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以这种现代化文类分际的正典,不论周作人还是郁达夫都用一种理性的语汇描述散文,界定其语言和文学特征,力图说明它优于其他文类。这些说明以文类系统的合法性为基础,并最终证实这一系统是一个科学、有机的整体。在刻画散文代表性的功能时,周作人使用了三个术语:叙述、说理和表达感情。郁达夫的描述使用了四个术语,显得更为精致,每一个术语都有英文相匹配:“description”、“narration”、“exposition”和“persuasion”或“argumentation”。这个略显不同的解释被人们所接受,因为他同时还表示出对其他术语如说理、抒情、描写和叙述等的支援。
值得注意的是周作人导言中“美文”这一概念,因为这与他对散文的历史思索有关,虽然还连带一些别的东西。周按照编年顺序来引用自己的文章,可以说明他对于散文新形式的探索乐而不疲,同时也着意建立他自己的散文文类理论。正如他所说,他一向信守他在1910年代后期提出的最初的理想,即散文应如“美文”一样完美。周作人:《中国新文学大系·散文一集·导言》(上海:良友图书公司,1935),页1—14。这种历史的追溯似乎不仅意在史鉴中回顾他的洞见,事实上还旨在新文化环境里重塑其“美文”的政治学。
然而,周作人如果更深地挖掘他的记忆的话,那么他的1935年的导言或能更多地言及他探索理想散文的艰辛。早在1908年,他写了一篇长文,其重要性在它的标题上即可体现出来——《论文章之意义及其使命,因及中国近世论文之得失》。周作人:《论文章之意义及其使命,因及中国近世论文之得失》,见王运熙、邬国平、黄霖编:《中国文论选·近代卷》(南京:江苏文艺出版社,1996),页689—725。该文出现了他的“美文”的最初观念,但此文在1935年被周本人遗忘,这一事实颇能说明问题,因为1908年他真正争论的是“文章”概念而非“美文”。换言之,发掘被周作人本人压抑的文学记忆,却合乎我本文的目的,即揭示有关现代文类的意识形态的历史形成,同时回到与我的论题相符的“曙光记忆”领域。文章说明他热切地在“文章”、“文学”和“小说”几个概念之间寻觅一个普世合法的文学观念,或在某种意义上该文是当时文学命名之战的缩影。当时知识分子认为文学话语是重铸民族精神的最富活力的媒介之一,周作人同意这个观点,他以拉丁语的“文学”(literature)一词来定义“文章”,并试图通过围绕此观念来建构文学体系。“文章”的观念出之以典雅的风格,词藻富丽,声情并茂(无怪乎此文是用文言写成)。为了给他的“文章”观念加冕而成为权威的新古典主义,周作人一方面借助西方文学理论注释“文章”一词,另一方面好斗地论证其他诸如“文学”或“小说”等流行概念的局限性。反讽的是,周作人批评梁启超小说观念的功利倾向,然而又极其拥护这个概念,以至认为只要小说能以诚挚的反映现实而达到感动人心的效果,也能与“文章”等量齐观。在周作人批评梁启超和林纾的背后,他的知识分子背景不容忽视。周作人和他的哥哥周树人(鲁迅)留学日本时师从章太炎,并深受其影响。周作人的新古典主义文学观建立在一种确信之上,即认为以更深广的中国文化为根基而吸收西学,可以阻碍民粹主义和大众政治学带来的危险。在这篇文章里,“散文”与“美文”各出现一次,只是一笔带过;前者意味着琐碎且缺乏美学质地,后者仅仅是作为一个概念而被提及。
很明显,在1935年,他在近二十年前所表达的思想和风格已经过时。在为民族文学命名之役上他已失利。而且大浪淘尽,概念的论争导致文学等级的建立:“文学”意味着一般意义上的文学,而小说和散文是其主要的文类。周作人在遗忘自己过去是个新古典主义者的同时,他的记忆受到五四文类区分的正典化过程的删除。然而,周作人将“美文”认同晚明小品文,隐含着他对五四文学系统的抵抗,不妨看作他早期新古典主义观点的微弱回响。最终他必须保持现代散文大师的身份,尽管内心充满苦恼和怀旧。
三、寻找新的形式和主题
自1899至1902年间,梁启超发起的“诗界革命”、“文界革命”和“小说界革命”在中国文坛上叱咤风云,意味着中国文学进入现代时刻,新的文类划分也若隐若显。其中最有影响和争议的是小说界革命,因为传统上它是被轻视的,然而它的兴起与世纪初方兴未艾的群众政治(masspolitics)直接有关。在著名的《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一文中,梁启超宣称“小说为文学之最上乘”,并且“新小说”应当体现“新民”之魂。梁启超:《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新小说》,第1号(1902年11月)。Trans.,GekNaiCheng,inKirkDenton,ed.,ModernChineseLiteraryThought(Stanford:StanfordUniversityPress),1994,pp,7481。由是诗歌的至尊地位在传统的文类等级中被颠覆,这种精英向民粹的臣服,与其出自梁氏一己的心血来潮,不如说隐喻了传统价值体系的整体转型。
