏台的幕布(是一面美国国旗)里,一只腿跪倒了,定定神,站起来,好像无事一样(其实他扭了踝骨,不过当时没有感觉到)——于是这个叫布斯的凶手,身穿棉布黑衣,没有戴帽子,一头乌亮的头发,眼睛像野兽的眼晴闪烁着光芒和决心;他镇静得出奇,一手举起刀——挨近舞台灯向前走——把他那张具有雕塑美的脸正朝着观众,壁虎似的眼里闪着光,像是绝望又像是疯狂——喊出了“这就是暴君的下场”,那声音坚定沉着——然后他不紧不慢地斜穿过戏台,到了后台不见了。(《林肯总统之死(二)》,选自《惠特曼散文选》,张禹久译,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90—92页)

如果没有这么多的细节,就不叫散文了。而在诗歌中,如果有了这么多的具体细节,也就不能叫做诗歌了。在惠特曼的诗中,林肯被刺被转化为一艘轮船的到达和一个船长的死亡,根本没有时间、地点、场景、凶手等等。如此集中,有什么好处呢?

1.寓意丰富而且深邃。

船长是海洋民族文化传统中引导者的象征,引起的联想,和与大自然搏斗的种种凶险联系在一起。有这样一个集中的焦点,或者叫做核心意象,就能达到凝练的效果。但如果一味停留在这个核心意象上,又可能太单调、太贫乏了。要尽可能使形象丰富起来,但丰富不是无序的,要在丰富中求统一。如果丰富的细节离开了船长这个核心形象,就可能变得杂乱无序。这首诗中相当丰富的细节系列,都是从船长这一核心意象中派生出来的。

2.形象集中,所有的形象都统一在船长身上,由船长引发联想。

第一联想系列是船长的职能(航行胜利的代表):码头、海港、海岸、人群、千万只眼、欢呼、钟声、旗帜、军号;

第二联想系列是船长作为一个人:甲板、抛锚、倒下、鲜血、心、嘴唇苍白、躯体冷却、感觉不到手臂、死亡。

这两个系列的意象之所以显得集中而不芜杂,就是因为它们都是沿着船长的相近联想的渠道自然而然派生出来的。

从形式上来说,这首诗两个意象群相互之间不是游离的,而是有机联系的,自在一种相互补充和相互推动的关系之中,这样就达到了艺术形式要求的丰富而统一。在这种有机结构中,意象的派生和情感、思想的延伸达到了高度的同步。

臧克家的《有的人》,在这两方面和惠特曼的《啊,船长,我的船长》是一致的:

1.它也是通过想象,把情感高度集中在一个焦点上。不过这个焦点,不像惠特曼那样集中在一个人物、一个场景上,而是集中在一句话上——“有的人”。而且每一节都重复两次,读者是不是感到重复甚至啰唆呢?这可以成为一个讨论的问题。应该说,读者根本就没有感到啰唆,因为同样是“有的人”,前一个和后一个,内涵是对立的,其特点可以概括为“同语对立”。作者把鲁迅那么丰富的精神集中在了一个焦点上,也就是和人民的关系上。而人民是一个政治概念,是和敌人相对的。

2.臧克家的这个同语对立很有特点,似乎是矛盾的悖论。这对矛盾,是关于死和生的,在字面上的矛盾是显而易见的,但是并不妨碍二者的自由转化:

有的人活着;

他已经死了;

有的人死了;

他还活着。

这是自相矛盾的,在逻辑上是不通的。但是如果要把它改成合乎逻辑的话语,例如,“有的人活着,但因为他与人民为敌,所以他实际上已经死了;有的人虽然死了,可是他为人民的幸福而献身,所以他仍然活在人民心里。”这样还像诗吗?一点诗意都没有了。情感和理智是有区别的,具体到这首诗来说,是逻辑的不同。从理性来说是自相矛盾的,但在表达情感方面却是十分强烈的:只要是为人民的幸福而奋斗的,就是不朽的。

这个核心,这个焦点,是很生动的,但是如果光停留在这一点上,也可能很单调而且可能流于抽象。接着诗人还要完成两项任务,首先是把这个思绪在形象的可感性上延伸下去,让它有血有肉,形象更加丰满;其次是让这个形象更加明确地和鲁迅结合起来,因为关于死和活,只是一般的哲理,而副标题是“纪念鲁迅有感”。

有的人;

骑在人民头上:“啊,我多伟大!”

有的人;

俯下身子给人民当牛马。

有的人;

把名字刻入石头想“不朽”;

有的人;

情愿作野草,等着地下的火烧。

有两处,让读者感到是歌颂鲁迅精神的。“俯下身子给人民当牛马”,令人想到鲁迅《自嘲》中的“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情愿作野草,等着地下的火烧”则明显与鲁迅在《野草·题辞》中所说对应:

我自爱我的野草,但我憎恶这以野草作装饰的地面。

地火在地下运行,奔突;熔岩一旦喷出,将烧尽一切野草,以及乔木,于是并且无可朽腐。

全诗构思非常严密,原因在于其中存在着双重对比,每一节的前两句和后两句,大都是均衡的对比(有分号为标志);而前半部分与后半部分,又是一种逻辑的对比:

骑在人民头上的,

人民把他摔垮;

给人民作牛马的,

人民永远记住他!

