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金刚经、心经“是”注——佛教哲学的本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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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纯形式分第三十一

“须菩提,若人言,佛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①。须菩提,于意云何,是人解我所说义不?”

“不也,世尊,是人不解如来所说义。”

“何以故?”②

“世尊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即非我见③、人见、众生见、寿者见,是名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④“须菩提,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于一切法⑤,应如是知,如是见,如是信解⑥:不生法相⑦。须菩提,所言法相者,如来说即非法相⑧,是名法相。⑨”

①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指不同的直观。

②何以故:追问了这个人为什么不能真正理解佛陀所说的。

③即非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即非之后、我见等之前可能有一个定冠词指代“感性”的。感性的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属于上述的经验直观。

④世尊说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即非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是名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这一三段论区分了本质直观和经验直观。世尊所说的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是一种纯粹可能性的本质直观,是心观,而非肉眼之观。也即是说,我、人、众生、寿者等所见到的“是”只是一个赤裸裸的“这”,而不是我、人、众生、寿者等见到的怎么样就怎么样,它不可能一人一个样。通过这一三段论,否定了“是”的见是一种感性存在,使所“见”成为超感性的存在。我们的“见”只是直接对一个纯粹可能性世界直观。

⑤一切法:推测此处一切法的原文应相当于thedharma,它既可以译为一切法,也可以译为特定的法。而特定的法应指“是”。

⑥信解:梵文abhimukti的意译,指对真如心无疑虑,明见其理。

⑦法相:当某物被预先给予了人们,使人们能够在感知中关注它时,就是法相。“是”的法相就是把“是”当成一个什么呈现在人们的面前。

不生法相:也即不应该认为“是”是什么,因为“是”不能是什么。

⑧即非法相:即非之后、法相之前可能存在一个定冠词指代“感性”的,感性的法相是一具体存在。

⑨所言法相,如来说非法相,是名法相:论述了“是”只是一个纯形式,一个“这”,它没有什么,也不能有什么。

【译文】

“须菩提,如果有人说:我、人、众生、寿者等对‘是’有不同的直观,须菩提,你是什么看法,此人理解我所说的意义否?”

“世尊,此人不理解您所说的意义。”

“为什么这是不能理解佛陀所说的意义的一个人?”

“世尊所说的我、人、众生、寿者等不同直观,不是说能对‘是’有不同的直观,‘是’就是‘是’,它没有‘什么’,它是纯形式。”

“须菩提,爱智者,对于‘是’,就应该像上述那样去认识、去判断、去理解,不应该认为‘是’有什么。须菩提,平时我们论述‘是’是什么,但‘是’不是什么,‘是’没有什么。”

【评析】

第五品揭示了如来是一个现象学残余,本品进一步指出现象学残余即是纯形式,它只能用人们的灵魂之眼“看”,而不是用人们的感觉之眼来观看它。如果人们对于如来有所见,如来就成为我所发现、所经验、所报道的个体经验,即我见、人见、众生见、寿者见等。由此,如来便被客观化成为一个“什么”。而如来只能是纯粹直观,它是由心灵“看到”的一个真实世界,是真理处于无蔽状态、澄明之境,而不是真的能见到什么。慧能将佛教哲学的追问方式概括为“无念为宗,无相为体,无住为本”,“无念”指要远离一切思维活动,排除世间的各种概念、判断、推理,也即是括去一切什么;“无相”指出了括去一切什么之后的现象学残余,没有形相,它是纯形式;“无住”指出了现象学残余没有什么显现。或说,它的显现是括去之后的现象学意义上的显现。而《金刚经》中,佛教哲学一直强调不能着相,这一说法就像耶和华一直告诫摩西,不要弄出个有形的偶像来崇拜一样。部派佛教正是弄出了个佛像来崇拜,才使佛陀成为了神。

西方哲学中,柏拉图划分了两个世界。可见的世界包括整个自然,它是一个流变恍惚的表象世界。而在表象世界之后还存在着一个理念世界,这个世界在起源性和真实性上都高于现实表象世界,而且只有通过思想的眼睛才能看到的世界。表象世界仅仅是理念世界的不完善摹本,它示例了理念世界。柏拉图还认为理念世界是外部世界中的普遍性和统一性的方面,是可理解的形式世界;而表象世界是其中的个别性和多样性的方面,是非真实的世界。佛教哲学也把我们的世界分为两大领域,并且,同样追求永恒的世界。“见”的世界是一个具有永恒真实性、可知的世界,它超越了事实性的经验世界。而下品“梦幻泡影”的世界是一个不真实的意见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