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市场营销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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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项目3 创设模拟营销公司

能了解公司创立的条件及流程

能明确设立公司和营销部需要完成的事项

工作任务1组建团队,设立营销组织

工作任务2创设模拟公司工作

任务1组建团队,设立营销组织

一、市场营销组织设计的原则

市场营销组织是指企业内部涉及营销活动的各项职位安排、组合及其组织结构模式。企业市场营销组织以及与企业其他职能部门的关系,受到宏观市场环境和国家经济体制、运行机制、企业营销管理的指导思想、企业自身所处的发展阶段和业务特点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现代企业的营销组织结构就是受这些因素的影响而逐渐发展和演变而来的。任何一个现代企业都必须要建立市场营销组织。企业设计营销组织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目标一致原则

市场营销组织是实现营销目标的手段和保证,它的设置必须依据并服从于营销目标,与营销目标保持高度的一致。因此,在设计市场营销组织时,坚持以营销目标为导向,以“事”为中心,因“事”定职、因“事”设机构、因“事”配人员。也就是说,任何一个职务与机构的设置都是实现营销目标所必需的。凡是与目标无关的职位与机构都必须坚决取消,对于那些与营销目标关系不大,可有可无的职位与机构,应该予以调整或合并。

(二)分工协作原则

首先,应将市场营销目标层层分解,变成具体的工作和任务,落实到各个部门与岗位。这就是在组织内部进行分工,明确各个部门和各个岗位的工作内容、工作范围,解决干什么的问题。有分工就必然有协作。分工将一个整体分成各个部分,为使各个部分协同动作,产生1+1>2的效应,就必须在分工的基础上,明确规定各个部门和各个岗位之间的关系,协调配合的途径与方法,使得企业市场营销工作运行有序,形成合力,产生整体功能。

(三)命令统一原则

命令统一原则的实质就是在市场营销管理工作中实行统一领导,形成统一的指挥中心,避免多头领导,消除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政令畅通、指挥灵敏。

(四)权责对等原则

在设计营销组织结构时,既要明确规定各个部门、各个职位的职责范围,又要赋予完成其职责所必需的管理权限。职责与权限不仅必须统一,而且必须对等。为了履行一定的职责,就必须有相应的职权。只有职责,没有职权或权限太小,人们就没有履行职责的能力;反之,只有职权而没有责任,或权力很大,责任很小,就会造成滥用权力和瞎指挥,产生官僚主义。只有职责与职权对等,才是最佳的组合。

(五)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原则

集权是把权力集中于最高层领导,分权是将权力分散于组织各个层次。权力过于集中和过于分散,都不利于发挥整个组织的作用。为了避免权力的过于集中和过于分散,应坚持把集权和分权有机地结合起来,并把握好二者结合的度。一般而言,集权应以不妨碍基层人员积极性的发挥为限,分权应以不失去对下级的有效控制为限。

二、市场营销组织的形式

现代企业营销部门的组织形式有多种,不论采取哪种组织形式,都要体现以顾客为中心的营销指导思想。具体来讲,营销组织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职能型组织形式

职能型组织形式是最普通的一种组织形式,即按照需要完成的工作职能来进行组织,其结构。

职能型组织形式的主要优点是结构简单,管理方便。它最适用于产品种类不多,对有关产品的专门知识要求不高,或经营地区的情况差别不大的企业。随着产品增多和市场扩大,这种组织形式会失去其有效性。首先,这是由于没有人对该产品或一个市场负全部责任,因而没有按每种产品和每个市场制订完整计划,有些产品或市场就很容易被忽略。其次,这是因为各个职能部门常为获得更多预算或取得较其他部门更高的地位而竞争,使营销经理经常面临协调上的难题。

(二)产品管理型组织形式

生产多种产品或多种不同品牌产品的大企业,往往按产品或品牌建立管理组织,即采取由专人负责一种产品或产品线的组织形式,其结构。

产品管理型组织形式的优点:一是各类产品责任明确,由于产品互不相关,各产品相互干扰不大;二是比较灵活,增加新产品时再增加一个产品部即可。其缺点是缺乏地区概念,各个产品部不可能对每一地区都能兼顾并做出适当反应。

