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文艺美学的角度而言,诗的生命体验可以在三维展开:一是传统的士大夫式宁静的自然的诗趣与归隐田园的生存哲学之间的领悟,二是在现时的生命享乐与青春骚动中体验生命的反叛与不安,三是在异域的生命时尚与宗教狂欢中体验神圣与世俗的和谐。生命的自由想像,不是遵从现实,而是要无限自由地进行心灵想像。心灵的丰富性,通过语言呈现,诗思通过形象的体验而使心灵飘飘欲仙,这就是诗境与诗趣,这样,诗歌就会使生命自由飞翔,就可以使灵魂永远向自由与美好的国度飘升。由于中西诗学的浪漫主义取向有着根本区别,我们在理解中国浪漫派精神时,需要有西方浪漫派思想的支撑,当然,从根本上说,由于中国缺乏宗教神秘主义的诗意之思,我们的浪漫派诗人更多地把“浪漫”理解成归隐自然、成仙得道,而不是与神同在,或者期待天国的荣耀。这种诗性之思,是我们的诗歌文明的内部追求,所以,如果融入西方的诗性浪漫观念,我们的诗性之思就会具有更加博大的思想艺术空间。
“诗性”这一概念,是中国文艺美学本有的美学观念,“浪漫性”或“罗曼司”这个概念,则来源于西方文艺美学。在现代诗学与美学的交往对话中,西方诗学与美学中的浪漫性概念,已经成了中国诗学与美学的核心评价范畴。浪漫性(Romance)这个概念,在西方思想传统中,从词源意义上说,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罗马神话史诗和中世纪的传奇作品那里,但是,从文学艺术创作的审美取向而言,则应追溯到18—19世纪的欧洲浪漫主义文化运动的基本审美价值选择中去。从文学艺术或文艺美学的立场上看,浪漫性具有哪些特点?在我看来,大致可以进行三个方面的界定:一是自然性与神秘性。从生存论意义上说,浪漫是对现实的疏离,是对神秘的追踪。面对自然与生活世界,诗人看到了自然的无限美丽与无限神秘,因为在自然事物的背后,我们不仅可以看到自然事物的生命,而且可以感悟这自然生命的神圣性。是什么赋予自然事物以无限的生命与美丽,诗人和艺术家很容易追踪到神那里去;把自然的生机与神秘表现出来,就是事物的神秘与美丽呈现,就是事物的浪漫与传奇。二是生命性与神圣性。从创作意义上说,浪漫意味着生命与爱情,是超越现实之上的理想与伟大精神之体现。诗人和艺术家不能仅仅满足于现实生活的摹写,而且要表现出生命的浪漫性,即超越现实之上的理想性。理想,使生命焕发出光彩和自由;理想,使生命充满活力与爱意。三是爱情与崇高。从生命存在意义上说,日常生活充满了世俗性,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立身于世俗,还有超越世俗之上的人性与美丽爱情。爱情,使诗与浪漫有了生命价值依托,它是一生命对另一生命的伟大奉献、牺牲和关爱,是生命的内在超越,是基于另一生命存在的幸福与快乐的创造力量。在自然生命与现实生命活动中,爱情与慈恩,不仅有男女间的爱,也有亲人间的爱;不仅有人世间的爱,也有生物之间的爱;不仅有超越等级社会和世俗法则的爱,也有超越种族与国家意义的爱。爱,就是超越现实与世俗价值观念的伟大生命力量,它使个体的存在意义充满光明与美丽。
由以上描述可见,浪漫性或诗性,就是诗人、艺术家和美学家对生命存在的自由想像,也是对生命存在的价值的再发现。一方面,诗人与艺术家需要面对现实生活与世俗生活,我们不能否认世俗生活的力量,也不能屈服于世俗生活的价值法则,另一方面,诗人与艺术家也需要对自由人格与美丽精神的发现与想像,我们需要创造伟大而美丽的生命形象,也需要创造平凡而美丽的生命形象,因为自由的生命形象能给我们的心灵以慰藉。也就是说,我们在审美与艺术创造之中,必须相信,生命中有伟大而美丽的精神,也有丑陋而压抑的生命意志。生命中有伟大而美丽的精神形象,也有平凡而美丽的精神形象,正是由于这些美丽的生命形象,让我们能够想像神圣,想像美丽,想像自由,想像爱情,正是由于这种美丽的精神形象,我们不会在现实生活法则面前悲哀哭泣,我们会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信心与希望。