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谁砸了会计人的饭碗
33358400000035

第35章 遭遇辞退就只能灰溜溜离开吗

会计人在求职和工作过程中,对于有些事情可能已经司空见惯了,或者叫做麻木不仁。然而,当你的自身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仍然应该懂得怎样来保护自己。这不但是一个饭碗问题,还牵涉到一个人应有的尊严和人格。

领导一句话,就让她丢了饭碗

2001年6月23日的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午间一小时》节目,曾经报道了一位老会计权益受到侵犯的事例。

这是一位钱女士,已经做了20多年的会计工作,在现在这个单位也已经做了8年会计,应当说是很有会计工作经验了。

2000年10月,单位里突然换了一位新领导。由于她在做工资表时没有听从这位新领导的意图“用电脑画”,而是“擅自作主”改用了笔画,所以在2001年1月份发奖金的时候领导就对她说:“这个月的奖金你一分钱也没有,我不需要你这样的会计,你找地方走吧。”

就这样,丈夫没有工作、家中有两个孩子的钱会计,就突然没了工作。

节目现场请来了岳成律师事务所的刘玉阁律师。律师解释说,这是一起典型的劳动争议问题,其中包含两个方面。一个问题是奖金,钱会计到今天才通过法律途径提出这个问题,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时效,所以在这方面已经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了。根据《劳动法》规定,应该在劳动争议之日起60日内到劳动局申请仲裁。

另一个是工作岗位问题。根据钱会计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其中明确约定了她的会计岗位,而且合同期限一直要到今年年底。这样的合同没有到期就遭辞退,是可以得到法律保护的。即使单位要你变换工作岗位,也要和你进行平等协商。双方签订的这份合同并不能因为单位换了领导就变成一张废纸。

打官司也有后遗症,因为最终还是要寄人篱下

也许有人要问,向钱会计这样的情况为什么不通过法律途径寻求保护呢?官司当然可以打,但是正如人们通常所担心的那样:即使官司打赢了,仍然没有好果子吃。也就是说,即使单位里仍然要她回去做会计,她的处境也会很难。这是一个很实际的问题,钱会计最担心的也是这个问题。

赢了官司、激化了与老板的关系,仍然不是一个打工者所需要的理想结局。

事实上,领导一开始就对钱会计提出了希望她改行跑业务的建议。而钱会计解释说,自己从来没有跑过业务,而且身体也不太好,家中又有两个孩子;已经做了20多年会计了,还是做会计合适。几次协商下来都不行,领导才提出让她解除合同的。

据钱会计介绍,她所在的是一家二级公司,现在换了岗位后,原来的岗位工资也没有了、奖金也没有了。她总觉得这不符合该企业的内部退休制度。于是便去找总公司的人事、工会、总经理,但是问题仍然解决不了。几次反复之后,有时候觉得活着特别没意思,好几次都想到了自杀。打官司吧,一方面要拿出一笔钱来,另一方面也怕万一打不赢,不但没有得到补偿,反而失去更多。精神压力也非常大,一个48岁的人了,一旦失去工作,连退休金也没有了。

人到中年,不能不考虑这些实际问题。

招聘时要睁大眼睛,看对方是否属于有权部门

在这同一节目中,还有另外一位女作家陈薇,她碰到的是另外一个问题。虽然陈薇不是一名会计,但是她的遭遇却是现实中经常会发生的,值得会计人在应聘中引起重视。

陈薇介绍说,她是首都师范大学政法系毕业生。在大学里学法律的时候,她只是把法律当作一门功课来学,压根儿就没想到自己也会碰到《劳动法》方面的问题。

陈薇原来在一家杂志社工作。在进杂志社之前,凭自己的感受,这家杂志社在外面名气很大,想必一切应该是很正规的。可是当她第一次去杂志社的时候,实际上就成了一个受害者。

接待陈薇应聘的是一位编辑部主任。从法律角度看,这个编辑部主任并没有人事任免权,因此,他们两人之间本来应该是平等关系而不该成为招聘者与应聘者之间的关系。所以,今后如果会计人在碰到类似的应聘场面,出面拍板的不是该企业的人事部门或者法人代表,就要特别注意了。

