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世界500强企业管理法则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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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合作求共生

应用典范

飞利浦(Royal Philips Electronics,荷兰企业,主营电子、电气设备)

在2004年公布的世界500强企业排名中,飞利浦位于第124位。

索尼(Sony,日本企业,主营电子、电气设备)

在2004年公布的世界500强企业排名中,索尼位于第30位。

解释

合作求共生法则,是指不同企业之间,包括竞争对手之间合作起来,共同做大市场,从而实现双赢的战略法则。

合作共生已经成为市场经济中的一种趋势。非竞争对手之间合作,可以实现优势互补,竞争对手之间合作,也可以实现优势互补,尤其是竞争对手之间,双方在资源、技术、人才方面更容易相互促进,双方联手经营市场,更有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

典型案例

飞利浦和索尼是电子消费品行业中的主要竞争对手,但他们在CD的发明和市场上却成功地走在一起。

录像机的出现,无疑是对影碟技术泼了一盆冷水。但是大众对CD的兴趣倒越来越大,于是电子界又转向发展CD。飞利浦虽然已有CD原型,却难保竞争中的领先地位,因为一旦索尼把数码和光碟两者合二为一,飞利浦可能就要跟在索尼的后面苦苦追赶。

飞利浦在20世纪60年代发明录音卡带时,就差一点遭遇这种危机。幸好当时有员工大胆提议,让其他厂商免费享有飞利浦录音带的专利,从而免除了一场为求独占的规格竞争。当时其余的公司都很欢迎这项提议,因为他们不必继续为了研究开发而花钱,也不必费力追赶飞利浦的技术。飞利浦的卡带从此和任何一家厂商出产的卡带都能相容,一场竞争才就此解除。由此,飞利浦联想到CD,他们认为必须把飞利浦的CD推广为标准规格才能避免又一场激烈的竞争。

于是,他们首先力主飞利浦进入CD开发和市场领域,其后是寻找一家合作伙伴,签订CD技术开发协议,共同形成CD标准规格。

究竟选哪家日本公司合作?倒不是难题。当时,规格最大、势力最强的消费电子产品公司松下和JVC站在同一战线上,而且当时JVC已经开发出光碟技术,索尼也很不错,它享有良好的质量声誉和行销势力,所以飞利浦认为索尼比较中意,再加上索尼除了公司的声望和盛田的热情外,索尼的数字编码技术也很强,尤其是数字校正技术,而这正是使CD音质纯净的关键。至于其他技术,包括电子、光学技术及缩小碟片的技术,飞利浦都可以自己发展。经过精心的准备和巧妙的安排,飞利浦终于可以大方地派个技术代表团去日本展示技术并寻找合伙人,再也不必缩首缩尾了。

这支代表团把他们的CD唱机(里面还是塞满了一大堆半导体、电阻器、电路和电线)展示给索尼和松下看,两家公司颇为心动,只是还没下定最后的决心。但飞利浦的友好行动已经奏效,与索尼签约只是时间的问题。

1979年,飞利浦又先发制人,以传统的推销方式,为国际新闻界揭开CD音响系统的面纱,将之推入市场。

当时飞利浦在铺着白色桌巾的陈列桌上,摆着一只外观与小型录音机极为相似的盒子,飞利浦的示范人员把一片闪闪发亮的小型光碟轻轻滑进盒子,桌巾下面摆的是早先那堆体积有一立方米的电子零件,但在开放参观以前,已被小心地藏好了。飞利浦曾率领代表团与索尼谈判。他解释道:“利用这种‘伎俩’是商场上的家常便饭,对所有将来要调整和缩小的电子零件,我们都依此方式处理。我们希望让参观的商业人士知道这套系统可以小到什么程度,所以干脆把迟早要调整的东西放在桌子下。”

几个月后,索尼就加入飞利浦的阵营。飞利浦与索尼达成了协议,就此打破了CD标准化的僵局。

当时,不包括飞利浦和索尼,理论上有10家日本公司角逐唱片标准规格的竞赛,但事实上,是飞利浦和索尼合力对抗JVC。JVC是相当强劲的对手,它以生产超高品质的电子消费品著称,而且备受敬重。当时JVC的工程师做的AHD碟片,其资讯密度(沟纹数目)已经高于飞利浦与索尼合制的CD。

而且许多工业专家认为,AHD的音质比较好。此外,JVc与松下的关系也对JVC大有助益。

因此,索尼和飞利浦必须赶在1980年5月展示CD,其压力可想而知,因为当时剩下的时间还不到一年。每次举行标准化讨论会,双方通常备有八九位工程师参加。两队人马一见面,总要连续讨论好几个小时,甚至几天,会议室中荷兰文、日文穿插,工程术语也此起彼伏。大家希望巨细无遗,每位工程师纷纷贡献其所长。

为了建立标准规格,飞利浦让索尼分享了许多技术的优势。如果飞利浦没有提供对索尼的技术协助,索尼就得拼命追赶飞利浦。虽然起先是飞利浦的技术领先,但最后两家的贡献各占一半。如果单打独斗的话,两家公司也许要多耗费几年的时间,才能得到与其合作相同的成果。

1980年5月,通产省召开了关键会议,当时索尼与飞利浦的工程师尚未完成他们的工作,但他们的展示仍然发挥很大的作用,终使制定唱片标准规格的通产省放弃JVC的AHD,转而支持CD,飞利浦和索尼就这样静悄悄地获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