(三)地区型组织形式

地区型组织形式适用于销售区域大,而经营品种单一的企业。采取地区型组织形式的企业在地区设立管理部门,负责每个地区的产品推销、产品计划与产品服务,其结构。

在地区型组织体内,为避免一些不必要的职能重复,调研、广告、行政管理等仍归属原职能部门,且与各地区部门并列。它的优点是有利于发挥每个地区部门熟悉该地区情况的优势。其缺点是当企业经营品种较多时,很难按不同产品的使用对象来综合考虑,而且各地区的活动也难以协调。

(四)市场型组织形式

如果顾客可按其特有的购买习惯和产品偏好予以细分和区别对待,就需要建立市场型组织。

(五)产品/市场型组织形式

产品、市场型组织形式是一种产品式和市场式相结合的矩阵组织形式。适合于生产多种产品并向多个市场销售的企业。这种组织形式可以采用产品管理型组织形式,那就需要产品经理熟悉广为分散的各种不同的市场;也可以采用市场型组织形式,那就需要市场经理熟悉销往各市场的五花八门的产品;或者还可以同时设置产品经理和市场经理,形成一种矩阵式结构。

产品经理负责产品的销售利润和计划,为产品寻找更广泛的用途;市场经理负责开发现有和潜在的市场,着眼市场的长期需要,而不只是推销眼前的某种产品。这种组织形式适用于多角化经营的企业。不足之处是费用较大,而且由于权力和责任界限比较模糊,易产生矛盾。

工作任务2创设模拟公司

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五个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人数分两种情况:一是通常情况下,法定股东数须是2人以上50人以下;二是特殊情况下,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可以单独设立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法定资本是指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时实缴的出资额,即经法定程序确认的资本。在我国,法定资本又称为注册资本,既是公司成为法人的基本特征之一,又是企业承担亏损风险的资本担保,同时也是股东权益划分的标准。

我国《公司法》根据行业的不同特点,规定了不同的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的公司,人民币10万元。

关于出资方式,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其中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20%,但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3.股东共同制定章程

公司章程是关于公司组织及其活动的基本规章。制定公司章程既是公司内部管理的需要,也是便于外界监督管理和交往的需要。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有: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姓名或名称、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和职权及议事的规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的解散事项与清算办法、其他事项。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公司作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必须有自己的名称。公司设立名称时还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是指股东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监事会或监事。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生产经营场所可以是公司的住所,也可以是其他经营地。生产经营条件是指与公司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条件。它们都是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是设立公司的起码要求。

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以下六个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要有发起人,发起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发起人应当在5人以上,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

(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应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股本总额为公司股票面值与股份总数的乘积。同时还规定,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最低限额需要高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在发起设立的情况下,发起人应认购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在募集设立的情况下,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数的35%。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组成。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董事会是公司股东会的执行机构,由5~19人组成。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三、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五个条件:

1.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合伙企业合伙人至少为2人以上,这是最低的限额。最高限额未作规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同,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责任,合伙企业不允许有承担有限责任的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是由各合伙人通过协商,共同决定相互间的权利义务,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合伙协议应当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合伙人的出资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缴纳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对劳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4.有合伙企业名称

合伙人在成立合伙企业时,必须确定其合伙企业名称。该名称必须符合企业名称管理的有关规定。

5.有营业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合伙企业要经常、持续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就必须有一定的营业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所谓必要条件,就是根据合伙企业的合伙目的和经营范围,如果欠缺则无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质条件。

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

模拟工商注册登记训练

一、目标

通过创建模拟公司的营销组织训练,帮助学生了解组织机构创建的原则,掌握工商注册的流程,了解公司成立的基本条件,如何注册我国法律认可的合法营销组织。明确公司章程、营业范围的选择及基本要素的设立步骤。

二、步骤

1.按6~8人为一小组组建项目团队。

2.确定团队负责人(项目经理)、进行团队内部的分工。

3.小组讨论,初步确定准备涉足的行业。

4.据各组选择的背景行业,确定适合的营销组织结构。

5.创设模拟公司,起草公司章程、确定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

三、考核标准

四、注意事项

1.要求教师对各组选择的背景行业做正确的指导。

2.授课教师须精心准备,善于引导,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3.要求学生根据课业要求,组织好小组讨论,充分展示各小组的经营特色。

4.注意课堂纪律控制,力争让每个学生都得到锻炼。开始前注意营造轻松气氛,掌控好课堂纪律和时间。