翻开这家杂志社的电话簿,可以发现并没有设立人事处。负责人事的只有一个人。招聘过程中杂志社从来就没有书面通知,而只是口头通知她。也就是说,这个单位的老板觉得你不错,你就可以来上班。很多单位就是这样。

在工作过程中陈薇发现,不但加班没有正常的加班费,而且就像“说书”一样,说不定哪一天傍晚就有一位编辑被“开”了。编辑部主任通知他们的时候,并非是像现在流行的做法那样给辞退员工送上一本《谁动了我的奶酪》的书,而是把话讲得很婉转。第一次那个被辞退的员工因为性格内向,所以大家对他并不十分了解,只是好像工作上也没有什么大的纰漏。可是说辞退就辞退了,连个书面的东西也没有。一声“抱歉”,你就得乖乖走人。不了解内情的人还以为是他自己要求辞职的呢。

就这样,一连被辞退了4个人以后陈薇知道她自己也早晚要出问题。果然有一天傍晚编辑部主任告诉她说,你的工作能力特别强,工作太轻松了,不如做兼职编辑吧?实际上是劝退,而且还是让你自己提出辞职。

敢于寻求法律帮助,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

这时候,陈薇出身法律系的经历派上了用场,她专门就此请教了全国妇联的一个执委。执委当时就告诉她,这不是一个什么简单的让你善退的问题,而一定要考虑找律师,借助于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节目现场的刘律师解释说,陈薇在这里是有劳动合同的,但是合同还没有到期。而且这是一份阴阳合同,合同都保管在单位里,陈薇的手上没有。律师建议她按照劳动争议解决的程序,首先去劳动局申请仲裁,因为这是打这类官司的第一道程序。

当陈薇决定打官司的时候,她还没有离开这家杂志社。她对老板讲“可能会利用法律武器”。老板一听这话就跟她说,不要做对双方都不利的事情,并且说,他们在社会上奋斗了这么多年,难道会没有一些社会关系吗?

话讲得已经非常明显了。然而,陈薇毕竟在大学里就是学的法律,法律意识比一般人肯定要强得多。而且还有一位全国妇联执委在支持她,心理上也多了一层优势。另外,由于自己写作的原因,即使不在你这儿工作还有别的谋生手段,并没有“等米下锅”的地步,所以并不是很怕他,结果还是坚决地打了官司。

小心劳务中介的猫腻

劳务中介是会计人重新择业的一个主要渠道。可是由于目前的劳务中介机构鱼龙混杂,在前往这些部门寻找工作岗位的时候千万要当心,免得“刚出虎口、又进狼窝”。

以上海市为例,该市2001年末经过正规注册登记的劳务中介机构只有80多家,然而在各类媒体上做广告的劳务中介机构却超过了1000家。可想而知,其中绝大多数都潜藏着猫腻。试想,一个连营业执照都不敢领的中介机构,又怎么能够让人们相信它呢?

24岁的李小姐,来自辽宁省大连市。由于自己以前是一家企业的会计,所以希望在上海仍然从事会计职业。于是她来到了中山北路一家职业介绍中心进行登记。

接待小姐十分热情地告诉她,可以为她免费介绍工作。李小姐接过一份协议书一看,只见上面写着“委托职业介绍中心介绍工作,必须先缴纳报名费30元(不退)、面试费150元。凡是本中心推荐的工作,由于委托人的原因不成功,面试费不退还。”这就是所谓免费介绍工作的条约。

就这样李小姐根据要求缴纳了180元的费用,然后填写了一张表格,在上面注明寻找“会计”职业。接待员当即就告诉她浦兴路有一家公司需要会计,让她第2天上午就去面试。李小姐索要对方的联系电话,可是接待员却笑着摇了摇头。

第2天,人生地不熟的李小姐一路打听终于找到了那家公司。自称是公司人事部经理的一位男子对她说:“我们这里招清洁工你做得来吗?”李小姐不由自主地“啊”出声来:“我是来应聘会计的,不能做清洁工呀。”

吃了一个“歪”以后,李小姐气冲冲地又赶到职业介绍中心,接待员告诉她不要着急,曹杨路还有一家单位正等着她去。

她只好压下这口气,按照职业介绍中心所提供的地址来到了曹杨路这家公司的门口,却被保安一手拦住。她告诉保安,自己是来找胡经理应聘工作的。保安非常客气:“对不起小姐,我们是政府机关。现在不招聘,更不可能有什么胡经理。”李小姐顿时感到胸口像压了一个重重的铅块透不过气来。