在现实生命之上,有伟大的神圣关怀我们,给予我们以信心和力量;在我们平凡的生活中,有伟大的灵魂可以给我们以信靠;在关键的时刻,这些美丽的灵魂能够散发自由而美丽的光辉。美丽战胜了邪恶,高尚战胜了渺小,纯洁战胜了脏污,神圣战胜了世俗,这就是生命的诗性与美丽。诗意与生存之思的浪漫性,就是为了我们想像的自由与自由的想像;诗性与生存之思的浪漫性,就是让我们勇敢地面对生活与未来,对可知与不可知的世界充满信心。有了浪漫精神的支撑,艺术就永远充满了阳光和芳香,艺术也因此永远充满神圣的美丽和生命的狂热。一切悲哀与惨淡,一切苦难与邪恶,在浪漫精神面前,在诗意的阳光之下,总会遁地无形;光明正大与神圣庄严,永远在生活中向我们微笑,这就是诗学与文艺美学坚守的诗性自由信念。
从诗学到美学,或从美学到诗学,或进行诗学与美学之间的比较阐释,不只是一个理论问题,它更应该是具体的诗人之间和诗歌作品之间的精神联系与精神差异的分析,所以,有关诗学的生命自由想像与生命的自由体验问题,不应只停留在玄思的水平上,或者说,我们既要有哲学意义上的精神玄思,又要有生命美学意义的诗歌体验。严格说来,比较诗学应该从具体的诗人诗作出发,由诗人诗作的比较与分析,上升到生命哲学与生命美学的反思高度,对人生与世界,对自然与文明进行深刻的理解。返观前面提到的实例,在现代中国文化视野中,宗白华、方东美、冯至进行过成功的比较诗学研究:宗白华解读魏晋文艺与唐代诗歌的审美精神,与德国诗歌艺术和美学进行了独具只眼的比较解释;方东美从哲学高度,对中国诗歌哲学与德国诗歌哲学进行了有趣的比较分析,特别是对歌德与尼采有其深刻的解释;冯至本来在德国研究浪漫派诗歌,归国后致力于杜甫诗歌的研究,他的诗歌比较研究,极有文艺美学的意趣。从生命哲学和文艺美学出发,在比较诗学境域内,有许多有价值的论题等待我们研究:一是在西方诗歌语境内的比较研究,二是在中国诗歌语境内的比较研究,三是在中西诗歌语境内的比较研究。这是对研究对象和研究语境的设定,更重要的是,我们可以从中找到中西诗歌在精神与生命层面的差异与沟通启发的可能性。
以西方古典诗歌为例,荷马与但丁之间,值得进行深入的比较美学研究,莎士比亚与希腊剧作家之间,也有研究的可能性。以西方近现代诗歌为例,歌德与席勒之间,海涅与尼采之间,荷尔德林与里尔克之间,雪莱与济慈之间,华兹华斯与布莱克之间,惠特曼与艾略特之间,在这些诗人的内在精神联系与对抗中,有的是相同大于相异之处,大多数诗人皆是相异大于相同,不过,比较之间必须建立其内在的精神联系,这是诗学比较分析研究的关键所在。在中国诗歌或中西诗歌的对比中,屈原与品达之间,陶潜与李白之间,曹雪芹与顾城之间,都是极值得进行审美反思体验和生存价值的浪漫分析的。从文艺美学出发,诗歌比较不应停留在诗歌的简单比附上,必须上升到诗思的高度,对诗歌与诗人之间的精神联系与价值取向进行思想综合,只有这样,才能超越形式分析而进入到精神现象学的价值判断之中。基于此的浪漫主义思想理解,刘小枫作了相当深入的发挥,他的《拯救与逍遥》、《沉重的肉身》以及《走向十字架上的真》,皆探讨浪漫派的思想根源问题,刘小枫的思想路径,标志着当代中国诗学与美学的根本性转向。刘小枫看到了中西诗歌的浪漫主义思想的重要意义,因为真正的浪漫派,必然在诗与神秘、现实生命与宗教体验之间寻找自由的道路。存在论的语境与神义论的语境,使西方的浪漫派诗学完全不同于我们的传统,所以,从浪漫派出发,中西诗学有其内在的超越性道路,比较诗学的意义也在于确证自由与浪漫的价值。
在这些比较分析中,一些有意义的问题可以得到自由展开:诗与存在问题、诗的本质问题、诗与自由想像问题、诗与信念问题、诗与自然问题,在比较诗学与文艺美学之思中,自应处于优先位置,或者说,比较诗学研究如果失去对这些论题的把握,解释本身也就失去了意义与价值。诗歌与诗人,提供了生命自由想像与自由体验的最大可能性。从诗学到美学,诗思与诗化,诗意化人生与人生的诗意化,就成了具有浪漫派精神想像的自由道路,这是中国现代美学寻求自由与个性解放的充满魔力的思想道路,也是中国文艺美学贯通古今,强化生命本源,凸现自由价值的正确理论选择。应该说,从生命出发,从体验入手,以生存价值为根本,中国文艺美学的思想发展有一个可以乐观期待的美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