把名字刻入石头的,名字比尸首烂得更早;只要春风吹到的地方,到处是青青的野草。

这里不但阐释了死了的人为什么还活着,而且提供了感性的形象(石头、野草)。细心的读者可能会发现,后面这一节的最后两行,并没有像前面那样,遵循对称的章法。“只要春风吹到的地方,到处是青青的野草”虽然不对称,但读起来,更觉顺畅。这是因为,统一固然能给人匀称的美感,但一味统一,又可能造成单调、呆板之感。在这里,臧克家有意打破读者的预期,以统一中变化的出奇制胜给读者以意外的惊喜。

最后一节:

他活着别人就不能活的人,他的下场可以看到;他活着为了多数人更好地活着的人,群众把他抬举得很高,很高。

这里的最后一个对比,不但形象比较顺畅,而且思想也比较鲜明。这首诗的思想倾向有着鲜明的时代烙印。当时新中国成立才一个月,诗人宣传的是当时的主流意识形态。首先是政治立场的选择,和“人民”站在一起,还是和“敌人”站在一起?其次是选择了人民立场的个人,应该是卑谦的,只有卑谦的人,无条件献身事业的人,才可能是伟大的;反过来说,如果一味追求个人的杰出或者伟大,则可能变成反动的敌人。这种思想是不是有点绝对和武断?与现今时代我们对人的理解是不是完全一致?可以讨论。是不是应该一概抹杀个人的追求?有个人的追求是不是一定就会走向反动?这也是可以讨论的。

还有一点可以推敲,就是这首诗有两处语言是不是显得不够精炼?例如上面这一节中的“他活着别人就不能活的人”和“他活着为了多数人更好地活着的人”,都可以认为缺乏提炼。至于在当中还有一节:

有的人;

他活着别人就不能活;

有的人;

他活着为了多数人更好地活。

同样的意思重复了两次,而且并不流畅,这是应该避免的。臧克家早期是以讲究文字提炼著称的,但是在这首著名的诗中,却不太注意话语,可能是受当时风气的影响,为了把思想说得更鲜明一些,不惜牺牲艺术。

11.“愚公”还是“智公”“智叟”还是“愚叟”——解读《愚公移山》

关键词语(句):愚公、智叟

阅读本文要注意四点:

第一,这是一篇寓言,是虚构的,不是历史的,也不是有关地貌变动的描述,其中有关山脉位置的变迁,都是想象。

第二,虽然是虚构、想象,但并不是随意的,是有一定的分寸的。故事的可信性可以用太行山、王屋山的现今位置印证,正如“夸父逐日”中的“邓林”,要以河南、湖北、安徽三省交界处大别山中的“邓林”来印证一样。愚公移山的故事不过是对这两座山为什么在这个位置上的一种解释,作者没有把这两座山搬到任何别的地方去的自由。

第三,无限的人力胜过有限的山,这是一种情感、意志,但在实践中是不可能的,这个漏洞,作者在文章的最后用了一个幻想的“操蛇之神”把它堵住了。

在与智叟辩论时,从理论上说,愚公有相当有力的论据,就是他的劳动力(“子子孙孙”)是“无穷匮”的,而两座山的体积,却是有限的(“山不加增”),以无限胜有限,只是个时间问题。河曲智叟似乎是理屈词穷,弄到“亡以应”的程度。

第四,这只是在口头辩论上一时的急智,与其说是愚公理论的胜利,不如说是智叟一时的语塞。因而作者并没有把愚公这套理论付诸实践一以愚公的儿孙辈移山的实践来证明其正确。相反,故事到了最后,作者并没有安排愚公把山移走,这说明作者意识到愚公的移山壮志在实践上是行不通的。他的胜利,不在实践,而在精神。作者让操蛇之神害怕了(“惧其不已”),报告了天帝,天帝被愚公的“诚(心)”感动了(“帝感其诚”),命令两个大力士把山搬走了。

这说明,故事的主旨并不在于移山的实践,而在于移山这样的顽强意志。

故事留下了一个疑问,既然是神话,超越现实的想象,为什么不让愚公用实践来证明自己呢?这就让我们感觉到,即使是幻想,也不能太自由,还是要受现实的一系列限制。首先,河曲智叟提出的问题,和愚公妻子提出的是一样的。妻子的话是:

以君之力,曾不能损魁父之丘,如太行、王屋何?

河曲智叟的话是:

以残年余力,曾不能毀山之一毛,其如土石何?

人力之渺小和大自然的宏大不成比例,并不是没有道理。但愚公并没有切实回答这个严峻的问题。对于智叟提出的把山往哪儿放的问题,他也没有认真思考,就听从了乱纷纷的、七嘴八舌的议论(“杂曰”),说是把它丢到渤海里去,就匆匆忙忙地动工了。这是不是有可行性呢?是不是可持续发展呢?愚公没有考虑。其次,只凭手工业式的工具(“担”、“箕畚”)能够把山移走吗?这个问题,甚至没有人提出。再次,自愿参加的人数是有限的,只有自己的子孙和极少数志愿者(邻居的孩子)。这就说明劳动力并不如愚公和智叟辩论时所说那样“无穷匮也”,而是有限的。而且,这样的组织形式,子子孙孙看不到有任何经济效益,能够长期坚持吗?

正是因为这样,作者最后,也显示了对愚公的保留,不是让愚公,而是让神力把山移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