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7条的规定,受赠的房屋,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赠予书是指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签订的房屋赠与书面合同。受赠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予书,到指定地点交纳契税后方可领取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