诚如胡志德(TedHuters)先生富于灼见地指出,晚清时期古文理论经历变化,而导致了“文”这一概念的地位上升,和现代的“文学”(literature)观念十分接近。TheodoreHuters,“FromWritingtoLiterature:TheDevelopmentofLateQingTheoriesofProse.”HarvardJournalofAsiaticStudies47(1987),pp.5190.然而至20世纪初,小说界革命激烈地改变了文类的发展方向。小说之于普及教育的优越性被如此热切地广为期待,它被提升至本体论的高度,和“文”同样重要。虽然文界革命发挥了梁启超自己发明的“新文体”的力量,但它无法与小说界革命相媲美。当“新文体”受到自身表达模式的限制时,文学地形更随着小说运动一起波动。简言之,此时决定现代散文形成的动力是“小说”而非“文”的理论和写作。事实上,文学传统被新小说的观念所更新。和梁启超的期望相反,“新小说”依然和传统纠缠不清;传统被新规则所选择和组合,为“新小说”提供了采用西方文学技巧的可能性。也许梁启超和他的追随者制造了某种含糊性,正如“小说”一词既来自日语对“fiction”或“novel”的翻译,同时还羼杂着传统戏曲和弹词等通俗文类。具有反讽意味的是,它不仅“曲折透达,淋漓尽致”,具有描写人间众生相的能力,同时为选择传统文类开放可能性。参《中国惟一之文学报新小说》,《新民丛报》,第14号(1902)。当1902年《新小说》杂志创刊时,梁启超和他的同事以小说在西方大受推崇而声称它最具表述广阔的生活世界和引汲最丰富的文学资源的能力。它的文类包括流行歌谣、戏曲和弹词。
在“新小说”内部,拯救中国的崇高使命和它传统的表达世俗欲望的“小说”存在着张力。如果说“小说界革命”以“政治小说”开路,确实波澜壮阔,证明其激发国民之功效,那么直到1910年代中期为止,钟摆才返回原生意义的“小说”(smalltalk)。此时都市期刊新浪潮兴起,以迎合私人空间和个人消闲为宗旨。民国初期是一个充满失望和沮丧的时代,公共空间和私人空间在重塑,而在爱情、婚姻、家庭等社会道德方面,传统和现代之间充满了纷争。对言情小说的新兴趣伴随着对来自西方的自传、情书、日记和忏悔自白等第一人称叙述的渴求。流行杂志和报纸上充斥着哀情小说毫不奇怪,在这种氛围中,徐枕亚(1889—1937)的《玉梨魂》成为1913年的畅销书。小说以怪异的组合——交织著作者青年时代的回忆和骈文风格的哀情小说——却吸引了趣味优雅的读者。另一位作家吴双热(1884—1934)也以哀情小说著称,他将“小说”重新定义为“反乎大言者”,在新的社会需求敦促下,格外强调小说的私人性。吴双热:《此之谓小说》(1915),袁进编:《鸳鸯蝴蝶派散文大系·艺海探幽》,页23—24。
早在1910年代中期,周瘦鹃就多方实验第一人称叙述。在传统价值消解之后,文学成为压抑心理的发泄渠道,同时发挥重构情感结构的功能,为重建民族精神铺平道路。因此,知识分子在焦虑中寻找新的文类。正当此时,周瘦鹃在《礼拜六》的文学舞台上崭露头角。这个通俗周刊大致诉诸文学的消闲原则,事实上寓教于乐,意在切入并调节日常生活的欲望和消费者心理。都市印刷文化的突发性繁荣意味着对早先致力于爱国与民族精神的小说界革命的反拨;在逻辑上这也顺理成章,民国的诞生使政治重心转向内部建设,它更多地集中表现私人领域与个人,更清晰地展现了“小说”的特点。在这个意义上,周的积极使用第一人称叙述对他来说是一种必然,借以表述某种作为期刊文化的有机部分的象征都市自主空间里的个人。
《九华帐里》发表于1917年包天笑编辑的《小说画报》上,包从一开始就宣布这一小说月刊旨在促进白话小说。1950年代晚期出版的中国文学史中,周的《九华帐里》作为典型的鸳蝴作品而遭到批判,说成是“内容空虚贫乏,充斥了无聊的词句”北京大学中文系编:《中国文学史》(北京:人民出版社,1959)。参王智毅编:《周瘦鹃研究资料》(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3),页321—322。。然而,这种充满偏见的批评忽略了下列事实:该小说是初创阶段的白话小说,它发表在一家小说杂志上,它五四运动之前就已经提倡白话。