她怒气冲冲地找到职业介绍中心,接待员仍然很耐心地通知她,还有一家公司招文员,要不你去试试?李小姐咬咬牙想:就再相信这一次吧。

这次她还真是没有白跑,该公司因为业务繁忙正缺少打字员,同意让她试用2天。她很想得到这份工作,要找到一份饭碗不容易呀,于是就使出浑身本事拼命表现自己,在2天时间里完成了公司原来计划需要一周才能完成的文字处理工作。可是没想到第3天早上她就得到通知:因为打字“速度太慢”不符合文员的要求。任务完成了,“试用期”也满了,她也应该走人了。

李小姐感到自己受到了欺骗,要求职业介绍中心退款。接待员却理直气壮地告诉她,按照协议规定,已经见过用工单位的人事部经理了,面试费是不会退的。

根据透露,职业介绍中心坑害求职者的手段多种多样,有的是直接赚取报名费;有的是不介绍职业,而是让求职者买下他们的商品,然后进行推销提成;还有的是通过会员制的方式实行一条龙“职托”服务,采取“过堂”的手段,绝对让你不成功;还有的是针对求职心切的心理状态,收取高额介绍费然后逃之夭夭。

根据国家《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的要求,职业介绍机构必须持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批准文件。申办这些机构首先要到劳动局就业科批准、然后去工商局注册登记,而出了问题则通过劳动局的监察大队来进行处理,由于这三者之间无法协调统一,所以一般都要通过群众举报才能进行执法处理。求职者必须擦亮眼睛,谨防假冒。

请红娘牵线,帮助介绍工作

在过去的男女恋爱中,红娘牵线的作用功不可没。当然,到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时代又走向了一个极端。实际上对于今天开放程度不够、选择机会不大的男女青年来说,找对了红娘也就真正解决了半个婚姻难题。

会计人在重新就业、物色工作岗位的时候仍然不应忽视“红娘”的作用,以便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街道56岁的退休党员孙银娣,就是一位职业介绍所的“编外红娘”,几年来由于她的牵线搭桥已经帮助100多人找到了工作岗位。

孙银娣几年前从汽车工具厂退休,曾经在东陆居委会当过一阵子居委干部,后来又被原单位返聘负责经营部工作。在她当居委会干部的时候,地区上有大批居民下岗,有的家庭夫妻俩双下岗,生活非常艰难。当时居委会党支部发起了“每一个党员献一份爱、为下岗职工找一份工作”的活动,孙银娣把这个活动一直坚持到了现在。而且,为了方便一些和外界接触较少的下岗人员了解信息,她还在弄堂口办了一个招工信息栏专门发布就业政策、用工信息,至今招工信息已经出了100多期。

这些用工信息从哪里来呢?除了留心报纸上的招聘广告以外,她还在全市联系职业介绍所、涉外职业介绍所,从中整理出一些合适的信息,与本地区的下岗失业人员一一加以对照。

除此以外,她还动员自己所有的社会关系寻找工作岗位。有一次她从外甥女那里得知,元祖食品公司要招一批季节工,就回来介绍本居委会的居民,此外还把这个信息告诉了街道的劳动调配站,一下子就安排了60多人上岗。

有热心人介绍,成功率会高得多

就是在孙银娣这样的热心红娘帮助下,一位残疾人会计找到了饭碗。

这位残疾男青年四肢都比正常人要短,中专毕业,有会计上岗证。以前多次在外面找工作,可是总是屡屡碰壁。通过邻居的妹妹引荐以后,孙银娣忽然想到自己的一位老同学所在的公司正好需要一名财务,于是急忙把他介绍了过去。老板一看是个残疾人起初不想用,孙银娣好话说了一箩筐,老板终于答应试试。结果男青年一干就是3年,工资也从1000元加到了1800元。

应当说,这世上的好人并不少,像孙银娣这样的热心人还是有的。在中国这样一个特别重视人情世故的社会里,如果自己冥思苦想仍然走投无路,不妨先寻找“伯乐”。这样不但成功率高,而且也更加安全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