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艺术南辛赏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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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章 笃定后周重款识

对后周柴窑器物分析断代,尽管犹如“雾里看花”,但予笃定后周柴窑未曾动摇的原因,道出来也十分简捷明了。试想,当人类社会已经推进到了新的时代,哪里还会有人不知趣地固执地沿用先前国号呢?一般说来,果有违反者,此人如若不是后脑勺长有反骨,就是脑袋瓜让驴给踢出了毛病。举例而言,明朝洪武年人氏,假如继续使用已经过气的元代番号,诚属“冒天下之大不韪”之举!类比周宋国号更迭时的情形,亦相仿佛,赵宋江山即立,即使给予前朝专烧供御的柴窑发放过“准烧证”,谅当时窑工未见得会在器物上打上“柴周式”的款识,堂而皇之地上市招徕过客。封建王朝时代的倒行逆施,那可不是闹着玩的,没准儿会落得个谋逆不敬的罪名,满门抄斩的“杯具”接踵而至。

予之藏品后周柴窑如意云纹枕,器底“大周华枕”四字赫赫醒目。所见同类后周柴器上,还明确无误地凸现过“大周”、“柴器”、“金玉堂”、“长命宫”等诸款识,除此而外,“万福”、“聚财”、“安宅”、“九月艳菊”、“松鹤照月”、“福禄寿喜”等吉祥用语也有发现。某位藏友对柴窑文字项不予认可,似乎是囿于收藏视野的限制,并不能真切地说明此类文字就是现代人的臆造。果真属于今人所为,单凭主观武断的一句话,哪里会让人信服呢?兄台坐镇古玩福地,郑州历来系人文荟萃之都,往来几大古代名窑生产基地可谓便捷,希望能够提供些许足以证明此类器物为仿制、且有说服力的证据参与讨论。何况,兄台的那件后周柴窑菊花纹尊底部必定也带着“爿柴”款识,岂不是与所主张的“柴窑器上没有字”自相矛盾也?!

款识之事甚为重要,这足以构成确认为后周柴窑的直接证据。其他疑似柴窑器物上,均没有出现过类似的现象,它说明什么呢?一来说明本来欠缺,难以无中生有;二来说明不便仿制,即使能仿出来也不伦不类、见笑大方!予以为,只要有足够理由认定举证标的属于老旧器物,加之其上面明确载有“大周”国号或“爿柴”字类款识,其真实性基础已然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