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权力视角下的公企业与国有经济治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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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研究展望

针对国有经济改革与治理的研究,我国已经有了大量的研究成果。本书试图从不同的研究视野来把握这一问题。本书的研究视野基于以下三点认识:第一,国有经济治理研究应超越产权为核心的公司治理研究。第二,国有经济治理应超越非黑即白的两分法思路。第三,国有经济治理应超越单纯的效率分析,从法和经济的比较视角,更多地关注特定制度与政治、社会与经济发展的动态关系。

首先,笔者在书中指出治理并不局限于企业为应对市场压力而以产权关系为基础所建立的内部治理结构,治理研究必须将产权制度以外的政治、社会体制因素纳入其中。因此,本书不仅考察了经济权力,更重点考察了政治权力与社会权力在国有经济治理中的作用,指出市场经济下基于产权再分配形成的内部治理结构趋同,正是政治体制及社会领域的差异使国有经济治理形成了差异。公企业是国有经济的基本组织性治理工具,公企业制度的形成与演进代表了国有经济治理模式的转变,而这种转变直接取决于社会权力结构的变化,从而建立起权力—公企业—治理的逻辑关联与分析框架。

其次,笔者强调现代社会出现了更多的混合形态,研究必须超越公有制与私有制、市场体系与非市场体系、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或民主政治与寡头政治的两分法。如果不能很好地理解公企业在组织性质、制度特征、权力结构以及法律调整发生上的融合特征,很难对这一制度形式予以全面客观的分析。政府与企业、政治性与经济性、公权与私权及公法与私法这些对立概念集中而相互联系地体现于公企业的制度特征中,使得超越非黑即白两分法的谱系视角在公企业研究中不仅必要而且有力。

再有,作者摒弃了传统的以“效率”为核心的法律经济分析模式,转而从法和经济学的比较视角进行尝试。传统的法律经济分析下新古典主义经济模式被视为一种既定的模式,而现行或提议制定的制度仅仅在既定的社会体制中予以分析,仅仅采用经济学的方法来界定特定社会制度下不同法律规则的效率。法和经济学的研究则主张评估可供选择的多种社会模式并探索这种选择对法律与经济关系的后果,是通过围绕各种“公平”社会模式的政治和经济谱系来比较不同的制度安排。本书在国有经济治理研究中运用法与经济学的比较视角,重点关注通过意识形态所显示出来的法律、政治、经济学之间的动态关系。

囿于研究水平的局限,本研究还存在不断深化和拓展的空间。首先,尽管已经运用权力分析初步建立了公企业制度的理论解释框架,这一框架也经过特定产业治理案例的初步检验,但尚待结合产业技术经济特征进行深度分析和量化分析以更好地应用于国有经济改革与治理实践。其次,全球化趋势下,公企业制度已不仅取决于一国的基础制度环境。各国公共政策的趋同、自由贸易协定对市场开放的压力、跨国公司的全球性拓展等等都会对一国国有经济治理的主导性制度安排产生重要影响。这些是进一步深化公企业研究和国有经济治理所必须予以考量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