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客体,人所实践的对象。以“所以参”(人)和“所参”(天)来说明天人关系,这样,天人关系就成了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并突出了主体的能动性。在荀子看来,人不仅要顺应自然,重要的还在于改造自然,参与客体的变化,以为人类造福。
在此基础上,荀子提出了“制天命而用之”的“戡天”思想。荀子说:
大天而思之,孰与物畜而制之?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
望时而待之,孰与应时而使之?因物而多之,孰与骋能而化之?思物而物之,孰与理物而勿失之也?愿于物之所以生,孰与有物之所以成?故错人而思天,则失万物之情。(《荀子·天论》)
荀子认为,思慕天、赞美天、等待天的恩赐,这些都是无济于事的,只有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认识、控制、利用自然,才能使天按照人的目的为人类造福。这是积极有为的人生态度的反映。
荀子上述思想的哲学意义在于:
第一,对先秦天人关系做了一次光辉总结。荀子一面承认规律的客观性,同时又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主张顺天而有为,这不仅否定了儒家孔孟的天命论,也批判了道家(特别是庄子)的消极无为论,同时又吸收了孔、墨、孟的积极有为和道家“法自然”的思想,把二者统一起来,主张应该尊重规律,又要积极与自然相抗争,达到对天与人关系对立统一的辩证理解。
第二,荀子以“所参”和“所以参”说明天人关系,从而使天人关系进入了一个新的层次,即主体与客体相统一的层次。人作为有意识有目的的认识和改造世界的主体,不仅可通晓自然变化的规律,而且可以参与自然界的变化,从而达到对客观规律性和人的主观能动性的辩证统一的理解。
第三,荀子“制天命而用之”的命题,一定程度上达到了西方近代“戡天”思想的高度。在这里,人不仅是自然的产物,更重要的,人也是自然的对手。在儒家“天人合一”、老庄回归自然的“人与天一”思想有深刻影响的战国末年,能提出这样的思想是难能可贵的。
但是,也必须看到,荀子的“天”受到了中国古代农业文化特征的影响,其内容多指天时、气候等与农业生产有关的自然现象及其规律;加之荀子受“唯圣人为不求知天”(《荀子·天论》)的思想束缚,忽视对自然规律的深刻了解,也不注意发现新的规律。因而在总体上,他所理解的规律还比较直观和笼统,人对自然的控制、利用范围也十分有限,更与当今工业社会所理解的自然有很多差异。他承认人是属于世界的,人可以“制天命而用之”,但是由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及人认识和改造自然能力的限制,人还不能更自由地通过自己的活动使世界属于人。所以荀子尚未能达到改造自然这一高度。
《易传》较荀子来说,则更注重对以天地人为轴心的宇宙系统规律的探寻。
他强调要“探赜索隐”、“极深而研几”(《周易·系辞上》),由此“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周易·系辞下》),达到“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周易·文言》),即根据规律去引导和开发自然,调整和适应自然。这样人在自然面前才能获得主动。从一定意义上说,《易传》较荀子在天人关系上又有所突破。表现在:其一,《易传》指出有一个贯穿自然、社会、人生的普遍的规律,这就是易理。这个易理“与天地准,故能弥纶天地之道”。它蕴涵在八卦、六十四卦的象数结构之中,它“与天地相似,故不违;知周乎万物,而道济天下,故不过;旁行而不流,乐天知命,故不忧。”(《周易·系辞上》)掌握了这个易理,“天下之能事毕矣”(《周易·系辞上》)。其二,《易传》承认传统儒家的天命论,认为这个天命是不可改易的,但是人们可以通过占筮等术数来预知它,这就把孔子儒学“知天命”的过程具体化、程序化和术数化。其三,虽然承认天命,但仍相信人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认识和掌握天命,可以“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周易·文言》)同时强调君子应该有一种“自强不息”的精神。说明《易传》作者既看到规律的客观性,同时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与荀子的思想有相通之处。
天人关系上的儒、道价值观
主体的能动性问题与人的价值问题密切联系着。价值问题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关系。
“价值”本是西方近代热衷讨论的一个问题,中国古人没有明确使用“价值”
一词。不过,与此相近的词是有的,如“贵”。孔子“贵仁”,墨子“贵义”、“贵兼”,老子“贵柔”、“贵自然”,杨朱“贵己”,等等,说明中国古代哲人也讨论了人的价值问题。不过,中国人讨论这个问题不是孤立进行的,而是在天人关系中来讨论的。
在传统的天命神学统治下,只有天神才有价值,人的地位是从属于天神的,人真正的价值还谈不到。在春秋末兴起的无神论思潮中,神人关系逐渐转向天人关系,人的价值也开始被发现并日益受到重视。春秋、战国时期,学派林立,百家争鸣,价值取向也很不一致,形成了价值的多元取向。就价值目标而言,儒家重视人的道德价值,墨家则注重人的功利价值,法家以权力和功利为其价值目标,道家则追求自然的价值观。从倾向上说,儒、墨、法诸家比较强调人的群体价值,而道家则倾向于人的个体价值。本节着重对有代表性的儒、道两家的价值观加以比较分析。
一、儒家的道德价值与群体价值
在中国哲学史上,儒家首先发现和强调人的类价值,即人有区别并高于动物和其他物类的价值。孔子说“天地之性人为贵”(《孝经》引),认为人在天地之间是最有价值的。《论语·为政》记载:“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马厩失火,孔子首先问“伤人乎?”
