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某家地处沿海的ST公司居然有三四套账,以至于当地的国家审计机关花了几个月的时间最终也没有能够对该公司的真实财务状况作出一个全面判断。
更加令人吃惊的是,据内幕人士透露这种现象并非个别。这从某种程度上说明了上市公司业绩水分的严重性;近期频频曝光的业绩造假案也从一个侧面显示了会计制假售假已经到了何种地步!
有道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会计人不管是主动还是被迫参与会计造假,一旦揭露必将饭碗不保。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自来水公司这几年一直向区政府叫穷,有一次曾经一开口就提出要7000万元,否则就无法保障新区的正常供水,区领导为此倍感头疼。
然而区领导做梦也没有想到,该自来水公司的会计保险柜里正静静地躺着1.2亿元的定期存单。
其实不要说区领导不知此事,就是该公司新上任3个月的新经理对此也浑然不知。
问题还不至于这些。1.2亿元的存单曝光以后,宝安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又从长达10年的财务账册中发现了1.1亿元的隐匿资金。截止2001年4月,该公司已经立案8宗,其中4宗数额超过百万元,8名犯罪嫌疑人已经落网,其中包括2位经理和3位会计。
监察官触类旁通,终于揭开问题的盖子
虽然这几年来不断有员工举报宝安自来水公司领导和财务人员的经济问题,可是审计人员查账却无法发现,纪检人员调查也一无所获,检察机关没有可靠证据也无从下手。
有意思的是,侦查人员是在破获另一家企业的会计犯罪案件时触类旁通、猛然想到自来水公司也可能会出现同样的情况,于是过来核查的。果然,保险公司有一笔8万多元的退费明知已经退过来了可是在账上却没有反映,由此揭开了问题的盖子。
根据经验,公司会计黄育辉不大可能一人独吞这8万多元。因为保费的支出应该通过出纳会计具体办理,还必须经过公司计财部长的审批。这样,把公司的全部账目一封存,这3名会计共同贪污的事实就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300人的企业隐匿资金3亿元
打开缺口以后一张张秘不示人、共计1.2亿元的巨额存单就暴露了出来,1.1亿元的账外资金也露出了马脚。这些以长期投资、应收款名义挂在账上的巨额款项,都是历年来非法截留的、应该上交国家的利润,以及各用水企业上交的水资源增容费。
与此同时,慑于国家的法律,自来水公司原经理段继明不得不交代收受100多万元巨额贿赂的事实。接着检察官又查出该公司利用企业改制之机、集体私分国有资产600多万元的犯罪事实。公司主管工程的原副经理罗文福携着40多万元赃款也前来投案自首了。
一个不到300人的小小自来水公司竟然一下子为国家挽回了3亿多元的经济损失!
以上是一起典型的会计窝案。在现实生活中,会计和会计、会计和领导一起串通作案的事例实在不少,因为他们掌握着收款用款、签批发票的大权。
2001年7月初,原是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的刘驰,因为犯有贪污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1994年3月,刘驰在担任深圳市东鹏运输公司经理期间,代表公司与下属工程部签订了《委托经营责任承包合同》。工程部经理彭某,于1996年2月至1997年2月送给刘驰款物和股份折合人民币106万多元。与此同时,担任经理的刘驰与会计合谋从公司汇出2笔200万元人民币,借给湖北省某结算中心使用,归还的利息被私分。
职务犯罪窝案呼唤着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出台
针对以上这些企业领导和会计人利用职务便利进行犯罪现象日益增多的现实,怎样从制度和法律的角度来加以预防就显得非常急迫。可喜的是,监察机关已经认识到了这个问题的重要性。
2001年8月1日,我国第一部预防职务犯罪的地方性法规《无锡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在江苏省无锡市正式施行。根据该《条例》规定,国有企事业单位不得任用或者聘用曾经有过刑事处罚等不良纪录的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财务主管和会计等。与其说这是保护国有企业的资金安全,还不如说是保护会计人的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