《九华帐里》固然属“小说”类别,但在1910年代“小说”的概念处于新旧之间的模糊交界,并且周瘦鹃几乎没有现代“散文”的观念。而且他的小说混杂着诗歌、文章和戏剧的要素,这表明,他对小说的理解是承旧启新的。有趣的是,一些批评家认为“散文”是从“小说”滋生的。1914年,程之的《小说丛话》说如今只有小说才能尽到文学的职能;它是如此重要且迷人,以至于它在艺术地表达人类情感和美学思想时,可以履行文学的任务。根据他的说法,因为所有的文学表达追求视觉和声觉上的感受,而小说同时包含了“散文”和“韵文”文本。前者可能是口语文学语言;后者包括传奇戏剧和有韵律的弹词。程之:《小说丛话》,《中华小说界》,第1期(1914),页3—8。如程之在图表中复杂地显示的,“散文”被夹在当中:一方面它从“小说”的主干中生长出来,另一方面它又分枝般地涵盖“文言”和“白话”。我们难以确定这一“散文”概念在多大程度上和五四文类系统相吻合,然而,它的内涵在1920年代之后在鸳蝴派文学中依然有效。
这种文类的混沌情况启迪了新的可能性,《九华帐里》作为一篇自我表述,表现了周瘦鹃醉心于主体性写作,将日记、情书、忏悔录和小说自传的要素混合在一起。在这里,我将仅仅简述周瘦鹃对自传和情书这两类第一人称叙述的贡献。周所采用的这些形式,不论它在当时属于小说或以今天的标准属于散文,其抒情和感性的特殊魅力对他都具有特殊的吸引力。一类指自传的次文类——悼亡性质的回忆录——明清情色传统中一个多姿多彩的分枝,由冒襄的《影梅庵忆语》和蒋坦的《秋灯琐忆》为代表。这些文本都收入1920年代出版周瘦鹃所编的《忆语选》中。周瘦鹃编:《忆语选》(上海:大东书局,1928),第4版。后来还有一个更重要的选本,朱剑芒编:《美化文学名著丛刊》(上海:世界书局,1935)。在这个新选本中,除了周瘦鹃选本的所有作品外,又加入了沈复的《浮生六记》和李渔的《闲情偶寄》。
另一个灵感之泉来自美国作家欧文(WashingtonIrving)——周氏心目中的文学天才。他高度赞扬欧文的《笔记》(SketchBook)的“创造性和独特性”;他最欣赏该书中的《惠斯明斯德大寺》(WestminsterAbbey)、《睡洞》(TheLegendofSleepyHollow)、《碎心》(TheBrokenHeart)和《李迫樊温格》(RipVanWinkle)。有意思的是,周瘦鹃通过中国文学的往昔之窗去理解欧文。他评论《笔记》:“幽馨淡远,如花中紫兰;而其清倩飘逸处,则又类掷笔空中作游龙之夭矫焉。”周瘦鹃:《说觚》,见《小说丛谈》(上海:大东书局,1926),页80—81。颇含古典诗学的意趣。
周瘦鹃对情书的癖好显示出他对时尚和商业化的追求,这与他浸润在情色和伤感诗学中的文人性格形成对比。RaoulFindeisen曾正确地指出情书文类促使中国文学中性爱主题的现代化。RaoulDavidFindeisen,“FromLiteraturetoLove:GloryandDeclineoftheLoveletterGenre,”inMichelHockx,ed.,TheLiteraryFieldofTwentiethCenturyChina.Surry:Curzon,1999,pp.8586。他的研究集中在1920年代至1930年代,认为“情书”一词最早出现在章衣萍的《情书一束》(1926)中。这种形式被介绍到中国,连同西式风俗和男女自由交往的观念一起吸纳进来。但“情书”传入中土比一般估计要早得多,至少在1911年《申报》上就出现一篇有趣的短文《寄情书之新法》。《申报》,1911年10月26日。而《九华帐里》作为一篇充满激情的“情话”,与周瘦鹃1919年发表在《申报》上的系列短文《情书话》相关。这些散文谈论拿破仑、拜伦、雨果和其他世界名流的爱情故事,尤其是他们所写的情书。比如,在战争中,拿破仑从来没有忘记写信给他的妻子约瑟芬。周介绍至此写道:“词旨热烈,似揭其心坎中之深情,一一倾注其间。其最后一语曰:‘吾欢请纳吾一千之接吻,特汝勿还吻,将令吾血脉中沸也。’”《情书话》,《申报》,1919年8月12日,第14版。他还热情地谈论雨果给他的未婚妻写下了120封情书。《情书话》,《申报》,1919年7月1日,第1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