而“不问马”(《论语·乡党》)。显然孔子把人的价值看得高于其他物类,并认为人区别于动物的地方主要在于人有“敬”即礼义。《中庸》记孔子的话说“仁者人也”,确定了其人本哲学的核心,故有人说孔子发现了“人”,这是有道理的。
孟子也常常把人与禽兽相对立,认为人区别于动物的根本在于人有理义:“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孟子·离娄下》)他反对告子参见赵馥洁:《中国传统哲学价值论》,陕西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211页。
“食色,性也”(《孟子·告子上》)的说法,认为如果以“食色”等自然属性为人之性,那么人与动物就没有区别了。人处于天地之间,受天之命,具有优越于任何东西的特有价值。所谓“人为万物之灵”,即“人贵于物”,这是儒家的基本价值观。此后,荀子对此论述得更为明确。他认为,人之所以为人,并非仅仅“二足而无毛”,而在于人“有辩”即有理性(参见《荀子·非相》)。荀子断定,宇宙万物中人最为贵:“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荀子·王制》)这就在宇宙万物的比较中确立了人的最高价值。《易传》则进一步在宇宙的整体系统中把人与天、地并立而称为“三才”,人处于顶天立地的中心地位。先秦儒家对人的类本质的发现,是人的一次觉醒,即把人与自然物区别开来,看到了人类特有的价值,这成为儒家价值观的基点。
但是,儒家所讲的人的理性,主要是指人的道德理性而非认知理性,所以,儒家的价值观基本上是一种道德价值观。
孔子的“仁”学最为集中地体现了道德价值观的特征。孔子关于“仁”的界定有多种,但是“爱人”和“克己复礼为仁”则是最基本的含义。首先,孔子的“仁”是指“爱人”。他的弟子樊迟问仁,“子曰:爱人”(《论语·颜渊》);颜渊问仁,孔子说:“克己复礼为仁。”(同上)“爱人”是仁的最原始、最本质的含义,它源于氏族社会的原始人道精神,体现了人与人之间最真挚的情感原则。《说文》:
“仁,亲也,从人从二。”可见“仁”主要指人与人之间的亲爱关系。仁的核心精神是“爱人”。但是,孔子的“爱人”有不同的层次:其一是“爱亲”、“事亲”,其集中的体现是“孝悌”。孔子说:“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论语·学而》)“孝弟也者,其为人之本与!”(同上)把建立在宗法道德基础上的“孝弟”作为实现人的价值的根本点。郭店楚简《语丛三》记载了孔子后学对“爱亲”的重视,认为“爱亲则其方爱人”。此外,《唐虞之道》的“爱亲故孝”、孟子所谓“亲亲”、《中庸》所谓“仁者人也,亲亲为大”等等,都是对孔子“仁”这一核心精神的准确把握和进一步阐发。其二是“爱人”,即爱他人。“爱人”作为一种心理情感,是孔子对人的一种生命关怀,它集中体现在孔子关于“忠恕”的思想中。曾子说过:“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对于“忠恕”的涵义,朱熹解释为“尽己之谓忠,推己之谓恕”
(《四书章句集注·论语·里仁》),“尽己”即尽己之性,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动性;“推己”强调推己及人,将心比心,也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卫灵公》),“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体现了对他人的一种关怀,认为一个人只有尊重别人,才能获得和体现自己应有的价值;一个人要能使自己在社会上站得住,首先也要让别人站得住。再次是“爱众”。孔子说“泛爱众,而亲仁”,朱熹注释为:“亲,近也。”(《四书章句集注·论语·学而》)
即“爱众”的人是近于仁的。这里,孔子显然已注意到“爱”应该扩大到普通的民众。爱众就要“博施于民而能济众”。“事亲”—“爱人”—“爱众”,是由内而外渐次扩大的,但内在的精神都体现着“爱”,即对他人的尊重,对人生命的关怀。
其次,“克己复礼为仁”。孔子认为只有通过“克己”来“复礼”的人才是仁者。朱熹对此语的注释为:“克,胜也。己,谓身之私欲也。”(《四书章句集注·论语·颜渊》)孔子强调修身之于社会担当的重要性,主张“为仁由己”,即修身是一种自觉的行为,人只要通过内在的修养工夫,使“克、伐、怨、欲不行”,就“可以为仁矣”。(《论语·宪问》)显然,仁是人的内在道德精神,其精神方向就是内省修养。如果人们都能“克己”修身,就能使“天下归仁”,整个社会就会趋于和谐和有序化。
再次,仁又是可以概括所有道德的概念。“能行五者于天下,为仁矣。”五者即“恭、宽、信、敏、惠”(《论语·阳货》)。又说“刚毅、木讷,近仁”(《论语·子路》)。甚至好学这种品性也是近于仁的美德,孔子的弟子子夏就说过:“博学而笃志,切问而近思,仁在其中矣。”(《论语·子张》)孔子认为人要实现自身的价值,就要努力培养这些美德。这样,人的价值在很大程度上被制约于道德规范中,道德性成为人的价值的最高标准。
此外,“仁”也是孔子的最高价值目标。孔子认为做到仁是不容易的,他很少轻许谁为“仁者”,甚至认为自己也没有达到:“若圣与仁,则吾岂敢!”(《论语·述而》)他认为自己最得意的门生颜回,也只能做到“其心三月不违仁,其余则日月至焉而已矣。”(《论语·雍也》)孔子又以“仁”释“礼”,认为只有不断克服自己的欲念,使人的行为符合“礼”,才算做到了仁,他说:“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论语·颜渊》)这就把社会的外在规范从属于人的内省修养,“克己”而“立于礼”,才能实现人的价值。这样,一方面把“礼”建立在人们道德自觉的基础上,另一方面,也认为人的价值要受社会等级秩序和道德规范等各种关系的制约,所以,就倾向上说,孔子的仁学价值观本质上是追求群体价值。他强调人的社会责任感,强调人必要时要为道德理想而献身:“朝闻道,夕死可矣”(《论语·里仁》),“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人,有杀身以成仁”(《论语·卫灵公》)。这种对道义的担当意识,就体现了一种群体的价值观。
不过,对人的个体价值,孔子也没有否认。孔子强调人要“立志”,他说:“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论语·子罕》)一个人不能丧失独立的人格,应该充分认识自己的价值,并努力实现它:“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
(《论语·述而》)“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论语·颜渊》)他十分称赞颜回“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而“不改其乐”(《论语·雍也》)的安贫乐道、立志奋斗的精神。说明孔子的仁学价值体系中仍有重视个体人格价值的因素。但是,这种个体人格价值最终被消解在群体价值的追求之中,它要求个体片面地履行道德义务,从而实际上牺牲了个体的价值。这正是儒家非常重视人而又最终抹杀了人的价值的内在根由之一。
孔子仁学的群体价值取向在战国中后期被孟子和荀子继承并发展了。
孟子认为人应该在伦理关系中实现自身的价值。孟子说:“仁也者,人也。”
(《孟子·尽心下》)又说:“亲亲,仁也;敬长,义也。”(《孟子·尽心上》)人的价值就是通过“亲亲”、“敬长”的伦理实践表现出来的,能以“仁”的原则来处理人与人的相互关系,才会真正具有人的价值。所以孟子强调应该把仁义道德推及全社会:“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于掌上。”(《孟子·梁惠王上》)一个人只有把个人的幸福苦乐与整个社会联系在一起时,才真正有幸福,也才真正有价值。由此孟子主张统治者应“乐以天下,忧以天下”
(《孟子·梁惠王下》)。孔孟以道德为本位的群体价值取向,后来成为中国古代哲学价值观的基本模式。中国历史上许多“志士仁人”,都把它作为终生追求的价值目标和要实现的崇高理想来加以推崇。
孟子在重群体的前提下,也尊重人的个体价值,强调个体人格的培养。孟子认为人的价值是天赋的,“人人有贵于己者”(《孟子·告子上》),即人人都有可尊贵的东西,这就是人格的价值,问题在于人能否保持它。孟子说:“有天爵者,有人爵者。仁义忠信,乐善不倦,此天爵也。公卿大夫,此人爵也。”(《孟子·告子上》)认为人若能保持天赋予人的仁义忠信等道德理性才会有价值,如果“弃其天爵”,使天赋的道德理性丧失了,人也就失去了做人的资格。所以孟子十分注意个体人格的培养,强调“善养吾浩然之气”(《孟子·公孙丑上》),提倡“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孟子·滕文公下》)的“大丈夫”气节。
从总体上说,追求群体价值是孟子价值观的主要倾向,个体价值总是要服从于群体目的,孔子讲“杀身以成仁”,孟子讲“舍生取义”,这就使个体人格的完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受到极大限制。
相对地说,荀子十分强调从社会群体关系的角度理解人的价值。他设问:
“(人)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何也?”(《荀子·王制》)他指出,人所以比牛马等动物更有价值而“最为天下贵”,原因在于“人能群,彼不能群”(同上)。“群”即人能组成社会群体,人比动物“贵”的地方在于人的群体价值。“人何以能群?”荀子认为主要是“分”。“分”的含义可以从下面一句话加以了解,他说:“人生而无群,群而无分则争,争则乱,乱则离,离则弱。弱则不能胜物。”
(《荀子·王制》)“分”,就是由社会经济关系所决定的等级制度和社会规范。
有了“分”,才能使人类组成社会,才有力量,并显示出自己的价值。孟、荀虽然都强调人的群体价值,但二者在侧重点上也是有区别的。如果说孟子注重保持先天所赋予的道德价值,认为具有“内圣”品格的人最有价值;而荀子则认为个人在社会礼法关系中发挥巨大作用的“外王”品格才最有价值。这种理想人格上的分裂在中国思想史上留下了深深的印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